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Fcuk1203/2012
Template:行政院新組織架構的快速刪除
您好,閣下在Template:行政院新組織架構提出的速刪理由不符合標準,建議提交刪除討論。另,如若刪除討論通過,下次則可依照WP:CSD#G5快速刪除。謝謝--Kegns♖ 2012年1月2日 (一) 18:43 (UTC)
臺中市文化資產列表
敝人所做修訂內容,係依照現行臺中市文化資產管理中心網頁所登錄名稱、創建及重建年代和開放狀況而修訂,另敝人為台中人,原內容不符現實之部分亦稍做修正。 您的撤銷範圍將所有修訂內容改回您原本的設定,但原內容尚有諸多闕漏,不知您堅持原設定的理由是? (PS:台中縣市於合併成直轄市後,對於文化資產有重新列表整理)撲克手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14:07 (UTC)
台中市文資中心:http://tchac.tccgc.gov.tw/tour2/index.asp?Parser=99,5,19
- (:)回應:您的編修已連帶移動古蹟前後排序,原同層級的古蹟同類(如宗廟類)就在一起,試問您移動理由為何?--福克大叔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13:56 (UTC)
- 原先不打算移動古蹟順序,但我發現文資中心有其編列號碼,故敝人在原先的分類架構之下將古蹟順序做調整。另外,文資中心的各古蹟網頁上有標明建築所屬種類(如宅第、祠堂、寺廟、其他等)。敝人認為,以現行主管機關所採行內容為主似乎較好。(PS:留言時忘記簽名,現補上,深感抱歉)撲克手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14:04 (UTC)
- (:)回應:維基百科並非全都遵照官方機構編寫方式,除非其編排方式有其意義需要保留(如文資中心的所屬分類),另還有參考文建會文資總處的登錄。--福克大叔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14:11 (UTC)
- 今文建會文資總處與台中市文資中心內容一致(包含古蹟名稱亦已做出修訂)。所做修訂並非遵照官方機構編寫方式,然古蹟有其特殊性,不能因此忽視設定內容和實際狀況有所出入的問題。敝人以為,在您所設定的架構之下,將內容做更完善的修正,亦不為壞。撲克手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14:30 (UTC)
- (:)回應:您要做任何修正都樂觀其見,但不樂見改變排序方式;總之一起努力吧。--福克大叔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16:10 (UTC)
RE:詢問
你在刪什麼東西啊!我有注釋的編輯內容,妳也刪,請尊重一下好嗎?還有模版不要亂修改,中部縣市都是你管的嗎?《 中壇霸主 》 (留言) 2012年1月21日 (六) 22:53 (UTC)
- (:)回應:抱歉,維基條目是所有維基人都可編輯的,修改有問題的東西也是責任;修改模板寬度是亂修改嗎?政見並非"一般"維基政治人物條目應有的章節(總統另當別論)。--福克大叔 (留言) 2012年1月21日 (六) 22:57 (UTC)
全國大選統一使用一致性的模板比較好啊!又不是各縣市議員,創那麼多模板沒什意義吧!《 中壇霸主 》 (留言) 2012年1月21日 (六) 23:26 (UTC)
- (:)回應:最後再說一次,那些模板不是我創建的;而且此模板創建模式並非此屆才有(從第二屆就已經有了),反而將全國放入同一模板 才是少見的,請參見分類:中華民國立法委員模板--福克大叔 (留言) 2012年1月21日 (六) 23:54 (UTC)
請問您爲何堅持囘退?關於中華民國條目書寫民國紀元附註公元年有何不對?2012年配合財政部組織調整,制定《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法》,立法院官網 http://npl.ly.gov.tw/do/www/newRecord 查不到。--Jusjih (留言) 2012年1月25日 (三) 10:12 (UTC)
- (:)回應:請看中華民國政府其他條目,都謹記公元--福克大叔 (留言) 2012年1月26日 (四) 05:41 (UTC)
- 維基百科:格式手冊 (日期和數字)不禁止使用民國紀元,所以請勿故意移除關於中華民國的條目的民國紀元。謝謝合作。--Jusjih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8:20 (UTC)
- 這是中華民國政府條目的慣用方式,謝謝 請配合。--福克大叔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22:13 (UTC)
- 你自稱的慣用方式,請出示既有討論的鏈接,纔有資格請他人配合。--Jusjih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10:00 (UTC)
- 這是中華民國政府條目的慣用方式,謝謝 請配合。--福克大叔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22:13 (UTC)
- 維基百科:格式手冊 (日期和數字)不禁止使用民國紀元,所以請勿故意移除關於中華民國的條目的民國紀元。謝謝合作。--Jusjih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8:20 (UTC)
2012年1月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並感謝閣下對芋頭酥作出的貢獻。
可是,由於芋頭酥已被懷疑侵犯版權,按規定不應在該條目進行重寫。因此,我們已經把閣下重寫的內容移動到該條目的臨時頁面,請閣下繼續在該臨時頁面進行重寫。在確認重寫內容沒有侵犯版權後,我們將會讓您重寫的內容成為正式的條目內容。謝謝您的合作。--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27日 (五) 07:38 (UTC)
龍應台出生地
在龍應台的作品中都是寫高雄縣大寮鄉,但被閣下突然改為苗栗縣苑裡鎮,閣下應補充可靠的參考資料佐證。若沒有的話將依生者傳記方針逕行回退處理。--Ellery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03:03 (UTC)
- 已經參考政府網站校正她的出生地。請加強注意維基百科:生者傳記重要正式方針。謝謝合作。--Jusjih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10:16 (UTC)
(:)回應:好的,出生在高雄,但最初成長在苗栗(國中小都在苑裡讀書)?--福克大叔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12:52 (UTC)
- 臺灣小學通常6歲入學。更早由家長從出生地帶往他地,非不可能。--Jusjih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13:48 (UTC)
- 這事很難考究吧?看有沒有媒體或研究學者有記錄下龍應台出生地記載的文件?副本、翻拍,又或者看過的。--218.174.197.59(留言) 2012年4月9日 (一) 18:09 (UTC)
- 臺灣小學通常6歲入學。更早由家長從出生地帶往他地,非不可能。--Jusjih (留言) 2012年2月1日 (三) 13:48 (UTC)
