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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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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影響的條目不填,原因是數量實在太驚人 其中一頁已看到大量例子 此人的破壞是空前的,借着「譯名與原文不符」來不斷打壓港澳地區譯名,例如哈利·馬古尼等等,這些譯名是由港澳權威機構(香港馬會、澳彩)翻譯,並由港澳傳媒採納使用,但該用戶卻以譯名錯誤大量移動這些條目。他更指「中文維基百科是國語維基百科不是粵語維基百科」這個錯誤的命題來大量將港澳地區譯名移動到大陸/台灣地區譯名,已明顯爆出其作案動機,而其破壞力相當驚人,可參看上面的連結。此人亦將大量港澳譯名從條目中刪掉,如「洛迪古斯」,已是犯案纍纍,實在令人忍無可忍。本人已修復一部份,但不能完全修復,因此懇請管理員徹查、封禁此破壞者並回退其災難性的移動破壞,謝謝。
  • 提報人:JK~搵我 2018年11月29日 (四) 07:24 (UTC)
  • (~)補充,本人已向處理相關移動請求的管理員user:Iokseng回報此人的破壞,但該管理員卻未有理會,處理令人有點失望--JK~搵我 2018年11月29日 (四) 07:43 (UTC)
  • (~)補充,本人投訴的用戶並非3RR,但user:shizhao建議我在此回報,特此補充。--JK~搵我 2018年11月29日 (四) 07:45 (UTC)
  • 這裏確實是用作舉報編輯爭議。另外請其他用戶善用noteTA模板--1233( T / C 2018年12月2日 (日) 10:55 (UTC)
  • 處理:

(:)回應提報人對條目與編輯方針理解有所不同,其執意不考慮細化而以刪減處理該類與廣府地區有聯繫的條目的索引,也未有參照多數條目的細緻分類情況作編輯。而提報人在相關爭議討論中未有很好貫徹到WP:CONDUCT,本編期望提報人可以在遵守WP:CONDUCT與其他相關維基方針之下,與其在相關議題上有更多進展。——約克客留言2018年12月8日 (六) 12:44 (UTC)

(:)回應:理由都給你寫在那裏了自己不看怪誰?「非可靠來源」請問以上這一句話你哪裏不明白?風鳴留言2018年12月12日 (三) 08:36 (UTC)

針對Sydney於12月12日於討論區的回應

  • 此處指央視將其報導之事件,而非該網民最初發佈於微博上之動作事件,勿做蓄意誤解,任何人將一訊息發佈於微博上不足以認定為可靠性來源,需等待公信力單位查證。
  • 央視之報導(於11月16日之專題節目)[1]節目內容已經足以證實為真,你所言目前沒有機構證實視頻內容為真不成立,其餘媒體報導引用於內容,不再贅訴。維基上無數內容來自各大型媒體之報導,此為顯見無須爭議,你認為「沒有機構證實」請反述要如何的機構才能稱為證實。(若為假,那14間酒店何須發道歉聲明,此為你自己亦承認之事實,甚為荒謬)
  • 濟南全季酒店事件後之相關評論,見於上述專題節目所云,其餘媒體報導亦云,不再贅訴。
  • 整改方向不樂觀之相關評論,見於上述專題節目所云,其餘媒體報導亦云,不再贅訴。
  • 「酒店代表」與「酒店集團代表」之概念不是大眾讀者所需進行細分之內容,是你自訂之細分法則,有人亦可解釋酒店集團總公司已經認為該「酒店代表」之聲明代表集團聲明,你又如何證明為非?
  • 你認為內容所處條目有誤應做複製處理或移動處理,而非刪除處理
  • 維基維無所謂「自我剽竊」之名詞出現於規則一說,為你自創,且並非毫無編輯,建議仔細閱讀每一個字後再說,故即使有也不成立。假設一搶劫案有五個兇犯,而這五人皆為名人有其條目,自然在這五人條目之中有雷同案情甚至相同內容。
  • 酒店集團旗下所有或大部分酒店存不存在衛生問題
    • 其一:你如何判定旗下所有或大部分酒店「不存在」衛生問題? 是故無人能絕對確認存在與不存在。
    • 其二:此事應由讀者自行判斷,你無權代替所有讀者進行判斷,而封鎖此一訊息。

--Sweater留言2018年12月14日 (五) 22:31 (UTC)

後註:12日後並非無編輯而是暫時等待編輯戰處理,尊重與等待站方其他管理者之評斷,無意在短期內再進行糾纏,而閣下之帳號出現時間與真實意圖,其實路人皆知,明眼人皆知,又何須多做爭辯,虛耗眾人腦力與時間。

