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市
石門市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北洋政府、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國民政府先後設置的市。1947年12月,中共政權改名為石家莊市。做為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政區劃中的56個省轄市之一,保留至2005年。
歷史
[編輯]1925年8月,北洋政府以石(家)莊、休門兩村合併為石門市,為自治性質,設立市政公所。1929年,國民政府撤銷石門市政公所,由公安局管理,行政上歸屬獲鹿縣[1]:148。
1937年10月,侵華日軍攻占石門地區。1938年1月15日,設立市公署籌備處。1939年10月7日,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行政委員會據「石門地方既據查報地屬衝要,政治、軍事、經濟上均具有特殊情形」,令准設市[1]:148。
1940年1月31日,第55次省政會議議決以該市市街區域為該市行政區域。該行政區域「乃於日本軍入城當時,為維持治安而劃歸為石家莊者。石門市籌備處成立後,亦有直接、間接之關係,乃既成之區域也。」[1]:148。
1945年8月,日本投降,第一戰區司令胡宗南令侯如墉率領新編第五軍第十二旅,以第一戰區先遣軍名義收復石門。8月28日,侯如墉部進入石門。11月,國民政府委派接收石門的河北省第十一區專員高挺秀抵達石門,由此成立河北省十一區專員公署、石門市政管理處,分別接收偽真定道公署及偽石門市政府,以及有關的日本機關、寺院、學校等[2]。
1945年10月,國民革命軍第三軍進駐石門。第三軍軍長羅歷戎抵達石門後,建立石門市警察局。警察局設3科2室、偵輯隊、保安警衛隊、義勇警察隊和6個公安分局、7個派駐所,約千人。市區設一分局和二分局[2]。
1946年5月,河北省政府派尹文堂出任石門市長,接收石門市政管理處,成立石門市政府。市長之下設主任秘書一人,協助市長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市政府內先後設置人事科、總務科、民政科、財政科、建設科、教育科、社會科、田糧科、地產利、兵役科。直屬科室工作人員約100多人。此後,石門市政府為了經營管理接收的日偽企業,還成立公營事業管理處,直接管理自來水公司、製冰廠、醬油廠等企業。另設稅務徵收所,統管全市的徵稅工作[2]。
國民革命軍第三軍軍長羅歷戎為統一石門黨政軍,臨時成立石門地區聯席匯報會議,由他主持會議。其他參會人員有:第三軍副軍長楊光鈺、軍參謀長肖健、副參謀長吳鐵錚、軍政治部主任彭家賢、副主任宋文翰、警備司令劉英、國民黨河北省黨部委員兼市黨部主任劉昌模、十一區行政專員牛英銓、市長尹文堂、警察局長劉清池、鐵路局長楊毅、路特別黨部張耀明、鐵路運輸指揮官張宗澤、市三青團主任劉國央、井陘礦負責人莫硯農等[2]。
1947年5月,國民政府核准設置石門市[3]:115。11月12日,石家莊戰役結束,中國人民解放軍占領石門市,成為解放軍「奪取大城市之創例」。總司令朱德指,「石家莊是解放軍收復的第一座城市,其意義不僅在於軍事方面,同時也在政治方面。我們不僅要學會打城市,還要學會恢復和管理城市[4]。」
石家莊戰役前夕,中共中央工委和中共晉察冀中央局已從中央機關和各根據地抽調幹部,組成中共石門市委、石門市政府和石門市警備司令部。1947年11月14日,以市長柯慶施的名義發布布告,奉晉察冀邊區行政委員會的命令,石門市市長就職開始工作。1947年11月至1949年8月,舉行石門市首屆人民代表大會,建立人民政權。當時,石門市隸屬於晉察冀邊區[4]。
1947年12月26日,市政府正式發出通告《秘字第壹號》,改石門市為石家莊市,公布新的行政區劃。將原來的市內兩區劃分為四區,平漢路西、朝陽路(現中山西路)北為第一區;平漢路西、朝陽路南為第二區;平漢路東、解放大街(即原解放路,現中山東路)以南為第三區;平漢路以東、解放大街以北地區為第四區。郊區各區區劃不變,依次改原來的三、四、五、六區為五、六、七、八區[4]。
人口
[編輯]1946年5月的人口統計,石門全市39626戶。其中,各業工人16150人,占總人口的9%;大小商戶5000餘戶,2.1萬餘人,占11.7%;農業人口97640人,占54.2%;軍政人員3萬多人,約占16%。各類特務人員有1400多人,加上國民黨員、三青團員、逃亡地主、還鄉團等,共計約有1.4萬人,占7%[2]。
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編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市域面積約為121.8平方公里,人口217327人[3]:115。
注釋
[編輯]- ^ 1.0 1.1 1.2 傅林祥. 《抗战时期日伪河北省政区变迁》. 歷史地理(現名:歷史地理研究) (上海市: 復旦大學、中國地理學會). 2014, (2014年第1期): 142—153. ISSN 2096-6822 (簡體中文).
- ^ 2.0 2.1 2.2 2.3 2.4 第十一章 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石门.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網站. 2019-09-18 [2023-12-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31) (簡體中文).
- ^ 3.0 3.1 中華民國內政部(編). 15.河北省.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 中國·上海市: 商務印書館. 1947 [2023-12-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8) (繁體中文).
- ^ 4.0 4.1 4.2 第十二章 人民城市的曙光.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網站. 2019-09-18 [2023-12-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31)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