2012年2月
您的編輯記錄顯示您似乎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注意,回退不過三原則規定,一位編輯者在二十四小時內對於一個維基百科的條目是不可以執行三次以上的回退。此外,在不同條目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嚴格來說雖然沒有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但仍然會被判定是回退編輯戰。若您繼續回退,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的內容。所以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大量的回退操作,並善用討論頁來與其他編輯者交流,以圖達成共識,以免發生進一步的罵戰或編輯戰。您也可以在Wikipedia:爭議的解決找到相關指引。--烏拉跨氪 2012年2月2日 (四) 17:29 (UTC)
- (:)回應:對於維基本身長期無法有效管理與約束的人的隨意編輯,我不會認為自己參與編輯戰。--福克大叔 (留言) 2012年2月2日 (四) 17:32 (UTC)
- (:)回應:從小麟最近的編輯可以得知,長久以來大夥對他的勸告、意見完全沒有聽進去,而且也不見改善(如喜歡亂添加任期,或者任期還沒到老是把到期時間先填上,完全不考是否會有異動),結果仍是依然故我,真的是令人無言…--Stargate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09:14 (UTC)
關於臺中市,請您勿隨意刪除和隱藏章節
關於你所強調當初隱藏章節是經過討論而實行的,請你解釋一下在實行或提出當初的具體證明來,在反問你一下,你有看過大條目你面用許多隱藏章節在陳列內容的嗎?你這樣一直隱藏章節對嗎?請多參考其他直轄市(如:臺北市、高雄市、台南市、新北市)條目來做編輯吧!《 五營統帥 》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17:36 (UTC)
- (:)回應:溝通無效就沒什麼好說的,該說的都已經說過。既然堅持己見,那就各自一直編輯到解決為止。--福克大叔 (留言) 2012年2月9日 (四) 22:24 (UTC)
Category:紐奧良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Category:紐奧良」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這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這頁面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您可以參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頁面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等意見;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3/17#Category:紐奧良」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頁面,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頁面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Gover(留言) 2012年3月17日 (六) 17:09 (UTC)
Category:紐奧良文化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Category:紐奧良文化」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這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這頁面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您可以參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頁面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等意見;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3/17#Category:紐奧良文化」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頁面,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頁面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Gover(留言) 2012年3月17日 (六) 17:10 (UTC)
依據中部地區主要灌溉設施圖得知,白冷圳與東勢本圳分屬不同灌溉系統,故File:白冷圳.jpg拍攝與白冷圳無關,已在這筆編輯將此移除下來。如有疑問,請詳察網路上資料,即可解惑。—218.174.193.32(留言) 2012年4月5日 (四) 18:05 (UTC)
(:)回應:請自行參照文化局對兩項古蹟的說明,僅此。--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4月6日 (五) 07:30 (UTC)
- 參照了,雖然沒有載明金門橋有沒有跨越白冷圳,但至少能確定是這張圖不能用在白冷圳,因為你我之間無法知道金門橋是不是跨越白冷圳,那麼兩者有何關連呢?我單憑中部地區主要灌溉設施圖論定是不太合宜做法,但我明白在還沒確實有出處記載前,還是別冒險比較好,免得弄錯誤導,僅此。-218.174.199.78(留言) 2012年4月8日 (日) 12:13 (UTC)
已經查證,並非個人主張論點,如有疑議,請前往Wikipedia:詢問處#已協助處理討論
不知道為什麼你不肯釋出溝通,卻先行回退呢?麻煩你前往討論好嗎?別先否決人家的行為,就先論定別人的罪行,這會使對方感受很不好。—220.131.140.248(留言) 2012年4月13日 (五) 16:07 (UTC)
- 另外提醒你,維基百科本來就是設計成給大眾可自由編輯的地方,你連與對方溝通都沒有,更遑論說別人有提供論證參考,所以你連對方有拿出論證都不會知道,也難怪你會一氣之下回退掉對方的編輯。你的行事作風,大家都看的見,別太草率地。—220.131.140.248(留言) 2012年4月13日 (五) 16:10 (UTC)
- (:)回應:該問題早再去年就已討論許久,請自行去該條目討論區查看,言盡於此。--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4月13日 (五) 17:22 (UTC)
- 看過了,很多資料都是因為記載思源埡口是在交界上,但是經由Kolyma拿出資料後,反映了它們資料是因為積非成是,實際位置卻與記載上有段落差,也造成Yiken會誤信思源埡口是在交界上。很抱歉,我必須回退掉你先前編輯。-218.174.198.241(留言) 2012年4月14日 (六) 08:54 (UTC)
