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格
受格(拉丁語:casus accusativus;英語:accusative case,縮寫: ACC),又稱對格,德語和俄語文法稱之為第四格,表示一個動詞直接受詞的名詞或一個前置詞的受詞。
主受格語言有受格,其中包括拉丁語、希臘語、德語、俄語、芬蘭語、維吾爾語、蒙古語、滿語、土耳其語、冰島語、古典阿拉伯語、波蘭語、匈牙利語、捷克語、斯洛伐克語、克羅地亞語、塞爾維亞語、阿爾巴尼亞語、羌語、錫伯語、鄂倫春語、赫哲語、韓語和藏語(通過變化施動者為具格而間接體現受格)等等。世界語也用名詞變格表達受格。
不通過變格體現受格的語言,則會使用虛詞和語序來表達這個意義。例如:漢語、英語、荷蘭語、法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泰語、越南語等等。
例如,名詞詞尾變化較少的英語,在少數一些代詞中存在受格(例如whom是who的受格形式;him是he的受格形式)。但是在英文的名詞中,主格和受格形式完全一致,沒有任何變化,因此必須通過「SVO」的結構,區分主語和受詞。德語或拉丁語就不需要這樣。
舉例來說,「The hunter kills the tiger.(獵人殺死老虎。)」與「The tiger kills the hunter.(老虎殺死獵人。)」此二句中,主語及受詞完全是由語序的正反區別的(和漢語一致),因此這兩句的主賓相反是因為語序相反造成的。
以德語舉例,「Der Jäger tötet den Tiger.」與「Den Tiger tötet der Jäger.」(語意同上)此二句中,主語及受詞是由名詞的變格(在此二句中體現在冠詞上)區別的,因此這兩句的主賓相反不是因為語序相反造成的,而是名詞的格位不同造成的。因為在德語中,將這兩句話顛倒,意思也完全不變(和漢語相反):「Den Tiger tötet der Jäger.」與「Den Jäger tötet der Tiger.」這兩句話的意思分別和前述兩句話意義相同。
在英語裏,who / whom和he / him在不僅僅是主格和受格的關係,也是主格和與格的關係(例如:「I gave him the present.」);在古英語中有很明顯的區分,him是與格,hine是受格,這個雙重性使得很多學習英語的學生沒有意識到英語中受格和與格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