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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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
Macau SAR Regional Emblem.svg
細節
使用者  澳門特別行政區
啟用 1999年12月20日
五星、蓮花、大橋和海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葡萄牙文Brasão de armas de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是代表澳门徽章,最外層以中文和葡文分別寫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的葡文名稱「Macau」。而其設計也使用了很多澳門特區旗的設計元素,例如蓮花、大橋和海水。現時的澳門特區區徽在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後開始使用。

歷史 [编辑]

1990年底至1991年初,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立了區旗區徽評選委員會,公開徵集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設計圖案。5個月的徵集期內,共收到782幅稿件。經過初選和三輪無記名投票,選出區旗、區徽圖案各15幅,分別在澳門和北京展出。草委會於1992年3月評出3套作品獲等二等獎,分別是北京張磊、澳門吳衛堅及河南肖紅的區徽設計圖案(一等獎空缺)。

張磊的基本構圖是:3瓣蓮花中排列著弧形的5顆五角星,花底下有象徵橋和海的線條。整個構圖主要為綠色,是在眾多參評稿件中,唯一的綠色方案。

肖紅設計的構圖為:上方排列5顆呈弧形的五角星,下方由3片蓮花瓣組成一朵盛開的蓮花。

由於評委們認為有關的設計尚不完美,決定在原作者的同意下,以張磊的方案和色彩為基礎,結合肖紅的花形,進行修改完善。區徽呈圓形,內圓以綠色為底,畫上一朵有三塊花瓣的蓮花,此外花瓣上排列5顆呈弧形的五角星。至於外圈則為白底綠字,其外部再嵌上紅綠而成。在外圈上半部又以繁體中文自左至右寫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下半部則由左至右寫上澳門的葡文名稱「Macau」。

蓮花一直是澳門的象徵,五顆星意指澳門人心中熱愛中國,採用綠、白兩色亦體現了「一國兩制」的精神。圖案最終於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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