- 還有,無論你想不想談,若你要參與此條目的編輯,麻煩請你移駕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看看,別沒看就先否定別人。-218.174.198.241(留言) 2012年4月14日 (六) 08:56 (UTC)
- 看過了,很多資料都是因為記載思源埡口是在交界上,但是經由Kolyma拿出資料後,反映了它們資料是因為積非成是,實際位置卻與記載上有段落差,也造成Yiken會誤信思源埡口是在交界上。很抱歉,我必須回退掉你先前編輯。-218.174.198.241(留言) 2012年4月14日 (六) 08:54 (UTC)
- (:)回應:沒什麼好說的,目前沒有誰說的就是絕對正確的,跟以前一樣不會再回應此事--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4月14日 (六) 14:01 (UTC)
- 一出口就丟下一句話對我說:「沒什麼好說的」,這口氣似乎不太好唷。我也沒有說自己百分百正確,只不過對照實際的狀況來比較,是傾向於Kolyma提出的資料,而且你自己都不想去面對,當然或許你是想省掉麻煩事,就直接維持現狀,明明就不符合實際情況,這是有憑有據,因為是事實的存在,所以並沒有添加任何人的主張觀點,「事實本來自己能證明」,所以才叫事實,只不過你刻意躲避罷了,才會丟出「沒什麼好說的」這句話。-220.131.143.140(留言) 2012年4月14日 (六) 15:29 (UTC)
- (:)回應:這事情已經爭執了一年多,你沒經歷過沒關係。經歷過此事的人 相信都累了,所以我最後一樣只有這句:「沒什麼好說的」。還有請你不要再跟我繼續聊下去,我不會再回應了。--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4月14日 (六) 15:33 (UTC)
- 看吧!這就是你的問題了。-220.131.143.140(留言) 2012年4月14日 (六) 16:48 (UTC)
Re: 關於中華民國中央行政部門此分類
這個分類是「中央行政部門」,所以只有納入行政院所屬的部會,如果要包含審計、銓敘、考選部等其他五院的部門,應該是要稱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部門」才對。至於法務部這些部會沒有列入進去......,這只是我的疏忽,我會把這些部會編進去。謝謝福克大您的提醒!—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2年4月16日 (一) 09:04 (UTC)
- 我發現我搞個大烏龍......。我其實是要把分類取名叫「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我現在沒有時間改,只好回家之後再來更正了。—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2年4月16日 (一) 09:23 (UTC)
- (:)回應 我幫你 增設「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這分類吧,不過原本的「中華民國中央行政部門」這分類要如何處置,就由你有時間再想想吧。--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4月16日 (一) 11:58 (UTC)
關於「臺中市沙鹿區深波圖書館」的討論
我認為把歷史的部份弄成條列式不能算是「維基化」。 我個人而言傾向不要用條列式,歡迎到討論頁做相關討論。另外內文是否仍需要粗體,我認為已經有引號強調,就不要用粗體了吧。--長翠(留言) 2012年5月3日 (四) 07:18 (UTC)
(:)回應:條目歷史章節內容不多的時候,多以條列式即可。台灣機關條目的名稱變革,皆有加出粗體的模式。--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5月3日 (四) 07:23 (UTC)
- (:)回應:我仍真心以為,以一個完美條目為目標的話,記傳是比較好的方式。現就內容確實少,但以記傳方式呈現並無損。以展望性而言也應採此方式。只要有心,目前的內容絕對還有許多拓展空間。何以要如此執著用條列式呢?另外您在編修時稱這個更動為「維基化」,對此我不太能理解。 --長翠(留言) 2012年5月3日 (四) 11:21 (UTC)
- (:)回應:那就請努力補充該章節,讓我覺得此章節需要到用傳記式編寫才更適合的程度,維基化是針對開頭簡稱以及名稱變革加粗體,以上。--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5月3日 (四) 13:39 (UTC)
- (:)回應:感謝你的回復。加粗體我大致理解了,簡稱的格式也是小問題。(我覺得稱之為維基化還是太過,如果有明確這方面的維基化說明請指正)未來如果有資料也會繼續擴充。然而我仍然不太認同有所謂某個程度的才適合記傳體。維基百科是用來閱讀的,描述上以記傳方式是很自然的。反而條列比較像未經消化的資訊陳列。歷史記述會以記傳體為主流不是沒有道理的。對我而言,條列式是未經整理先列出來的資料,這也無可厚非。但因為資料少就刻意條列,未免本末倒置了。這是我的想法。--長翠(留言) 2012年5月3日 (四) 13:56 (UTC)
館員人數的部份我看到的資料是寫正式員工2名(其中一個引用資料),不知9名的資料是從何而來呢? --長翠(留言) 2012年5月3日 (四) 14:58 (UTC)
順便請問一下關於圖書館的英文譯名,我之前一直找不到正式資料,請問您是從哪裡看到的呢? --長翠(留言) 2012年5月3日 (四) 15:00 (UTC)
- (:)回應:直接前往呀 ^^ --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5月3日 (四) 15:09 (UTC)
- (:)回應:您是指前往圖書館去看?我以前去的時候沒有注意到過有正式的英文翻譯,未避免草率就沒有增添這項資料。您是在圖書館看到的嗎? --長翠(留言) 2012年5月3日 (四) 15:25 (UTC)
- (:)回應:直接前往呀 ^^ --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5月3日 (四) 15:09 (UTC)
我在討論區有些討論。麻煩去看看。 --長翠(留言) 2012年5月4日 (五) 15:43 (UTC)
關於年代是否該加連結
從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和維基百科: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都可以知道年代在沒特別需求時是不該加連結的。這不只是維基人的習慣問題而已。太多不必要的連結會分散注意力,減低條目品質。如果不小心出錯,改正就好。但是您一直刻意給條目做這樣的修改。我看到了還是忍不住過來給您提個醒。為了維基百科好,希望您不要再做這種更改。我相信閣下身為圓桌會成員,應該會了解我這是對事不對人。希望您配合。 --長翠(留言) 2012年5月4日 (五) 16:18 (UTC)
- (:)回應:個人編輯模式不同,你不喜歡不代表這樣做有違反相關規定。如硬要更改,那就各自編輯成自己想到的,最後如搞成編輯戰也非我所願,我已經在歷史章節妥協,不要咄咄相逼到事事就要如你意。『以上,我不會再回應這類沒有意義的事情』。--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5月4日 (五) 16:23 (UTC)
