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共和國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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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共和國護照是一些支持台灣獨立運動的人士在2001年3-5月間所印製的「護照」,並於2001年5月17日召開記者會,聲稱已經獲得巴西等國簽證[1],但其真實性被人懷疑,認為這是一本模拟护照(見註:[2])。中華民國政府認為這是一本「虛擬護照」或「玩具」,而且已經向各國聲明此護照並不被承認,也不具實際效力。[3]

類似於「台灣共和國護照」,還有另一本「台灣國護照」的虛擬護照,某些新聞事件的內容並不確定到底是指台灣共和國或台灣國護照。

目录

[编辑] 事件

2001年3月15日,入境台灣中華民國國策顧問金美齡,在中正機場(今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接受建國黨秘書長黃玉炎贈予之台灣共和國護照,並以「送我這本護照了」之回答暗示接受以台灣共和國國民身份返台。[4]其後,新黨立法委員馮滬祥,在3月16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按鈴告發金美齡與建國黨秘書長黃玉炎涉及「預備內亂罪」。馮滬祥認為,金美齡公然接受該護照,且於在眾多媒體前高舉該護照之行為,已明顯超越言論層次,涉嫌違反刑法第100條內亂罪之「預備階段」。另外,馮滬祥並建議檢察官將該兩人限制出境[5]

2001年5月17日,自稱台灣共和國政府聯絡人的高金郎召開記者會,拿出美籍台灣人郭樹人的台灣共和國護照,內有宏都拉斯薩爾瓦多貝里斯厄瓜多簽證[6]。這些簽證都是於2001年4月在上述中南美各國駐美國洛杉磯的領事館獲取。中華民國外交部獲訊後表示,這本護照不具法律效力,並將主動周知各國注意。人民自行發行虛構國家的護照,並非屬仿造,無相關法律可以規範。然使用護照申請外國簽證,仍可能觸犯外國法律(例如對公務員詐欺,使其做出不實記載文書的罪)。該發行單位嗣後聲稱該護照獲得巴西等簽證,然皆難以查證。

[编辑] 政府見解

外交部次長邱榮男認為台灣共和國護照並不是真正的護照,只是「玩具」。而事件發生當時的外交部發言人張小月則表示,這是「虛擬護照」。台灣共和國護照並不是合法、也不是有效的旅行文件,中華民國政府與邦交國也不會承認。[7][8][9]

[编辑] 支持者內部爭議

由於自稱台灣共和國政府「外交部長」的郭樹人,表示台灣共和國護照發行單位是台灣共和國政府,台灣建國黨則提出反駁,認為建國黨才是該護照的真正發行單位。為此,皆為台獨運動活躍機構的該兩單位,曾發生言語糾紛[10]

[编辑] 參考來源和注釋

[编辑] 參見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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