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Owennson/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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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及地理专题
Re:我搞不定颜色
已修复,原因是多打了一个英文字母r。顺道一提,以后请注意两岸三地对伦敦地名的翻译有别,请加转换模板。还有,建议模板:伦敦地铁中央线改成像皮卡迪利线那种主线、支线车站分开罗列的方式,目前这样恐怕很多读者会看不懂。—Howard61313(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13:56 (UTC)
诚邀阁下参与城市轨道交通专题
Re:Template:纽约地铁E线
已完成、仿效伦敦地铁模板的配置,将之缩至正常宽度。另外能否请阁下帮忙在您创建的纽约地铁模板讨论页中加入下列两个模板?
{{WPUS}}
{{城市轨道交通专题}}
感谢。—Howard61313(留言) 2015年5月15日 (五) 13:05 (UTC)
国际关系专题
关于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外交关系的条目
最近几天常看见您对上面提到那种条目的编辑,小弟非常感谢。对于中国-泰国关系更名的建议,我的看法是,您的提议没有问题,尽管去做。就像〈中缅关系〉一样。阁下也有关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加坡关系〉这个老问题;我觉得目前最可行的办法是:目前两个条目原封不动,另外重建〈中国-新加坡关系〉条目,将来再提出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加坡关系〉合并到〈中国-新加坡关系〉去。(我打算援引〈中华民国-印度关系〉的先例,不再提〈中华民国-新加坡关系〉的更名议题)。顺带一提,虽然马英九讲过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两岸也同意只有一个中国,并坚持九二共识,不过台湾人对把台湾列入中国一部分的行为像是非常反感。〈中国-新加坡关系〉应不应该把台湾与新加坡关系写进去,这个恐怕就要吵个没完没了。虽然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加坡关系〉目前的名称,我们不宜详述中国历史上和新加坡的关系,因为主题是1949年后中国大陆(甚至1997年后香港、1999年后澳门)和它的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这样的话,您的意见如何?献丑了。--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9月25日 (四) 14:24 (UTC)
Re: 国家关系
我今天有点累,所以不想说很多话;而且欧洲与中国交往史并不是在下的强项。我认为用Google应该找到合用的来源,阁下再试试看。--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10月13日 (一) 14:37 (UTC)
re
没有这样的意思,这样说就像说我很有占有欲,见到他人编辑同类条目就心有戚戚然,但这种诘难不尽不实。其他编者可以自由编写双边关系条目,我从来没有干涉,即使我心中认为这些条目可以大加改善,也没有“占领”过别人的条目(除了那个破坏者作乱的时候写的某些条目,Carrotkit君也认为这些条目写得差,所以我作了一些初步的改善,另外C君也修好了几篇,我连碰也没碰过)。此外,不同编者写法不同,只要意思相同,就不应该改;“历史上的中国……以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这种写法本来就已经有点不对劲,这样好像把共和国和历史上的中国并列,把共和国划出历史上的中国的范围,有点敏感,所以我不主张用这种写法,不过两者表达的,大概都是自古以来中国与某外国的关系,所以都不用改(但严格而言两者意思不同)。我的话不必是金科玉律,Carrotkit君的也不一定是。--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3月17日 (二) 15:54 (UTC)
- 不要紧,缺乏沟通、了解而生出的误会而已。但是将心比己,我仍然认为指责人家意图把条目据为己有是不恰当的,或许违反了善意推定原则(虽然这个原则在中文版的实施情况不如西方的理想)。--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3月17日 (二) 18:19 (UTC)
- 没错,就是误会。春卷君一如以往的敏锐呢。—Howard61313(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02:42 (UTC)
更改的理由早已于编辑摘要(历史)里清楚说明了,而“13次”的原因单纯就是为了统一各个模板的样式,而模板刚好有13个而已。我不知道为何会有“财产”和“不可挑战”这种误会,也不知道它们代表的意思是什么。—Howard61313(留言) 2015年3月18日 (三) 02:24 (UTC)
