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晉(满语:ᡬ᠊ᠠᡠᠵᡳᠨ,穆麟德轉寫:g῾aojin,1706年?—1779年),清朝大臣,高佳氏,满洲镶黄旗人,字昭德,高斌的侄子。父高述明。
生平
高晋初授泗水县知县。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三月,高晋由安徽巡抚转任南河总督。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以江南河道总督,加太子太傅。乾隆三十年(1765年)三月,高晋任两江总督,仍统理南河事务。三十三年,署湖广总督,兼摄荆州将军事。三十四年,回任,兼署江苏巡抚。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五月,赴以两江总督授予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同年编纂《钦定南巡盛典》。乾隆三十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兩江總督高晉(1706-1779)奏報魏士明(生卒年不詳)等人捏造匿名揭帖一案,涉案人犯,擬處斬刑,乾隆帝硃批:「三法司核擬具奏」。乾隆四十年(1775年),是冬,入觐,乾隆帝以高晋年七十,书榜以赐。四十四年(1779年)正月,高晋去世。谥号文端。子书麟、广兴。
家庭
父母
子女
親戚
- 伯父:高斌,清朝官員,官至大學士、河道總督,清朝的治河名臣。
- 長堂姊:慧贤皇贵妃,高斌之長女,清高宗之皇貴妃。
- 二堂姊:高佳氏,高斌之次女。嫁大学士鄂爾泰二子,鄂實。
- 堂兄:高恒,高斌之獨子。清朝官員、外戚,因侵吞鹽引被處以死刑,盧見曾因曾長期任兩淮鹽運使,亦牽連入案。
侄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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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家族樹僅列出家族中有封爵者、與皇室婚配者(黃底)、進士(橙底)、官七品以上者,以及對譜系關聯較重要的人物,其餘子女未包括在內。
- 封爵男爵以上者,以紅框標示。
【註1】清太祖時率眾歸附,隸屬包衣佐領。 【註2】久壽無嗣,以德禧入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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