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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和榮退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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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日典範條目評選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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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ra和榮推特事件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歷史—事件—南韓,提名人:🍫巧克力~✿ 2022年12月19日 (一) 04:39 (UTC)[回覆]
投票期:2022年12月19日 (一) 04:39 (UTC)至2022年12月26日 (一) 04:39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3年1月25日 (三) 04:40 (UTC)起
請記得為當選條目撰寫簡介頁面,如此當選條目才有可能出現在首頁。

優良條目:7有效支持票,1有效反對票,達到GA標準,請驗證後存檔。--🍫巧克力~✿ 2022年12月26日 (一) 04:56 (UTC)[回覆]

建議更名:「T-ara和榮推特事件」→「和榮退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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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ra和榮推特事件」 → 「和榮退團事件」:條目圍繞的是退團引發的風波。--🎋🎍 2023年5月2日 (二) 01:28 (UTC)[回覆]

試圖提及的使用者名稱「User:卡達」在技術上不合法。移動後可能由於主編第一次DYK提名並撤回沒有修改候選模板參數導致第一次不通過的DYK提名存檔至先前移動重定向頁面的討論頁,已經協助合併至此頁面並加入重定向。--EvesiestaDie Gedanken sind frei! 2023年5月7日 (日) 09:1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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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榮退團事件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歷史—事件—南韓,提名人:🍫巧克力~✿ 2024年3月20日 (三) 01:35 (UTC)[回覆]
投票期:2024年3月20日 (三) 01:35 (UTC)至2024年4月3日 (三) 01:35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4年5月3日 (五) 01:36 (UTC)起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卡達
  • 別名可有來源?
  • 有些人名可以加綠連或加註原文會比較好,如「李在五」之類的。
  • 有一些模稜兩可或是冗贅的「其」,比如高中生表示......,並表示其「已經向警察局自首了」兩者其實是同一人。此外這裏引號可以拿掉。
  • 來源145有一句「"티아라랑 같은 소속사 연습생인데 지연한테 하이힐로 맞았다."」,不太確定是和榮還是那名網友被打(DeepL和Google不一樣)
  • 「更有」「指出」「無限制地」這些詞彙有違WP:NPOV,不適合在條目出現,尤其是謠言一章。
  • 舞團前面沒有提及過,讀者不知道和T-ara什麼關係。
  • 「表示只是想一頭熱跟上和榮的新聞」的「想」疑似多餘。
--Sean0115 2024年3月29日 (五) 05:56 (UTC)[回覆]
韓文別名:
  1. 티아라 화영 트위터 사건」:[2]
  2. 화영 왕따 사건」:[3]
  3. 티아라 왕따 사건」:[4]
@卡達Sean0115?--Sinsyuan✍️🌏🚀 2024年3月29日 (五) 13:33 (UTC)[回覆]
非常謝謝Sinsyuan君協助補充別名使用的來源,另外就Sean0115君提出的其他問題進行回應,
  • 有些人名可以加綠連或加註原文會比較好=>關於綠連的部分,「李在五」、「E.Via」的部分有加註,其餘醫師之類的沒有在韓語維基有條目的就沒另外處理。
  • 冗贅的「其」已經做完初步調整。
  • 來源146指的是該名網友自稱被打,來源150的中文媒體有相關翻譯可以參考
