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跳过字词转换说明
Lands Department.svg
地政總署
Lands Department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署長 譚贛蘭太平紳士
副署長 黃小雲(法律事務)、
林潤棠(一般事務)[1]
羅思善太平紳士(專業事務)、
黃仲衡(測繪事務)
部門資訊
成立年份 1982年
所屬部門 發展局
總部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0及23樓
聯絡資訊
網站 www.landsd.gov.hk/

地政總署(簡稱地政署英語Lands Department,LD)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展局轄下的部門,成立於1982年4月1日。專責管理香港政府的土地及行政,包括批出土地作發展用途、土地及物業估價、徵收私人土地作公共項目用途、重批及修改土地契約、土地管制及執行契約、維持大地測量控制網、土地界線測量、航空測量、繪製地圖、維修位於未撥用的政府土地上的斜坡,以及審批預售樓花同意書和大廈公契等。[2]現任地政總署署長是譚贛蘭

目录

[编辑] 歷史

地政署成立於1982年,由工務司署分拆而來。1986年4月與前工務司署轄下建築物條例執行處合併成屋宇地政署1993年8月起地政總署成為獨立政府部門[3]

過往街道和街名一直由不同部門處理,於2000年起,統一由地政總署負責,通常會先考慮中文名,後再定訂出英文名,並按其中文名音譯。[4] 2006年4月,地政總署取代房屋署處理寮屋事務。

[编辑] 隸屬

[编辑] 執法不力爭議

政府一直容許重型車輛駛入新界元朗錦綉花園主要通道,錦綉花園居民對此非常不滿,2007年2月7日錦綉花園居民登報章廣告,質疑地政署沒有盡本份取締該屋苑附近非法貨櫃場,並要求地政總署不要害怕,盡力執法。[5]

2012年4月18日審計署發表的衡量值報告,批評多個部門及機構行政失當。其中地政總署被指執法不力,令部分官地長期遭非法佔用,截至2011年12月累積494宗高優次的非法佔用官地個案,但70%超過內部指示的四個月處理時限,四宗更拖延逾10年,但無記錄未能達標的原因。[6]

[编辑] 相關

  • 勾地表即是「供申請售賣政府土地一覽表」

[编辑] 歷任署長

[编辑] 外部參考

[编辑] 外部參考

  1. ^ 地政處組織表B二零一二年四月 (TP : CHART-B(Chi))
  2. ^ 地政總署 - 關於我們地政總署
  3. ^ www.aud.gov.hk/pdf_sc/c49ch12.pdf
  4. ^ 名人留足印 太子及般含道有段古東方日報 2010年06月17日
  5. ^ 香港電台千禧年代錄音
  6. ^ 部分官地长期遭非法佔用 审计署轰地政总署失当2012-04-19 01:40:00 来源: 香港成报
  7. ^ http://www.ideascentre.hk/wordpress/?p=1848&language=hk

[编辑] 参考註釋

[编辑] 外部連結

个人工具
名字空间
操作
导航
帮助
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