再舉一顯而易見例:假設家樂福於張三路的李四店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此事件自然記入家樂福條目,無所謂需開一「家樂福的李四店」專屬條目來記載
更無所謂「記於家樂福條目,會讓人誤以為家樂福每間分店都食物有毒,所以必須刪除」之理由,家樂福集團為一整體管理連鎖集團,讀者會不會認為家樂福每間店都有問題,由每個讀者自行內心判斷的權利,而非由某一人代表所有人來判斷。


針對Sweater於12月14日於討論區的回應

  • 首先,閣下的編輯應該是以陳述事實為主,將過多的個人觀點複製粘貼即使不是剽竊,也屬於濫用。
  • 其次,很遺憾並沒有在您的編輯中找到「視頻來源於新浪微博」的陳述。
  • 閣下在「喜來登酒店」條目下表示「被舉發的14間旗下酒店為:皇家艾美酒店、文華東方酒店集團……喜來登酒店集團」。必須注意到,原視頻以及央視並沒有將酒店集團以整體概論;其他媒體不僅沒有以集團概論,而且幾乎沒有討論到您所說的「認為每間店都有問題」。個人觀點是,豪華酒店的管理並不像超市一樣標準化,由於主打獨特的體驗,各酒店的實際情況與業主和各地服務水平高度關聯,因此,個別事件很難推及到同一集團下的其他酒店。閣下在表達事實的段落中加入個人臆測,故意放大個別酒店的問題,本身就是在欺騙讀者去完全相信列表中的所有酒店集團的所有分店均存在衛生問題。正如您所說,「讀者會不會認為家樂福每間店都有問題,由每個讀者自行內心判斷的權利,而非由某一人代表所有人來判斷」,您正是在用不正確的信息影響讀者的判斷,誘導讀者去相信「每間店都有問題」。
  • 維基又不是新聞中心。酒店集團的條目,僅需保留與酒店集團相關的內容或爭議,否則,閣下可以在網上查到新聞報道的關於各種酒店的問題和爭議,並放在對應的維基條目之中。例如之前哈爾濱三家酒店出現衛生問題[2],您選擇不將此事加入條目之中。顯然,沒有人能夠完全將所有或大或小的爭議放入條目之中。閣下如何選擇哪類爭論應該被加入我不做評價,就目前來看,各酒店集團的「衛生問題」下目前僅有您一人貢獻的一件衛生問題。
  • 酒店集團發聲與否的重要性顯而易見,反例就是萬豪國際對於今年年初對於西藏事件的回應;以及雖然並不在您的編輯列表之中,然而洲際酒店集團對於此次衛生事件是有發聲的[3],可惜您沒有留意到。
  • 閣下關於酒店集團的描述錯漏百出,憑空捏造不存在的酒店集團。如此多錯誤的信息,再加上故意誘導讀者相信您的個人觀點,您添加的大段內容質量很低,完全可以精簡刪除。即使在酒店集團條目下是否應該刪除目前還無結論,然而您將本人花費大量編輯進行中立化、去除個人觀點和錯誤信息的北京柏悅酒店內容也全部撤銷,您其實就是在發起「編輯戰」。
  • 閣下編輯如此規模的一系列酒店集團,內容錯漏百出,且以往編輯幾乎從未涉足酒店行業,不能不讓人起疑。另外,閣下的惡意誹謗令人遺憾,本人賬號註冊時間遠早於此次事件,且因更新酒店集團旗下分店才注意到您的破環性編輯,您又在誘導其他用戶和管理員相信「未經證實的內容」,真可謂「慣犯」。

Sydney-Sunday留言2018年12月16日 (日) 15:43 (UTC)