- (:)回應:我也不希望跟你吵。但是對於這件事,我相信維基百科:格式手冊寫地很明確:「原則上不應當對時間添加內部連結」。不是我個人不喜歡我才提出這點。如果你不同意可以對其中的敘述提出看法。另外我跟你在歷史章節的討論,我希望是獨立事件。你要討論請另外陳述你的理由。這裡暫且不表。請就事論事。這裡我的主張是年代加上連結確實有害而無益,害處如我所說是分散焦點,如果你有想到益處可以提出。希望你真的點開維基百科:格式手冊,看看內容。如果你真的覺得我咄咄逼人,也可以找第三者來看看我的陳述。我是真心希望維基百科愈來愈好。閣下很熱心,編輯也很積極,我只是想指出一些閣下該注意的地方。 --長翠(留言) 2012年5月4日 (五) 16:36 (UTC)
關於您剛剛在Wikipedia:國家及地區標示模板的修改
您好,剛剛看到您在詞條Wikipedia:國家及地區標示模板中做了修改,我有一點不同的看法:
因為整體來說是依照ISO 3166-1國際標準代碼排序的,台灣按{{TWN}},排在T組較好。--幽靈巴尼★☎Ghost Bunny★ 2012年5月10日 (四) 23:58 (UTC)
- (:)回應:如果您要將T的圖幟標示也列入,我沒意見;但該國的圖幟標示是以R做開頭的為主,依舊會列進去。--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5月11日 (五) 06:03 (UTC)
移動請求
已完成!--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5月19日 (六) 06:44 (UTC)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請問你知道這個條目要怎麼把它補充嗎?--Msnhinet8jp(留言) 2012年5月28日 (一) 09:30 (UTC)
- (:)回應:此現有資料去擴充,很多機關的歷史 真的很難找完整,所以我也是慢慢的編寫政府條目。--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5月28日 (一) 09:34 (UTC)
- 嗯,瞭解。--Msnhinet8jp(留言) 2012年5月28日 (一) 09:38 (UTC)
世界大典
- 另外,我成立的世界大典目前已經寫到110個條目了,我想說你對台中市這麼瞭解,希望能來幫忙補充一些資料,謝謝。--Msnhinet8jp(留言) 2012年5月28日 (一) 09:38 (UTC)
- 網址:世界大典(目前首頁還在改版中)!--Msnhinet8jp(留言) 2012年5月28日 (一) 09:38 (UTC)
給您一隻寵物貓!
由於大學整併一縣市一大學~中華民國教育部為擴大高等教育規模、提升競爭力以及因應臺灣少子化問題,而將大學相互合併為院系更為完備之綜合型大學,另得成立跨校研究中心、組織跨校之大學系統等方式。近來許多縣市大學合併都以縣市名為大學!是有必要的!!請支持~謝謝!!(大學整併一縣市一大學)
Samsamsamsam 2012年6月1日 (五) 08:35 (UTC)
不要跟他吵架
不要跟他吵架,看到不對的,我會回退。小鬍子 - (對話) 2012年6月7日 (四) 05:26 (UTC)
- (:)回應:謝謝你!只是我發現他很會針對我的編輯,就算是合理的修正,他一樣會改回來,最後我只好申請全保護來對付他的不聽勸。--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6月7日 (四) 06:21 (UTC)
RE.
緩存而已,逐個頁面編輯一下就可以了。—AT 2012年6月18日 (一) 15:27 (UTC)
- (:)回應:我不太知道怎麼處理,就麻煩您了 --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6月18日 (一) 15:28 (UTC)
有關回退宋教仁條目之版本問題的討論
由於原申請保護者提出回退版本爭議,惠請閣下進入該討論串參與討論。松永梟雄彈正久秀進攻平城京! 2012年6月20日 (三) 17:04 (UTC)
臺灣大道分段資料來源
根據臺中市政府民政局裡的「推動臺灣大道計畫專區」當中的連結而得知的,
http://taiwanblv.civil.taichung.gov.tw/TCCCIV/Web/DownLoad/20120629111248.pdf
在此貼上連結以便您參考文獻,
謝謝。 Jimmy40326(留言) 2012年7月8日 (日) 14:59 (UTC)
- (:)回應:謝謝你 --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7月9日 (一) 02:13 (UTC)
re
天主教也是屬於基督教的一部分,因此稱天主教徒為基督徒也無不可,而且實際上天主教徒也自稱基督徒的。另外,通常只稱「基督徒」,而不稱「基督教徒」。—Iokseng(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07:13 (UTC)
- (:)回應:如果你對基督教(有許多宗派 各不相干)與天主教(有其統一的教宗)的歷史不了解的話,就請不要亂移動分類 --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07:16 (UTC)
- 很難說我不理解基督教歷史...,但我還蠻確定,在維基百科中,天主教一直被歸類在基督教底下;而且事實上,我想你說的基督教,應該是指基督教新教,也被歸類在基督教底下。—Iokseng(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07:21 (UTC)
- 分類有錯誤,是要幫忙(負責)修正其錯誤,而不是讓其下面的分類都跟著全錯誤。兩宗教的歷史請參看兩條目的介紹,即可知道其各自的成立與發展歷史,兩者同屬基督宗教(同信仰),但絕非同屬基督教(同體系)。--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07:26 (UTC)
- 關於「基督教」與「基督宗教」的爭議,在先前好像有過討論,後來的結掄應該是維持使用「基督教」做為通稱,基督教底下再區分天主教、東正教、新教等等。不過若你有疑義的話,我會先停止天主教相關分類的修改。—Iokseng(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07:40 (UTC)
- 真是煩人,有些事情就是要妥協討論(如之前的思源埡口也是討論長達1.2年,最近才有大概的結論),我也先不關心惱人的這部分好了--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7月11日 (三) 07:43 (UTC)
請勿以個人觀點編輯中興法商校友列表
請勿以個人觀點編輯中興法商校友列表,謝謝--219.85.238.42(討論)
- (:)回應:不尊重維基分類而勾改分類(進行破壞),行為不可取。已有『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校友』此分類(再分至『國立中興大學校友』與與『國立臺北大學校友』)已是最完整的分類。--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7月15日 (日) 07:08 (UTC)
中興法商校友與中興大學並無關聯,此項分類嚴重混淆視聽。請細查台北大學與中興大學兩校歷史之後再下評論。--219.85.238.42(討論)
