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国旗列表/存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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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目下的国名是不是改成中英文对照比较好哩?这样用英文首字母排序才讲得通啊。而且有中英文对照国名会比较多点知识含量吧。 另外这里的检索用的字母书签只要一个就够了吧,那个目录不要也行啊,显得那么大个。

或者干脆就改成中文排序?看着会舒服一点。Burea 08:43 2004年8月16日 (UTC)

Agree. --Wing 08:46 2004年8月16日 (UTC)

澳门香港不是国家,那么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怎么能放在“国旗”这里呢?--Flsxx 08:12 2005年6月5日 (UTC)

考虑到以上情况我制作了国旗区旗列表并将国旗列表重定向了过去。可是今天就发现被人改回来了。国旗区旗列表定向后者…郁闷。港澳不是国家!--Bosscong

我也觉得要改成英语或中文排列

没用拼音的人会觉得蛮难查的 如果改成英语会比较能够适应 希望能改 不然觉得蛮可惜的


全都按英文与国家属地分类好啦(花了一天) 看看还有什么问题....


西兰.....算是一个国家吗?? 本想改为英国领地(非属地)但.... 目前尊重添加人.


建议英文名称用全名。

打算做的编辑, 如有意见请赐教

1. 将各旗帜置换为维基共享资源上提供的可缩放向量图形(SVG)图档. (尚未提供SVG版本的国旗除外, 不过若仍使用GIF或JPG档者会优先换为PNG档)

2. 国名部分:

  • 拿掉一些国家中文全称和简称的并列. 例如, 美利坚合众国(美国) 这样子并列其实是没有必要的, 可以直接写成美利坚合众国, 如果有人真的不知道美利坚合众国是美国的全称, 可以点下连结去看美国的条目. 但是一些全称和日常生活中习惯使用的简称差太多的国家, 如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 则予以保留并列. 中华民国则不保留其"台湾"的简称, 我想应该没有华人会分不清楚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差别.
  • 还有一些改过国名的国家, 视情况保留中文国家旧称, 例如刚果民主共和国(萨伊).
  • 另外, 其他国家的中文国名上的内部链接, 像是捷克共和国, 也将一律改成捷克共和国.
  • 英文国名部分, 大部分的全称和简称并列, 或是新旧国名并列, 其实都可以把简称和旧国名拿掉, 毕竟这是中文维基; 不过像是美国简称USA, 英国又叫Britain或England,中华民国是Taiwan这类则保留.

3. 各国属地与领地部分是否要留著? 毕竟这是"国旗列表", 不是"旗帜列表". 这部分我不预设立场, 目前仅打算把各属地的现况文字叙述拿掉, 因为这一页仅展示国旗, 不需要做各领地的叙述. 另外, 美国America和英国Britain这两个分类,打算改为United States和United Kingdom, 因为说英语者平常较常用United States和United Kingdom来称呼美国和英国.

--Davie 06:37 2006年1月29日 (UTC)

已经做好A-C的部分, 请各位先过目一下 --Davie 08:36 2006年1月29日 (UTC)


TO Davie大大: 嗯嗯,其实 美利坚合众国(美国)中 美利坚合众国是正式名称 美国则是简称 国名有分简称或正式称呼 有时这两种称呼差异不小,所以都列出来,也让大家知道正式称呼,也算知识 例如钮西兰的正式称呼居然是钮西兰"自治领",这个很少人知道了

有时,两种国名很接近(正式或简称都有)如两个刚果,两个韩国 所以都直接列出正式与简称,避免搞混 Jason

看来你还满有心的, 不过我的想法很简单, 这只是一个旗帜的列表, 而非国家正式名称和简称的对照表, 所以我才会有仅保留必要简称的提议. 至于两个刚果和两个韩国, 这个算是特殊情况, 当然就要全部都列出来 - 不过, "南斯拉夫"是旧国名, 反倒是"塞尔维亚与蒙特内哥罗"(这是中华民国的官方翻译, Serbia and Montenegro)才是现在的国名. --Davie 12:04 2006年1月29日 (UTC)

支持不保留中华民国的“台湾”“简称”。中华民国的英文是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可以把括号里的去掉,但括号外的必须保留。在马英九上台后,中文国名里加注的“(台湾)”已被去除。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6日 (日) 09:24 (UTC)

关于各国属地与领地

库克群岛是澳洲的领地,不应在这里出现——angbinmarist



当初在修改时这些属地旗帜存在。当时是散布在各区块,所以为了和"国家"有区别,特设各国属地与领地特区以安置这些旗帜。

为了分别这些地区的特性所以加上简短介绍,其现状(如丹麦自治领地)类似"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乃表示其主权性质与授权状况。 这些旗帜所代表的地区,他的自主层次高低不同,并非完全一样。有些已经趋近独立如库克群岛波多黎各、有些只是特别区或海外岛屿如香港根西岛诺福克岛、有些仅为自主自治如百慕达福克兰群岛格陵兰。

至于,为何美国用America、英国用Britain。我是看到美属萨摩亚American Samoa,他是用American表美属(American也有"美国的"的意思)。 而英属维京群岛 British Virgin Islands用British(不列颠的)、 所以美国和英国改用America、Britain而不是正式称呼US、UK。

对了,能否看一下 澳大利亚Australia的诺福克岛与英国Britain的英属维京群岛 有诺福克岛和英属维京群岛的内容,但这两个的快捷列还是接不上内容。

多谢你热心参与

我的看法是, 由于本页是旗帜"列表", 其实也不一定要将各个属地的简介放上来, 不过我不会强行拿掉, 除非希望拿掉的声音比较大.
America和Britain的部分, 依据我的知识(不一定正确), 在英文中的确经常用American来表示"美国的"或"美国人", 但是并不常用America来表示"美国", 反倒是几乎都用United States来表示. 至于United Kingdom, 我同意你的说法, 这还是比较正式的称呼(但是有以United Kingdom取代过去常用的Great Britain的趋势), 不过England好像比Britain更常用在"英国"的非正式的称呼上(尤其是商品上打的"英国制造" Made in England).
英属维京群岛和诺福克岛这两个地方的内容我已经找到了, 诺福克岛是简体字内容, 而且两岸三地的译名都一样, 比较好处理; 英属维京群岛的问题比较大, 有人用繁体"英属维尔京群岛"当作标题写了一篇短文, 但是据我所知British Virgin Islands在台湾通常是译作"英属维京群岛", 并没有"尔"字, 我猜可能是香港人写的. 不过, 在Wikipedia的繁简分歧词表中标注"zh-tw英属维尔京群岛", 明显与一般台湾人的习惯称呼不同, 晚点再去查一下中华民国的官方翻译究竟有没有"尔"字. --Davie 11:52 2006年1月29日 (UTC)

这篇英文版(之前是拼音版)花一整天完成,对此投入不少心力。所以希望这篇能越改越完善。 希望这三点能保留 属地与领地,那些旗帜在改编英文排列前就存在 国家正式称呼和简称,尤其是难以辨别的(但美国之类则没关系) 属地与领地的性质,个人觉得毕竟不是国家,性质能表示属地的自治程度(位置则无关主权性质)

至于英属维京群岛,我这边(百科全书)也是英属维京群岛,没有“尔”字。我想应该没错。 南斯拉夫的国号确改称[塞尔维亚及蒙特内哥罗 Serbia and Montenegro](2003/2/4)。 我看一下大大的档案,大大对维基百科修改有经验,对于国家称号及性质也了解。我想大大应能将此篇更加完善。(对了你是台湾人吗?我是台湾人。) User:Jason22 2006/1/30

我也是台湾人。顺道一问,你觉得多米尼克的全名Commonwealth of Dominica要怎么翻比较好?我个人的直觉是多米尼克联邦,不过我查了两岸的资料,发现台湾的官方翻译(全名)就直接叫做"多米尼克",而大陆则译为(全名)"多米尼克国"。另外,依据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网页资料,British Virgin Islands的官方翻译确实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有尔字。--Davie 12:26 2006年1月30日 (UTC)
决定多米尼克的国名部分使用手动转换, 简体用大陆通行的非官方翻译"多米尼加联邦".--Davie 14:43 2006年1月31日 (UTC)

是多米尼克联邦。User:Jason22 2006/2/18

关于两岸地名差异

如果有差异或错误请用 [[文莱|-{ zh-cn:文莱达鲁萨兰国;zh-hk:文莱苏丹国}- ]] 这种模式,感谢各位配合。Jason22 14:53 2006年3月31日 (UTC)

大量增加地区旗帜

看完英文版的"国旗列表"后,觉得虽然中文版资料远远不如英文版。在还没看到英文版之前觉得中文版国旗已经齐全,新加的国际会旗还感到多馀。但在看到英文版后才发现,人家已经远远超越了。 所以,未来会扩充国旗列表,以增加地区旗帜部份为主,力求完善与丰富。并且,除了英文排列以外,想用类似转换的方式做拼音排列与注音排列。至于属地与领地、国际会旗保留。地区旗帜以地区及国家区分(就是各大洲)。希望能做完全部。Jason22 13:02 2006年4月11日 (UTC)

U.S. states

Re: U.S. states

饿~这些是美国的州,不能放到国旗里面去吧?你说要把香港的旗子放进去还能理解…… 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6日 (日) 09:26 (UTC)

谁说要将它放进“国旗列表”的??别不懂装懂啊,朋友。—Gzyeah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18:09 (UTC)

国旗列表

为了中文维基推广,与索引方便,我强烈建议将国旗列表单独列一条目,谢谢。--winertai 11:32 2006年4月17日 (UTC)

请问单独列一条目是指?? 对了,如果地区旗帜过多,可能会分割成七个新页面(七大洲)。隶属旗帜列表之下。Jason22 15:15 2006年4月18日 (UTC)

因为档案太大了,严重lag之下差点摊掉。所以先移除,再转至新页面。这样以后扩充也比较方便,加新东西时也不会当掉。Jason22 15:48 2006年4月18日 (UTC)

    • 您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已经动手移了。我意思是说别将国旗列表重定向到旗帜列表来,旗帜列表可以拥有国旗列表,但是国旗列表应该成一条单独条目,两者实在不可混为一谈。谢谢。-winertai 18:37 2006年4月18日 (UTC)

**再次说明,1.国旗列表在任何一种百科全书中绝对不会跟旗帜列表混成一条目。2.倘使国旗列表中,有所谓非国家的争议,应该是删除或说明,而非将其移动到旗帜列表去。3.搜寻引擎中,查国旗两字来到维基的,恐怕很多,如果贸然移动旗帜,会让维基在搜寻中无法获得曝光。(如果重定向后,国旗两字将无法于搜寻引擎曝光)4.最重要的是,国旗跟旗帜实在差太多了。个人意见,如有冒犯原创者,请多加担待,谢谢。--winertai 19:00 2006年4月18日 (UTC) 我仍不太赞成移动-winertai 19:18 2006年4月26日 (UTC)

无法搜寻的疑虑可以以重定向解决。另外两条目的雷同度实在太高,合并是必然之举,至于合并至何处,我以为以大者为主。--阿儒 | 这里泡茶 00:40 2006年4月27日 (UTC)

  • 个人觉得可将国旗列表定义到旗帜列表,这样输入'国旗列表"搜索时会指定到旗帜列表.我想这样那位大大的疑虑应该能解决.Jason22 13:40 2006年4月27日 (UTC)
    • 现今搜寻关键字打“国旗列表”会出现像这样-国旗列表如果重定向之后因为没有国旗列表关键字,搜寻变成根据内容找此条目,因此可能会产生找不到这条目排名在后面了(不是第一条出现的)(除非是简繁两用),例如我创建的小绿人,就是这例子[1]这是英文维基不会碰到的问题,也只有中文维基才会出现的盲点,也让中文维基推广出了一点问题。这样讲好了,除非某些特殊情况下,中文维基只要移动,即使热门,都会产生无法搜寻或出现排名大幅后退的状态。个人观察与意见,尚请各位指教。-winertai 04:18 2006年4月28日 (UTC)
      • 我想多数人搜寻各国国旗时,最常使用的关键字应该是国旗而非国旗列表。如果担心GOOGLE上蒐不到该条目,可以在国旗的条目里加入旗帜列表的连结,效果应不至于差到哪去。--阿儒 | 这里泡茶 05:17 2006年4月28日 (UTC)
        • 那么,重定向旗帜列表。Jason22(请留言) 15:45 2006年5月1日 (UTC)
        • 测试后,"重定向页"的确被忽略[2]。但是,旗帜列表还是被排在第三顺位。所以,就算没有国旗列表- Wikipedia,国旗还是可以找到。何况,一般来说,的确打"国旗"即可收到一些[3]而wikipedia呈现的是国旗- Wikipedia。所以,的确可以在国旗条目加上旗帜列表,这样也就能找出来。Jason22(请留言) 16:26 2006年5月1日 (UTC)

