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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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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性三維卡氏座標,用以描述空間中的位置。

空間(英語:space)為一種抽象觀念,是物體事件存在並有彼此相對關係的客觀形式,也是其具有相對位置方向的無限的三維範圍[1]。口語上,通常指四方上下,與「時間」相對。

經典物理學解釋空間為宇宙中物質實體之外的部分,物理空間通常以三個線性維度來構想;而現代物理學解釋空間為宇宙物質實體運動所發生的部分,其中相對論將時間與空間一起組成無限的「四維連續體」或四維流形,稱為時空,而空間是時空的一部分,時空則是構成宇宙的基本結構。空間概念對於理解物理宇宙至關重要。

人類可以用直覺了解空間,但難以概念化,因此自古希臘時代開始,就成為哲學與物理學上重要的討論課題。空間存在,是運動構成的基本條件。在物理學中,以三個維度來描述空間的存在。相對論中,將時間及空間二者,合併成單一的時空概念。伽利略萊布尼茲艾薩克·牛頓伊曼努爾·康德卡爾·弗里德里希·高斯愛因斯坦龐加萊都研究空間的本質。

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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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里士多德將空間定義為事物的「場所」(希臘語τόπος)。幾何學被用來計算及定義空間。

各種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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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中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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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中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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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頓提出的理論中,空間被視為是兩個物體的相對位置,抽象化後形成的一組坐標參考系。

數學中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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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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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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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Space | physics and metaphysics.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202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7-27) (英語).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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