  • 「無限制地」這詞彙是忠於原文的翻譯,在來源152即有「이처럼 화제의 중심에 있는 티아라를 이용해 조금이라도 더 클릭수가 나오는 기사를 작성하기 위해 확인 안 된 사항까지 무분별하게 기사화된 것이다.」整整一大段闡述,翻譯對照即為內文所提的「由於恰逢201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但T-ara此次事件更具關注,媒體因此無限制地發表沒有確認事實的報導」,來源內的「그리고 이런 것들을 몇몇 언론에서 확인과정 없이 그대로 가져다 썼다. 해당 방송 담당자에게 연락해 당시 상황을 들어본 기사는 찾아보기 힘들었다.」則是對照條目內文「部分媒體在沒有聯繫相關節目放送負責人確認當時的情況下,進行很難令人信服的報導」,這是評論媒體是否失當的內容,是符合中立原則有關讓事實說話的一環且這翻譯是符合忠於原文的內容方針,如果閣下想討論媒體失靈,建議可以多多參與媒體素養相關議題的關注。
  • 舞團YAMA&HOTCHICKS與T-ara之間的關係已經補充至內文。
  • 「表示只是想一頭熱跟上和榮的新聞」是引用自來源150的媒體內文,原文整段為「這名自稱是練習生的人接受了韓國媒體 Star news 的訪問,表示自己與 T-ara、CCM 任何一方都毫無關係,造謠智妍打人只是想一頭熱跟上花英的新聞。」,此為符合WP:IC的文本與來源統一。
以上再請過目,謝謝。--🍫巧克力~✿ 2024年3月30日 (六) 05:44 (UTC)[回覆]
@Sean0115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31日 (日) 01:58 (UTC)[回覆]
@卡達
  • 成員𤨒晶談及餵和榮吃年糕時表示:「那[哪個/哪些?]只是為了節目的效果,而故意演繹出來的」
  • 談及餵年糕事情[哪個/哪些?]時再次表示:
  • 「進行很難令人信服的報導」語調有些奇怪
  • 「經紀公司Core Contents Media隨後於7月30日發表和榮的退團公告,指出是『尊重19名工作人員的意見,且在不能更加辛苦的想法下深思熟慮後作出的結論』」一句就有下列問題。
    • 「指出」這兩個字在這裏文意甚怪,整個條目不少這樣子飛來一筆的詞。
    • 「不能更加辛苦的想法」是什麼?
    • 「且在[誰?]不能更加辛苦的想法下」
    • [誰?]深思熟慮後作出的結論」
  • 條目裏有16個「進行」,歐化中文的經典
  • 「經紀公司Core Contents Media」出現了33次,應該可以把後面章節「經紀公司」全部刪除掉。
  • 「隨後金光洙在翌日證實其姊妹曾前往公司見面」容易理解為姊妹兩人單獨見面(?
目前敝人大概簡單檢查了1/8左右的條目,恕其他錯誤敝人無法一一指出,還請見諒。--Sean0115 2024年3月31日 (日) 05:17 (UTC)[回覆]
@Sean0115閣下寶貴的意見,敝人原先想悉聽尊便,但發現閣下並沒有很確切的、完整的讀完條目,便急着提出指教,以下是針對閣下的疑問進行的回應:
  • 「餵和榮吃年糕」相關的主詞在「謠言」的第三段就有完整提及是「T-ara過往參與日本放送節目時𤨒晶餵和榮吃年糕的畫面」,甚至有來源156佐證這個事情,閣下卻直接略過直接挑「謠言」章節的最後一段來進行MOS:AWW指語句模稜兩可,但恕敝人提醒閣下,「那[哪個/哪些?]只是為了節目的效果,而故意演繹出來的」這句話的「那」是指前面的節目內容,也就是所謂的代名詞,並不是所謂的模稜兩可的論述,況且在前面一段就有提及是什麼樣的事情,並非完全沒有提及,由此可知,沒有違反相關的方針與指引。
  • 「進行很難令人信服的報導」已修正為「進行令人難以信服的報導」
  • 「經紀公司Core Contents Media隨後於7月30日發表和榮的退團公告,指出是『尊重19名工作人員的意見,且在不能更加辛苦的想法下深思熟慮後作出的結論』」這句話是用自Core Contents Media的正式新聞稿,請參考來源35有聲明稿原文,即為「이와 관련해 김광수는 "대중들의 인기에 더불어 살아가는 티아라는 8명의 개인의 티아라 보다는 팀워크를 더 중요시 하고 있기 때문에 19명 스텝들의 의견을 존중했고 더 이상 힘들어 하는 스텝이 있어서는 안된다는 생각에 심사숙고 끝에 내린 결론임을 전해드립니다"고 설명했다. 」此段落,英文新聞稿可以參考[5],也是以「Because the eight members of T-ara put teamwork ahead of their selves, they respected the decision of the 19 staff members. Because there couldn't be any more staff members going through such pain, this decision was made after much debate.」呈現,基於這是官方立場,且在忠於原文翻譯的精神上,敝人認為修正原文語境或擴充,是有超譯的問題所在,所以在這部分歉難同意閣下所提的意見。
  • 條目裏有16個「進行」的部份已經完成語境調整。
  • 「隨後金光洙在翌日證實其姊妹曾前往公司見面」前面有「同日,和榮在姐姐孝榮的陪同下前往經紀公司Core Contents Media,並在途中遇到記者表示其要前去公司向金光洙致歉」這句話,應該不至於會有錯誤解讀。
以上,卓請參考。--🍫巧克力~✿ 2024年3月31日 (日) 17:25 (UTC)[回覆]
@卡達關於第一點,大謬也。我都看過了,可能是我解釋不夠清楚。我只是想知道餵個年糕有什麼大不了的,畢竟從條目裏面我們可以得知「餵年糕」和「被惡意剪輯」兩個事實,而他確實可以為兩種概念做回應。而您上一段並沒有解釋出「餵年糕」的重要性和嚴重性,畢竟這個橋段在Running Man之類的節目感覺蠻常見的。您也沒有解釋餵年糕能如何被惡意剪輯,這裏身為讀者的我絞盡腦汁就是看不懂。--Sean0115 2024年4月1日 (一) 00:13 (UTC)[回覆]
@Sean0115「餵年糕能如何被惡意剪輯」這件事情,基於維基百科不是占卜師,我們也無法推算、推測或推定這些節目畫面如何被惡意剪輯,可知的事實僅有這段節目畫面是被播送的、畫面遭到惡意剪輯後被廣傳、廣傳後被媒體報導,這三個流程,然而這些流程在條目內都有跡可循且有來源可供查證。