关于对岸的国名

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并符合维基上的条目情形,建议将对岸的称呼由中国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阿儒 | 这里泡茶 03:57 2006年4月18日 (UTC)

能理解大大想法。其于当初是将PROC简称以"中国"表示,正式称呼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过为了避免纷争,采用大大用法。

其实个人当初想过中共为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共),也代表中国共产党。Jason22 15:31 2006年4月18日 (UTC)

我就是对岸(中国大陆)的人,个人觉得以[中共]为简称实在不妥,一个党派和国家是不能等同的!用[中国大陆]比较合适!--Yinxgcn (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13:03 (UTC)

我也是“对岸”的。把这里叫“中共当局管辖地区”、“大陆”、“中国大陆”都行,你愿意称之为“红色中国”我也没太大意见。就是别只称为“中国”,免得玷污几千年来此二字的神圣形象。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6日 (日) 09:28 (UTC)

拆分

目前条目达到131kb,太大了一点。我想根据不同的排列方式拆分成国旗列表 (拼音排列)、[[国旗列表 (注音排列)国旗列表 (英文排列),而按照地区排列则作为主条目。--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40 2007年3月21日 (UTC)

完成拆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31 2007年3月21日 (UTC)

遗漏

位于非洲西部的塞内加尔,似乎没有被列出来—幻象两千 06:51 2007年4月3日 (UTC)

  • 已补加,感谢。--Jason22(请留言) 15:50 2007年4月3日 (UTC)
  • 谢谢您,另外本表加上原先遗漏的塞内加尔之后,已经有200个实体国家,而不是199个,可否顺便更正,非常感谢。—幻象两千 09:26 2007年4月4日 (UTC)
    • 算法:192个国家(加入联合国)+7个=199,所以不用更改。--Jason22(请留言) 12:06 2007年4月4日 (UTC)

国旗的背景

我给加了灰色,以更好的区分国旗的白地和背景。请有时间的维友给其它列表补全,谢谢了。—Mukdener|留言 22:51 2007年4月15日 (UTC)

比例的表现方式有点不正确

这里全部都是 阔:长 ,如 1:2 ,2:3 ,6:11 等

但习惯上应该是以 长:阔 表示的吧? 如: 16:9(电视) 等等

所以我建议 把比例改成改 长:阔 ,并在开首介绍中注明是以长:阔. --user:oreing

关于“中华民国”

本人虽然入维基不久贡献不大,但还算热心支持的!中华民国已不被国际所承认,中文维基却仍然将其“国旗”挂于东亚国家。像这样不顾事实的内容我删过好几次都被补回来了。像这样还怎么期待中文维基在大陆解禁,还怎么发挥维基应有的光和热!!! 大使随员 (留言) 2007年12月19日 (三) 16:54 (UTC)

这是世界的百科全书,不是以中国政府为中心的百科全书。没有人有资格骂任何人不给中国政府高兴,因为我们要的就是中立。

国际公认主权国家是193个,中国承认的主权国家是192个,台湾承认的主权国家是195个--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月15日 (二) 00:59 (UTC)
国际公认的主权国家是193个?标准为何?只有联合国才是标准。——¤  2008年1月31日 (四) 02:43 (UTC)
不好意思忘记说了,现在国际社会公认的主权国家是193个(因为黑山共和国独立了),中国大陆政府承认的也是193个,联合国的标准也是193个,应该没有异议了。至于台湾当局承认的,不用去在意。——¤  2008年1月31日 (四) 02:58 (UTC)
联合国参考:
Isnow (留言) 2008年1月31日 (四) 12:24 (UTC)
不好意思,又忘记说了一点,因为由罗马教廷行使主权的梵蒂冈城国没有加入联合国,所以联合国的会员国是192个,但不代表梵蒂冈不被承认。另外,作为联合国观察员的是教廷圣座(Holy See)而不是梵蒂冈。——¤  2008年1月31日 (四) 12:33 (UTC)

中华民国主权独立于台湾是不争的事实,维基百科没必要为了讨好马列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而抹煞此一事实!请中国的朋友不要再恶意篡改了,以免伤害台湾人民的感情!--蜻蜓 (留言) 2008年3月6日 (四) 05:12 (UTC)

已有未被国际普遍承认之政治实体旗帜列表。—Isnow (留言) 2008年3月6日 (四) 12:59 (UTC)

请问“东突厥斯坦”跟“西藏”她们算是“政治实体”吗?你以为开了这个条目就可以掩饰中华民国是“拥有外交邦交国且有护照、政府、领土、人民的实体国家”吗?中国人如果不爽你们干脆将“国旗列表”移到“我们中国人认为是国家的国旗列表”阿!你们在国际上打压台湾还不够阿!连维基百科也要硬干!上面竟然有人说“中国大陆政府承认的也是193个,联合国的标准也是193个,应该没有异议了。至于台湾当局承认的,不用去在意”这类话,台湾人的话就不是话阿!--蜻蜓 (留言) 2008年3月6日 (四) 17:49 (UTC)

联合国承认是一个“国际公认”的具体标准。请注意不要原传研究。—Isnow (留言) 2008年3月6日 (四) 20:54 (UTC)
既然本列表的国家定义是“拥有外交邦交国且有护照、政府、领土、人民的实体国家”,请问中华民国哪一点不能算在内?!马列主义觉得碍眼的话,何不将中间“国家”的定义改成“只有我们中国人跟怜何国同意”?干麻以“联合国”这个伪善组织所说的就当做圣旨贴在维基百科?维基百科之前有中华民国国旗都好好也都没事,“注解”也都加了,马列共产党有必要这么过份,非得伤害台湾人感情不可吗?再者,维基百科不是中国或怜核国的附庸,为何事事要照他们旨意,把自己搞成百度第二?--蜻蜓 (留言) 2008年3月10日 (一) 05:20 (UTC)
条目依照的标准是以联合国承认为依据,如果你觉得有必要使用其他标准来衡量,你可以再开另外一个话题来讨论标准问题。—Pagan (留言) 2008年3月10日 (一) 07:20 (UTC)
我对少数中国大陆编辑者不尊重以前共识的强硬态度感到遗憾且失望。请问:台湾教育部所出的官方资料《国语辞典简编本》,或者全球旗帜会馆(后者除了中华民国外,亦以颜色区分普遍承认及未获承认之国家国旗)算原创研究吗?如果,Isnow或顾先生认为台湾官方资料或非blog之台湾正式网站资料不能引用,我就没话说。严格讲起来,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对错,只能算内容的“编辑战”,在编辑战中,“尊重原创始者及活跃编辑者”向来都是没有列条文的维基礼仪或文明﹔别打官腔的用“你可以再开另外一个话题来讨论标准问题...”或者“具体标准...”文字来这边耍弄。因为这列表中:“联合国承认”是但书,“中华民国教育部承认”亦复如是。退一万步讲﹔请别忘了,中文维基现今活跃者至少五成以上在台湾,这种坚持,对推广中文维基有任何好处吗?既然有些人认为只有联合国会员国才能列入此表,为了避免可能随之而来的编辑战,我就将此条目移动至较妥切的条目名称。--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08:04 (UTC)
请勿对不同意见者打上标签。我以为,以“联合国承认”作为判断标准是最方便也是最能避免互相扯皮的。如果您有更好的建议,欢迎提出来讨论。但我相信联合国承认外的标准要达成相互共识是极端困难的。我觉得这里并没有必要移动条目名称,只需要在条目首段注名采用的标准就可以了。—Pagan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12:56 (UTC)
个人认为,相对与各个政府的标准,联合国的标准最具权威性。“2008年1月31日 (四) 12:24 (UTC)”已列出了联合国官方网站的链接。—Isnow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13:18 (UTC)
至少在台湾,没有所谓联合国的标准,既没有,何来权威?至于Pagan意见,恕难接受。我想法和建议很简单,如果要用联合国标准,就连条目名称一起用。--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13:36 (UTC)
刚才发现为了这幅旗帜跟两个“扯皮”很没意思,我这趟算是最后一次移动了,我还是老话一句奉劝Isnow,管理员事情很多,花在这种“意识型”的事情,一点意思也没,另外也告诉Pagan,这不是标签不标签问题,我只是告诉阁下,现今使用编辑中文维基达五成以上的台湾地区,是普遍没有所谓“联合国标准”概念的,拿这种离台湾很远的东西来打官腔,是有些令人无法接受。请也别忘了,“有争议时候尊重原创及编辑活跃者”的不成文维基礼仪。你这么硬干,实在对不起创作维护此特色条目甚力的Jason22。--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13:57 (UTC)
如果台湾并不采用和在意联合国的标准,那为什么一直还有各种形式的执政和在野的“入联”活动呢?如果您觉得这个标准有问题,是否能提出个更有建设性的标准出来呢?—Pagan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14:12 (UTC)
普遍没有不在意是两码子事情﹔如果中国能开口让台湾入联或返联,相信阁下或顾先生或Isnow的诸如“联合国承认作为判断标准是最方便”卓见就会迅速于台湾流行。至于标准,我从头到晚的就说简单说是台湾的官方资料(台湾教育部所出的官方资料《国语辞典简编本》及全球旗帜会馆)。如果阁下要用联合国会员国标准,那我就认为该一起连条目名称移动。--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14:27 (UTC)
坚持地域性观点的结果只能是没完没了的扯皮而已,大陆一样有极端的观点。如果您不能提出比联合国标准更具有权威性的标准,那这恐怕只能是唯一能采用的标准。至于名称有没有必要改成联合国会员国国旗列表,则因为区分不同政治实体的旗帜种类并非仅仅限于联合国的会员国和非会员国,显然您所改之名也并不适用。青天白日满地红已有对应的未被国际普遍承认之政治实体旗帜列表的条目来容纳,请您尊重既成事实。—Pagan (留言) 2008年3月11日 (二) 15:02 (UTC)
阁下言语充满矛盾。前面说,“联合国标准只能是唯一能采用的标准”,后面又说“不同政治实体的旗帜种类并非仅仅限于联合国的会员国和非会员国”。何况,“联合国标准”还是后来编辑者加入的,只能说是“编辑战层次”没有所谓极端不极端。我还是老话,我时间多,等这条目冷一点了,我自然就会移回来。--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12日 (三) 00:34 (UTC)
作为删除所谓“中华民国国旗”的主要推动者,我想解释一下:首先,如果梵蒂冈城国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的话,那本条目完全可以改成“联合国会员国国旗列表”,问题是因为梵蒂冈这个特例,所以不能如此;其次,历史地来看,瑞士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的时间很晚了,但自从维也纳会议以来,从来没有国家拒绝承认她的主权国家地位,所以是否是联合国会员国并不是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主权国家的唯一标准,改成“联合国会员国国旗列表”不合适;但是第三,本条目收录国旗的标准又只能是联合国的标准(请注意梵蒂冈是特例,但是罗马教廷依然是联合国观察员,等同于承认梵蒂冈的主权国家地位,而所谓“中华民国”则不存在于联合国,因为据联合国标准,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过为什么只能以联合国标准呢?因为不同国家不管是否被广泛承认都有可能有自己的标准,科索沃的标准认为自己也属于主权国家,但是否获得国际认可呢?所谓“中华民国”同样如此(事实上独立的阿布哈兹南奥塞梯等同样如此)。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联合国的标准显然是唯一可以参考的标准。不管你是否承认联合国的权威,它事实上就是被普遍承认的权威。——¤  2008年3月12日 (三) 15:02 (UTC)
不用那么复杂,要嘛就是联合国标准(不含中华民国国旗),要嘛就以原编辑者的引用来源(含中华民国国旗)。--winertai (留言) 2008年3月12日 (三) 15:12 (UTC)