Re: 外交模版太多红链/绿链
存在外语页面、可作成绿链者保留。剩下的红链(也就是连外语对应条目都没有者)可以考虑全部除掉,等条目建立了再于模板增加连结,我的看法是这样。—Howard61313(留言) 2015年3月26日 (四) 13:51 (UTC)
大略同意,但大国(例如美英法德)未必适用。在删节红链之前可以参考英文版国际关系专题的双方关系条目关注度指引(某些点子可能有点难度)。我很快就要离开工作地点,所以明天才能给出一个完整的答复,不好意思。--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3月26日 (四) 14:13 (UTC)
对此无意见,阁下尽管依照自己的意愿去做吧。—Howard61313(留言) 2015年3月27日 (五) 03:38 (UTC)
双边关系条目分类
感谢阁下参与维护双边关系条目,但此处是中文维基百科,请阁下尽量使用中文为分类关键字,感谢合作!--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4月3日 (五) 07:03 (UTC)
已知阁下进行以上改动,不过本人认为硬把中国与外国双边关系条目划入PRC双边关系的分类不很恰当,因为这些条目(包括我和Carrotkit写过的那些)当中,叙述时限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不计其数,这样做实有贬低中国的意味;而且关于这种条目是否应该更名的问题(条目叙述范围的问题)已经吵了很多次,这样做说不定是无风起浪,令那些坚持这种条目要用政权全称命名的政治狂热分子鼓噪,引起新一轮争端。如果是我的话,我的做法会是把叙述某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当中有邦交的一方的关系的条目划入中国双边关系的分类,同时也为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某国的关系的分类上标示主条目(但不把主条目划入);叙述某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当中没有邦交的一方的关系的条目,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与该国关系的分类;如果某国和两边都没有邦交,那么叙述某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任何一方的关系的条目都应该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与该国关系的分类(叙述的有点复杂,请自行梳理)。--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4月3日 (五) 10:20 (UTC)
- 如果一篇条目叙述范围包括1912年之前的中国、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某国交通的历史,那么只加入PRC双边关系的分类而不加入民国双边关系的分类是非常不恰当的,这样不但不会平息果粉的情绪,严重的话他们还是会找到口实,借题发挥,引发另一次争端。至于同时加入PRC双边关系的分类和民国双边关系的分类看来好点儿,不过我不肯定这样做有没有引发争议的可能。(过年的时候就曾经有用户提出把PRC双边关系和民国双边关系的条目合并到“中×关系”,然后他又提到把这种条目一分为三,试图割裂历史脉络,不过最后因为大家意见不一致,所以作罢;目前民国双边关系条目,叙述范围的惯例是与邦交国的关系在“中×关系”条目中叙述【共和国与该国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条目中叙述】,与非邦交国的关系分为两部分:大陆时期与该国关系在“中×关系”条目中叙述,1945年后台湾与该国关系一般在“台湾与×关系”条目中叙述,某破坏者创建的条目除外)总之,这事儿可不能草率,不然这个问题很可能会快点儿发酵。--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4月3日 (五) 13:51 (UTC)
- 中文维基百科并没有名为“中华民国(1912-1949)双边关系”和“中华民国(1949-)双边关系”的分类,尽其量也只能出现一个“中华民国外交史”的分类了。不过就算把三个分类都加上去,也和同时加入中国与该国关系的分类、PRC双边关系的分类和民国双边关系的分类没有分别;还有说不定先例一开,就会出现“夏朝外交”到“清朝外交”等几十个分类,恐怕会浪费服务器空间呢。--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 怕页面不好看,就不缩排了。阁下似乎跑题了,一般来说两国之间的关系如果某部分较长,那就会把那一部分开新条目叙述,原文相关章节略写。基金会人力物力有限,所以这些人力物力都应该善用(利申:删除主义者,只不过不关注页面存废讨论),服务器资源也不应该滥用,比如“夏朝外交”到“清朝外交”等几十个分类都可以统一归入“中国外交史”的分类;Carrotkit君应该听过并且明白这一点。--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4月3日 (五) 15:48 (UTC)
