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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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公民羅馬帝國的一種身分。212年之後,依據安东尼努斯敕令,所有的羅馬帝國自由人,被授與公民權。

公民條件

羅馬帝國,下列的人民能夠變成公民

  • 自拉丁國家的人民,被授與公民權。
  • 被釋放的奴隸,變成公民。
  • 於輔助軍團中完成役期之行省人民。

公民權利

公民赋予下列權利:

  • 共和時,男子有權去投票。
  • 有權立約。
  • 有權具備合法的婚姻。
  • 除非被控訴叛國罪,不能夠被判處死刑。
  • 不會因債務而成為奴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