这个条目成为特色条目的既成事实是什么,大家可以在编辑历史中看到; 中华民国国旗是因为‘像这样还怎么期待中文维基在大陆解禁’为由而被拿掉的,大家现场直击; 而其‘主要推动者’认为‘台湾当局承认的,不用去在意。’一样现场直击; 把条目改成自己的样子就认为是既成事实,把拨乱反正的努力称为‘扯皮’,大家也看到了;(题外话一句:真的不要以为用繁体字的人不明白扯皮一词含有多少尊重.) 摆出‘联合国的标准显然是唯一可以参考的标准’称‘如果你觉得有必要使用其他标准来衡量,你可以再开另外一个话题来讨论标准问题。’,暗地里用联合国标准及‘国际社会公认’作联集.暗渡陈仓虽然高明,但是不要以为别人看不出来. 我是没权力移动条目的ip用户,大可以‘不用去在意’.反正今日各位喜欢把中华民国加括号甚至加‘所谓的’一词,连同各种作为大家都会看的到,而且随著时间推移,看到的人会越来越多,想必一定有利于‘期待中文维基在大陆解禁’哦,且让全体维基人共同期待.91.121.7.211 (留言) 2008年3月14日 (五) 20:41 (UTC)

嗯........看了,顾心阳大哥的看法之后,还真是汗颜阿!我以为学国贸和国际关系的人,基本上都还会有著开阔的心胸,不过以一句“台湾当局承认的,不用去在意。”来做答复,还真是令人感到遗憾。以我个人的浅见,中文维基之所以不能在内地开放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种以自身立场评断一切事物的态度。顾心阳老大阿,做个有SENSE的维基人吧!我认为这对推广中文维基的实际作用比扯皮大多了!--fabulousfigo (留言) 2008年5月27日 (二) 16:37 (UTC)

晕菜,这位朋友竟然说我心胸狭窄。我心胸狭窄的话就不会支持所谓的“中华民国”成为特色条目了。“台湾当局承认的,不用去在意”这句话有错么?你也可以说“大陆当局承认的,不用去在意”啊,我也无话可说,有什么可遗憾的?我也不会在意大陆政府的立场,看看我的页面,至今挂着抗议大陆封锁维基的黑色醒目标语,难道我又错了么?我可真是两头不讨好啊。至于什么“扯皮”的,我可没说,别赖我头上。——¤  2008年6月22日 (日) 16:35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靠人多才把中华民国挤下去的,论历史、论经济、论政治,都是中华民国政府占上风。但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夺取众多国家承认的这个事实,可以再在此页面保留其“五星红旗”,但“青天白日满地红”必须加上去,即使在地位上不比五星红旗高很多,但至少要平起平坐。这里涉及到了“一个中国”原则,但应注意到“九二共识”的存在。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6日 (日) 09:34 (UTC)

中华民国完全符合本条目收录标准:“本表包含拥有外交邦交国且有护照、政府、领土、人民的实体国家”。若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维基人硬是要创造一个排除中华民国的条目,那么建议光明正大地改为联合国承认国家国旗列表联合国会员国国旗列表不就好了,何必硬拗!—Kolyma (留言) 2008年2月29日 (五) 00:50 (UTC)

“世界地理索引是一个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列表”。—Isnow (留言) 2008年3月26日 (三) 19:19 (UTC)
好了。我修改我的意见:既然世界地理索引的安排未有争议,何不考虑将本列表改为世界旗帜索引,列出“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的代表旗帜?这至少可以回避中华民国地位的问题。 —沙田友 (留言) 2008年3月27日 (四) 13:13 (UTC)
其实已有更广义的国旗列表_(消歧义)旗帜列表。—Isnow (留言) 2008年3月28日 (五) 18:48 (UTC)
(+)支持Kolyma建议。--winertai (留言) 2008年4月3日 (四) 08:29 (UTC)
(!)意见,只收联合国会员国的话,倒不如与联合国成员国列表合并,因为两条目列的是一样的东西。—Ellery (留言) 2008年6月17日 (二) 13:47 (UTC)
(-)反对,台湾史家林满红已据政治史及国际法研究证明中华民国自1949年后依旧存在,仅是领土大幅缩小,而多数国家未承认中华民国(民间仍有极多人承认)则为外交因素,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以利发展经贸关系。故国旗列表应载入所有实际存在之国家(如日本、中华民国、科索沃等)之国旗。而联合国成员国列表则不应与国旗列表合并,因二者皆有相当多语文版本。--RekishiEJ (留言) 2008年6月20日 (五) 08:06 (UTC)

Wikipedia:特色列表撤销

请举出中华民国不是一个国家的证据

Template:Indiscussion

有人坚持要将中华民国的国旗移出这个列表,惟查中华民国自1912年成立以来,一直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拥有独立的政府、军队、司法、经济制度,拥有固定的疆域与人口,并且有20个以上的国家承认,任何人要进入中华民国领土必须持中华民国政府所签发的有效签证,此为公知之事实,毋庸再为任何举证,请主张将中华民国国旗移出这个列表之人,应负起举证责任,证明中华民国不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谢谢!--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03:19 (UTC)

参见“2008年1月31日 (四) 12:24 (UTC)”的留言。—Isnow (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18:44 (UTC)
就是在英文版维基,也没把非联合国成员的国旗拿掉。这是国旗列表,不是联合国国家国旗列表。英文版的定义如我后面所转贴,英文版连南奥赛梯都可以放上去,如果这么中立的处理方式,你都不能接受,我怀疑你把个人的民族主义放在维基精神之上。我希望正反双方都要了解,是否将中华民国国旗从列表拿掉,对于中华民国是否被承认,一点帮助也没有,这里仅是一个呈现事实的地方。—User:Orion-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19:01 (UTC)
这里是一个标准的问题,根据不同的标准可能得到不同的列表,个人支持最权威的标准,即联合国标准。
  • 对于en:List_of_countries中提到的“245=193+9+...”和世界地理索引中提到的“193+10”都需要更可靠的来源。
  • 这里需要的不仅是国家的定义,更主要的是权威机构的列表。
Isnow (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19:22 (UTC)
请举出证据,反驳我的说法,否则请你停止Push POV。谢谢!--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2008年6月22日 (日) 00:30 (UTC)
个人以为:
  • 需要依照可供查证的权威来源,如联合国标准(参见“2008年1月31日 (四) 12:24 (UTC)”的留言)。
  • 不按照某些定义进行研究
此是为中立。—Isnow (留言) 2008年6月22日 (日) 12:40 (UTC)
为什么这个条目只有一种观点?谁规定这个条目只能采取联合国的观点?NPOV,不同观点皆应受到同等对待,维基百科不可独厚一种观点。请阁下停止违反NPOV的行为。--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 2008年6月22日 (日) 17:43 (UTC)
采用所谓的联合国标准是有问题的,以国际法来说,Montevideo Convention下定义的国家,有四个要件1. a permanent population(固定的人口) 2. a defined territory(国界) 3. government(政府组织) 4. capacity to enter into relations with the other states.(与其他国家发展关系的能力,或者常备解释为是否获得世界其他国家的认可,而这个认可不一定要来自联合国的会员国,只要具备相同要件即可成立。)就台湾或中华民国的案例,很显然地符合国际法对于国家的定义。况且,什么是联合国观点?联合国观点并不能抵触国际法原则。联合国是否接受这个政治实体成为其会员,跟该政治实体在国际法上是否获得其政治地位是无关的。如果只能采用联合国标准,则此条目不应列为国旗列表,而应该是联合国会员国旗列表。因为联合国并不是国际法或国际原则唯一的解释来源,国际法跟国际原则也不是这样运作的。--DAUCTER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9:41 (UTC)
  • 国旗列表是来自en:List of sovereign_states而非en:List_of_countries,你搞错了。
  • List of sovereign_states的定义是"the list of sovereign states, listing sovereign states with information on the extent of their sovereignty. It includes both states widely recognized (de jure) to be sovereign and entities that claim sovereignty while exercising de facto control over (part of) their claimed territory."中华民国目前是 de facto control over part of their claimed territory,这有疑问吗?我相信针对这点要找文献并不困难(任一两岸通航的新闻就可以了,因为大陆客来台必须向台湾当局申请入境证)。如果你可以找到中华民国不实际控制部分领土的权威来源,自然可以排除掉没问题。
  • 而以en:List_of_countries来说,其定义是"The list covers all areas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listed countries, namely territory, territorial waters (including internal waters and contiguous zones),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continental shelf, and airspace."如果你可以找到一个可靠的来源否认列表中任一国家地区缺乏独立经济区、领空等任一条件,你也可以据此修改列表。—User:Orion-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20:06 (UTC)
回答诸君的问题:既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不承认所谓的“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那它有什么资格和被普遍承认的193个国家并列呢?“国家”的定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承认,而且国家的定义是会变的,连台湾的老大美国都说台湾或者“中华民国”都不是国家,那你们台湾又有什么好说的呢?现在只有联合国是最为权威的标准,联合国可以说是主权国家俱乐部,不能(梵蒂冈是不愿意)加入联合国的就不能算作真正的主权国家,台湾或者“中华民国”显然不符合标准。非得要加入列表的话,只有另外再写一行“未获得或部分获得承认的国家列表”,总之所谓的“中华民国”没有资格进入主条目。——¤  2008年6月22日 (日) 16:45 (UTC)
这只是您的个人意见,您的想法充其量只是多数说,并不是真理,我要求你尊重维基百科的NPOV原则。--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 2008年6月22日 (日) 17:43 (UTC)
补充意见:您以上的那段话,只能证立条目名称应该改为联合国会员国国旗列表,而非国旗列表。--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4:37 (UTC)
User_talk:苏州宇文宙武既言"既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不承认所谓的“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那么只收录大部分国家都承认,且删除少数国家承认的事实,正是表明你编辑行为的不中立。--KJ(悄悄话) 2008年6月23日 (一) 05:28 (UTC)
那请您告诉我,什么是真理?难道您说的就是真理?不觉得这条目违反了中立原则。——¤  2008年6月23日 (一) 02:56 (UTC)
我不敢妄自尊大地认为我说的就是真理,但是WP:NPOV是维基百科最重要的基础政策,NPOV政策意指遇到一件事物涉及不同观点的争议时,应该要将不同观点列出,而非仅选择其中一种观点,并将其他的观点予以忽略。今天这个条目要将中华民国国旗移除,就涉及了国家地位的认定,但是条目中只片面的采取了联合国观点(或可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观点),而未呈现其他观点(甚至为什么“单独”用这个观点而不用其他观点,条目中并未交待),这就是不中立;别忘了,今天除了中华民国的国民认为中华民国存在之外,还有超过20个国家给与中华民国外交承认(这都有可供查证的资料,并不是原创研究),或许“中华民国是一个国家”是一个少数说,但这个少数说的重要性应该不至于“不值一提”。为了不使这个争议无解,我提出我的解决方案(底线,不能再退):列出中华民国国旗,但给予加注:“中华民国并非联合国会员”,其他类似情况比照办理。同意的请签名,谢谢!--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3:34 (UTC)
同意楼上所言,也很佩服你在这里据理力争。很遗憾现在世界的潮流不是讲理的,而是流行三人成虎和排挤运动,只要有力人士说你不是人,你就别想称自己是人了。—Raura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4:27 (UTC)
(:)回应:既然您说出您的底线了,那我也说出我的底线:可以加入所谓的“中华民国”国旗,但是应该在193面国旗以下加开一个“未被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国家国旗”一级标题,不能和193个国家并列,那样的话还差不多。只是这样一来,未被国际普遍承认之政治实体旗帜列表就多余了。——¤  2008年6月23日 (一) 05:41 (UTC)
(:)回应:当你不尊重别人的意见与讨论的时候,就不要寄望会受到同样的尊重。如果你不是抱著异中求同的基础来讨论,而是要求别人配合你,那就请你自己留意了。-cobrachen (留言) 2008年6月26日 (四) 02:12 (UTC)

