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简称上海市教委,是主管上海市地方权限各类教育的上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同时领导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9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6名、秘书长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62名。[1]
现任领导
- 主任:王平
- 全面负责市教委工作
- 分管:秘书处(研究室)、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
- 联系:上海市教委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
- 副主任:李昕
- 分管:民办教育管理处、学校后勤保卫处、德育处
- 联系: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上海教育电视台、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中心、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 巡视员:蒋红
- 分管:办公室(含政务公开)、科学技术处、直属单位管理办公室(行政方面)
- 协助分管:秘书处(研究室)
- 联系:上海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上海沪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教育会堂
- 副主任:贾炜
- 副主任:毛丽娟
- 副主任:李永智
- 分管:人事处、信息化工作处、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 联系: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上海市电化教育馆、上海市教委信息中心
- 副主任:倪闽景
- 分管:终身教育处、学生处、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处
- 联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老年大学、上海开放大学、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上海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 副主任:轩福贞
机构设置
委机关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信访办公室
- 民办教育管理处
- 研究室
- 终身教育处
- 发展规划处
- 人事处
- 财务处
- 基础教育处
- 职业教育处
- 高等教育处
- 学生处
- 科学技术处
- 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处
-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 学校后勤保卫处
- 政策法规处
- 语言文字管理处
- 审计处
- 德育处
- 督导办公室
- 青少年保护工作处
直属高等院校
直属中等、初等院校
直属研究机构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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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组成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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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组成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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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直属特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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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直属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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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部门管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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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派出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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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中央部门双重 领导的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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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单列预算政府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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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单位不包括国家部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地方局(上海市气象局除外),也不包括加挂市局牌子的 中共上海市委组成单位。 注 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 物价局牌子,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 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卫生计生委挂 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牌子,国防动员办公室挂 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挂 市政府协作办公室牌子,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挂 林业局牌子,文化和旅游局挂 文物局、 广播电视局牌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加挂 金融工作局牌子,海洋局和 水务局合署办公,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科学技术委员会加挂 外国专家局牌子、民政局加挂 社会组织管理局牌子。因历史原因,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保留 农场管理局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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