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香港立法会
香港立法会曾于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新闻动态”栏位。 |
香港立法会曾属优良条目,但已撤销资格。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撤销资格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而重新符合标准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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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已撤销的优良条目 |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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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5年11月2日提名。
立法会发展潜力大,可在组织、职责等部分增加不少内容。
支持
- --小为 09:01 2005年12月3日 (UTC)
- --者尺 (Talk) 13:02 2005年11月2日 (UTC)
- --Crosstimer 12:35 2005年11月28日 (UTC)
优良条目评选
[编辑]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评选”
- 香港立法会(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团体 - 政党与政府--孔明居士 04:40 2006年8月28日 (UTC)
- (+)支持--Kevinhksouth (Talk) 14:09 2006年8月28日 (UTC)
- (+)支持--Gakmo (Talk) 18:41 2006年8月28日 (UTC)
- (-)反对,没有列明参考文献,而外部连结不等于参考文献。--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04:49 2006年8月29日 (UTC)
- (+)支持。 -- 沙田友 11:16 2006年8月30日 (UTC)
- (!)意见,再次苦口婆心的提醒大家一下,“其必须著明引用来源”是优良条目的必备条件之一,参看“Wikipedia:甚么是优良条目”,请大家提票的时候多看看评选标准。--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16:13 2006年8月30日 (UTC)
优良条目第二次评选
[编辑]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评选”
- 香港立法会(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团体 - 政党与政府: 解决了参考文献的问题,内容尚算详尽 -- Kevinhksouth (Talk) 09:24 2006年9月6日 (UTC)
优良条目撤销
[编辑]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重审” 这条目应该可以写得更好,然而现今有些缺失:有几个章节过于贫乏,应多详尽叙述。过于侧重历史,其它资料偏少,应多写写立法会的组织、制度、职权等等,且参考资料过少。希望有人来改善。—今古庸龙 2007年9月9日 (日) 03:08 (UTC)
- (+)支持──参考资料不足—Quarty 2007年9月9日 (日) 03:29 (UTC)
- (+)支持,因有数节过为短小。--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9月9日 (日) 07:22 (UTC)
(+)支持,内容单薄。-- 旗人 2007年9月10日 (一) 04:43 (UTC)- 确认为傀儡--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9月19日 (三) 07:41 (UTC)
- (+)支持:相比较同类别的美国参议院、美国众议院、英国上议院和英国下议院等,实在逊色太多。—Markus 2007年9月13日 (四) 05:27 (UTC)
- (+)支持,但有点觉得可惜,毕竟也有很多资料来源可以填……--DoraConan 按此入禀本人的对话页起诉本人 2007年9月13日 (四) 09:26 (UTC)
- 在一周内,已获得3票以上的赞成票。请管理员撤销该条目的优良条目资格。—今古庸龙 2007年9月21日 (五) 03:15 (UTC)
香港是一个实施民主政治的地方,但不是一个主权国家,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虽有立法功能,但不能与民主国家的国会相比,毕竟从定义上看,香港就不是一个国家。 Thljcl (留言) 2008年3月27日 (四) 06:04 (UTC)
- 高薪养廉,精英政治,实现廉政高效,是香港政府行政管治的成本。
-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59.120.181.87(对话|贡献)于2010年9月8日 (三) 15:04加入。
分组点票制度
[编辑]问:香港立法会分组点票制度,是如何运作?--S73s9 (留言) 2008年6月25日 (三) 09:16 (UTC)
- 议案要得到“地方直选”议席(30名)之最少一半支持,以及“功能组别”议席(30名)之最少一半支持,议案才可通过,缺一不可。 -- 202.40.137.198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08:21 (UTC)
- 分组点票制度只适用于由议员提出的议案。由政府提出的议案只需要简单多数。--✉Hello World! 2008年7月2日 (三) 18:14 (UTC)
排版
[编辑]为甚么Infobox HKSARG不能排在香港政治上面,而是并例??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Lauyulam(对话|贡献)于2010年4月6日 (二) 23:20加入。
- 请勿把“中间派”与“泛民主派”、“本土派”相提并论。根本“泛民主派”和“本土派”可以合称“自决民主”或“自由民主”,简称“自民”,以与“保皇”相对。“自决”、“自由”与“保守”相对,而“民主”与“皇权”相对。UU(留言) 2016年9月22日 (四) 23:54 (UTC)
更名
[编辑]- 香港立法会 →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香港立法会非正式称呼,官方网站。Ivantalk (留言) 2011年12月11日 (日) 08:30 (UTC)
- 反对,正如香港无须移至香港特别行政区。--Gakmo (留言) 2011年12月14日 (三) 04:50 (UTC)
自决派是否应与本土派并列?