附注Template:国旗列表的历史纪录

  • 因为此条目的历史编辑过程无法全貌得知编辑战争议,因此在此特别附注Template:国旗列表的历史纪录[4]。从一年来的对此条目关注与妥协的经验,我对此争议是否平息感到悲观﹔因为上面很多人的提议,我都借由修改Template:国旗列表努力过了﹔然而似乎没有遏止编辑战的结果。除了,我照本宣科列出国家定义作为列表选用标准无效之外,引用可供查证的台湾教育部资料[5]全球旗帜会馆也无效,比较好笑的是,连希望“名符其实”联合国会员国国旗列表的最妥协提议(标准是联合国会员国的﹔却不成比例的为了教廷,不能使用此名称),都遭主事者断然拒绝。--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7:08 (UTC)
对不起,我实话实说,顾先生的这底线提议,可以避免以“台湾官方资料”或“维基英文列表”或其他约廿来个“中华民国邦交国”国情资料为可供查证引用资料﹔比例众多的非大陆维基用户之加入中华民国国旗编辑行为吗?既是如此,怎么阻止该列表不符合特色列表的标准?--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7:47 (UTC)
      • (:)回应:我不是已经同意加入“中华民国”的国旗了么?只不过不能和193个主权国家并列而已。如果这条底线台湾朋友们都不能接受的话,那我情愿这列表被撤销特色资格,然后维持现状,阻止一切加入“中华民国”国旗的行为。哪一个方法比较划算,台湾朋友们斟酌一下吧。——¤  2008年6月23日 (一) 07:58 (UTC)
      • 台湾教育部资料[6]全球旗帜会馆当然不行,本身所谓的“中华民国”就已不是被普遍认可的“国家”了,那这些资料可能够权威么?如果这些资料可以用,那么我相信肯定有某些人认为西藏流亡政府的资料也可以用了。“中立”并不代表所有的观点都值得书写进维基百科里,那韩国说孔子李时珍等是韩国人的无聊言论是不是也要写呢?因为这个列表和其他评论性文字不同,陈述的是一个事实,既然谈标准,那就只能有一个最权威的标准,我认为没有任何标准比联合国的标准更合适了。——¤  2008年6月23日 (一) 08:09 (UTC)

NPOV政策是要求对于具有重要性的少数意见给予同等对待,不是差别对待,因此我不认同“中华民国不能跟其他各国的国旗并列”的说法,你的底线我不能接受。再者,你没有说出这个条目究竟是为什么只能采取联合国的标准。另外,台湾的维基人编维基、写条目,不需要您的恩赐或是施舍,您的口气非常没有礼貌,在我看来具有冒犯性(offensive),如果你要“阻止一切加入“中华民国”国旗的行为”,那我们也就只有照章行事了!--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8:16 (UTC)

您可以不接受我的底线,那我也可以不接受您的底线。这条目只能采取联合国的标准是因为这类条目的标准只能有一个,与其使用最模糊的标准,不如使用最权威的标准。您既然觉得联合国标准不行,那我也可以觉得台湾或者所谓的“中华民国”的标准更行不通。我不觉得我的口气不礼貌,恰恰相反,我相当有礼貌,从来不忘了说“您”,反而您的言行给我感到被威胁了。不需要“恩赐和施舍”?我有对台湾朋友恩赐或者施舍的言行么?您恐怕理解错了吧,只有自卑和心理弱势的人才会这么理解,因为只有自卑和心理弱势的人才会把别人善意的同情和忠告当作是恩赐和施舍。什么叫“照章行事”?是在威胁我么?很可惜,我没有干任何违反维基规则的事情,维基的管理员也不只您一个,我想一定会有和我同样观点的管理员的,他们会给我公道的。——¤  2008年6月23日 (一) 08:34 (UTC)
顾先生,我最起码列出台湾的官方国旗列表啊,那您所谓最权威的193国家国旗列表参考标准(含国家国旗旗帜)以及“国旗列表列入标准该使用联合国会员国教廷”的可供查证标准,不知从哪参酌?--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8:58 (UTC)
任何一本介绍世界政区的书都会有国家的列表,包括有些字典上也有,还用得着我举出来么?——¤  2008年6月23日 (一) 09:07 (UTC)
既然“193国家国旗列表参考标准(含国家国旗旗帜)以及“国旗列表列入标准该使用联合国会员国教廷”的可供查证标准”这么好举例,就请您举吧。因为我比较懒,如果可以可否越格请您比照我列出的方式,也列出参考网址以供我参酌--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9:09 (UTC)
反正我举大陆的资料台湾朋友也不相信,就举一举其他资料。根据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世界概况》,全世界有194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见en:List_of_entities_and_changes_in_The_World_Factbook,台湾或者所谓的“中华民国”并不在内。但由于科索沃是美国等少数国家承认、没有获得其他大部分国家承认,所以只有193个国家符合标准。——¤  2008年6月23日 (一) 09:38 (UTC)
尚不论,阁下举的例子与此讨论和我请求有所差异﹔呵呵,阁下确定那列表没出现中华民国国旗吗?--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9:55 (UTC)
(:)回应,出现了又怎么样,欧盟的旗帜也出现了,那欧盟也是国家么?可笑。反正所谓的“中华民国”的国旗是不能和其他主权国家的国旗并列的。再看这个美国国务院的独立国家列表[7],不管怎么样,台湾或者所谓的“中华民国”都不能和其他主权国家并列,这是事实。——¤  2008年6月23日 (一) 10:01 (UTC)
这是法兰西共和国外交部网站[8],其中第一个下拉菜单就是国家列表,我也没有看见台湾或者“中华民国”。——¤  2008年6月23日 (一) 10:12 (UTC)
这是英文版的主权国家列表,其中把除193个主权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都又单独的列出了,国旗列表至少也应该如此参照,否则干脆不要加上这些“国家”。这已经是我的底线了,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2008年6月23日 (一) 10:21 (UTC)
我不知道哪里可笑,阁下罗列的资料哪个与“193国家国旗列表参考标准(含国家国旗旗帜)以及“国旗列表列入标准该使用联合国会员国教廷”的可供查证标准”相关?请阁下注意,此条目引用的参考资料及我上述所列出的来源,可是明明白白标示“国旗列表”。另外,前面你否定英文维基条目的话语(这里是中文版,为什么要参照英文版的呢?),言犹在耳,为何现在却又一口气列出两三相关英文版条目(还是非此条目相对应)?--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10:21 (UTC)
(:)回应:什么是国旗?国家的旗帜,连哪些国家都没确定何以确定国旗?我给出的资料都是确定了国家的,国家确定了,国旗自然就确定了,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想不明白?至于为什么要给出英文版,我并没有以英文版为标准,只是觉得英文版的参考资料比中文版可靠,既然不愿参照英文版,我就直接给参考资料好了。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世界概况》在这里[9](别再跟我说“台湾国旗”列入了,想想看为什么以T字母打头的它会排在Z字母打头的津巴布韦的后面),联合国秘书处的国家列表(粗体表示,其余表示特别行政区和政治实体)在这里[10]。——¤  2008年6月23日 (一) 10:41 (UTC)
(!)意见:难上楼上士要我们无条件接受美国观点和法国观点?中情局的world factbook不需要顾虑到“中立问题”,也不需要兼顾少数意见,他只要照顾美国观点就可以了,其他国家的外交部也是一样,联合国嘛,更是被少数国家所把持,表现的利益都是超级大国的利益,这也不待言。事实上,英文版的国家列表,之所以把全世界宣称自己独立,又事实上不受其他政权控制的实体都放在国家列表里,就是要尊重少数意见,那怕这只是极少数(所以他们连北赛普勒斯,只有土耳其承认的国家都列入),所谓海纳百川不就是这个意思吗?维基方针在维基百科里应该是无限上纲的,不应该受到维基人私底下的政治信仰影响,维基人没有这个信念,怎么能自称是个中立的维基人呢?其实维基百科充满了无数我不能同意的内容,可是那些内容都是符合方针的,难道我也要一个个去挑战他吗?—User:Orion-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11:32 (UTC)
(:)回应:我只是举了美国和法国的例子,其实何止这两个国家是如此观点?联合国就是代表绝大多数国家的观点,这一点不会有错,否则绝大多数国家也不会加入联合国。我虽然不赞成但也不反对“中华民国”国旗列入,只是不能和193个被普遍认同的国家(或者可以说是真正的、正常的独立主权国家)并列,和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阿拉伯撒哈拉民主共和国巴勒斯坦国科索沃共和国等等一样单列出来就行了,这也是英文版的主权国家列表(我们这里叫做世界地理索引)所做的,我觉得这样最没有争议。可惜的是,有人连这种方案都不能接受,那我只好坚持我原来的方针了,就是所有不被普遍认可的“国家”都不能列入。——¤  2008年6月23日 (一) 11:49 (UTC)

这里是联合国还是美国的维基吗?为什么就要采用联合国甚至美国霸权的定义呢?还有您究竟是主张“和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阿拉伯撒哈拉民主共和国巴勒斯坦国科索沃共和国等等一样单列出来就行了”,还是“所有不被普遍认可的“国家”都不能列入”。如果仅仅是你提出的方案不能被接受,就要采用更不被接受的其他方案,请问您觉得这是报复吗?维基讨论的方式不是这样的吧。—User:Orion-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11:58 (UTC)

(:)回应:您问:“为什么就要采用联合国甚至美国霸权的定义呢?”那我也要问,为什么就要采用台湾的标准呢?这种标准只能唯一的条目当然就应该最权威的标准。还有,我有两套方案,这两套方案都是没有问题的,我的意思是“中华民国”等未获普遍承认的“国家”的国旗都是可加入可不加入的,因为已经有了未获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国家国旗列表,加入其实是重复,这和报复是没有关系的。说来说去,提出第二套方案的初衷就是照顾台湾朋友们的感情,其实本人是极不情愿的,毕竟台湾或者“中华民国”的地位和193个被普遍承认的国家是绝对不同的(英文版不也单列出来了么),如果连这套方案都不能接受的话,我也无话可说。——¤  2008年6月23日 (一) 12:31 (UTC)

表明一下观点:

  • 要求把中华民国的国旗移除的要求是荒唐的,否则是不是中华民国人权中华民国教育这些条目也要移除?
  • 维基百科要求NPOV,必须坚持。
  • 维基百科应当以权威的来源为准,并不意味着以联合国的定义为准,实说,这一点有些大陆人心态很不好。对认知有争议的参看上一条。
  • 在这些政治争议中,维基体现中立的关键在于,一是坚持名从主人,二是不做判定。
  • 承上一条,其实维基在以往就解决了这一问题的,所有的国家分类等都是指的国家和地区(但只有极少数用一个提示模板说明),维基不去判定是国家还是地区,不去注明谁是国家谁是地区,谁是普通不被承认之类的。对于国旗,也应如此办理,像分类Category:各国家地区人权这样,改名为国家地区旗帜,但万不可注明谁是国家谁是地区,这一点很重要:维基不对争议下判定。
  • 很不希望再看见这样的提议和争议,也许,应当参看一下Wikipedia:命名常规 (中文)#政治中立观点所展现出来的态度。— fdcn  talk   — 2008年6月23日 (一) 20:14 (UTC+8) — 2008年6月23日 (一) 12:14 (UTC)
(:)回应:把“中华民国”的国旗移动出国旗列表,又没有将“中华民国国旗”条目删除,您的比喻显然是没有道理的。——¤  2008年6月23日 (一) 12:31 (UTC)
本质一样,一方不认可的就不想让它出现。既然“中华民国国旗”条目都没有删除,凭什么要把别人从列表中移出?我完全可以用删除方列举的理由来说明中国民国国旗不应当出现。
注意,列表等代表了维基的立场,既然是维基的立场,必须回避争议。对这个列表,应当像其它的国家列表一样,看成是国家和地区,不要在这里进行坚持是或不是的认定。也许,应当直接规定,以后所有的国家列表都更名成国家地区列表。只是很荒唐,为了一个政治争议,在这里用这么一个不常用的怪词--国家地区旗帜。— fdcn  talk   — 2008年6月23日 (一) 20:51 (UTC+8) — 2008年6月23日 (一) 12:51 (UTC)