- (:)回應:中興法商校友全名是什麼?是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校友。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因其歷史特殊,此時期為國立中興大學下的單位,但又是國立臺北大學的歷史前身。此分類就是特別解決校友分類上的問題(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校友 此分類,再分類至國立中興大學校友與國立臺北大學校友下),請不要再製造問題。--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7月15日 (日) 07:20 (UTC)
我無意破壞維基分類的準則,但將中興法商學院校友的分類制於中興大學之下。實為嚴重混淆視聽,兩間學校並無實值關聯性,中興法商並不受中興大學管制,兩間學校只有在命名上統一而已。將中興法商的分類置於中興大學之下,將截斷台北大學發展歷史,破壞維基百科的準確性。--219.85.238.42(討論)
- (:)回應: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儘管該學院是獨立運作,但曾被編入中興大學系統體制下是無法抹滅的事實(當時畢業證書上就是中興大學學士證書),且此校友分類並沒有單獨收納在中興大學校友下,亦同時收納在臺北大學校友下。倫敦大學學院亦不被倫敦大學實質管理,但『倫敦大學學院校友』分類亦置在『倫敦大學校友』分類下。國內外許多大學系統校友都以此分類法(如:加州大學系統),此折衷的解決分類法,並沒有閣下所說的嚴重混淆視聽,兩間學校並無實值關聯性,請尊重該校的歷史軌跡與維基的折衷分類。--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7月15日 (日) 11:29 (UTC)
感謝你對於中興法商系統分類部份的指教,但對於中興大學台北夜間部的校友分類。直接將其放置於中興大學的校友分類部份我極度不認同,台灣省立法商學院的夜間部是全台灣第一個創立夜間部制度的大學,其創立時間更早於中興大學本身。只因當時該學制命名為中興大學"台北"夜間部,而將其直接劃入中興大學的歷史脈絡,這點本身相當荒繆,還請改正將其至於中興法商的分類之下。
- (:)回應:夜間部校友部分,我沒意見。--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7月16日 (一) 01:37 (UTC)
邀請您參與中文維基百科第十次動員令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Fcuk1203/2012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維基百科質量提升活動「第十次動員令」現正舉行,並會於即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繼續進行,我們竭誠邀請您積極參與。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小動員令的4個主題分別是最多語言版本的待撰條目、基礎條目、自然與自然科學、世界各地。
關於本次動員令的詳細信息請您參見第十次動員令的主頁,並請至報名頁面報名參與是次動員令,報名現已開放,而報名維基人必須至少有一條有效貢獻,方可以報名參與,否則報名無效。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也請參考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如果你不想在下次動員令再收到邀請,或想在下次動員令必定要收到邀請,請在此處加入你的用戶名,謝謝。
Re:想請問一個編輯模板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使用Template:Prose模板,當然這可以在Wikipedia:模板消息找到對應的模板,祝您編安。--T.A 白河(Talk - Mail) 2012年8月29日 (三) 01:40 (UTC)
Re:關於堡里分類
您好:謝謝提醒,後續我會處理。--Kolyma(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12:40 (UTC)
- 抱歉!忘記了,台南市、高雄市已整理完畢。-Kolyma(留言) 2012年10月3日 (三) 12:18 (UTC)
您好:在《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臺灣日日新報社合編)、《中國歷史地圖》(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臺灣大百科全書》、《臺灣歷史辭典》、國立政治大學的這篇博士論文等文獻,都使用「捒」字,《臺灣堡圖》也使用較為接近的「梀」字,不知您為何移動至「拺」字條目名稱?-Kolyma(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04:04 (UTC)
- (:)回應:查許多資料發現,兩種字都有文獻與資料使用,如覺得不妥 可移回原字,但也務必要留有「拺」字的重定向。--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12:09 (UTC)
反對閣下將城市規劃一律改為都市計劃。
尤其涉及中國大陸的用法,因為Urban Planning 在中國大陸有規範的專業術語,就是「城市規劃」。--Amazingloong ☏ 2012年10月6日 (六) 14:06 (UTC)
- (:)回應:閣下不知道維基有繁簡轉換的功能嗎?已設定好相關條目的繁簡轉換了。--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0月6日 (六) 15:00 (UTC)
您好,感謝閣下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留意到閣下創建了上述重定向,惟目標頁面尚未被創建。根據快速刪除G15標準,此類重定向可能會被快速刪除。請閣下儘快創建頁面。如果閣下無意創建頁面,煩請告知以便處理。--Lakokat 2012年10月7日 (日) 04:48 (UTC)
- 謝謝。為避免以後可能發生的誤會,請於創建頁面後創建重定向。--Lakokat 2012年10月7日 (日) 05:03 (UTC)
回復通告
Lakokat 2012年10月11日 (四) 10:24 (UTC)
RE:申請巡查豁免權者
我們參與討論時都常有自己的立場,誰是誰非很難說,留意到別人有自己的立場時也不可忘記其實自己也可能有既定立場。但大家都是為維基百科作出貢獻,有心的就可被授予更多權限,讓他們作出更多貢獻,這與在一些問題上的立場無關。我是這樣想的。無論如何,感謝閣下的提醒。日後也請多多指教。--Lakokat 2012年10月11日 (四) 10:46 (UTC)
- (:)回應:有留意就好,感謝回覆。--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0月11日 (四) 10:49 (UTC)
2012年10月
請不要移除條目中的申請刪除通告或是頁面存廢討論中他人的討論。刪除行為並不能阻止討論的進行。但是,我們仍然歡迎您在頁面存廢討論中投票或參與討論。在討論完結前請不要移除該模板。--Lakokat 2012年10月13日 (六) 05:42 (UTC)
- (:)回應:後來看到有提刪,已都恢復了。--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0月13日 (六) 05:45 (UTC)
您好。留意到您對一些條目進行簡繁轉換/地區詞移動,例如靜宜大學,覺得有必要建議您使用簡繁轉換/地區詞轉換的功能。
