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大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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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大曲,简称毕大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毕节产的浓香型白酒抗日战争期间,为了保证有限的汽油用于抗战第一线,云南公路总局、恒裕车行、中央机器等厂家改装产出了木炭车、酒精车、桐油车以及煤油车等代用燃料汽车用于西南大后方。为保燃料供应,国民政府同时于滇、贵、川设立酒精厂;其中川滇公路运输管理局于1942年整合毕节酒坊,成立酒精厂(为毕节大曲酒厂前身)以支援抗战。1945年二战结束,酒精厂开始兼酿白酒;至1953年,转产白酒。1957年酒厂派员赴泸州大曲酒厂学艺,次年毕节大曲问世。 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期间为扩大茅台生产而推行茅台异地生产试验,酒厂曾短暂承担部分此项政治任务,但未成功,产品仍为浓香型,但因汲取了茅台工艺,提升了品质[1]。1976、1983年获贯州名酒称号;1986年被评为责州名酒,获银樽奖:1988年获首届中国食品博览会银奖[2][3]

参考文献[编辑]

  1. ^ 吴天祥,田志强编著. 品鉴贵州白酒 第2版.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014: 21–24. ISBN 978-7-5640-9409-6. 
  2. ^ 赵维臣主编. 中国土特名产辞典.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1.03: 276. ISBN 7-100-01072-1. 
  3. ^ 赵晨著. 贵州名酒收藏投资指南 600款1930-2014年最值得投资的贵州名酒. 贵阳:贵州科技出版社. 2014: 182. ISBN 978-7-5532-0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