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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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美式英文:apartment,英式英文:flat,澳大利亚英文:unit)爲集合式住宅的一種,是城市特有的現象。包含多個公寓單位的大廈稱為公寓大廈。
历史
在古羅馬時代已經有因蘇拉供平民階級居住。
公寓在華人社會最早出現在上海的弄堂或華南的唐樓。隨著城市化,在香港、中國大陸或新加坡等地,在國家政策積極運作下,興建以公屋、經濟適用房及組屋等名稱的公寓式集合式住宅。另外,包含上述地區及臺灣的華人地區,今亦有大量私人投資的公寓建築,這些因素都讓公寓於這些地區成爲城市居民主要的居住形式。據統計,臺灣百分之七十五的人口居住於以公寓為主的集合式住宅。
在中國大陸稱為單元楼或居民楼,香港稱為單位,指的是一種生活設施齊備,但只佔建築一部分的居住形態。公寓可能戶主自行購買的,或者自業主租入的。
日常维护
在中国大陆,所有物业管理依据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1]》进行管理。新建公寓在住户达到一定数目选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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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 [2009-1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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