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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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2012年10月4日) |
辯論是指對某個議題,以口語為主要方式,為分辨不同觀點之正確性而進行的一種爭論方式。辯論除了需要精湛的口才之外,還需要強大的邏輯與思辯能力。以辯論為主體的比賽則稱為辯論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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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比賽精神 [编辑]
正反雙方根據明訂的題目與規則,以具有勝負決定權的裁判人員為對象,所進行的口語說服競賽,其主要目的在訓練參加者的辯論技巧。
比賽進行方式 [编辑]
比賽進行方式依賽制不同而有所變化,目前常見的賽制有新式奧瑞岡制(依選手發言時間長短可再分成333、444、555)、新加坡制、兩岸盃制、國會制、马来西亚制。
新式奧瑞岡制 [编辑]
- 起源:奧瑞岡辯論制度是由英、美等國法庭間的辯論演進而來,首創於美國奧瑞岡州立大學。由台灣大學國際事務學會將其條規翻成中文,而後引進台灣,繼而東吳大學的正言社整理出56條的中文奧瑞岡辯論規則。自民國63年正式引進台灣後,取消「即席抗議」的制度,成為新式奧瑞岡制度,直到今天都一直都是台灣辯論界中常用的一種比賽制度。
- 意義:因為此種辯係脫胎於法庭,所以雙方的辯士有如對簿公堂的兩造,彼此互相提出論證及質詢,正方代表的是原告,反方則象徵被告;主席則有如法官,仲裁抗議的提出成立與否並維持比賽的順利進行;評審則是陪審團,操決勝負之大權。
- 參加人員:正反雙方各派辯士三位,評審三、五、七位(可增加但以奇數位為主),主席一位,另有按鈴、計時、計分人員。
- 比賽進行方式:每位辯士皆須申論、質詢、答辯,流程如下:
- 正方一辯申論
- 反方二辯質詢正方一辯
- 反方一辯申論
- 正方三辯質詢反方一辯
- 正方二辯申論
- 反方三辯質詢正方二辯
- 反方二辯申論
- 正方一辯質詢反方二辯
- 正方三辯申論
- 反方一辯質詢正方三辯
- 反方三辯申論
- 正方二辯質詢反方三辯
- 先結辯方結辯
- 後結辯方結辯
新加坡制 [编辑]
- 一場辯論比賽通常分成正反雙方兩隊,主席與司儀,裁判三位(可更多但是需以奇數為主)。
- 現時大專辯論賽所採用的比賽方法,正反雙方各有四人,分別為主辯,第一副辯,第二副辯及結辯。而中學賽制中多為一隊三人,主辯會兼任結辯。
- 發言次序為正方主辯,反方主辯,正方第一副辯,反方第一副辯,正方第二副辯及反方第二副辯,之後便是台下發問時間,台下發問完結後,到反方結辯發言,最後正方結辯。
- 發言時間分別為主辯4分鐘,第一及第二副辯3分鐘,以及結辯4分鐘。可是這跟賽制有所不同而有分別,如香港星島賽(全港校際辯論)初賽中,主辯、一副、二副只有兩分三十秒,而結辯亦只有三分三十秒。
- 而台下發問題數因比賽形式而異,通常3至4題。台下發問及台上答辯時間多以1分鐘為限。
- 有些比賽會有自由辯論時間。自由辯論是指雙方辯論員各有三分鐘發言時間(發言時間按不同賽制改變),由正方先行發言。正方可派一名辯員站立及開始發言,發言完畢後即坐下,反方的倒數計時器會馬上倒數,直至反方一名辯員發言完畢坐下。過程中雙方辯員會不斷交替發言,直至任何一方發言時間完結,另外一方即會由一名辯員作代表,把餘下發言時間用完。自由辯論節奏緊湊,雙方辯員均需在極短時間內表達立埸及反擊對手,因此要求辯員思考敏捷,並清楚己方之立場,在急速回應中又不致自相矛盾,難度極高。
- 而不同賽制下亦會加插不同的環節,如星島設有交互發問,明愛左思右想盃則設有台下助辯等。
- 比賽最後會有勝方以及最佳辯論員。現賽制多以投票制計算勝方。計算勝出方法會先以每位評判分紙上雙方分數何者為高,得分較高的一方可得一票。得票較高一隊則為勝方。如分紙上正反雙方得分相同,則該評判一票則作廢票。如遇上投票票數相同,則採用總分高者為勝制,即將一方所有分數加起,高分的一方為勝方。而最佳辯論員計分方法亦為先採用投票制,先在每評判分紙各辯員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最高分者得8分,最低分者得1分。然後將各評判的票數相加,得票高者為最佳辯論員。而遇票數相同則將同票的辯論員以總分計算,總分高者為勝。
題目 [编辑]
一般來說可以區分成政策性命題與價值性命題,不過這不是個嚴謹的分類方式,部份人士認為由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來做切割,分成三種命題,政策性命題、價值性命題及事實性命題。
辯論中經常出現的問題 [编辑]
- 離題:偏离应该讨论的区域。初級辯手經常離題及指責友方離題。
- 稻草人:不正确地概括对方观点,并据此予以攻击
- 人身攻击:针对发言者,而非发言内容进行攻击。
- 循环论证
- 斷言:未經論證的話語不為論點。
中国大陆主要赛事 [编辑]
- 全国大学生辩论赛
- 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
- 名校杯大学生辩论赛
香港主要賽事 [编辑]
相關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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