提个折中方案试一下:本表列如下国家旗帜——(1)联合国成员国;(2)联合国观察员;(3)获得至少一个联合国成员国承认的国家。 若某国家满足条件(1),则直接列上去;若不满足(1),但满足(2)或(3),也列上去,但在国名后加以注明情况。 如此,教廷满足(2),得列;巴勒斯坦满足(2),得列;北赛普勒斯满足(3),得列;黑山满足(3),得列;中华民囯满足(3),得列;南奥赛梯、什么什么河公国之类的三条都不满足,就不要列了。 当然这样弄得有些乱,恐怕两边的人士也都不甚满意,但现在Wikipedia上几乎是有涉国家定位的条目都要吵,有涉海峡局势的条目都要吵,有涉繁简转换的条目也要吵,时间浪费不少,感情伤害不少,却也吵不出个名目,长此以往恐怕早晚是要被拆成繁简两个Wikipedia的。上官大夫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15:15 (UTC)

没有折衷的必要,尽管我知道折衷可能会满足到顾心阳先生的心愿。我也觉得和大家顾先生争论是没有必要的。就像一班无神论者和一个有神论者的争论一样——他都死死地就是认为联合国是标准,是唯一标准,是他所有发言的准则的了,大家也改变不了他这个信仰,吵来也没用。
问题不是中华民国是否一个主权独立国家,问题是我们怎样对待这个主权独立的国家。
顾心阳先生很聪明,只在这里吵,说自己要撤下这个条目中的中华民国国旗,但没有要否定所有有关中华民国的条目。其实都是废话,他分明就说没有删除中华民国国旗条目的意图,但是大家都知道那个条目最下端是怎样的模板?就是把中华民国国旗和其他没有任何争议的独立国家并列起来了。按顾先生的标准,也应该在模板上撤下,因为中华民国国旗和南奥塞梯的国旗是同一个档次,不应该在这个模板上。中华民国历史这个条目呢?印象中也有模板,怎么能和亚洲其他主权国家并列呢?也撤下……
别的就不说了,大家慢慢吵。—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3日 (一) 16:56 (UTC)

根据开始一段的说明:

本表参考旗帜学书籍《Complete Flags Of The World》与其他书籍的标准,列举世界上主权国家的国旗。总共包含普遍承认与未被普遍承认的主权国家,共有199个。

既然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就符合上述说明;因此应该纳入条目内。zzz......很困 2008年7月23日 (三) 19:26 (UTC)

请把中华民国加回去

有人坚持要将中华民国的国旗移出这个列表,基于避免介入争议的原则,我一直都不想去参与这个条目的讨论。现在已经有人转到PTT去讨论了,先看看中文维基百科是否会维持应有的中立政策,再没办法我就把这篇转到政黑板去或是投书媒体了。—Jasonzhuocn (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14:55 (UTC)

英文版规定的很清楚

英文版国旗列表规定得很清楚,国旗列表列出的就是en:List_of_sovereign_states里有的国家(或政治实体)。 而List_of_sovereign_states是怎么规定的呢?

"the list of sovereign states, listing sovereign states with information on the extent of their sovereignty. It includes both states widely recognized (de jure) to be sovereign and entities that claim sovereignty while exercising de facto control over (part of) their claimed territory."

这不是很明白了吗?这样都能扯到统独,还有中立性可言吗?—User:Orion-留言 2008年6月21日 (六) 16:28 (UTC)

根据上面的条目,本条目的内容跟英语维基百科的条目内容有出入。(各位看不惯的某些维基人朋友如果那么不希望中华民国国旗出现在国旗列表,英语维基百科的同条目有"flag of Taiwan",各位不妨也去"试试看",但是我相信这样的修改不会被接受。)倘若本条目需依所谓的联合国承认,那个人认为左下角和英语维基百科相互连结的部分应予删除。我喜欢喝“豆浆” (留言) 2008年6月22日 (日) 02:19 (UTC)

这里是中文版,为什么要参照英文版的呢?而且,我在英文版里曾经把“中华民国”删除了,并且达成了共识(不信可以查看历史),另开了一个未获得广泛承认的国家国旗列表,但后来不知道什么人又把中华民国加进去了,我也懒得改了。总之,就算要加进去,所谓的“中华民国”还有科索沃等也没有资格和193个主权国家并列。我的意思是,既然已经有了未获得广泛承认的国家国旗列表,就没有必要加入主列表了,否则就重复了。——¤  2008年6月22日 (日) 16:53 (UTC)
刚才我把英文版的“台湾国旗”删除了。我发现了很奇怪的问题:几天前,台湾和科索沃、北塞浦路斯等都在列表里,但今天就看见没有了,只剩台湾了,这恰恰是最可笑的,不是删除科索沃的人忘记删除台湾了就是有人别有用心要将台湾留下。请问台湾和那两个“国家”有什么区别?既然它们都被删除了,为什么台湾不应该删除?看来英文维基已经有共识了,那就是科索沃和北塞浦路斯等都不是真正的国家,那我们不妨也做个依此类推:台湾或者“中华民国”也不是真正的国家。我的电脑快没电了,也不多说废话了,诸君好自为之。——¤  2008年6月22日 (日) 17:07 (UTC)
劝您讨论时不要用“好自为之”这类的字句,维基百科的NPOV政策必须被遵守。--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 2008年6月22日 (日) 17:46 (UTC)
中华民国是不是一个国家和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是不是女皇帝是一样的道理,比照办理即可。未命名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05:07 (UTC)
这个说法我赞同,但是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没有列入女皇帝的主列表,则所谓的“中华民国”的国旗也不应该列入国旗列表的主列表。——¤  2008年6月23日 (一) 05:51 (UTC)
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没列进女皇帝列表里就是错误吧,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不列进去。--ffaarr (talk) 2008年6月23日 (一) 12:24 (UTC)
(:)回应:照您的说法,只要有一个女的自称皇帝,也有一部分人拥戴她,那她就是女皇帝了?您是这个意思么?——¤  2008年6月23日 (一) 12:34 (UTC)
当然不是啊,你举的例子和元氏的例子差很多吧…。她才不是自称皇帝,而是当时的国家实权者拥立她作皇帝的。要说她是傀儡当然没错,但历史上一堆男的傀儡皇帝又岂在少数,要说她才当一天,金末帝还当不到一天呢。扯远了,同样的例子,中华民国根本不是少数人自称为有主权的国家,这个国家是实际拥有台湾这个地区主权的,比起元氏作皇帝的合理性还大得多了。--ffaarr (talk) 2008年6月23日 (一) 15:01 (UTC)

整理一下我的意见

楼上说英文版中华民国国旗已经有共识不放入列表,这是不可能的。昨天英文版国旗列表条目,还清楚标明了这是来自于en:List_of_sovereign_states(主权国家列表)里所有国家的国旗,中华民国并未从主权国家列表删除,科索沃也没有,把这两个国旗删掉,该条目不是自打嘴巴了吗?

这里我不打算跟人争辩中华民国是不是国家,这种争论没有意义也没必要,我只想谈维基百科的中立性。

我之前一直不是很明了英文版的国家列表,为什么把比中华民国国际地位还糟糕的北赛普勒斯(全世界只有土耳其承认)、阿布哈兹(全世界没有国家承认)等都放进国家列表,现在看起来,中立性就是最好的解释。既然他们的国民宣称自己独立,而且事实上他们可以发行自己的钞票,拥有自己的领土领空,不被其他政治实体所占领,为什么不能放进列表?维基既然拒绝大英百科那种菁英性、主流性的编选方式,就代表只要有一定人数支持的言论,就必须罗列出来,不管他们是不是主流,也不管他们是否被强权国家的文件(例如美国中情局的World Fackbook,法国外交部)所承认。像是阿布哈兹,全世界大概只有他们自己认为自己独立,可是还是被收在主权国家列表里,不管他们的宗主国乔治亚是否高兴。毕竟维基是全世界的维基,不是联合国的,也不是美国或乔治亚的。在维基我只认得维基方针,其他什么民族主义等个人理念,不应该在这里存在。

所以英文维基在国家列表收录了245个国家,在主权国家列表收录了203个的国家,又从中分出“普遍受承认的国家”,与“未普遍受承认的国家”两个条目,搞的这么麻烦,正是为了中立性。

而且也是因为情况如此复杂,所以en:List_of_sovereign_states(主权国家列表)和en:List of country(国家列表)(ps.这两个列表的中文名称可以再讨论,因为state和country意义多样,不见得就是中文的“国家”),在他们条目的首段,就把这些有争议的,不受多数承认政治实体(他们使用entity一词,包括台湾与科索沃),全部罗列出来,并不厌其烦的说明他们目前的国际承认情况,以免与其他普受承认的国家相混淆。这才是所谓“海纳百川”的作法。

假如今天国旗列表因为多数暴力(抱歉我用这个词)拿掉了中华民国国旗,我们是否也可以期望,未来将会有其他不被多数人接受的少数意见,一样被从其他条目里一个个拿掉?—User:Orion-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11:55 (UTC)

( ✓ )同意,现代社会下自然会有多种不同的声音,而Wikipedia就是这种各种声音流入的地方。正如后现代思潮所说,没有唯一、真正的标准,只有diversity应该要被尊重这一点永远不会变。 Dowba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16:07 (UTC)
一些技术问题,请问:
另,或许这个条目是要改名为“国家地区旗帜”这个“不常用的怪词”(见上):中立地表达某些地方确实不被称为国家。
Isnow (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20:02 (UTC)
单就本次引起争议的中华民国而言,有许许多多的人与国家都承认这是一个国家。—黑心香(留言) 2008年6月23日 (一) 20:17 (UTC)
看Isnow和顾先生的坚持,我想要解决此列表编辑战的问题,恐怕非单单“注释”可解决﹔因此我想提出一个折衷方案,就是所列条目“参考资料”不变,仍以Jason22大量创改﹔“先到先得”的猫头鹰出版或台湾教育部的资料为本,但是参酌顾先生的“底线”及提出资料,将非联合国会员国的中华民国,梵蒂冈及科索沃等三国,以四级目录的“非会员国家”名称独立列出非会员国家,惟列出的(四级目录)地点仍在该国家地点﹔如台湾列于东亚,梵蒂冈及科索沃两国列于南欧草稿范例如此。其馀,皆不变。我知道,这退让大家都不满意,但希望两边都能够勉为接受下,结束长期编辑战的争议。再来,我想告诉Isnow,此列表的根源真的是en:List_of_countries,因为浏览太慢,当初在特色列表候选时,是我提议Jason22以台湾最常见资料分割成“有主权,领土,政府,邦交国”及“上面条件缺一”的“未被国际普遍承认”两列表。想不到这一分割闹出这么多争议,是我始料未及。--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4日 (二) 01:06 (UTC)
(:)回应:君的建议很好,我虽然不太满意,也不能够反对,唯有一点小小的改动——将四级标题“非联合国会员国”改为“未获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国家”,这样比较好,可以将西撒哈拉等等都加入,这样我就不会有反对意见,只怕一心坚持“国家”地位的台湾朋友们不乐意。我亲自去改,看看效果如何。——¤  2008年6月24日 (二) 15:09 (UTC)
(:)回应:晕,暂时不太会改,还是哪位好心人代劳吧。——¤  2008年6月24日 (二) 15:27 (UTC)
就是不乐意,请顾心阳先生不要再在达成共识之前搞小动作删除你看不过眼的内容。—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4日 (二) 16:17 (UTC)
(:)回应:您不乐意我也不乐意,请不要再在达成共识之前搞小动作增加争议内容,有本事就这么耗着好了。请诸位正大眼睛看看编辑历史,我自5月23日修改后有半个多月没有修改过,后来是谁又搞小动作增加争议内容,使得不能达成共识,甚至特色列表资格难保,难道是我么?不要搞错了!——¤  2008年6月24日 (二) 17:26 (UTC)
这个我向你道歉,我不清楚这场论战的具体开始时间,因而请见谅。—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4日 (二) 18:50 (UTC)
参考文献似乎并不应适用先到先得原则。相反,参考文献来源的涵盖面越广,越能从侧面体现出条目的中立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6月24日 (二) 18:43 (UTC)
因此,我才加上“先到先得”上面加上括号﹔因为显然资料“是否中立”已经成了争议。--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00:14 (UTC)

编辑战的开端就在上面的 关于“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都加括号了,当初是抱持著什么观点来编写的,也就不言自明76.95.178.226 (留言) 2008年6月24日 (二) 22:12 (UTC)

