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府,北宋設置的府。
宣和元年(1119年)升安州置,治所在安陸縣(今湖北安陸市)。屬荊湖北路。轄區約今湖北省安陸、廣水、應城、雲夢、孝感等市縣地。南宋咸淳間移治漢陽城頭山(今武漢市西),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還舊治。屬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轄境擴大至今隨州地。
明朝洪武初年,降為德安州,屬黃州府。十三年(1380年)復為府,屬湖廣省[1]。清朝順治初期 ,沿用明朝制度,屬湖廣布政司。康熙三年(1664年),屬湖北省,終清一朝,下領隨州及四縣:安陸縣、雲夢縣、應城縣、應山縣,考評:沖[2]。辛亥革命後,全國廢府,廢。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44):「德安府元屬荊湖北道宣慰司。洪武元年十月屬湖廣行省。九年四月降為州,屬黃州府。十一月屬武昌府。十三年五月復為府,屬湖廣布政司。二十四年六月改屬河南,未幾還屬。領州一,縣五。東南距布政司四百里。」
- ^ 《清史稿·卷六十七·志四十二》◎地理十四△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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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德安府部》,出自陳夢雷《古今圖書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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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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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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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2年 | | | 省政府直屬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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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督察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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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行政督察區(黃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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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行政督察區(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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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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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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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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