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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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前飛(1955年10月),男,河南孟津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江蘇地區代表。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畢業於武漢大學哲學本科、國際法碩士、國際經濟法博士專業。

生平[編輯]

許前飛1974年10月參加工作。197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武漢大學國際法學系副主任。1996年11月至2003年2月任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2007年任海南省人民政府秘書長;2008年1月擔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2008年起擔任全國人大代表[1]。2013年,被選為全國人大代表[2]。2013年1月至2017年7月,任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3]

落馬[編輯]

2017年7月21日,許前飛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2017年7月24日,中共中央紀委網站宣布,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許前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許前飛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應與其關係密切的律師和私營企業主請託,干預和插手具體案件審判工作,以案謀私,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和打高爾夫球,接受公款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許前飛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由最高人民法院給予其撤職處分,降為正局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4]。此前網上已有關於許前飛的舉報。江蘇牧羊集團有限公司曾在今年2月22日發出公開信,舉報許前飛濫用司法公權,以「內部電傳」的形式違法指定管轄,再審五年前已判決的案件。信中還稱,許前飛與案件一方當事人存在巨大的利益輸送嫌疑。許是中共十八大以來,法院系統首位在任上被調查的省級高院院長[5]。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其辭呈[6]

2019年1月,前中央電視台主持人崔永元在其個人社交媒體新浪微博發布了一段原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林清拍攝的一段9分多鐘的自述視屏,其中提到2014年6月17日,王林清被最高院派到江蘇省沭陽縣向三級法院的法官講課,當晚時任中紀委駐最高人民法院紀檢組組長張建南、副組長何莉致電時任江蘇省高院院長、黨組書記許前飛,要求以犯下嚴重罪行為由將王林清抓捕。許隨即命令時任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代院長、黨組書記湯小夫安排法警抓捕,並將王扣押在宿遷市中院,隔日由紀檢組帶回北京。王林清在視頻中還透露,此前最高院紀檢組辦公室主任閆長林曾要求王在「山西省王永安和王見剛侵犯財產權一案」中改判原告敗訴,遭其拒絕[7]

參考文獻[編輯]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许前飞.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3). 
  2.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许前飞. 全國人大網. [2013-03-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3). 
  3. ^ 许前飞辞去江苏高院院长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简历). 中國經濟網. 2017年7月2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8月18日). 
  4. ^ 江苏高院原院长许前飞被降为正局级非领导职务(简历). 中國經濟網. 2017年7月2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9月6日). 
  5. ^ 许前飞被降级 系十八大以来首个在任遭查高院院长. 網易. [2017-07-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7-27). 
  6.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中國人大網. [2017-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9月6日). 
  7. ^ 法官王林清称另一起案件遭干预 拒贿曾受威胁. 財新網. 2019-01-06 [2019-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07). 
司法職務
前任:
公丕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3年1月-2017年7月
繼任:
夏道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