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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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精[1]
IUPAC英文名 1,1-Dioxo-1,2-benzothiazol-3-one
IUPAC中文名 1,1-二氧代-1,2-苯并噻唑-3-酮
其他名稱 E954
識別
CAS號 81-07-2
PubChem 5143
SMILES C1=CC=C2C(=C1)C(=O)NS2(=O)=O
性質
化學式 C7H5NO3S
摩爾質量 183.1845 g mol-1
外觀 白色晶体
密度 0.828 g/cm3
熔點 228.8-229.7 °C
中的
溶解度
1 g / 290 mL
在其他溶剂中的
溶解度
可溶于乙醇乙酸乙酯,微溶于乙醚
若非注明,所有数据都依從国际单位制,以及来自标准状况(25 °C, 100 kPa)的条件。

糖精(Saccharin)用作甜味剂,但不含营养。它為白色結晶性粉末,難溶於水,對熱安定,其甜度為蔗糖之300~500倍,不含卡路里,吃起來會有輕微的苦味和金屬味殘留在舌頭上。其鈉鹽易溶於水。急性毒性LD50(rabbit)為5000~8000mg/Kg BW(口服);每日攝取安全容許量(ADI)為 0~2.5mg/Kg BW/day。有一些研究結果顯示,其曾在動物實驗中發現有導致膀胱癌的可能性,但在人體試驗上並未發現有不良影響。[來源請求]

糖精可由邻磺酸基苯甲酸反应制得。主要用于食品工业,可用于牙膏香烟化妆品中。其動物致为阳性,大量攝入會引起血小板减少而造成急性大出血,可损害细胞結構及,会诱发膀胱癌

中国大陆允许使用糖精,但有用量限制:食品中应小于0.150g/kg,盐汽水中应小于0.08g/kg。

在歐洲,則把糖精列入食品添加劑的E編碼 E954 。


[编辑] 致癌疑慮

在20世紀的60年代,各種學術研究表示,糖精可能是一種致癌物。關注在1977年達到頂點,出版了一份研究報告表示,當老鼠餵食大劑量的糖精,導致膀胱癌的機率明顯上升。在這一年, 加拿大禁止使用糖精,而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還提出了禁令,禁止食品中使用糖精。當時,糖精在美國上市是唯一的代糖,這項禁令引起了公眾的強烈反對,尤其是糖尿病患者。最後,美國國會暫停糖精的禁令,規定不是所有含有糖精的食物必須顯示警告標籤表示,『糖精可能是致癌物質』。

許多研究已被執行的糖精,一些表現出糖精之間的相互關係和消費頻率增加癌症的影響(尤其是膀胱癌)和其他調查沒有這種相關性。 任何研究都顯示出一個明確的因果關係,糖精的消費和健康風險在人體在正常劑量,但一些研究表明,相關的消費與癌症發病率。 一些動物實驗,在程序上的缺陷。根據以tradegroup經營saccharin.org,人們對糖精的安全性的質疑,最初是建立在20年前的一個有缺陷的研究,管理大量代糖的實驗室白老鼠膀胱腫瘤產生的影響。新的和更好的研究結果更明確的表示,糖精在白老鼠上的致癌原理不適用於人類。 美國國立環境衛生科學研究所在2000年得出同樣的結論,糖精建議從已知疑似致癌物名單中除名。

在1991年,已就是禁令發布的14年後,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正式撤回了其1977年的提議禁用糖精,並在2000年,美國國會廢除了相關法規,糖精產品不必進行健康警告標籤。

[编辑] 参考资料

  1. ^ Merck Index, 11th Edition, 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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