[编辑]自决派与本土派在政纲上有一定分别,如自决派实际上并无表示支持香港独立,但主张香港拥有民主自决权。是否应该分开并列?Marxistfounder(留言) 2016年9月8日 (四) 08:00 (UTC)
关于这些争议
[编辑]@Gzyeah、Elhk2047:你们需要在这里来解决争议。而不是在条目中采用互相回退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 2016年10月25日 (二) 09:16 (UTC)
- 本土自决派是用作概括本土派及自决派当选议员的称呼,香港众志、小丽民主教室和土地正义联盟在很多香港政治相关条目里都被算作本土自决派,现时有大量编辑者多次就个人对本土派和自决派定义的观点修改条目内容。在此情况下,“本土和自决派”的存在可有助化解此类争端,所以左翼“自决派”、右翼“本土派”皆能归类为“本土和自决派”。--123.203.100.51(留言) 2016年10月26日 (三) 13:56 (UTC)
- 简单一句:不能接受“纳粹共产派” elhk2047 2016年10月25日 (二) 10:55 (UTC)
- @星耀晨曦:本人看法是,没有确实可靠来源佐证或讨论共识的数据及内容,不应强加条目当中。--Gzyeah(留言) 2016年10月27日 (四) 00:33 (UTC)
- @Elhk2047:请不要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甚么叫“纳粹共产派”?麻烦平静下来好好解释,否则可能会被视作无厘头之表达或疑似原创研究。--Gzyeah(留言) 2016年10月27日 (四) 00:33 (UTC)
- @Gzyeah: “纳粹共产派”和“本土自决派”有何分别?“本土自决派”就好似话要一杯冻嘅热柠茶,完全不合理。elhk2047 (留言) 2016年10月27日 (四) 09:08 (UTC)
- @Elhk2047: 请正面回答本人问题,不要转移视线,多谢。--Gzyeah(留言) 2016年10月27日 (四) 09:14 (UTC)
- @Gzyeah: “纳粹共产派”就像“本土自决派”一样,南辕北辙,绝对不能混为一谈。(“纳粹共产派”只是本人提出的比喻,令大家明白“本土自决派”这词有多么不合理和奇怪。)elhk2047 (留言) 2016年10月27日 (四) 16:18 (UTC)
- @Elhk2047: 好特殊的比喻……“本土自决派”的称呼如何南辕北辙?如何不能混为一谈?如何不合理?如何奇怪?请详细讲明并说服在场管理员,不要只言片语、模凌两可,多谢。--Gzyeah(留言) 2016年10月28日 (五) 00:04 (UTC)
- @Gzyeah: 本土派是右派,自决派是左派。如果本土派和自决派可以混为一谈成为一体,不如你说苏联和美国是同一阵线吧 elhk2047 (留言) 2016年11月1日 (二) 12:30 (UTC)
- @Elhk2047: 这两个派别目前仍然存在诸多争议, 包括是否明确的左右之分, 您的感受可以理解, 但理由依旧十分单薄, 还请阁下提高举证辩驳能力, 广阔胸襟, 加强发挥民主精神, 以理服人, 多谢垂注. --Gzyeah(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00:32 (UTC)
- @Gzyeah: 假若 阁下也知道“这两个派别目前仍然存在诸多争议, 包括是否明确的左右之分”的话,请问 阁下是否应该站在小人的一方,捍卫维基百科条目的政治中立和合理性?我提议的事是既然“本土自决派”在社会中有极大争议,我们应否分开“本土派”和“自决派”,以减少维基百科中的争议? 请 阁下赐宝贵的意见给小人,无限感激。 elhk2047 (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04:48 (UTC)
- @Elhk2047: 其实现在已有 本土派 (香港) 及 自决派 两个单独条目, 您完全有条件依照 WP:可靠来源 直接进行修缮. 而 本土自决派 作为 媒体用词 应当拥有独立存在的空间, 毕竟媒体之间所持立场及引述理据差别甚多, 民众解读亦不时有异, 就算概念混淆也是媒体所为, 百科只要把辞源按照实况描述清楚即算合理. 关于中立性问题, 还请阁下拜读相关wiki守则, 以免造成任何误解. 多谢. --Gzyeah(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05:57 (UTC)
- @Gzyeah: 我现在不会反对删除“本土自决派”这条目,但我认为在其他条目中应不使用“本土自决派”这词汇,应该分开“本土派”和“自决派”。请问 阁下有什么意见? elhk2047 (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07:54 (UTC)