中文維基百科能夠自動進行簡繁轉換及地區詞轉換的功能,通過選擇頁面上方繁簡體轉換中的標籤,可以在不同區域用語間進行切換。但還是會有部分無法正確轉換的問題,這種情況下,對於標題的用字應該尊重最初創建者,您可以通過重定向功能將您希望使用的標題用字指向該條目。
重定向後,為了讓條目標題也能正確轉換,請在原條目中使用下面的語法:
-{T|zh:中文用字;zh-hant:繁體用字;zh-hans:簡體用字;zh-tw:台灣用字;zh-hk:香港用字;zh-cn:中國大陸用字;zh-sg:新加坡用字;}-
請注意:如果在轉換正常時,強行變更標題用字,可構成對維基百科的破壞行為,並導致閣下的賬號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
最後,祝編輯愉快,謝謝! --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0月15日 (一) 17:16 (UTC)
回復通告
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0月15日 (一) 19:08 (UTC)
- 另,警告為正常的通知手段。請在移動時就說明理由,而非等別人警告你不要繁簡破壞的時候再說「我已經在討論頁上提出了」。還請閣下避免未直接給出正當理由便更改字體。--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0月15日 (一) 19:12 (UTC)
請提交存廢討論。「與「分類:台灣外省人」重疊性質過高,沒有需要性。」並不是有效的快速刪除理據。--Jimmy Xu 查 · 論 · 編 2012年10月17日 (三) 17:52 (UTC)
Re:正在慢慢修訂中,沒有故意找麻煩,Thanks。現在累了,不好意思無法慢慢討論。--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2年10月17日 (三) 18:15 (UTC)
請再參與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12之討論
Hello, Fcuk1203, 我注意到您在該討論串中贊同「xx裔台灣人」的用法, 建議您明確表達偏好或再就我新列建議與選項做討論,也算爭取些達成共識的時間。謝謝!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10月18日 (四) 11:34 (UTC)
子分類
我本來是依據維基百科:頁面分類與子分類中說明「在一般的情況下,頁面不應該被同時列入分類及其子分類」而移掉,不過後來發現霧峰林家本身是條目也是分類,應該符合下方列舉的「標題條目規則」。不過其他不符合這個頁面所說情況的,我會再慢慢調整,感謝。--Reke(留言) 2012年10月19日 (五) 09:49 (UTC)
XX裔台灣人分類用法
Re. 我是根據規則1. 人物祖籍與出生地不一致的情況下,同時歸入兩地的分類,來做的。籍貫跟出生地有時候很難判斷誰重要,我就同時擺了。如果讀者想確認,可以從條目內容自己決定。至於這個規則好不好,我們可以再討論。--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10:24 (UTC)
Re.我了解你的意思。第一,我現在在做的是粗分類,現在大家還在討論中,確定定義方式之後可以再回頭review。我盡可能做,只是不一定能一次到位。第二,有些人物,他條目裏面,除了籍貫之外,還有一個祖籍,祖籍福州,籍貫河北,生於北京。這個問題在中國人分類裏也遇到過,當時討論後也是兩個都分。這讓我覺得有點棘手,所以決定不要想,有列出來就分,先把事情做完。--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17:11 (UTC)
- (:)回應:蔣介石其遠祖由蘇入浙,籍貫是浙江奉化,祖籍乃江蘇宜興,但只分在「寧波裔台灣人」。如果人物條目有這樣的內容,是以父親與祖父的長居地來做依據,台灣第二、三代外省人亦是因此分類,「本省人」就是放棄了祖籍來分類。--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17:13 (UTC)
Re.了解。--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2年10月22日 (一) 01:55 (UTC)
關於祠堂分類
你好,請解釋一下為何要將中國大陸祠堂分類轉移到中國祠堂分類?—Snorri(留言) 2012年10月24日 (三) 11:58 (UTC)
- (:)回應:請問為何需要分中國與中國大陸吧,明明就是同一種分類。--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0月24日 (三) 12:00 (UTC)
中國與中國大陸在涉及兩岸問題上的區別
你好,我現在就「中國」與「中國大陸」在涉及兩岸問題上的區別向你解釋一下。在很多人的觀點中,中國是包括中國大陸、台灣和港澳的。維基百科在涉及此類兩岸問題上,為了避免產生爭議,提倡使用「中國大陸」和「台灣」相對,政治相關議題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民國」相對。現在祠堂分類裡面有「中國大陸」的祠堂和「台灣」的祠堂,那麼應該使用「中國大陸」和「台灣」來進行橫向排比,而不是用中國來和台灣排比。後者不僅違背維基原則,也有不中立的嫌疑,因為只表達了中國和台灣互不相屬的觀點,而沒有表達大陸和台灣同屬中國的觀點(而後者也是一種十分常見並且重要的觀點)。—Snorri(留言) 2012年10月24日 (三) 12:16 (UTC)
- (:)回應:提醒,維基不是用政治解決的地方;且只有「中華民國」沒有「中國民國」這樣的稱呼。如果要用中國大陸(相信未來一定還是有人會質疑這樣的字句)不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祠堂」來直接區別,這樣在維基上更不會有人反對。--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0月24日 (三) 12:20 (UTC)
- 對不起,我本來是想打「中華民國」的,由於打錯字讓你造成誤解,十分抱歉。另外,使用「中國大陸」和「台灣」相對正是維基百科提倡的避免政治化的方法,不是用政治解決什麼問題。使用「中國」和「台灣」相對才是一種政治的立場(表達的是中國和台灣互不相屬的立場而沒有照顧到「大陸和台灣同屬中國」的立場)。祠堂問題不涉及政治,是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文化遺產,只是存在地區上的不同。沒有必要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樣的政治方式來進行區別。我想「中國大陸祠堂」、「香港祠堂」和「台灣祠堂」並列是最合理的方式。—Snorri(留言) 2012年10月24日 (三) 12:29 (UTC)
- 我以上提到的理念具體寫在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中,摘錄如下:
“ | 對於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上,如奧林匹克運動會,應該使用其大會正式名稱。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上,應該使用「中華台北隊」,用以代替「台灣隊」、「中華隊」或「中華民國隊」。當需要用以和台灣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時,應使用「中國大陸」一詞。此外,雖然香港及澳門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但通常不被視為中國大陸的一部份。 | ” |