中文维基目前有超过15万个条目,一个条目被修改过,超过一个月以上没有人注意到是很正常的事情,这可不表示去改的人本身存有的心态是不是小动作,还是只是单纯的修改,拿这种当作理犹太牵强。这里的条目当中有错字或者是错误,数年下来都没有被发现的状况难道不存在?-cobrachen (留言) 2008年6月26日 (四) 02:07 (UTC)

能考虑从条目名称上来回避这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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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似乎还没有维基人从这个思路上着手提出解决方案来。犹如台湾岛的存在不是争议那样,中华民国的存在并不应该成为争议,这里争议的应该是中华民国作为一个国家是否受到承认的问题。在维基百科,具有争议性的内容不应由维基百科来作出选择,而应通过平衡展现大多数与重要少数的观点来进行表达,更不应该只陈述争议一方的观点。因此,在此基础上,我认为,无论将“中华民国”一目保留在此条目上,或从此条目中删除,都有只展现争议一方观点的问题;而通过注释的方式来展现,又会存在各个观点的主次问题。如此而言,修改条目的标题,令条目涵盖的范围扩大或缩小,可作为一种解决办法供参考。所谓扩大,则譬如“主权实体旗帜列表”、“政治实体旗帜列表”、“国家与地区旗帜列表”均可替代成为此条目的标题,以包容此争议;所谓缩小,则“联合国会员国国旗列表”亦不失为一种办法,可排除此争议。当然,就我个人而言,我倾向于扩大条目涵盖的范围,以包容此争议。—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6月24日 (二) 18:36 (UTC)

各国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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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改吧,顺顾心阳的意思,把右面的条目的名称全都改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4日 (二) 18:44 (UTC)
查了一下英维en:state对应的中文条目为政区,其中:“政区……有时称为政治实体……在中文的使用上,这个词语经常与国家混淆”。因此用“政治实体”或“主权实体”甚至“主权政治实体”来替代有争议的“国家”,应该也不失英维对应条目en:Gallery of sovereign-state flags的原意。—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6月24日 (二) 18:57 (UTC)
  • 其实一开始尺度是获得部份承认以及其他条件[11]。或是[12]。现在的联合国旗帜列表是后来有人去改的,也因此发生中华民国旗帜的争议。
  • 所以在下建议将未承认或部份承认国家的旗帜和现在的联合国国家国旗与梵蒂冈国旗合并成主权国家国旗列表,如果有人想要区分部份承认或未受承认,也可以依照世界地理索引作法以颜色或注解方式区分。这样尺度比较不狭隘,也比较不会产生争议。
  • 至于像亚齐、阿瓦士族的旗帜等现在归类成自治或分离运动旗帜列表,私人国家的旗帜则分到微型国家旗帜列表--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6月25日 (三) 18:23 (UTC)
    • 我觉得,目前的争议其实就是纠结在中文的“国家”一词上。中文“国家”的定义并不是十分清晰:古代周朝的分封诸侯可以称为“国”,而美国的“州”state也可以解作“国家”的同义词“邦”(而这些“邦”所组成的国家则为“联邦”)。然而,在现代汉语中,狭义的也是最常用到的“国家”,实际上几乎已经等同于“主权国家”,然而“sovereign-state”在英文原意上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主权国家”,state的意义更偏重于“政权”、“政治实体”。此外,还可参见英维关于sovereign state定义的讨论。最后,其实使用“主权国家国旗列表”甚或“国旗列表”也是可行的,只要在条目中指出,这里的“国家”是广义上的国家,指的是那些事实上拥有自身领土独立主权的“政权”或“政治实体”。—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6月25日 (三) 18:47 (UTC)

编辑战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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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并未直接参与此条目的编辑而无需回避,而本条目在最近几日也引来了众多的目光与编辑战,因此我先暂行将条目完全保护,拥有管理员权限的用户也请不要再对内容进行编辑。

此外,“保护中的内容并不一定正确。溯往版本可查阅页面历史”,因为条目尚处争议且争议颇大,我保护后没有进行回退。—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6月24日 (二) 19:19 (UTC)

我强烈建议PhiLiP兄别执行条目保护。1.6月23日,阁下已经直接参与此条目编辑(虽然仅是移除对话模板,但参与编辑就是参与编辑。),因此不符合阁下自己设定的“因为我并未直接参与此条目的编辑而无需回避”说词,2.阁下在对话页的发言,显然与顾先生的立场相近,阁下保护了顾先生的版本,恐怕引起非议。3.最重要的,此条目明显未达单日回退过三的“真正编辑战”标准。现在时机这么敏感﹔还是等到哪位有帐户仁兄成为烈士﹔违反编辑战或接近编辑战边缘,再执行保护不迟。4.唉,我提出的双方面退让标准,已经让一方勉为接受了,你这样做仅会让共识方向从“讨论演变成投票”,这样所出来的投票共识结果,只会不合“更多人的意”﹔一旦大陆解禁,恐怕编辑战更炽热。5.你这保护一弄,不是摆明要把这列表从特色列表撤销吗,且无法试行其他内文方式的预览编辑吗?--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00:28 (UTC)
移除对话模板属于维护性的编辑,因为未涉及条目内容的实际变动而与条目内容无关。再退一步说,如果连维护性的编辑都要回避的话,那估计没有多少管理员可以去保护争议性的条目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6月25日 (三) 03:52 (UTC)
无所谓,阁下不怕腥就继续沾。--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08:12 (UTC)
有你这么说话的么?—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6月25日 (三) 10:04 (UTC)
我好心好意问了几个问题,阁下强词夺理勉强应了半个;明明就使用了‘非管理员’的非‘维护页面’编辑内容行为,还强词夺理;且在没人申请、没有编辑战之虞、保护与自己立场相近的版本;其‘拥有管理员权限的用户也请不要再对内容进行编辑。’更是好笑至极地针对某些管理员,这不是沾腥是什么。另外也真奇怪,你早不保护晚不保护,却在发表自己立场看法前后执行。反正还是无所谓,这讨论一旦纳入投票解决共识阶段,出来结果绝对与阁下观点大相迳庭,这样有比较好吗?--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10:41 (UTC)
我倒认为你的语气应当改改。参与争议编辑通常指的是争议内容的编辑,而非所有的编辑行为,与争执内容无关的维护性编辑者当然可以承当第三者。菲菇进行保护没有什么错。本来这里火药味就重,如果对每一个人都不进行善意假定,只怕解决不了问题。— fdcn  talk   — 2008年6月25日 (三) 23:58 (UTC+8) — 2008年6月25日 (三) 15:58 (UTC)
  • 因对保护程序质疑,我已对此条目申请解除保护;俟解除保护后,奢望jason22兄能拨冗将包含我上面折衷建议的各方案拟成版面;以利解决争端。虽使用投票方式解决此争端的可能结果,“较符合我想法的中立观点”,惟恐生枝节。--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10:54 (UTC)

Winertai兄与Philip兄不必为此争执。我跟Winertai兄对于应列入中华民国国旗的主张相同,不过我也愿意相信Philip兄有公平的胸襟,保护模板可以呼吁更多人注意到条目内容引发的争议,且不会永久保护下去,NPOV政策必将贯彻,抵触NPOV的编辑将不被认可。--Theodoranian|虎儿 =^-^=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11:22 (UTC)

我仍认为Philip在执行保护前后的讨论态度、热度及鲜明立场,已经不足够让他成为第三者﹔退一万步想,这里参予讨论程度较轻而不曾参与编辑且可执行保护条目的管理员一大堆,为何其他管理员避嫌不保护条目,他就偏偏需要?再以最高标准的善意推定来说,自承是第三者的Philip于保护条目的时间点,根本未发生回退不过三的编辑战(连过二都没),为何他关注此条目参与讨论的时间这么长,偏偏却在顾先生定版之后,火速执行保护程序?最让我一肚子火的是,我深夜想弄个折衷版范本样板,却在弄一半时候,被硬生保护。反正还是老话,一切无所谓。在此里面,自认为对此面“旗帜”立场最中立的我,会这么关注,只是不想看到我的监视列表,三头两头出来个国旗列表,也仅是为了这篇Jason22呕心沥血作品抱不平。--winertai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17:48 (UTC)
我对此条目编辑的立场是:“中华民国的存在并不应该成为争议,这里争议的应该是中华民国作为一个国家是否受到承认的问题……无论将‘中华民国’一目保留在此条目上,或从此条目中删除,都有只展现争议一方观点的问题”。我在此并没有表达任何关于是否承认中华民国的个人立场,如果阁下认为不表达是否承认中华民国的立场也是十分鲜明,那么阁下承认中华民国或顾心阳不承认中华民国的两种立场则更应属于POV:然而,个人立场与对条目的编辑立场是两码事,请不要混为一谈。另外,关于保护,我对于我执行保护时干扰了阁下展现折中范本而表示遗憾,如果这导致阁下正在编辑的内容遗失的话,我更表示道歉;但如果顾心阳兄不进行回退、不展开编辑战的话我是不会执行保护的。“保护中的内容并不一定正确。溯往版本可查阅页面历史”,我先前已经强调了这一点,在这里我再强调一次:如果我保护后便执行了回退,那么在这里抱怨我的就是顾心阳而不是阁下,将心比心,阁下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呢?此外,回退不过三是针对用户而不是针对条目的,而且判断编辑战的标准也决不是3RR,没有任何方针或者指引规定只有3RR后才能保护条目的,请阁下明察。—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6月25日 (三) 18:14 (UTC)
我觉得对菲菇的质疑其实不公平的,我相信菲菇有公平胸襟。Winertai的火大我倒理解,我也有过编辑好不能保存的经历,但请试着相信他人。这里就此为止吧。— fdcn  talk   — 2008年6月27日 (五) 01:16 (UTC+8) — 2008年6月26日 (四) 17:16 (UTC)

请先协调好反中华民国的理由

"吃中国共产党的饭长大成人的,心里一直记得党的好"的顾心阳同志,坚持"联合国+教廷"的标准(至于这标准哪来的,是否该当作唯一的标准暂且不论).而身为管理员的ISNOW同志用的是"联合国标准"(是否就此当作唯一标准,也容后再议).这两种标准互不相容,但是每当有人要将条目回复成有中华民国的原样时,ISNOW就冷冰冰旳用"联合国标准"来挡;要是有人打算让条目名实相符为联合国会员国之类的,顾心阳同志又热血沸腾的主张"联合国+教廷",这到底是怎样?反对加入中华民国的理由到底是"联合国标准"还是"联合国+教廷"?收录标准可不能由得两位拉扯作弄,请先协调好反中华民国的理由.如果说两种标准都通,那可挡不住别人加入第三种第四种标准了.或者两位可以提出自己血统纯正,高人一等的证明,以使人人得知,收录标准是两位别怎么说怎么算数,他人不得异议.76.95.178.226 (留言) 2008年6月24日 (二) 22:13 (UTC)

我本来关闭了这个发言的,但要说与主题无关也不对。重开放,请你去掉一些有引号的修饰好不好?在维基,有这些形容词,会使你的言语没有力量。— fdcn  talk   — 2008年6月27日 (五) 01:00 (UTC+8) — 2008年6月26日 (四) 17:00 (UTC)
括号里的话不是修饰,而是当事人的原话.要去掉倒也简单,当事人自己吞回去就得了.看在阁下的面子上,对他们两人己留了馀地,对阁下当初隐藏这段文字而不留名也无异议,就连菲菇同志做事的逻辑有问题,独断保护条目违反方针也没有穷追猛打.我的言语有没有力量不是重点,甚至我本人有没有力量都不是重点.ISNOW与顾心阳同志自相矛盾也没有互相抵消力量,反而一个始终态度坚定,一个一直精神十足呢.您要做的事是请他们两位好好协调一下,,也请菲菇同志自省一番,不必管IP用户有没有力量.
  • 注:以上的说法都没有举出证据,不是举不出来,而是留个"匿名用户无的放矢"馀地,让大家有个退路.如果真要较真,我自有让当事人无可抵赖的证据,那可是情势所逼,非我要驳您的面子啊.83.213.108.66 (留言) 2008年6月26日 (四) 20:16 (UTC)

关于外部链接

台湾国旗网是一个介绍世界各国国旗的网站,请看清楚内容,不要乱移除。--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6月25日 (三) 13:50 (UTC)

如再有争议,请到客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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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不满意一些大陆维基人的做法,自认代表正确往往是霸道。

