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是中国江苏省徐州市所辖的一个市辖区。贾汪区自清代光绪八年开始产煤,有“百年煤城”之称,煤炭累计产量超过3.6亿吨。[1]區人民政府駐大泉街道府後路南側。
商代以前,贾汪就有人类居住。
明万历年间,贾汪形成村落。
清咸丰九年,贾汪成为集市所在。
光绪六年夏天,一场洪水将贾汪的煤炭资源暴露出来。
光绪八年,胡恩燮在贾汪建立煤井开采煤矿,贾汪的煤炭工业自此发源。煤炭带动了贾汪的发展。
中华民国十七年,铜山县设立贾汪镇。
1948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夺取贾汪后,贾汪成为铜山县政府驻地,贾汪被划入铜山县第一区。
1952年,徐州市贾汪矿区成立。
1958年4月8日,贾汪矿区被撤销,改为徐州市郊区贾汪镇。
1958年9月大跃进运动中成立了贾汪镇钢铁人民公社,实行镇社合一,该公社不久解散。
1960年3月6日,徐州市郊区撤销,贾汪镇直属徐州市。
1960年5月31日,贾汪人民公社成立,后来此公社也解散了。
1964年11月,贾汪镇撤销,改为徐州市贾汪矿区。
1965年11月17日,贾汪矿区改名贾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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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百余年间,贾汪区煤炭累计产量超过3.6亿吨。伴随煤炭资源的枯竭,一系列问题涌现:矿工失业、环境污染、地面塌陷等。贾汪区采煤沉陷区面积达到13.23万亩,占徐州市采煤沉陷区面积的百分之三十以上。2011年,贾汪区被列入第三批中国资源枯竭城市。政府投资5亿元人民币、利用社会资本约逾20亿人民币,将贾汪最大的采煤沉陷地改建为潘安湖(周梅森《人民的名义》中月牙湖的原型[3])。除了将采煤沉陷地改造为生态湿地,贾汪区还将一些沉陷地整治改造成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安置房。[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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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编辑]
贾汪区下辖8个街道办事处、5个镇[9]:
大泉街道、老矿街道、潘安湖街道、大吴街道、茱萸山街道、大庙街道、大黄山街道、金龙湖街道、青山泉镇、紫庄镇、塔山镇、汴塘镇、江庄镇、鹿庄粮棉原种场和徐州工业园区。
2020年,根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賈汪區常住人口45.36万人。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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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 (共12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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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批 (共32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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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批 (共25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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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直辖市 市辖区,与 地级市同级。 注2:非名单内县级单位,参照执行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转移支付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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