- 希望你能夠閱讀一下方針裡面的有關部分。—Snorri(留言) 2012年10月24日 (三) 12:36 (UTC)
- (:)回應:說了這麼多,請去提刪討論那邊說明吧。--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0月24日 (三) 12:45 (UTC)
- 希望你能夠閱讀一下方針裡面的有關部分。—Snorri(留言) 2012年10月24日 (三) 12:36 (UTC)
{{citation style}}
請閱讀Wikipedia:列明來源#網頁和其他相關章節。謝謝。--Lakokat 2012年11月12日 (一) 10:07 (UTC)
關注度
獨立條目需要獨立關注度,來源的對象應為管理處,不能承繼學院或大學的關注度,不然為何管理處的分支(例如會計部,如有)不能獨立成文。可能有關中興大學那個管理處的報道:[1][2],但對象好像不是管理處。如閣下認為我處理不當,歡迎指教。--Lakokat 2012年11月12日 (一) 10:27 (UTC)
你好
請問你是在移除出身人物分類嗎?我希望能盡量保持日治時期的出身分類,畢竟對日治時期出身是有一定合理性的。--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15:26 (UTC)
- (:)回應:您好,我只針對出生分類幫忙做分類,日治時期的出身地都一樣是以現在的行政區做分類,如:台南州嘉義郡嘉義街出生的會分在「嘉義市人」。--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15:30 (UTC)
- 我的意思是,你能否保留那些日治時期的出身分類,而以添加分類的形式去處理這個問題?就是日治時期的人保留「嘉義市出身人物」同時添加「嘉義市人」分類。--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15:46 (UTC)
- (:)回應:這樣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分類。以台灣目前的人物分類,並沒有需要細分到這個情況,頂多會分出「台灣日治時期人物」、「台灣清治時期人物」等等。--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15:48 (UTC)
- 不必兩邊留言了。我和你可能都會覺得那個分類沒有意義,但是有人會覺得有。所以只要沒有達到「錯」的地步,我建議你還是留下那個分類好。畢竟分類多少與條目質量並無關聯,多幾個不會有什麼影響。而且站在我的角度,保留部分的這個分類其實更有利於大部分的出身分類刪除,畢竟阻力會少很多。而且不完全改動的話,日後對方使用工具一次性回退的難度也會增大,從而抑制這種可能性。--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16:01 (UTC)
- (:)回應:我的立場已說明,以目前您的想法(將「嘉義市出身人物」與「嘉義市人」作為不同性質的分類)在台灣維基用戶看來,只會覺得那是重複分類,最後一定會被擇一刪除。前陣子關於母分類「台灣外省人」下的各地子分類,台灣維基用戶已經在提刪那裏討論過,最後因為母分類過於龐大才認為增設子分類有其必要。
最後的提醒,除非您夠了解台灣的歷史與人文地理,不然不要貿然改變本來沒有問題的分類。--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16:11 (UTC)
提醒一下
其實互助客棧的討論上,幾個台灣用戶反而比較傾向保留「出身」的分法。另外其實台灣一般人的概念裡「XX人」不見得是指出生地,如果出生後很小就遷到異地成長,反而會被視為成長地的人,例如蔡英文。貿然移掉原有區別出生地與出身地(比較接近成長、發跡地)的做法並不是很妥切,而且其實你「以台灣目前的人物分類,並沒有需要細分到這個情況」的推論不太符合現況。--Reke(留言) 2012年11月18日 (日) 17:06 (UTC)
- (:)回應:如變更回原本的作法,我沒有異議,因為這本來就不是本人開頭變更此項分類。不過,台南人、高雄人與彰化的分類很早就已經存在,所以台灣出身分類當時來就沒有統一,問題並非現在統一分類名字化之後才有的。
然後再提醒您,以及他跟我的分類觀念差異,跟您提醒我的問題--完全不同,他是想要依出身的時代來做區分(日治時期出生的人同時擁有「嘉義市出身人物」與「嘉義市人」,戰後出生的只有「嘉義市人」),並非您提出的問題。而且如果照您的說法,那目前的維基分類,應該也只有台灣人條目才有此種思維,因為其他國家的人物條目,向來只有依出生地做分類(如:倫敦人)若後來移居他國才會多其他分類的作法。--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1月18日 (日) 23:09 (UTC)
請至互助客棧討論~釣魚台及附屬島嶼兩條目,可用聲稱來合理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宜蘭頭城之頁面不當主權顯示嗎?
- 釣魚台及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兩條目中,Lvhis及KOKUYO稱國旗版模合法,雖再加注引述(國台辦釣島白皮書),而致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宜蘭頭城之頁面主權顯示,編輯是對的。另Lvhis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與國旗下(註含台灣省)」也不是我加的,有人請求來源後可能是我加的來源。
- 本人回應:如要引證(國台辦釣島白皮書)應移至(釣魚台主權爭議篇),而非此(釣魚台地理環境篇)而遭議,非要引證此篇可在內文,而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與國旗下(註含台灣省),取巧逕搞小動作與搞矮化,我從不排斥中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詞,反倒是你們排斥中華民國與矮化。請注意理性編輯,在維基方針中兩岸為互不干涉各擁政權實體,若搞小動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與國旗下(註含台灣省),會被視為破壞編輯與和諧之行為。
- 本人日前作法:將不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之台灣省宜蘭頭城移除,僅留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模顯示,雖留言討論但雞同鴨講,一人刪兩人復,反倒我勢孤違反刪復不過三禁令,故將此議移此公論。
- 認同CommInt'l日前將其修編,去省市里標題改稱屬,因保留原排版有誤導成份,改稱屬仍兼具引述來源之效,此修編至情合理,但又遭KOKUYO改回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宜蘭頭城之頁面,我現再次去省市里標題改位址,免有排版誤導成份,在位址前加稱屬示爭議國主張,保留原引述來源稱屬之修編論述。陳錦全(留言) 2012年11月18日 (日) 07:24 (UTC)
那請問應該轉移到什麼分類下才是合理?