- 也许是我多虑,但是请你不要诽谤本人是政治狂热份子,否则我或者不会再掺和下去。我没有否决全部建议(就算我不同意,只要你和其他外交条目编者同意,我的反对也没什么用),我只是说了这些方案的坏处(没有说到好处)。在你的提议里边,同时加入中国与某国关系、PRC双边关系的分类和民国外交史的分类的做法最好,争议也最少。如果硬搬英文版的案例,中美关系的分类,既可划入PRC双边关系的分类(英文版作"Bilateral relations of China"),也可归入清朝外交史的分类(英文版作"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Qing dynasty")(不过在英文版里台湾对美关系的分类是中美关系分类的子分类,这也是会引起争议的,应该并排,不过这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就是了)。只加入PRC双边关系的分类不当的理据我之前讲过,不重复,如果你一意孤行,那我或许就不会客气了。这时我也有一个折衷的想法,就是在中国对外关系系列条目的“参见”一章同时加入PRC与该国关系的分类和民国与该国关系的分类,既可以令读者知道更多关于民国/PRC与某国交往的片段,也可以避免该类条目因为归入PRC双边关系的分类而令人觉得中国和某国的关系直接从属于PRC与某国关系,引发更多争议。另外插嘴说多一句:苏州君说过,讲述民国邦交国与北京关系的条目应该用全称命名(Carrotkit都知道这一点,我看原因是因为该邦交国的政府只承认民国是中国政府)。我留意到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巴拉圭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梵蒂冈关系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改为“中国”,这也是非常不恰当的,教廷和巴拉圭政府只承认民国为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梵蒂冈关系通篇更只是谈论到PRC和教廷的关系,和我、Carrotkit写过的“中×关系”系列条目兼述帝制时期和民国大陆时期某国与中国的交往史的情况差别很大,所以这两篇条目的名称可能和中华民国-巴拉圭关系/中梵关系和中华民国-圣座关系混淆。如果你不反对,我就移回原名了。--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4月4日 (六) 10:47 (UTC)
- 补充:我认为讲述叙述范围包括自古以来(包括民国大陆时期与共和国时期)中国与某国关系的条目应该划入中国双边关系的分类(无论该国与北京或台北建交)。另外台湾与某国关系条目,如果贸然划入民国双边关系的分类,也有引发争议的可能(按我观察中文版有台湾地位未定论的捧场客,只是从未听过他们拿这个问题开刷),并不是最好的办法,不过如果开设“台湾双边关系”分类,说不定也会有大陆用户走出来反对,所以台湾与某国关系条目的归类问题姑且搁置吧。--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4月4日 (六) 11:02 (UTC)
春卷君不是政治狂热份子,他最讨厌那些人。--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4月4日 (六) 08:05 (UTC)
Re: 多个问题
容我逐点回复,如下:
- 对于{{Portal box}}和{{Portal bar}}的用法,我没有特别讲究。也许从务实主义的角度来看只要合用就可以了;不过从美学的角度看,如果要连入的主题页太多,用Portal box就不很明智了,因为这样会把“参见”/“外部链接”那一部分撑开,不怎么好看。
- 你是不是说把“中国外交专题”从“国际关系专题”分拆出去?中文维基百科关于中国外交的内容多,人也不算少,大概也有这么的本钱。不过这事儿最好还是征询其他中国外交条目编写者的意见才做,这会比较好。
- 苏州君以前说过,任何国家历来与中国(以及共和国或民国有邦交的一方;如与两国俱无邦交,则为共和国)的关系一概命名为〈中×关系〉(如果有别的国家国名第一个字和该国国名第一个字一样,则命名为〈中国-××关系〉),共和国与非邦交国的关系一概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系〉。此外苏州君还认为中梵关系是特例,“因为教廷方面数次对大陆放出善意,其早就想与北京建交,只因主教叙任权之争未解决才未建交。”虽然某些人不断拿这个方案开刷,不过最主要的几个中国外交条目编写者都异曲同工的遵循了这个原则。我认为,〈中×关系〉系列条目都应该划入中国双边关系的分类(无论该国有否与民国/共和国建交),并应按具体情况在民国/共和国与某国关系的分类标示主条目。共和国和非邦交国的关系应该直接划入共和国双边关系的分类(如果没有共和国与该国关系的分类),或者共和国与该国关系的分类。PS. 民国与非邦交国的关系,我认为〈台湾与××关系〉和〈中华民国-××关系〉都还可以,只是如果条目以〈台湾与××关系〉为名,那么条目叙述的应该是台湾地区和某国历来的关系;如果条目以〈中华民国-××关系〉为名,叙述范围则应该是1912年起中华民国和某国的关系。这种条目不清楚应该如何分类(见上)。我自忖大家的想法是一致的。--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4月6日 (一) 11:22 (UTC)