把中华民国国旗移出列表,有以下几点非常不妥:

  • 违反维基中立原则,对争议问题做出事实上的认定(且假定主观上他们并不这么想)。这必须是维基要避免的。
  • 违反维基一直进行的惯例。对于国家,无论在分类列表还是在条目中,大多时的语境就是国家地区之意,有一些与国家有关的分类还特意用模板提示说明这个含义。
  • 如果非要进行所谓的普遍承认与否或其它的细分,以前大量的条目、分类、列表都要改动,与中华民国有关的是不是都要加这么一个说明?这是百科应当承担的义务么?有争议,维基反映争议就够了,判断留给读者。BTW:普遍承认的分类其实也是一种认定
  • 英语维基中state就是政权,其实我们用国家这个词就有某种误导,遗憾是中文没有对应的普遍使用的词汇。我相信,注明国家就是国家地区之意就是好的解决办法,不要再行设立某种细分。
  • 最后,与维基政策无关的一个重要理由,把政治情绪通过维基立场来表达,有时很伤人。我了解到,这次的移除动作对台湾维基人产生的伤害很大。实说,做为大陆人,我看到的不过是一种图腾式的要求,基于不让对方(台独)得逞,若说对大陆人的伤害,也就丢面子,仅此而已。但对台湾维基人来说,即使他是蓝营、是中间派别的,也感受到打压排挤,是在否定他们的存在。

我希望双方都展现出姿态,不要争执于言语,而是寻求解决之道。大陆霸道,台湾尖刻,都不是什么好的事。言重,也不要太恼,如果解决不了,先保护上一月两月的,总会都寻思过来,中文维基是唯一的有规模的广义中文社群,不要分家才是。— fdcn  talk   — 2008年6月26日 (四) 00:32 (UTC+8) — 2008年6月25日 (三) 16:32 (UTC)

我也认为如此:生硬地把个个“state”分为“普遍承认的主权国家”和“未被普遍承认的国家”本身就是一种自我审查,与维基百科的中立性、无偏见性完全相悖。我赞成JASON22的做法,其实主要是一个真正地拥有领土主权的国家/地区,不论有没有人承认,有多少人承认,都是“state”,包括中华民国,包括科索沃,包括北塞浦路斯,更包括没有一个其他国家承认的南奥塞梯索马里兰,因为他们都完全拥有独立主权,有没有人承认并非问题。因为这个条目是国旗列表,不是(XXX 定语)的国家的国旗列表,只要是国旗,其实收入都没问题。—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5日 (三) 18:32 (UTC)
赞同前半部分,将“国家”广义地解释为“真正地拥有领土主权的国家/地区”(我个人的看法:其实“国家/地区”都还可以使用“政权”或“政治实体”二词来进一步回避,因为将“国家”解作“地区”似乎有些奇怪,而在中文维基中又不应该直接摆出“state”的英文来)一说。但是,后半部分经君这么一说,那么仿佛苏联国旗也符合条件?—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6月25日 (三) 18:54 (UTC)
这个条目是现今的国旗吧,要是苏联国旗都符合的话,历史上所有出现过的国旗也符合了,当然并非如此。—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6月25日 (三) 19:39 (UTC)
呵呵,解释明白了就好。我这算是挑挑字眼吧^ ^—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6月25日 (三) 19:49 (UTC)

我觉得User:Jason22的主张合理。希望解封后能进行有效解决。— fdcn  talk   — 2008年6月28日 (六) 22:09 (UTC+8) — 2008年6月28日 (六) 14:09 (UTC)

在下已将亚齐、阿瓦士族的旗帜等现在归类成自治或分离运动旗帜列表,私人国家的旗帜则分到微型国家旗帜列表。至于国旗列表,则将会把未承认或部份承认国家的旗帜和现在的联合国国家国旗与梵蒂冈国旗合并。定为本条目包含拥有人民、领土、政府与主权的实体国家,含广泛承认、部份承认与未承认的实体国家。如果想要区分部份承认或未受承认,以注解或颜色方式区分。不知这样是否可以?--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7月1日 (二) 17:21 (UTC)
建议参照{{依国家来做的分类}}这个模板在本条目顶部做出提示即可。— fdcn  talk   — 2008年7月3日 (四) 13:16 (UTC+8) — 2008年7月3日 (四) 05:16 (UTC)

本条目在独断的情况下被保护己𨙄一星期,保护者既不解释是依照什么方针由他自己说保护就保护,甚至不提示解除保护的时间.而今解决方法已现,在多处提出后至少迄今未遭反对.解除保护之时机已到.善意推定专断保护此条目者并不是保护条目后即不闻不问,也不是装死,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脑筋简单,看不出应该是解除的时候了.故在此深切提醒.如果这样仍然超出其理解力,不排除以越来越白话的方式持续提醒.201.141.172.15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17:41 (UTC)

为了避免解除保护后再起争议,希望先前争议的双方顾心阳、Winertai诸君都对此方案有所表态,是赞同、不赞同,还是其他的都请说明一下。—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7月3日 (四) 04:26 (UTC)
我赞同Jason22意见,惟本条目包含拥有人民、领土、政府与主权的实体国家,含广泛承认、部份承认与未承认的实体国家选用标准为何?是否合乎中立原则?除了请Jason22提出说明外,更要请Isnow及顾先生对此说明表达看法,事实上,这选用参考主权国家的收录国旗列表标准,去年我与Jason22兄也都曾提出,但仍遭到两位否认,并引起编辑争议。[15][16][17]--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3日 (四) 06:34 (UTC)

不知道这是不是表示当事人如果没有到齐就难以解除保护?如果是这样的话,会形成很有趣的情形:因为顾心阳‘进行回退’、‘展开编辑战’而致条目遭保护,但保护的却是他的版本;而现在只要他继续不出面,他的版本就会一直保持下去,这是不是变相鼓励维辑的编辑闹事之后装死以维持自己的编辑成果? 其实这次的保护因不完全符合方针(如果符合,当事人早解释清楚了吧?现在是解释不了啊,呵呵)保护的越久对独断保护此条目的人越不利(因为会一直被提起),所以还是"好自为之"吧.72.133.207.223 (留言) 2008年7月3日 (四) 23:40 (UTC)

个人以为,解除保护形成列表标准共识是两码子事,我不清楚默认是指哪件事情?如果是后者,我提醒顾先生或其他不同意将中华民国国旗列入该列表的维基用户,据我所认知违反讨论共识的编辑,是可以被视为刻意破坏,且不受回退不过三之约束的。如有不同意见,请先提出,不要等到定案后,又发生不愉快的编辑争议。--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4日 (五) 07:25 (UTC)
  • 完全赞成这种作法。另外,应该学英文版将主权国家列表与国家列表分开,如果有人怕中华民国因此与其他普受承认的国家混淆,也可以学英文版在两个条目的第一段详细说明每个未被承认与少数承认的国家目前的政治地位概况,以便于与其他一般国家区分,表达出目前的事实。国旗列表有必要时也可以如此办理,或是留一个参照连结到国家列表的政治地位概况段落。—User:Orion-留言 2008年7月5日 (六) 02:00 (UTC)
  • 中华民国国旗绝对有资格列入本列表。旗帜学的大本营在欧洲,我读过许多来自欧洲或美国的旗帜网站、旗帜书籍,每一份资料都将中华民国国旗与联合国会员国并列。研究旗帜最权威的国家非英国莫属,英国举世闻名的图文工具书出版公司“DK”有一本国旗书《Complete Flags Of The World》,当中收录的国旗皆是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没有巴勒斯坦、没有西撒哈拉、没有北赛普勒斯、没有索马利兰……等等争议地区,但是有“TAIWAN”,有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以上例子都证明了,在“知识”乃至于“常识”的领域中,中华民国国旗无庸置疑是能够与联合国一百九十多个会员国相提并论的正牌国旗。事实上,中华民国(台湾)是受到世界人民普遍承认的独立国家,只是各国政府迫于政治压力无法做出“官式承认”罢了。维基百科不是意识形态的传媒,即使是不与中华民国建交的国家,也不会教育他们的人民“中华民国(台湾)不是国家”;记载知识的维基百科,理当回归知识层面,将中华民国国旗列入国旗列表。—jitcji 2008年7月5日 (六) 13:55 (UTC)
    • 个人认为,中华民国是国家,而台湾不是。在目前(马政府时期),正式的国名里只有中华民国,没有“(台湾)”(虽然英文中仍保留,但我认为,中文更能说明问题,因为这里是华人世界),可以自己去中华民国总统府、外交部、国防部、立法院等的网站上去看看,有些甚至连英文里的TAIWAN都已被删去。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7日 (一) 03:58 (UTC)
  • Jitcji有开设一个国旗的网站,对旗帜有一定深度的研究。我觉得可以给大家参考。另外,在下也对其他旗帜爱好者发出讯息,请大家来讨论这件事,以祈求解决方法。--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7月6日 (日) 12:29 (UTC)


续问留言“2008年7月1日 (二) 17:21 (UTC) ”:

Isnow (留言) 2008年7月6日 (日) 12:45 (UTC)

身为管理员的人,每天却在忙着删旗帜和搞政治。这样的烂管理员,下台比较好。把条目名改为国家和地区旗帜列表,实在是一大败笔,对某些人士而言也实属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行为。姑且不论“地区”如何定义,是不是美国的50个州也有资格列入(如果美国的50个州有资格的话,我看德国的16个州,日本的47个都道府县之类的行政区划也有资格列入了),那条目长度只会恶性膨胀 。你把中华民国认为是“地区”,对某些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朝鲜之类国家不顺眼的人,也可以把这些国家看作“地区”了。始终不去正面回应问题所在,只顾打压看不顺眼的政权。这种态度令人遗憾。--65.49.14.32 (留言) 2008年7月7日 (一) 03:13 (UTC)
条目名称不用改变国旗列表就是国旗列表,没有必要去深究什么国家,什么地区,只需要知道哪些是现在的国旗就是了,ISNOW的问题仅仅是混淆视听而已。另外,上面的IP用户所言甚是,整天把时间耗在UNFLAG身上对于维基百科没有任何实质上的意义。—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7月7日 (一) 08:52 (UTC)
个人希望二位对Isnow展现宽容。据我所知,Isnow是一个非常勤劳和认真的维基人。在维基观点不同很自然正常,不妨多从维基政策来讨论和坚持,不要做诛心猜测和人身评判。仅就名称来说,我觉得保持原名,加上类似{{依国家来做的分类}}这样的抬头说明即可。— fdcn  talk   — 2008年7月7日 (一) 17:07 (UTC+8) — 2008年7月7日 (一) 09:07 (UTC)
如果有问题提出来,可以大家来讨论解决办法,这样比较能解决编译战的问题--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7月7日 (一) 15:28 (UTC)
回答Isnow问题(已曾发表过,恕赘述之。)
1.可供查证资料来源:蔡东杰等译,《新世纪全球百科全书》,台北:猫头鹰出版社:城邦文化发行,2000年、李鍌、李殿魁,《中华民国教育部国语辞典简编本》,中华民国教育部国语会,2000年、《世界各国简介暨政府首长名册》,中华民国外交部礼宾司,1995年及顾先生上述讨论所提所有资料。
2.如果Isnow认为所列资料仅能以顾先生所提参考来源,且认为上列台湾官方资料均作不得数,亦可加上争议模板。
3.Isnow所列英文条目仅将为何列中华民国国旗做备注说明,建议采用台湾问题所列资料来源来说明为何增列中华民国国旗之可供查证来源。--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7日 (一) 09:43 (UTC)

坚持联合国标准的Isnow同志,在顾心阳拿"联合国+教廷"大闹时可曾吱个声要他提供可查证的来源?现在快达到共识了,就大义凛然出来指指点点了.基于展现宽容,现下就不必去深究为何Isnow容得教廷容不得中华民国了.这么聪明的Isnow,最好看清楚,现在是Fdcn卖老脸在当盾牌,但是边际效用是会递减的,还是好自为之吧.

至于菲菇同志也是一样,Fdcn帮忙挡了一下子不能挡永久.你要不就好好解释基于哪一条方针可以让你个人把条目说封就封,要不快甩了这烫手山芋,要不然你也好自为之.89.107.196.37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01:39 (UTC)

  • 关于联合国标准的来源,请参考“2008年1月31日 (四) 12:24 (UTC)”。
  • 再次请求确认,请给出具体数字,合并后的条目包括多少旗帜?