  • 首先根源性精神必須確立,此次大規模衛生事件是確實存在,且經央視與眾多各省媒體報導,此為真實事件,而非某一個人的杜撰,你無權也無立場對此事件進行刪除化處理,意圖將此事件作為不存在。光這點你已經無立足點,我不知到底還需繼續無休止濫於辯訟的理由何在。這點請由任一高階管理員進行原則性判斷。
  • 我沒有任何要誘導誰去想什麼,全部敘述皆來自央視專題報導與其他各省媒體,或你認為央視的播報與評論內容也是一種個人觀點而且在誘導什麼,那只能說是你的認知。而隔日貴州都市報就已經列出所有涉事酒店名單,非誰的自創,而其餘多省媒體互有轉載,報導多有雷同,不再詳述也不再重複引用。且各媒體已查實該則舉報行為那舉報人本身提供的原文訊息亦可視為真實。但我沒有引用所謂微博作為來源,個人的微博臉書不宜作為來源,這極度古老的維基規矩我想不必在此多述。
  • 你纏辯焦點在酒店集團的一間分店事件,與該酒店集團可以進行「脫鈎」處理,因為什麼獨特化體驗云云(我不知這套理論來源何在,是否出自某書、或某論文、或某權威媒體的論點)與該總公司無關,但即使有此論點存在於世上這也是「你的認知與支持」(如你自己所言)你無權將你的認知強加於世上每一人。
「分店與集團是不是能脫鈎?」這問題是每一個讀者自行判斷之權力,有人可以認為能,有人自然可認為不能
你最多可以添加內容進行「觀點並呈」(維基NPOV原則條規已經說很清楚)在後續增加「....根據某某來源所論,酒店因為有獨特化體驗理論,所以一間店的事件並不一定能聯想至全集團其他店都有類似現象,請讀者多注意云云..」你要進行平衡觀點這是你的自由,沒人會加以阻擋,但你無權不尊重其他另一種看法,更無權刪除真實事件的內容。
  • 你認為要加入更詳細的總公司註冊全名包含外文名,還有更細化描述的事發每一分店名,同理那也是你的自由,你可以對其內容擴充化細節化,但你無權做刪除與封鎖消息處理。同理你所謂其他各種各樣酒店旅館事件,你想要加入條目內容,那是你的自由,有人說不可以嗎? 好像是沒有。
  • 維基是不是新聞中心,怎樣才算做變成新聞中心,怎樣不算,這是高階管理團隊的判斷,不是由你來判斷。我無義務在這替你上維基規則課程,我只能說你可以前往麥當勞相關爭議條目與其英文條目,用你所言「不是新聞中心」理論將其內容全數刪除,看看你結局會是如何,多說無意義。(額外一提,該條目原本全文內容就是列於麥當勞集團條目,直到篇幅過大才另整理新條從麥當勞主頁連結過去。)還是老話所言,這整件事真實意圖路人皆知,明眼人皆知,又何須多做爭辯,真的虛耗眾人腦力與時間做無意義濫辯。

--Sweater留言2018年12月18日 (二) 02:16 (UTC)

  • 處理:

順便說一句,如果我沒記錯當初模板:CHN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國籍標記為『中國』,所以只能用該詞標記國籍為該地之人士」為由出現。 es91213留言2018年12月24日 (一) 09:00 (UTC)

@Softyu閣下前面說WP:PB不適用政治以外其他條目,現在卻要我引用該方針?也就是說你開始認為該方針確實並無所謂「僅適用於政治方面」囉?
在此我要先說聲抱歉,原本限制使用「中國內地」的文字在前一個月被刪了,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但是我資訊該更新。不過至少這句目前還在:
「中國」一詞不應被用作與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或與未包含香港及澳門的「中國大陸」同義。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請問還需要解釋嗎?請問是誰在原創研究?至於「中國內地」雖然現在解禁了,但我認為在標示位置/所屬地區方面沒有比中國大陸合適,所以依然不採納。還有請停止跟蹤,這是方針明確禁止的騷擾行為。閣下這麼做不會使我停止編輯,反而會使本人降低溝通解決問題的意願。es91213留言2018年12月24日 (一) 16:50 (UTC)