Re:诚邀阁下
谢谢!其实我也没做什么,只不过喜欢定规则,移动条目到精确易懂的名称罢了。近阶段在忙毕业的事情,等忙完再说吧。——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4月9日 (四) 07:31 (UTC)
虽然感谢阁下的用心,但您说我“做了很多的努力”恐怕是过誉了,实际上对中国外交条目付出努力,应该是Carrotkit和Billytanghh两位的功劳才对,我没在其中作出多少贡献。—Howard61313(留言) 2015年4月9日 (四) 08:53 (UTC)
Re:国情比较
除非两国国情对双边关系造成影响,否则我同意其不适合。—Howard61313(留言) 2015年4月25日 (六) 12:23 (UTC)
打扰一下
管理同工Wcam君已经快速保留〈中保关系〉、〈中墨关系〉两篇条目, 阁下可以舒怀了。另外,这两篇条目的提删者向Howard61313君(见他的讨论页)放话,说要和你和解,不过他会继续“监督”你的条目。我觉得用电邮向您表达自己的看法比在这里直接表达会更好,不知阁下如何。敬候示覆。--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4月29日 (三) 14:32 (UTC)
你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移除{{You've got mail}}或{{YGM}}来移除本通知。 — 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4月30日 (四) 12:08 (UTC)
传话
侠刀行君托我留言,他想与您商讨两件事(粗体字):
- 关于之前两位间的争议,他提出了和解方案,希望阁下一瞥
- 中国-吉尔吉斯斯坦关系之命名(请至讨论页)
以上。—Howard61313(留言) 2015年4月30日 (四) 13:41 (UTC)
- 侠刀行提出了新的和解条件,连结同上,条款不变,变的只是把〈中保关系〉、〈中墨关系〉从监管对象中剔除。另外电邮已阅。--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4月30日 (四) 14:17 (UTC)
infobox
您好,请阁下尽量使用中文填写infobox的参数,谢谢!--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5月11日 (一) 05:42 (UTC)
- 但这样tooltip便会显示英语,不利中文读者。--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5月12日 (二) 05:26 (UTC)
- 那可以填写map参数的。--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5月12日 (二) 05:34 (UTC)
- 不如到WP:VP讨论一下吧。--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5月12日 (二) 05:41 (UTC)
- 那可以填写map参数的。--Carrotkit~维基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 2015年5月12日 (二) 05:34 (UTC)
RE:国际关系
阁下您好,
关于台湾的国际关系条目,我选择“台湾与XX关系”,并且倾向将以“中华民国”为名者更变成“台湾”。原因系属“中华民国”是1911年在中国成立的政权,并且在1949年失去对中国的正当统治性质。“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收录在“中国与XX关系”,而“中华民国在台湾时期”的国际关系应收录在“台湾与XX关系”。
AFHCO.AlanLin(留言) 2015年5月13日 (三) 14:13 (UTC)
国情比较
我还没有想好,抱歉!等想好了再发表自己的看法,您可以先去客栈条目讨论版征求他人意见。——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5年5月20日 (三) 02:27 (UTC)
Re:还是那中国代表权问题
没意见,两者都可以。但我个人认为是不一定需要统一。—Howard61313(留言) 2015年6月4日 (四) 04:17 (UTC)
对这个做法没有立场,但是不要轻举妄动,搞不好会有什么后果应该很明白。要知道中华民国并不等于台湾。--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5年6月4日 (四) 09:16 (UTC)
其实我觉得都可以吧(毕竟我的强迫症不是那么严重:D),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只要遵循命名常规即可。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一些条目原作者可能不喜欢被擅自改动,调整之前最好还是应先与对方取得共识。
顺祝编安。-- 慕尼黑啤酒 畅饮 2015年6月4日 (四) 09:42 (UTC)
