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大樓縱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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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事務大樓縱火案,是發生於2000年香港入境事務大樓的一場刑事案件,造成多名人員傷亡。
目录 |
[编辑] 事件
2000年8月2日,大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中国内地居民帶著易燃液體和打火機到入境事務大樓要求與官員見面,並威脅自焚,期間情況失控並發生火警,事件中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及爭取居港權人士林小星被燒死。事後葉劉淑儀一再以強硬姿態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所有人必須以合法程序申請來香港,政府和警方絕不容許任何人做出罔顧法治的行為。
2002年2月首被告施君龍被判謀殺及縱火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另外6人彭漢坤、傅模、林興鑾、楊義坪、楊義炎及周洪川,則因誤殺及縱火罪判監12至13年。7人其後上訴,當中施君龍對謀殺罪判決的上訴得直,被上訴庭改判誤殺罪,監禁14年。7人仍然不服判決,再上訴至香港終審法院,由於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7名被告獲撤銷所有控罪,發還高等法院重審。2005年6月16日,施君龍等人在高等法院承認基於嚴重疏忽誤殺梁錦光和林小星,各人因認罪獲得最少三分一的減刑,施被判入獄8年,其餘6名被告判囚7年4個月;至於縱火罪則不予起訴。
[编辑] 後續發展
雖然那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一直都有來香港示威遊行;而爭取子女居港權的家長為求家庭團聚一直沒有放棄爭取子女居港權,但沒有像之前幾次那樣做出一些違法的行為,居港權爭議亦漸漸平息。
入境事務大樓因此事件,在一樓升降機入口處使用了較嚴謹的保安。
[编辑] 參考資料
- 暴徒縱火衝擊入境處50傷,星島日報,2000年8月3日,查閱日期:2010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