「閱覽另一名用戶的貢獻日誌本身並非騷擾。尤其是正當地使用編輯者的歷史紀錄,包括(但不限於)修正錯誤、違反維基百科方針的編輯、改正多個頁面的相關問題(事實上這類動作多半都是巡視最近修改的應對措施)。這些紀錄在充足的理由下公開着。」
「「中國」一詞不應被用作與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或與未包含香港及澳門的「中國大陸」同義。」,這句話的意思是對中國所表達的政治意涵進行限制而不是將中國變為敘述當代事物的禁詞。我仍然堅定認為這段方針僅適用於政治相關內容,而不涉及地理範圍,是您先提出WP:PB有對「中國大陸」一詞明確的認可,我才請您提出您的論據。而且在您所修改的內容中,中國一詞所指的並非政府,而是一個地理和歷史概念,如有軌電車中的小標題,以及描述一條軌道交通線路所處位置。且該句後所提供的表達方法明顯針對的是統治政府而非地理概念,您也表達了「我認為在標示位置/所屬地區方面沒有比中國大陸合適,所以依然不採納」,這顯然也是您的原創研究,既然您可以對什麼詞是可以使用的進行判斷,那我也可以對方針內容進行自己的理解,既然WP:PB表示「但是我們可以在與政府、法律、政治等無關的條目內容中,以台灣作為中華民國的簡稱」,那我可以合理的推論在同等條件下可以以中國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18年12月24日 (一) 17:39 (UTC)
@Softyu不管「中國」是否是地理概念,規定就清清楚楚寫在那邊,你怎麼狡辯都一樣。你認為該節只限於政治相關條目,後來卻又曲解該節內容,這是哪招?自己辯不過別人就開始耍賴,叫對方舉例然後又不接受,最後竟然還講「台灣作為中華民國的簡稱」,那我可以合理的推論在同等條件下可以以中國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不覺得自己的言論缺乏邏輯到荒謬可笑嗎?耍賴也該有個限度。
我當然知道可以看其他用戶的「貢獻」,回退員也或許會依其回退破壞者的諸多破壞性編輯。但首先你不是回退員,更重要的是你無法證明自己的編輯為正確,卻又針對某一用戶回退其編輯,就是騷擾。在你證明自己的編輯是不違背方針的編輯前,你的所做所為就是維基百科所最忌諱的騷擾與挑釁。如果你執意如此,那我只能奉陪到底。es91213留言2018年12月25日 (二) 00:48 (UTC)
@Es91213實在不懂你在胡攪蠻纏什麼,單反不涉及台灣地區的報道,中國就是中國。胡亂添加中國大陸都是你們這群人在胡攪蠻纏。建議@Softyu 提議封禁@Es91213,我附議!
樓上請附上具體的反對和認為本人需要被封禁理由,不然會被視為「胡攪蠻纏」的是您,還有請記得署名。es91213留言2018年12月25日 (二) 09:09 (UTC)
@Softyu我不知道你為什麼互助客棧那邊留了一大堆文字,然後卻不回這裏你我的爭辯。但既然你已經在互助客棧回了,那我就在這回應你,我從來沒有意圖使「中國」二詞變成禁詞,是WP:PB的規定使「中國」二字必須小心使用。至於IP用戶他們也知道你於理無據,所以才協助回退,至於他們之前是否有破壞維基百科跟你我有何干係?出於人情道義我當然該感謝他們,這樣在你眼裏就是「感謝破壞者」了?被其他人回退有必要這樣嗎?
你可以像我一樣指出對方哪裏曲解方針,而不是把對方的指責複製貼上;或嘗試反駁對方,而不是無視對方的反駁,把一開始的回答繼續複製貼上;這樣只證明你無法辯駁對方。其他用戶至少也不認為我的編輯有多大的問題,你還想繼續打編輯戰嗎?es91213留言2018年12月25日 (二) 08:47 (UTC)

請上方兩位注意,在本案所提到的兩個上海地鐵相關條目中,依有關方針和編輯慣例,應採用Softyu主張的版本。

在國別模板上應使用{{CHN}}而非{{CHNML}},有時也有見使用{{PRC}}的。一般來講,在不涉及到政治、政權更迭的情況下,中國內地不需要特別強調「內地」和「大陸」,只使用CHN;香港地鐵則應該使用HKG、台灣地鐵則應該使用TWN。

在內文,應該使用「中國內地」。因為「中國大陸」的稱謂在一些情況下可能包含香港和澳門,故需要使用「中國內地」來區分。不提倡使用內地的叫法的原因,一部分是因為在中國西部等一些地方,會稱東部沿海地區為內地;另外內地在一些其他方面也會造成歧義。本案中使用內地更合適。但我未見WP:PB方針中對中國內地這種叫法設過限制。如有,請在條目歷史中指出。

「台灣」可以在一些情況下被視為中華民國的簡稱,但中國一詞因為歧義極大,不可以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

另外請RegisterZ注意,你在上方的發言沒有照有關規定簽名。請你閱讀WP:SIGN了解做法。

最後請各位保持冷靜。互相指責對方「胡攪蠻纏」「荒謬可笑」「持續騷擾」的行為同樣違反維基百科方針。如有問題,請在下方提出。這不屬於編輯爭議。再有違反有關方針的編輯行為,我會進行封禁。

--Techyan留言2018年12月25日 (二) 16:04 (UTC)

那麼請問管理員@Techyan
  1. 為何前面認為應該使用{{CHN}},後面卻說「中國一詞因為歧義極大,不可以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兩者不矛盾嗎?
  2. 我不反對用「中國內地」替換「中國大陸」,但也不知道為什麼在本案中用「中國內地」比用「中國大陸」合適?求解釋
  3. 如果「編輯慣例」與方針互相衝突,請問該以何者為準?
  4. 或許Softyu的行為未構成「騷擾」要件,但編輯戰中藉由檢視貢獻紀錄,在其他條目依序回退對方「自己不認可」的編輯,是否屬於正當行為?

