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Immigration Department |
|
|
|
|
| 處長 | 陳國基 |
|---|---|
| 副處長 | 鍾林慧 |
| 部門資訊 | |
| 成立年份 | 1961年 |
| 所屬部門 | 保安局 |
| 總部 |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 |
| 聯絡資訊 | |
| 網站 | www.immd.gov.hk |
入境事務處(簡稱入境處;英文:Immigration Department,縮寫:IMMD)前身為人民入境事務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保安局轄下的紀律部隊之一,負責出入境事務。現任入境事務處處長是陳國基,領導5,190名軍裝人員及1,455名文職人員。[1]
目录 |
歷史[编辑]
香港回歸前,負責香港出入境事務的部門為人民入境事務處,於1961年8月4日成立,初期主要工作是執行海、空出入境管制,打擊出入境犯罪活動,簽發旅行證件及簽證。
至於人民入境事務處的前身,為香港警務處轄下的入境事務部(當時俗稱移民局,如今老一輩仍會如此稱呼入境事務處)。1965年8月1日,人民入境事務處從香港警隊接管了羅湖的出入境管制工作。1977年4月20日,上處與人事登記處合併;兩年後的1979年7月1日,更接管了註冊總署的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等工作。
香港回歸後,人民入境事務處改稱入境事務處,旗下的婚姻註冊處改稱婚姻登記處。由此時起,入境事務處增加了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游說各國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並執行《香港基本法》內有關居留權條文等任務。而入境事務處處長更成為了香港政府主要官員之一,須由行政長官提名,報請國務院任命。
主要責任[编辑]
主要職責包括:
- 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制(自1961年起)
- 簽發旅行證件及簽證(自1961年起)
- 偵查、起诉違反入境法律的人(自1961年起)
- 把非法入境者遣返原居地(自1961年起)
- 生死登記總處:辦理出生、死亡及人事登記手續(自1979年起)
- 發放香港身份證(自1977年起)
- 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自1979年起)
- 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自1997年起)
- 處理國籍事宜(自1983年起)
歷任處長[编辑]
- 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 穆雅(1961年—1965年)
- 戈立(1965年—1974年)
- 羅能士(1974年—1978年)
- 布立之 (1978年—1983年)
- 賈達德(1983年-1989年)
- 梁銘彥(1989年-1996年)
- 葉劉淑儀(1996年—1997年)
- 入境事務處處長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入境處辦事處[编辑]
現有辦事處[编辑]
- 總部辦事處
- 就業及旅遊簽證組 [1]
- 延期逗留組 [2]
- 外籍家庭傭工組 [3]
- 查詢及聯絡組 [4]
- 其他簽證及入境許可組 [5]
- 優秀人才及內地居民組 [6]
- 居留權組 [7]
- 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 [8]
- 旅行證件(簽發)組 [9]
- 分區辦事處
- 人事登記辦事處
- 出生及死亡登記處
- 婚姻登記處
-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23]
- 大會堂婚姻登記處 [24](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12時45分及下午2時至4時45分仍可供舉行婚禮)
- 紅棉路婚姻登記處 [25](星期日辦公時間同上)
- 尖沙咀婚姻登記處 [26](星期日辦公時間同上)
- 沙田婚姻登記處 [27](星期日辦公時間同上)
- 屯門婚姻登記處 [28](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上述各登記處亦於公眾假期休息)
已取消的分區辦事處[编辑]
- 牛頭角辦事處
- 荃灣辦事處
- 屯門辦事處
- 大埔辦事處
- 粉嶺辦事處
- 上水辦事處
- 東區辦事處
- 西營盤辦事處
- 九龍辦事處
- 流動辦事處
職級[编辑]
- 首長級
- 處長
- 副處長
- 助理處長
- 高級首席入境事務主任
- 主任級
- 首席入境事務主任
- 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
- 總入境事務主任
-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
- 入境事務主任
- 見習入境事務主任
- 員佐級
- 總入境事務助理員
- 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
- 入境事務助理員
- 已取消職級
- 助理入境事務主任 [2]
服務範圍[编辑]
- 接受香港特別行政旅行證件的申請,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簽證身份書、回港證及海員身份證及簽發上述證件
- 接受及辦理下列人士的延長逗留期限申請:
裝備[编辑]
入境事務處學員員均需要接受武器使用的訓練,並且根據情況配備胡椒噴霧及伸縮警棍,駐守於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的人員亦必須學習使用胡椒球發射器,以應付日常的任務。根據《香港法例》,入境事務處被授予權力擁有及使用槍械,惟入境事務處處長認為該處人員無佩槍的需要,故此無向香港政府申請撥款以購買槍械及提供相關訓練。
大事記[编辑]
- 香港入境事務大樓縱火案-2000年8月2日,大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帶著易燃液體和打火機到入境事務大樓要求與官員見面,並威脅自焚,期間情況失控並發生火警,事件中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及爭取居港權人士林小星被燒死。
- 庾文翰失蹤事件-2000年8月24日11時,患有自閉症、有輕度智障以及有過度活躍症的15歲少年庾文翰與其母在油麻地地鐵站乘坐地鐵回家,在登車時庾文翰突然跳出車廂並逃離母親。其母隨即向警方報告庾文翰失蹤。當天香港時間13時29分,庾文翰被發現在羅湖邊境管制站,當時入境事務處職員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身份證明文件而把庾當作內地兒童送往深圳,其後下落不明。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入境事務處 |
參見[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