轉到台北市人?--叛逆的千反田(留言) 2012年11月22日 (四) 06:58 (UTC)
- 懇請回應。Alfredo ougaowen認為可以移動到台北市人,請問能否這樣執行?--叛逆的千反田(留言) 2012年11月22日 (四) 07:06 (UTC)
- 懇請回應。--叛逆的千反田(留言) 2012年11月22日 (四) 07:45 (UTC)
- 用工具的話很快的,那我照這樣執行了。--叛逆的千反田(留言) 2012年11月22日 (四) 09:28 (UTC)
- 懇請回應。--叛逆的千反田(留言) 2012年11月22日 (四) 07:45 (UTC)
「台北市出身政治人物」名稱不變的前提下,能否以台北市人為上級分類?--叛逆的千反田(留言) 2012年11月22日 (四) 09:36 (UTC)
中興法商學院時期校友皆屬臺北大學
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時期畢業的校友皆歸屬於國立臺北大學, http://www.nchu.edu.tw/~regist/alumni01.htm 這裡是中興大學官方的資訊。 中興法商在升格為臺北大學之後, 所有的學籍資料皆移動至臺北大學, 所以請勿任意跟改條目, 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118.165.121.104 (對話|貢獻)於 2012年11月22日 (四) 08:43加入。(根據紀錄)
- (:)回應:這東西不是你說了算,維基分類目的是在敘述歷史脈絡,不是只看由哪裡辦理相關業務就來判斷,且國立中興大學每年頒發的傑出校友,依然包含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畢業的校友。 --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1月22日 (四) 09:21 (UTC)
中興法商學院時期的學生資料皆歸屬於臺北大學。 目前中興大學頒發校友仍有法商學院時期人士, 是基於兩校在學校事務跟校友會之間, 都締結為永久姐妹校的關係。 再者就歷史脈絡而言, 法商學院的前身是行政專科學校, 這是都臺北大學發展脈絡一貫的部分過程, 所以請勿以個人觀點編輯, 並尊重兩校發展的歷史。 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118.165.121.104 (對話|貢獻)於 2012年11月22日 (四) 10:49加入。(根據紀錄)
- (:)回應:最後一次回應,如果您不懂維基的作法,就不要妄加評論,再「破壞」就申請頁面保護。--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1月22日 (四) 13:14 (UTC)
敬告
我將在國名後加注括號地名,並非破壞,亦不影響國名,請勿再回退。-Hikaru(留言) 2012年11月30日 (五) 00:53 (UTC)
在哪拍攝
請問File:大安溪.jpg在哪拍攝?--36.232.208.52(留言) 2012年11月30日 (五) 18:21 (UTC)
- (:)回應:大甲鐵砧山上面,有個彎道處有這樣的視野喔。--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1月30日 (五) 23:14 (UTC)
- 是有彎道,旁邊就是中正公園,不過閣下會選擇這拍攝,而不是中正公園,我以為中正公園的至高點拍出來視野效果比較好,但最近天氣陰雨矇矇,也只能改天拜訪了。--36.232.218.193(留言) 2012年12月1日 (六) 05:34 (UTC)
我臨時挖了些資料來看[3],閣下的相機真是來歷不小,是兩年多前出產的機種,現在被網友宣告這機種停產了,像這款相機其它相似的機種,會不會也是都要兩萬、三萬出頭?功能都看起來滿專業的,這樣常跑戶外攝影,相機不是很容易受天候影響,風大可能吹進塵埃砂粒,雨大可能進雨水或空氣中水份多而易受潮,照理說,用了兩年或三年的相機,多少會受到天候影響吧?--36.232.218.193(留言) 2012年12月1日 (六) 05:45 (UTC)
- (:)回應:
- 因為彎道處的遮蔽物比較少,視野也就比較好喔;好照片也是要天時(向光、背光、光線)與地利(角度、障礙物)喔,加油。
- 這台相機,在我去年機車環島時,摔傷了...現在還算堪用。平常除了要拍照時,最好放在相機包裡,這樣才不怕摔、受潮之類的,若有塵埃 只能送相機行維修一下。--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2月1日 (六) 07:43 (UTC)
- 話說閣下似乎沒有上傳過夜景照片,會不會也是因為受傷緣故,為了安全,所以晚上就沒出門?--36.232.218.193(留言) 2012年12月1日 (六) 07:56 (UTC)
- (:)回應:因為我尚未用到腳架,所以夜拍的照片比較不滿意,就比較少上傳這部份。最近更是用智慧型手機照片上傳(更方便攜帶)。--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2月1日 (六) 15:52 (UTC)
- 閣下是說,夜拍若沒腳架,就會拍不成?可是像2012年這次大甲媽祖遶境,我就看到許多人都一隻手拿著「大炮」,另一隻手扛著腳架,拼命趕在鑾轎來到之前,一直往前跑,當時還是大白天耶,不太明白這種情況為何需要腳架?--36.232.216.204(留言) 2012年12月2日 (日) 07:16 (UTC)
- (:)回應:腳架是讓照片的穩定性更高(不會因為手持不穩而模糊),白天也是可以被需要的。--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2月2日 (日) 08:12 (UTC)
- 話是這麼說啦!可是,現在的數位相機,消費型的那些款不也都配有「防手震」功能,這還需要用到腳架嗎?而且,腳架似乎還有分很多,不知道閣下在戶外拍攝時,會不會也用得到腳架?--36.232.216.204(留言) 2012年12月2日 (日) 11:08 (UTC)
- (:)回應:腳架的防手震絕對比相機自己的防手震還強喔。我移動時(機車)為求輕便,都沒用到腳架,所以也是有模糊掉的照片(當然沒上傳)喔!--福克大叔(留言) 2012年12月3日 (一) 03:07 (UTC)
國立中興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實驗林管理處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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