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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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府,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辖的一个府,领三州;直辖峡山县(府治,今越南海阳省荆门市社)、太平县、多翼县、河瑰县、西关县,东潮州下辖东潮县、古费县、安老县、水棠县四县,靖安州下辖同安县、支封县、安立县、安和县、新安县、大渎县、万宁县、云屯县八县,下洪州下辖长津县、四岐县、同利县、清沔县四县。
沿革
[编辑]- 明永乐五年六月癸未(1407年7月5日)置新安府,领州三县二十一。
- 永乐六年(1408年)十月,废除东潮县、同安县、长津县三县,领州三县十八。
- 永乐九年(1411年)八月,废除大渎县三县,领州三县十七。
- 永乐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丙戌(1415年9月24日),多翼县、太平县二县归属镇蛮府,谅山府的南策州、至灵县、平河县来属,领州四县十七。
- 永乐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丁亥(1415年9月25日),废除安立县、西关县、阿瑰县三县,领州三县十四。
- 永乐十七年九月十三日乙卯(1419年10月2日),废除至灵县、四岐县、清沔县、水棠县、支封县、云屯县,领州四县八。
- 宣德二年(1427年)十一月,明军撤退,废除新安府。
参考资料
[编辑]《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第2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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