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内给药
外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骨内针(英语:intraosseous vascular access)是利用骨骼给药的方式。
在1922年,Drinker教授提出骨髓并不会塌陷,可以将之视为静脉用以注射药剂,因此开始有了骨内针的技术与应用,虽然说近期由于intravenous的技术成熟,因此较少在使用此注射方式,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采取此技术,像是无法进行静脉注射之时,抑或面对新生儿之时,多应用于呼吸停止、心跳停止之时,抑或严重休克之状况,而施打骨内针的位置多为胸骨,手臂骨或是小腿骨。[1]
参考资料
[编辑]口服 | |||||||||
---|---|---|---|---|---|---|---|---|---|
眼/耳/鼻 |
| ||||||||
泌尿生殖系统 | |||||||||
直肠给药(英语:Rectal administration) (肠给药(英语:Enteral administration)) |
| ||||||||
真皮 |
| ||||||||
注射/输液(英语:Infusion pump) (进入组织、 血液) |
| ||||||||
附加说明: | 人体使用黏膜吸收所有给药途径的剂量,但“皮肤”和“注射/输注”除外。给药途径也可分为局部给药(局部效应)或全身给药(定义为肠内给药=消化道/直肠给药,或肠外给药=所有其他给药途径)。 |
急诊医学 |
|
---|---|
设备 |
|
药物 | |
机构 |
|
程序 / 维生支援 |
|
评分系统 | |
这是一篇与医学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