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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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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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武國家 |
在1945年7月16日首次的核試驗
核試驗(nuclear test),又稱核試爆,是为了军事研究和科学研究目的,對核爆炸装置或核子武器在预定条件下进行實際的爆破試驗。不少國家在20世紀均發展出核武並進行試驗,有關部門可透過這些試驗去瞭解這些武器如何運作。其主要目的是:鉴定核爆炸装置的威力及其他性能,验证理论计算和结构设计是否合理,为改进核武器设计或定型生产提供依据;在核爆炸环境下研究核爆炸现象学和各种杀伤破坏因素的变化规律;研究核爆炸的和平利用等。它是一项规模很大、需要多学科、多部门协同配合和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科学试验。 然而在歷史上大部分的核試驗中,多半帶有政治上威嚇的意味。
[编辑] 試驗方式
核試驗通常在下列幾種地點進行:
- 地上核試驗:是在地面上(包括低空)進行核武的試爆。例如美國於內華達州的內華達核試驗場〔Nevada Test Site〕進行的核試爆。
- 地下核試驗:是在地底下進行的試爆,如美國於內華達州的內華達核試驗場進行的核試爆。
- 高空核試驗:是由飛彈發射到高空或由飛機投下於空中引爆,如蘇聯於新地島空中進行的沙皇核彈試爆。
- 水下核試驗:是在水面下進行的試爆,如美國曾在比基尼環礁進行十字路計畫核試爆。
[编辑] 曾經有核試驗的國家
从1945年7月16日美国进行世界上首次核试验到1989年底,各国共进行了2000多次核试验。其中,美、苏两国核试验次数约占总数的80%。中国于1964年10月16日在新疆罗布泊核试验场进行了首次原子弹试验,1966年12月28日进行了首次氢弹原理试验。 括號內為最近一次核試年份:
美國:官方統計1054次,大多數在內華達州試驗場及在馬紹爾群島的太平洋靶場。還有10個測試發生在不同地點,其中在美國的,包括阿拉斯加的安奇卡島、科羅拉多州、密西西比州及新墨西哥州。(2010年)
蘇聯:官方統計715次,大多數在塞米巴拉金斯克核子試驗場及新地島。還有幾個測試發生在不同地點,包括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土庫曼斯坦及烏克蘭。(1990年)
法國:官方統計210次,大多數在撒哈拉沙漠。(1996年)
英国:45次,包括21次在澳大利亞領土,其中9次在南澳大利亞,其他包括在太平洋的聖誕島。(1991年)
中國:45次,首次在新疆羅布泊的核試驗場。(1996年)
印度:6次(1998年)
巴基斯坦:6次(1998年)
朝鲜:2次(2009年)[1][2]
[编辑]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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