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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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學中,性別認同是指一個人對自己性別上的認同(無論是將自己視為男性、女性、或某些非傳統觀點的性別),不過也可以用來指人們根據他們所認為的性別角色現象(如衣著、髮型等等)而對個體所賦予的性別。當一個人的性別身分不同於他們的生理特徵,他們可能會遇到性別焦慮症。[1]
性別認同會受到各種社會結構的影響,包括了個人的道德立場、工作地位、信仰(或無信仰)與家庭。
男子氣的女生會愛與男生一起打球,或在行為舉止上作出男性化的行為;而比較陰柔的男生可能會對女性化產生認同,而終日與自己的「姊妹」在一起。
由於近年學生對同性戀有較多的認識,有不少學生都因為性別認同的問題而懷疑或認為自己是同性戀者,然而,草率地判定其為同性戀並不妥當。老師應該向學生先行講解同性戀及性別認同的分別,以幫助學生更瞭解自己。若然學生的確是天生有同性戀傾向,當前主流意見以達成初步共識,認為應當幫助學生瞭解與接受自己(而非強行改變他們來適應傳統社會),至於性別認同的處理方針則尚未明朗化,解決方法很大程度由處理者的立場決定。
參見 [编辑]
腳注參考 [编辑]
- ^ About Gender Dysphoria. Gender Dysphoria Organization Research and Education (英文).
- David Jary & Julia Jary 著,周業謙.周光淦譯(2005)。社會學辭典。台北:貓頭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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