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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蒙山大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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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7日优良条目评选入选
2014年3月24日典范条目评选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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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优良条目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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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山大佛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历史 - 文物古迹,提名人:如沐西风留言2013年11月20日 (三) 12:55 (UTC)[回复]

    投票期:2013年11月20日 (三) 12:55 (UTC) 至 2013年11月27日 (三) 12:55 (UTC)

    *(-)反对:条目配图涉嫌侵权。请置换infobox配图;或者公示条目配图中,集体照所有人物的授权。--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3年11月21日 (四) 22:47 (UTC)[回复]

      • (:)回应:弱弱地问,那张图侵了什么权?--如沐西风留言2013年11月22日 (五) 02:49 (UTC)[回复]
      • (!)意见,是这个图么10px?合理使用上说要“无任何版权自由代替品可用或可造以提供对等讯息”,但是那块岩石现在还在,因而可以去拍摄自由版权的图,这个赶脚用得有些违规。,这个加到信息框里不太好吧,那么多中学生在上面,没有突出大佛--镜海水手留言2013年11月22日 (五) 12:04 (UTC)[回复]
        • File:Mengshan_Giant_Buddha.jpg是合理使用。可以搜一张蒙山大佛“修旧如旧”后的现状照片(比如[1]),早已不是File:Mengshan_Giant_Buddha.jpg里那个模样。或者说,那些岩石已经被盖在水泥下面了,修后大佛的佛身非常平滑。岩石确实还在,不过盖了水泥什么的,拍不了照片了。所以说,遗迹的原状确实满足“无任何版权自由代替品可用或可造以提供对等讯息”,合理使用没什么问题。infobox里带中学生的那个图我本来也不太想用,但是commons上实在没别的图,我手里也没图可以上传。但是要是有图不用,感觉好像更怪异一些。我不知道coolmanjackey觉得这张图侵了什么权。--如沐西风留言2013年11月22日 (五) 12:53 (UTC)[回复]
          • (:)回应:看阁下一脸不服气的样子,编辑次数也过万,回应时内心惶恐不安,如有胡言乱语还请阁下海涵。针对配图涉嫌侵权,有三种回答方式,不知阁下喜欢哪一种?在下就以探讨的方式展开讨论。首先请教阁下:
            1. 这张照片是想让读者了解大佛还是了解田家炳中学的集体旅游纪念照?
            2. commons中的照片是否都可使用?
            3. 含人像或私产(如私宅)配图有无授权证明?
          • 针对版权和侵权这个问题,可以开一个讨论具体探讨交流,在此就以简单的方式表达。
          • 以在下对版权肤浅的理解:著作权;肖像权;产权;使用权;未成年人保护等等问题的交集,即“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并且这是一个高于法律条文的协议。如果您不太理解或有疑虑,请把作品当成不能转载到维基百科的作品。
          • 维基(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的解释偏向文字文章,即单纯的著作权解释,但对照片中含有人物,即肖像权保护的阐述有限。阁下可自行去flickr,Youtube等观摩图片视频的使用规则。并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0条;广告法第25条和47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作为参考。
          • 一个连cc by-nc 2.0都禁止使用的维基百科,会允许未经授权的未成年人集体照合理使用吗?当然允不允许合理不合理,这是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工作,和在下无关。在下只是以一个摄影爱好者的角度提出配图涉嫌侵权的观点。
          • 欢迎阁下用户页留言探讨。另:直接反对容易引起纷争,抵消不合理支持票感觉比较稳妥。--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3年11月22日 (五) 18:02 (UTC)[回复]
            • (:)回应:在下见识不足,修为尚浅,回应时习惯“一脸不服气”一时难改。虽然阁下盛情相邀在用户页留言探讨,但在下以为,写在这里或许有更懂法更懂维基的同仁前来指点,共同讨论,或许更为有益。
            • 阁下提的第一个问题,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个是与非的问题,而是个人理解与偏好的问题。从我用图的初衷来说,作为编者我想用图片让读者了解大佛。当然,如果有读者看到这张图片时更关注图上青春活泼的中学生,我也没办法。当然,我相信也有很多读者看图时关注的是大佛而不是中学生。总之,我是想让读者了解大佛,而读者主动读图时关注的是什么我也没办法。