閣下也說「畢竟這個橋段在Running Man之類的節目感覺蠻常見的」,確實,餵個年糕沒什麼大不了的,畢竟事發當事人也曾解釋「塞年糕橋段」是設定好的[6],敝人無法理解閣下閱讀內文後的癥結點在哪,畢竟內容都是符合方針與指引,並沒有含糊不清的空間。--🍫巧克力~✿ 2024年4月1日 (一) 01:55 (UTC)[回覆]
@卡達:先說我不黯韓語,無法查證來源。簡單來講我的癥結點就是整個條目都在傳達「餵年糕不好」這件事,卻沒有表達「如何不好」。後來看了一下中文媒體寫的是「硬塞」,與「餵」相差甚遠,條目內的寫法應當改正。此外剛才簡單看了一下,條目內有17個「網友」,也應該把部分這種輿論刪減掉。--Sean0115 2024年4月1日 (一) 02:04 (UTC)[回覆]
@Sean0115針對閣下所提的將「餵」更改為「強塞」,這才是違反中立性觀點的,當事人雙方並沒有主張「強塞」,而「強塞」的「強」代表的是「強制性」,是高力度的字眼,也因此,衷於來源原文的內容[7],使用「餵」的字眼反而是相對緩和的。相較於客觀事實的闡述,沒有特別理由不會如此呈現具有強烈性的字眼,這才能維護內容符合方針與指引。
另外,關於「網友」這件事情,整起事件一直都是圍繞在網絡群體與網絡評論,掐頭去尾移除主體反而會使條目缺乏完整度,歉難同意閣下刪減輿論的建議。--🍫巧克力~✿ 2024年4月1日 (一) 02:44 (UTC)[回覆]
@卡達:𤨒晶在2015年出演Mnet談話節目《4種秀》談及餵年糕事情時再次表示:「那真的太過分了……說實在的,誰會在有攝影機、正在錄節目的時候做這種事情?太不合理了。」查來源乃是說網友解讀他霸凌,而他是對霸凌指控回應。條目內的寫法意為「(餵年糕)真的太過分了……說實在的,誰會在有攝影機、正在錄節目的時候(餵年糕)?太不合理了。」這才是我想點出的。條目內文有些斷章取義,以至於不易理解。--Sean0115 2024年4月1日 (一) 03:30 (UTC)[回覆]
@Sean0115 已完成--🍫巧克力~✿ 2024年4月1日 (一) 11:38 (UTC)[回覆]
@卡達:您會錯意了吧,我指的是條目原先我上面所寫的這個意思,但顯然不應該是(餵年糕很過分?),那句話的虛主詞應該是(我這樣認為)「霸凌」。@Sinsyuan:您也可以來檢查看看。--Sean0115 2024年4月1日 (一) 12:27 (UTC)[回覆]
已經抽換引用語句的來源,重點是我們必須忠於原文呈現,包含與來源一致,否則會構成原創研究而違反方針與指引,更何況語境這件事情本來就應該看當事人的表述,我們都不是當事人,怎麼能一直去推論原話語的意境如何?我們是編者而不是記者,我們以現有的事實說事,畢竟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導,我們不需要如同記者報導需要去揣測當事人是基於什麼樣的想法說出話語。--🍫巧克力~✿ 2024年4月2日 (二) 04:48 (UTC)[回覆]
@卡達:固然我們是應該「以現有的事實說事」,但請看來源:未料這個動作被大眾解讀成霸凌,想起來仍忍不住哽咽:「那真的太過分了……說實在的,誰會在有攝影機、正在錄節目的時候做這種事情?太不合理了。」可知這裏表達的是他認為「大眾解讀成霸凌」很過分。此外「餵年糕事情」不像中文,此段應改為「𤨒晶在2015年出演Mnet談話節目《4種秀》談及網友對其的霸凌指控時再次表示」。
回到前面提到的「硬塞」與「餵」,𤨒晶談及餵和榮吃年糕時表示:「那只是為了節目的效果,而故意演繹出來的」,節目裏本來就有這個橋段,因此不存在「演繹出來」的問題。此處很明顯是對「硬塞年糕」的指控。--Sean0115 2024年4月2日 (二) 07:45 (UTC)[回覆]
@Sean0115 已完成--🍫巧克力~✿ 2024年4月2日 (二) 11:41 (UTC)[回覆]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31日 (日) 01:40 (UTC)[回覆]

落選典範條目:6票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1票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落選。--銀の死神走馬燈劇場轉轉心情人又照舊 2024年4月4日 (四) 05:16 (UTC)[回覆]

典範條目評選(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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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榮退團事件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歷史—事件—南韓,提名人:🍫巧克力~✿ 2024年7月29日 (一) 03:26 (UTC)[回覆]
投票期:2024年7月29日 (一) 03:26 (UTC)至2024年8月12日 (一) 03:26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4年9月11日 (三) 03:27 (UTC)起

落選典範條目:3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票,未達標準--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03:3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