Isnow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08:37 (UTC)

只要是国旗,就该放在国旗列表吧,这个可是“国旗”列表啊—金☆肃 =Δ= →对我喊话←=w=↓走过的路↑纪念那位† 2008年7月9日 (三) 09:10 (UTC)
现有国旗193面和其他未被普遍承认或未承认国家的国旗10面。如果阁下认为太多,可以缩到部份国家承认的国家国旗5面(毕竟有明显的外交存在)。在下建议的标准是具有主权国家(人民、领土、政府与主权)的国旗。如果按照《新世纪全球百科全书》以及具权威性的旗帜书籍《Complete Flags Of The World》,则是目前国旗列表的国旗与中华民国国旗。如果依照可供查证来源,建议是后者。如果按照中立性,建议是前者。--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7月9日 (三) 15:41 (UTC)
另外,很多国外旗帜书籍也没有依据联合国会员国标准而排除中华民国国旗,有些还将书本封面放入中华民国国旗。依据联合国会员国标准会符合中立性的标准吗?--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7月9日 (三) 15:54 (UTC)

续问留言“2008年7月9日 (三) 15:41 (UTC)”:

  • 中立性是按照可供查证的权威来源说话,而不是原创研究地涵盖所有人的想法。
  • 国际标准ISO 3166 的246个或许是另一个权威标准。

Isnow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18:37 (UTC)

我不清楚台湾教育部官方资料及《Complete Flags Of The World》为何不符合Wikipedia:可供查证原则。如果Isnow仍对中立性有疑虑是否考虑

将非联合国会员国的中华民国,梵蒂冈及科索沃等三国,以四级目录的“非会员国家”名称独立列出非会员国家,惟列出的(四级目录)地点仍在该国家地点﹔如台湾列于东亚,梵蒂冈及科索沃两国列于南欧。

之我稍早提议?这范例已经获得顾先生的首肯,也符合两造的可供查证资料。草稿范例如此--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01:08 (UTC)

还是要质疑,顾心阳出来大闹时Isnow为什么没有要求可供查证?为什在共识快达成时出来东问西问?冰冷的面孔掩藏不了你的心,纵使看在Fdcn的面子上不作诛心之论,既然Isnow在顾心阳坚持"联合国+A"时不坚持他所谓的联合国标准,之后就没有任何立场用他的联合国标准与快达成共识的"联合国+B"对抗.Isnow提出在几月几日坚持什么标准都没有用.他早已在顾心阳面前放弃自己的立场,之后还有什么可说嘴的?

至于菲菇,你真以为四个问题你答半个叫详细?是虎儿挡一次,Fdcn再挡一次外加一个"这里到此为止"的封条才堵住对你的追击.对你的质疑是质疑你的行为,而虎儿与Fdcn赞扬的是你的"胸襟",你就该知道是怎么回事,该有自觉了.早点让这事儿变成往事对你最为有利,而现在居然在举不出自己依循的方针下,主动表示可以把封条撕了继续追击?你这管理员职务就好自为之吧.

你们两个管理员就继续一刀刀削下去,把Fdcn的面子削成窗户纸吧.83.243.79.18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19:46 (UTC)

想拿ISO当挡箭牌之前,不先看看他们怎么写的?Fourth, the country names used in ISO 3166-1 are all from United Nations sources. Using these country names officially notified by the countries to the UN Secretary General helps in keeping ISO 3166-1 politically neutral and thus acceptable to as many users as possible.
换句话说,这个所谓的国家列表就是拿UN的东西过来,所以用UN和ISO这份列表根本就是同一个来源,而在UN的安全理事会,是哪几个国家权力特别大?ISO是拿UN作为他要的政治中立的挡箭牌,中南海对于中华民国的最高战略指导原则是什么,就是会用在UN里面,所以,拿UN的东西在这上面表现中立,实际上不过是附和中国的国家旨意,那很抱歉,这个旨意请你到百度去执行。-cobrachen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03:00 (UTC)
不少国家虽然形式上不承认中华民国,但实际上仍然承认(从有设立代表处即可看出,形式上不承认仅为利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即可看出),故许多欧洲权威性旗帜网站、书籍皆将中华民国国旗视为国旗,而巴勒斯坦、索马利兰等国之对应旗帜不视为国旗。中华民国被迫退出联合国,其因为阿尔巴尼亚提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立国初即以第三世界代言人自居,因而获得许多第三世界成员国支持。美国等国虽提出“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等提案,但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皆不接受,中华民国最后含泪退出联合国。故中华民国国旗应列入国旗列表,科索沃则因美日承认故亦应列入。Isnow提案将国旗列表更名为国家与地区旗帜列表并不妥当,因为地区再中文有多种定义,且国旗列表有其意义(对应国旗)。--RekishiEJ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01:54 (UTC)
顺便一提,很多人(包括Isnow等管理员)都误解WP:VWP:RS的含意,基本上只要是权威书籍、网站皆可作为资料来源,不是只有联合国才能作为国旗认定标准(联合国说穿了也不过是那几个强国在操纵而已,而且自美国攻打伊拉克后联合国就日渐形式化,情况宛如战国时代周天子)。--RekishiEJ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02:39 (UTC)
而且有国旗书籍是以ISO 3166作为分类依据吗?该标准还包括海外领地及南极洲,不适合作为国旗分类的依据--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7月11日 (五) 09:56 (UTC)
关于本条目内容的讨论,已经停滞超过一周了,相信已经达成了默认的条件了。现已设定本条目将在2日后自动解除保护,解除保护后Jason22君的这一方案将会被作为讨论共识。如果各位还有什么意见,或者有足够理由要求继续暂时保护的,请尽快提出。—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7月20日 (日) 12:37 (UTC)

对Wing删除消歧义管理员维护行为及SI之保护状态中之管理员编辑条目行为

请新任的大维基理事WING别独断的以没意义理由将国旗列表消歧义(国旗列表 (消歧义)[18]取消,就算WING当上了维基理事长,凡事也得照步数来,所有消歧条目仍存在的这莫名奇妙删除,只会让争议更扩大。(请不要再叫我去恢复页面申请恢复,被当事人不闻不问装做没看到的经验,相当难受。)另外就算是消除红字,不过也请SI兄不要在保护状态中执行编辑并掠去表头消歧义说明,这样会让没有编辑权限的我产生莫大无力感。最后,我仍然对菲菇保护条目的时间点与态度感到质疑,我认为讨论此时迟迟无法形成共识,此保护措施有一定影响力。因为没有太多折衷性编辑试做,促成了两极化意见对立,更无法执行上述讨论明显多数决的共识结果;建议即时因应我稍早申请,取消此条目的编辑保护。--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01:26 (UTC)

如果阁下依旧认为我执行保护的态度有问题,那么若在今晚八时前无人反对,我将会把条目回退至阁下编辑的版本,这样可好?—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7月10日 (四) 03:12 (UTC)
回退哪版本并不是重点,个人以为取消保护,让大家从理性编辑试做找到两造妥协的版本才是解决争议之途。如果能蒙解除保护,也希望各位能以‘新思维方向’著眼,看看可不可以解决争议。--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06:38 (UTC)
编辑到最后还是会有人破坏,不论哪个结果都一定会有不喜欢而破坏的人,我(+)支持放中华民国国旗

有人认为不合理,还努力的通过长城来反对,哇勒金☆肃 =Δ= 对我喊话=w=走过的路§纪念那位† 2008年7月10日 (四) 07:50 (UTC)

re Winertai(2008年7月10日 (四) 06:38):如果您需要试作出妥协的版本,可以在您的个人沙盒(比如user:Winertai/sandbox)中作出这样的版本;如果觉得这样不便于他人修改,还可以在Talk:国旗列表/temp类似的子页面下进行。保护原页面只是为了冷却编辑战,这并不会妨碍到任何人在其他临时页面中提出新的版本以供讨论,希望您可以理解。—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7月10日 (四) 08:46 (UTC)
已经回退。小抱怨一下:看来“保护中的内容并不一定正确。溯往版本可查阅页面历史”这句话从来就不会有什么作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7月10日 (四) 12:29 (UTC)
谢谢菲菇的体谅,不过我发现我俩沟通还真是有些问题,我发言的重点是取消保护,并非回复哪版本,我一直申请的也是取消此条目的保护状态。也可能我俩基本观念有差异,我总认为现今我们最重要的是如何将此条目做个妥协版本,永除争议并保留特色列表资格。这工作远比消极的冷却编辑战重要。另外,我一直相信条目上的试做编辑比其他替代方法有效。说真格的,争议气头上,谁会去在乎诸如Talk:国旗列表/temp(这也就是为什么此条目争议年馀,这暂存档从没出现过)。--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01:09 (UTC)

(:)回应:要一般使用者去注意到一个保护中的条目内容的正确性本来就是会有点困难,如果还加上管理员特别去配合他的朋友或者是特定的意见来达到保护某个版本的行为的话,这种放在页面的话不要说没有用,连维基的基本精神都无法显现。过去有管理员不只一次违背这个基本方针,并且拒绝承认他犯下的错误,也拒绝取消他所作出的特定保护行为。这也就是为什么如果管理员本身无法理解瓜田李下的意义,以及维持中立所要做到的程度,不如下台一鞠躬。-cobrachen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15:09 (UTC)

我无意猜测阁下留此留言是否针对于我,但我需要澄清一点:在保护后回退与不回退都不应该是管理员的错,本来就有那句话写着,不管有多少人看见,但已经尽了告知的义务。拿这件事来说,我不回退已经让保留中华民国国旗一方不爽了,那么由此猜测,我若回退则去掉中华民国国旗一方也有可能会有抱怨。这正是其中的一个二难点:10号晚8点(UTC+8)我的回退只是为了向保留一方表示我并没有如你们所想象的那样,在保护的时间点和态度上有问题——回退并不是因为我做错了,只是我不想再听这些话了;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哭得响的孩子有奶吃”,若有冒犯亦请包涵。如对此事还有质疑,请到互助客栈提出,感谢。—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7月10日 (四) 18:30 (UTC)
(:)回应:上面所指出的例子和你无关,也和这个条目无关,发生的时间是在去年。-cobrachen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19:58 (UTC)
(:)回应:TO 菲菇,我从没有要求阁下回退到我的编辑版本,我只是质疑你的保护措施不适宜且过当,所以你对我的“哭得响的孩子有奶吃”批评或描述真如你所言一点也不恰当。我尊重你你不承认你的保护时间点与保护态度有问题的主观认知,但请你也尊重另一角度的看法。--winertai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02:48 (UTC)

我满以为这个争论已经解决,才移去该模板。没有其他意思的。-Hello World! 2008年7月13日 (日) 14:43 (UTC)

也就是说,你编辑时完全无视条目被保护与否,反正就凭著好用的管理员权限给他编辑下去就是了?而且根本就完全习惯于编辑别人动不了的条目,以致于对保护模板视而不见?200.127.104.152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01:22 (UTC)

中华民国就中华民国吧。

有些人那么想中华民国的那面旗在这个列表上出现,就让他们那样做吧。反正他们在国际场合已经没有什么露面机会的了,在互联网上给它们显摆一下我认为无伤大雅。--Kcm367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2:31 (UTC)

再这样吵下去,辩论什么才算“国家”、“中华民国”是不是国家,是没有结果的。那边说人家英语版日语版有那面旗,所以要加上;这边说人家西班牙语、荷兰语、德语、意大利语版上没有,所以不该加。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加还是不加,谁都说不定。不加,有人不满意;加了,有人感到不妥。要怎么解决?--Kcm367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2:48 (UTC)

维基百科从来不以让所有人都爽都高兴都满意都妥当为目标,不然维基百科早就关门大吉了。您不爽就不爽吧,无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百度百科相信很符合您的胃口。不过维基百科已经为让某人某团体不爽而付出了被封锁的代价,这个团体就是Kcm367老人家热爱的中国共产党。不过您有没有共产党那么大的能量就要看您的造化了,不然最多也只是在讨论页里吠两句而已。—ニャン ワン 2008年7月22日 (二) 03:0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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