- @Elhk2047: 以区分传统派别而言, 可用. 以基本政治理念作划分, 似乎不可用. 关于这点, 本人保持中立, 希望有所共识, 方可定夺. --Gzyeah(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08:02 (UTC)
- @Gzyeah: 我现在不会反对删除“本土自决派”这条目,但我认为在其他条目中应不使用“本土自决派”这词汇,应该分开“本土派”和“自决派”。请问 阁下有什么意见? elhk2047 (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07:54 (UTC)
- @Elhk2047: 其实现在已有 本土派 (香港) 及 自决派 两个单独条目, 您完全有条件依照 WP:可靠来源 直接进行修缮. 而 本土自决派 作为 媒体用词 应当拥有独立存在的空间, 毕竟媒体之间所持立场及引述理据差别甚多, 民众解读亦不时有异, 就算概念混淆也是媒体所为, 百科只要把辞源按照实况描述清楚即算合理. 关于中立性问题, 还请阁下拜读相关wiki守则, 以免造成任何误解. 多谢. --Gzyeah(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05:57 (UTC)
- @Gzyeah: 假若 阁下也知道“这两个派别目前仍然存在诸多争议, 包括是否明确的左右之分”的话,请问 阁下是否应该站在小人的一方,捍卫维基百科条目的政治中立和合理性?我提议的事是既然“本土自决派”在社会中有极大争议,我们应否分开“本土派”和“自决派”,以减少维基百科中的争议? 请 阁下赐宝贵的意见给小人,无限感激。 elhk2047 (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04:48 (UTC)
- @Elhk2047: 这两个派别目前仍然存在诸多争议, 包括是否明确的左右之分, 您的感受可以理解, 但理由依旧十分单薄, 还请阁下提高举证辩驳能力, 广阔胸襟, 加强发挥民主精神, 以理服人, 多谢垂注. --Gzyeah(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00:32 (UTC)
- @Gzyeah: 本土派是右派,自决派是左派。如果本土派和自决派可以混为一谈成为一体,不如你说苏联和美国是同一阵线吧 elhk2047 (留言) 2016年11月1日 (二) 12:30 (UTC)
- @Elhk2047: 好特殊的比喻……“本土自决派”的称呼如何南辕北辙?如何不能混为一谈?如何不合理?如何奇怪?请详细讲明并说服在场管理员,不要只言片语、模凌两可,多谢。--Gzyeah(留言) 2016年10月28日 (五) 00:04 (UTC)
- @Gzyeah: “纳粹共产派”就像“本土自决派”一样,南辕北辙,绝对不能混为一谈。(“纳粹共产派”只是本人提出的比喻,令大家明白“本土自决派”这词有多么不合理和奇怪。)elhk2047 (留言) 2016年10月27日 (四) 16:18 (UTC)
- @Elhk2047: 请正面回答本人问题,不要转移视线,多谢。--Gzyeah(留言) 2016年10月27日 (四) 09:14 (UTC)
- @Gzyeah: “纳粹共产派”和“本土自决派”有何分别?“本土自决派”就好似话要一杯冻嘅热柠茶,完全不合理。elhk2047 (留言) 2016年10月27日 (四) 09:08 (UTC)
- 看着这些同一个地方来来回回的更改。。如果不能把这位IP用户拉进来讨论且回退无果,可以报WP:VIP。——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 2016年11月3日 (四) 16:22 (UTC)
- 特殊:diff/42109067哪个版本才是正确的。。——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 2016年11月10日 (四) 13:22 (UTC)
- @星耀晨曦: 两个皆可,但第一个可以更加清晰地表达香港政治派系 elhk2047 (留言) 2016年11月10日 (四) 17:47 (UTC)
青年新政
[编辑]@Gzyeah、123.203.100.51: 由于青年新政两位议员尚未宣誓,导致他们未能参与立法会会议,维基是否应该把民主派和本土派的议席分别写为“27+2”和“1+2”? elhk2047 (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0:48 (UTC)
@elhk2047: 应该不用,两位议员都是民主派及本土派之一,为何要把两位议员与其他民主派议员分开写?--123.203.100.51(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0:54 (UTC)