            • 第二个问题和第三个问题大概可以合在一起回答(参见Commons:Commons:General disclaimerCommons:Commons:Photographs of identifiable people)。Commons上的照片并非都是可以在维基百科上使用的;含有可识别的人物的照片的使用不得侵犯人格权。但是,根据我的理解,File:YOTTKP_cultural_trip.jpg的使用并未违反这些规定。其原因也就是对阁下三个问题之后那段话的回应。
            • 回应之前,先要感谢阁下慷慨相助,列出了需要参照的若干条法文。在下对法律了解不多,所知大抵还是初中政治老师教的那一点点,实在惭愧。但就我的理解,使用File:YOTTKP_cultural_trip.jpg这张图并未违反这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0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非营利,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非广告,未违反。第四十七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非广告,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找到相关规定。)。当然,这张图在中国大陆拍摄,图中人是香港人,上传地点可能也是香港,图片存储在美国,还牵涉到香港和美国的法律规定。美国的法律我更不清楚,但是根据Commons:Commons:Country specific consent requirements中“Consent required for action related to a picture of a person in a public place (by country)”的信息,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拍摄人像照片不需被拍人的同意,publish此照片也不需要同意,唯商用需要被拍人的同意。由此看美国法律并不反对此事。香港的法律我也不大了解,但是特意去查了《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没有找到对此的限制。如有熟知香港、中国、美国法律的同仁,请不吝指点。
            • 关于阁下最后的问题(“一个连cc by-nc 2.0都禁止使用的维基百科,会允许未经授权的未成年人集体照合理使用吗?”)或许不需要太多解释。未成年人集体照能不能用,与禁不禁止cc by-nc 2.0应该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当然,阁下拥有丰富的条目评审经验,我虽然编辑次数破万,若论投票讨论、条目评选,经验当远逊阁下。欢迎阁下继续讨论。--如沐西风留言2013年11月23日 (六) 02:37 (UTC)[回复]
            • 已裁剪原图,改用File:Mengshan Giant Buddha, Taiyuan.jpg。--如沐西风留言2013年11月23日 (六) 13:44 (UTC)[回复]
    • (+)支持:并非侵权,属于合理使用版权图像。--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1月22日 (五) 02:02 (UTC)[回复]
    • (-)反对:抵消不合理支持票。问题已经解决。--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3年11月22日 (五) 18:02 (UTC)[回复]
    • (+)支持,内容完备,来源充足。此外,配图是原作者按CC BY-SA 3.0发布,因此使用者并不涉及侵权。至于原作者是否违规发布则是另一范畴,不应在此成为条目能否获评GA的依据。-- 慕尼黑啤酒  畅饮  2013年11月22日 (五) 23:37 (UTC)[回复]
    • (+)支持,对该主题的历史、特色有不错的介绍。关于那第一张图的合理使用问题是在下没有搞清楚,望主编海涵。不过那张中学生图是不是可以不上首页……--镜海水手留言2013年11月23日 (六) 02:34 (UTC)[回复]
    • (!)意见:既然是cc-by-sa 3.0,建议把人P掉。--CHEM.is.TRY 2013年11月23日 (六) 07:45 (UTC)[回复]
    • (+)支持,既然图片问题已经解决,这么好的内容没有理由不支持--围棋一级留言2013年11月24日 (日) 02:11 (UTC)[回复]
    • (+)支持:内容充足、语句顺畅,参考资料足以支撑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脚,以支持票作奖励。—ArikamaI 在没有人有枪的国度里,一把手枪的人就是国王谢绝废话|战斗记录2013年11月24日 (日) 06:04 (UTC)[回复]
    • (+)支持,问题已解决。--CHEM.is.TRY 2013年11月24日 (日) 06:49 (UTC)[回复]
    • (+)支持:内容可嘉,以咨鼓励。--☜Eager Lin☞ 在此一言㊕ 2013年11月25日 (一) 14:24 (UTC)[回复]
    • (+)支持,比较完整。--Huandy618留言2013年11月27日 (三) 03:35 (UTC)[回复]
    :9支持,0反对,入选。--刘嘉留言2013年11月27日 (三) 13:05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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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蒙山大佛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6月14日 (四) 23:3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