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性交易是一種以出售性交口交手交等有性器官接觸或有性意涵的身體接觸的服務,以賺取金錢、珍品或交換服務等,有偿的性行为。提供這類性服務行業俗稱「賣淫(日语:売春(ばいしゅん))」,從事者依其性別,稱為「妓女」或「男妓」;以金錢換取此類性服務的行為俗稱「買春」或「嫖妓」,進行者俗稱「嫖客」,以男性居多。此外,也存在著「援助交際」等非組織性的性交易型態。

目录

性交易的形式 [编辑]

應召 [编辑]

『老鴇』(The Procuress), Dirck van Baburen繪於1622年

結合娛樂休閒 [编辑]

結合影視媒體 [编辑]

援助交際 [编辑]

性交易在世界各地的社會及法律地位 [编辑]

世界性交易法律規範

歐洲 [编辑]

伦敦一座公用电话亭内貼滿应召站的电话号码

荷蘭 [编辑]

荷兰性服务业合法化后,一开始并没有出现人们所担心的离婚率犯罪率上升的现象,常为性服务业合法化倡导者所提及。 并于2000年10月1日正式承认妓院合法化。但目前已经出现黑道势力其中扩张的情形,贩毒或买卖人口等问题日益严重。因此,荷兰已开始筹划缩减性专区。

德國 [编辑]

德国法律2002年元旦起允許卖淫嫖娼。

瑞典 [编辑]

瑞典,賣淫並不違法,但買春卻是違法行為。

亞洲 [编辑]

中国大陆 [编辑]

1949年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之后不久,中共政府就着手进行了一系列行动,据称[谁?]旨在1960年代初在中国大陆根除卖淫业;但於改革開放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嚴禁的「」及營利性陪侍死灰復燃,各地酒店宾馆KTV普遍存在色情服务或陪侍現象,其中不少有地方政府中的人暗中支持。

香港 [编辑]

香港,有協議的賣淫(「一樓一鳳」)並不違法,但買春(問價),或操控性工作者(「扯皮條」)卻是違法行為。

日本 [编辑]

韩国 [编辑]

性交易在韩国属于违法,但是查处并不严格。

中華民國(台灣) [编辑]

2011年11月06日之前台灣罰娼不罰嫖,法律不允許色情業,也反對罰娼,而罰娼已經被判定違憲。

Wikisource-logo.svg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根據釋字第666號解釋,社會秩序維護法中,關於「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而大法官限期二年修法期限前,立法院通過修法,社維法修正後改為在「性交易專區內娼嫖不罰、專區外娼嫖皆罰」,但目前尚未有縣市設立專區。

孟加拉 [编辑]

孟加拉最高法院2000年3月,裁定卖淫合法,成为伊斯兰国家中少数几个允许卖淫的国家之一。

註腳 [编辑]


參看 [编辑]

Wiktionary-logo-zh.png
维基词典上的词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