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民事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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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結合
认可同性婚姻
(生效日期)

紐西蘭(2013年8月19日)
烏拉圭(2013年8月1日)
法國(2013年5月18日)
巴西(2013年5月16日)
丹麥(2012年6月15日)
阿根廷(2010年7月15日)
冰岛(2010年6月27日)
葡萄牙(2010年5月17日)
瑞典(2009年5月1日)
挪威(2009年1月1日)
南非(2006年12月1日)
加拿大(2005年7月20日)
西班牙(2005年7月3日)
比利时(2003年6月1日)
荷兰(2001年4月1日)

國內部分區域(生效日期)

墨西哥
金塔納羅奧州
墨西哥城(2010年3月4日)
美国
明尼蘇達州(2013年8月1日)
羅德島州(2013年8月1日)
特拉華州(2013年7月1日)
馬里蘭州(2013年1月1日)
緬因州(2012年12月29日)
華盛頓州(2012年12月6日)
印第安蘇庫米希(2011年8月1日)
纽约州(2011年7月24日)
哥倫比亞特區(2010年3月3日)
新罕布什爾州(2010年1月1日)
佛蒙特州(2009年9月1日)
印第安柯奇爾族(2009年5月)
艾奥瓦州(2009年4月27日)
康涅狄格州(2008年11月12日)
麻薩諸塞州(2004年5月17日)

只承認既有同性婚姻

荷属加勒比海(限于荷蘭登记)
以色列
墨西哥(限于墨西哥城登记)
加州(限于8号提案之前登记)

LGBT主題

紐西蘭民事結合2005年4月26日生效。紐西蘭的公民結合法案在2004年12月9日國會通過,容許同性戀者及同居人士注冊,並享有與合法夫婦等同的法律地位。[1][2]本法案被形容為“把婚姻法內所有與結婚有關的字眼改為公民結合的複製品”。它的姐妹法案,法定关系涉及草案,是在法律里去除公民结合根婚姻的区别,但是在议会里遇到障碍并缓议直到2005年

公民結合法案以65票對55票獲得通過。这个法案被大多数党,包括左和右派大党,看为一个道德问题。以下表格显示详细票数。

Party Voted yes Voted no
工党 45 6
国家党 3 24
新西兰优先党 1 12
行动党 5 4
綠党 9 0
团结未来党 0 8
进步党 2 0
毛利人党 0 1
Totals 65 55

在草案建议阶段,有建议把它变成一个公文投票法案或用一个公民关系法案来取代公民结合来允许任何两个人注册任何个人关系而且获得共同财产权。

目录

宗教界的反對[编辑]

有報導指本法案在紐西蘭獲得普遍支持,但其實不少教會都在週會會刊中提及要為這條法案禱告,並監察對本法案投支持的議員,或建議在改選時不再支持有關議員。不少教會在本法案辯論期間於各大報章刊登廣告,呼籲市民公開反對本法案;而在法案通過當日,他們更呼籲信徒前往奧克蘭市中心靜坐抗議。其中公開反對議案的教會,有天主教福音派Destiny Church。對於宗教界的普遍反對,有人在報章的讀者來函中指“他們想把紐西蘭變成塔利班”。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參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