es91213留言2018年12月26日 (三) 10:42 (UTC)

對你的問題回應如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包括實際控制的香港和澳門,以及聲稱控制但並未實際控制的台灣。在上海地鐵條目上標「中國上海市」配以五星紅旗不會讓人產生過多聯想,但比如在香港地鐵或台北捷運上標「中國香港」「中國台北」,無論配何種旗幟都違背香港的高度自治和台灣(中華民國)客觀獨立的事實。注意此處在討論的是旗幟模板。旗幟本身可以幫助消除歧義。你用五星紅旗配中國二字跟用青天白日旗配中國二字的意義是不同的。
  2. 請仔細閱讀我昨天給你的回覆。
  3. 請你參閱維基百科:共識
  4. 是正當行為。另外請你閱讀維基百科:回退不過三。一般情況下,互相回退對方編輯、翻閱他人貢獻記錄挑茬的,適用前述方針。

--Techyan留言2018年12月26日 (三) 17:12 (UTC)

封禁36小時。@祖祖祖--Techyan留言2018年12月26日 (三) 17:21 (UTC)

封禁36小時。--Techyan留言2018年12月26日 (三) 17:22 (UTC)

(~)補充其餘的,Kubelreiter對本人的後續爛權騷擾可見,本人對話頁的內容[7][8]對話記錄的歷史檔。還有,他在WP:VIP對本人的倒打一耙[9]
  • 提報人:95.222.26.234留言2018年12月27日 (四) 18:29 (UTC)
  • 處理:
  • 正如我說的,我真的無所謂。。。。管理員怎麼處理是管理員的事了。IP,祝你平安。或許你心中充滿仇恨,但那是不好的。此外,那不構成侮辱。你的合併,怎麼合併?邱和這個學會不符合合併方針。邱本人有足夠關注度。呃,這個第三點,你提報3RR是沒用的,因為我沒有3RR。根據編輯記錄,我和你有關的編輯只有1次,而且不是回退。邱占萱那個條目,我和你的編輯沒有交集。還有。。你和另一個IP亂七八糟的小老弟是否是同一個人,我有懷疑的地方。如果是,那會違反方針。----煤桶騎士留言2018年12月27日 (四) 18:34 (UTC)
管理員,看見沒有?User:Kubelreiter對於正常合理的編輯討論根本不感興趣,也對於在條目討論頁的具體編輯討論內容不感興趣。對於@Kubelreiter,本人檢查了下閣下的今天的「貢獻」之後,注意到,您還在此間對User talk:2001:250:208:5812:8507:BA65:6EE0:B22 進行了類似的恐嚇。你上面所謂「IP亂七八糟」是說User talk:2001:250:208:5812:8507:BA65:6EE0:B22? 那個顯然不是本人。閣下不願意進行關於本人掛出來的合併模板的相關討論,就刪除本人的掛出來的模板,並侮辱本人。這就是本人提交此申述所在。--95.222.26.234留言2018年12月27日 (四) 18:56 (UTC)
如果他是要說我在邱占萱的條目,這不構成3RR,因為回退2001:250:208:5812:8507:ba65:6ee0:b22的編輯[4],符合「移除涉嫌誹謗、非中立、無來源或來源不充足,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的爭議材料。」,那麼,在該條目我的回退僅1次,即使算上回退不中立的,也只有兩次。2001:250:208:5812:8507:ba65:6ee0:b22的兩次編輯,一次加入自己的觀點,構成不中立,一次移除有來源內容。最後95開頭的IP放了一個合併模板,我回退後覺得算了,就自我回退了一次,也就取消了這次回退。即使算上全部,也不超過三次,而第一次符合移除非中立內容,第三次符合自我回退,真要說有回退,只有第二次。而在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會,更是完全沒有回退,但我不認同IP添加合併模板。最後還有一點,就是該IP完全不進行警告提醒就提報我和Fire-and-Ice,難以讓人信服他的動機是非報復性的。----煤桶騎士留言2018年12月28日 (五) 10:23 (UTC)
@Kubelreiter現在是不是可以移除merge了?Fire and Ice 2018年12月31日 (一) 00:38 (UTC)
  1. ^ 央視-酒店有「病」,誰有藥?
  2. ^ [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2017-12-26/doc-ifypxrpp4251178.shtml 三家五星級酒店曝出衛生醜聞 均稱正在調查 ]
  3. ^ 洲際集團將「毛巾門」爆料人曝光:非官方群但道歉
  4.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82%B1%E5%8D%A0%E8%90%B1&type=revision&diff=52549216&oldid=52549177&diffmode=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