@123.203.100.51: 由于他们尚未宣誓,所以法律上仍然是候任立法会议员,不能参与会议和表决。“27+2”和“1+2”是令读者明白民主派和本土派当中有两位议员暂时不是正式的立法会议员。 elhk2047 (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1:29 (UTC)
@elhk2047: 在参考文献有注明就可以吧!--123.203.100.51(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1:39 (UTC)
@123.203.100.51: ok elhk2047 (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2:21 (UTC)
@elhk2047: 人大释法之后,梁颂恒和游蕙祯两人不能再宣誓和不可以参与会议和表决,是否等于议员资格被撤销?Hklkk2015 (留言) 2016年11月11日 (三) 11:23 (UTC)
@Hklkk2015: 虽然他们势将被取消议员资格,但法律上仍然未刊登宪报宣布他们已被取消议员资格,所以法律上议员资格尚未被取消 elhk2047 (留言) 2016年11月11日 (五) 19:16 (UTC)
城乡共生连线
[编辑]@Gzyeah、elhk2047: 1.姚松炎自称“既是泛民,亦是本土自决”,在两者皆是的情况下无法归类,应该算泛民还是本土自决?123.203.100.51(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1:01 (UTC)
- 应该归类为泛民,因为自决派选举时没有跟姚松炎一起竞选 elhk2047 (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1:31 (UTC)
@Gzyeah、elhk2047: 2.朱凯廸既是土地正义联盟,亦是城乡共生连线成员,在两者皆是的情况下无法归类,应该算土地正义联盟,还是城乡共生连线成员?123.203.100.51(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1:39 (UTC)
- 土地正义联盟,以便区分朱凯廸和姚松炎 elhk2047 (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2:23 (UTC)
香港立法会疑似破坏,由于版本混乱,导致无法判断条目正确性。-- Willy1018(留言) 2016年11月15日 (二) 13:35 (UTC)
- 上次自动确认用户的编辑战没过多久,现在又是好几个IP用户对同一处(亲共还是亲中)相互回退。——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 2016年11月15日 (二) 13:56 (UTC)
关于立法会议席空缺
[编辑]请问立法会的议席空缺甚么时候会有补选?--Hklkk2015(留言) 2017年2月10日 (二) 15:36 (UTC)
- @Hklkk2015: 特首选举之后便会有定案 elhk2047 (留言) 2017年2月11日 (六) 09:37 (UTC)
6名议员被祇夺议员资格,是否应列入其中?Marxistfounder(留言) 2017年7月14日 (五) 07:37 (UTC)
- 我认为应该待立法会主席宣布四位议员不能再参与会议及失去资格在列入其中 ELHK | 〒 2017年7月14日 (五) 07:44 (UTC)
@Elhk2047、Marxistfounder:应该,请看这里。-- FrancoT 留言讨论 贡献 2017年7月14日 (五) 07:48 (UTC)
关于范国威、区诺轩被裁定失去议席的问题
[编辑]本人已经给出明确回答为何民主派失去两席,阁下却依然多次无故回退编辑,既然阁下不相信本人的原因,本人已经给出新闻链接,如下: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410773/dq%E8%A6%86%E6%A0%B8-%E7%B5%82%E9%99%A2%E6%8B%92%E6%89%B9%E4%B8%8A%E8%A8%B4%E8%A8%B1%E5%8F%AF-%E8%8C%83%E5%9C%8B%E5%A8%81-%E5%8D%80%E8%AB%BE%E8%BB%92%E5%A4%B1%E7%AB%8B%E6%9C%83%E8%AD%B0%E5%B8%AD Daboluo123(留言) 2019年12月17日 (二) 10:1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