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條目頁的主題是中國明清兩代在山東設立的行政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聊城市轄區,請見「
東昌府區」。
東昌府,明代及清代的府。
元朝時,為東昌路,明朝洪武初年,改為東昌府。治所在聊城縣,下領三州、十五縣:聊城縣、堂邑縣、博平縣、茌平縣、莘縣、清平縣、冠縣、臨清州(丘縣、館陶縣)、高唐州(恩縣、夏津縣、武城縣)、濮州(范縣、觀城縣、朝城縣)[1]。
清朝考評:衝,繁。隸濟東泰武臨道。初沿明制,領州三,縣五。雍、乾間,濮州、臨清州直隸,割范、觀城、朝城、夏津、丘。領州一,縣九:聊城縣、堂邑縣、博平縣、茌平縣、清平縣、莘縣、冠縣、館陶縣、高唐州、恩縣[2]。宣統退位,民國建立,全國廢府州廳改縣,府廢。
- ^ 《明史·卷四十一·志第十七》東昌府,元東昌路,直隸中書省。洪武初為府。領州三,縣十五。東距布政司二百九十里。聊城,倚......青州府......
- ^ 《清史稿》卷六十一 志三十六/地理八/山東/東昌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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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東昌府部》,出自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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