首先抱歉回复晚了。在下昨天刚刚把高考解决完,前段时间一直没时间关注维基百科。所以,请阁下容许在下把此事弄清再作回复,谢谢。--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SCR-510❀シャナ俺の嫁 中華民國 104年 2015年6月9日 (二) 10:46 (UTC)
- 嗯,在下的建议是不按政权分而按照地区分。比如说中共政权目前有效统治大陆(通常情况下被认为是“中国”的地区),就把它和X国的关系归入中X关系。然后,中华民国目前有效统治台湾,那么就归入台湾与XX关系较好。中华民国在1949年前与诸国的关系,因为当时中华民国有效管治大陆,所以归入“中X关系”,这是在下的一点拙见,还望阁下参考。--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SCR-510❀シャナ俺の嫁 中華民國 104年 2015年6月9日 (二) 11:07 (UTC)
中国-毛里塔尼亚关系
被人破坏了。--Carrotkit~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条目DIY 2015年6月29日 (一) 05:13 (UTC)
- 完全( ✓ )同意。--Carrotkit~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条目DIY 2015年6月29日 (一) 05:21 (UTC)
- 所以要小心提防,防止政治狂热者破坏外交条目。--Carrotkit~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条目DIY 2015年6月29日 (一) 06:21 (UTC)
烦请阁下替我移除Draft: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基里巴斯关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基里巴斯关系的Delete模板,谢谢!--Carrotkit~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条目DIY 2015年6月29日 (一) 12:55 (UTC)
- 麻烦阁下了。最近被私事困扰,有点神志不清,经常按错按钮,抱歉。--Carrotkit~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条目DIY 2015年6月29日 (一) 13:48 (UTC)
- 我还以为您在责备我呢。--Carrotkit~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条目DIY 2015年6月30日 (二) 04:45 (UTC)
- 哈哈,明白了。--Carrotkit~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条目DIY 2015年6月30日 (二) 05:34 (UTC)
- 那个Es91213再次剑拔弩张。见User Talk:Carrotkit。--Carrotkit~和平约章~维基布告板~条目DIY 2015年7月8日 (三) 07:55 (UTC)
无法分类
移动分类
如果你要将Category:中国内地-香港关系改为Category:中国大陆-香港关系,你要同时改变所有原分类的子类别和页面中的分类语句,只是移动分类页是没意思的,并会导致新旧分类都被快速删除,失去分类的编辑历史和母分类。--Hang9417(留言) 2015年5月14日 (四) 08:35 (UTC)
Re:
为了条目质量,最好附加来源,谢谢。--苏言竹者(留言) 2015年5月31日 (日) 03:59 (UTC)
邀请您参加第十三次动员令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Owennson/存档2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维基百科的贡献!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品质及数量,第十三次动员令会于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间进行,我们诚挚地邀请您来积极参与动员活动。
详细动员事项请参见第十三次动员令,让您从动员令说明书中了解什么是动员令,并请参考主页的报名指引报名参与本次动员令(报名处现已开放)。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动员令及小动员令,大动员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题中贡献的动员令项目,而小动员令主题有:地球科学、数学、物理、电子与计算机、欧洲历史与地理以及多于15种外语版本的条目。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subst:动员令}}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或参考推广工具),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品质及数量!非常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