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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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er good article眷村曾属优良条目,但已撤销资格。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撤销资格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而重新符合标准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新条目推荐 条目里程碑
日期事项结果
2007年3月12日优良条目评选入选
2009年4月17日优良条目重审维持
2014年6月15日优良条目重审撤销
新条目推荐 本条目曾于2007年3月7日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新条目推荐的题目为:
    当前状态:已撤销的优良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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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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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条目推荐[编辑]

    ~移动自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最后修订
    眷村
    眷村
    ~移动完毕~--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10:02 2007年3月7日 (UTC)
        • 根据该页面的历史,第一位创作者是Winertai,Koika居然自称是““此条目的创始人””,Winertai是不是Koika只有两种可能:

    1. Koika公开说谎 2. Koika有两个帐号

    假设Koika没有公开说谎,根据wiki的英文正式方针“en:Wikipedia:Sock puppetry”,如果Koika有两个帐号,他应该公开连结!—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Blackjack对话贡献)于2007年3月2日 (五) 14:45 (UTC)加入。[回复]

    替几个台湾维基人免费上一课--这难道不是“政治审查”?[编辑]

    前几天,我说了“台湾眷村的错误论述-并论台湾维基百科的政治审查”,有一些台湾维基人很不爽,主要是针对我说了“政治审查”这4个字,今天,我公开回应,并指出这些人的明确错误。

    事实:

    在当时,我认为Koika以“具政治味”删我的连结是“乱删”,是“政治审查”。

    后来有一堆人忿忿不平,他们的主张是“个人网站和部落格不能当作来源,除非它们是由某些名人或者某领域的专业记者或研究者架构的。”(见Wikipedia:可供查证- Wikipedia),他们声称这是wiki的“方针”。

    首先,根据该页面一开始就说明“本页在英语维基百科的对应页面是一项正式方针,但在中文维基百科尚未达成共识,仅供参考。”

    如果这些人不懂什么叫做“仅供参考”,我替这些台湾维基人免费上一课,那就是这些规则不对我有约束力,而且,你们也不可以据此删文,你们根本没有这种权力!

    我们再看英文版本是怎么说的:“This Wikipedia page has been superseded by Wikipedia:Attribution (a combination of this page and Wikipedia:No original research). It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 policy or guideline, and it is retained primarily for historical interest.”

    看到没有“ It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 policy or guideline, and it is retained primarily for historical interest.”

    这不是政策,且wiki人只需依一般Attribution的规则去写作(著作权、新闻来源,详见http://en.wikipedia.org/wiki/Attribution )

    换句话说,这些人那么生气,可以说是毫无道理。因此,我要公开要求这批人解释: 1.为什么该页面说的是“仅供参考”,你们却鸡毛当令箭?为什么你们滥权?我要向wiki检举你们! 2.为什么英文页面已说“这不是政策”,你们却连英文页面也不看,又扭曲中文页面的意义? 3.在该中文页面,对这个已被英文wiki不认为是政策的页面中,还有许多并没有翻译: Self-published and dubious sources in articles about themselves Material from self-published sources, and published sources of dubious reliability, may be used as sources in articles about the author(s) of the material, so long as:

    it is relevant to their notability; it is not contentious; it is not unduly self-serving; it does not involve claims about third parties, or about events not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ubject; there is no reasonable doubt as to who wrote it. 依此,我不过张贴了两个连结,违反了上面的哪个规定?

    简而言之,这批人以“未成立生效”的“草案”,以英文版本已不用的“规定”,做为删除我连结的理由,这合理吗?

    只有无法无天的国家,才会用“不存在的法律”约束人民!只有强盗,才会说“此路是我开,留下买路财”,为什么这个“不存在的规定”可以限制我?Koika为何要说““我是此条目的创始人””然后删文。

    更可疑的是,根据该页面的历史,第一位创作者是Winertai,Koika居然自称是““此条目的创始人””,Winertai不是Koika,Koika,你为什么要说谎?

    Koika写的条目内容一大堆错,我好心留给他面子,让他自我改文,现在变成让我全改,这样子有比较好吗?

    其次,Koika说“所以结论是维基百科从来就没有政治审查,对吧?我们只关心这个问题。”

    从来就没有政治审查?

    那“有政治味”是什么意思?

    之前一个维基百科的管理员,直接封锁我编写的条目,还编了个“违反著作权法”的理由,明明未违法却说违法,这是怎么回事?

    Koika说我的文“有政治味”,然后以根本未通过生效的“wiki政策”约束我,我在wiki编的条目也不过那么几个,这样难道不足以让我产生合理怀疑认为台湾维基有“政治审查”?

    真的“很巧”,这两个人都是“管理员”。

    第三,有几个网友不断冲过来问我“是不是新手”,我请问你们,难道“老手”可以把“尚未达成共识,仅供参考”的“翻译”当成“维基方针”吗?

    难道“老手”以为怎么做,别人都不会吭气吗?

    第四,一位很不爽的台湾维基人nowhereman在我的blog留下几句话,我提出来让大家公评并回复之: 1. 维基百科的重要方针是可供查证…麻烦你多看看维基百科内的规定! 再怎么自由也是要有规范的!... 我的回应: 该页说‘本页在英语维基百科的对应页面是一项正式方针,但在中文维基百科尚未达成共识,仅供参考。’,我劝你们,再怎么“爱删文”也是要有规范的!

    2. nowhereman说“麻烦你若怀疑自己有被迫害妄想症时赶快去看精神科医师寻求治疗. 现任中心诊所也是前北投国军医院的精神科医师李光辉先生是这方面的权威, 你可以参考看看” 我的回应: 哈,一笑置之^0^

    3. nowhereman说“综合以上三点, 吾人觉得你这篇部落格实在是不及格. 连花点功夫去深入维基百科是什么, 该怎么写等等都不愿意. 就算研究眷村这么多有什么用呢. 如果新浪网址有PTT BBS的推嘘文系统的话, 恕吾人不客气的说, 会被嘘到爆” 我的回应: 你打几分不重要,我写blog不是为了任何人的“分数”,我倒是希望nowhereman能都多多研究一下“仅供参考”四个字是什么意思。还有,这个翻译中所谓的“本页在英语维基百科的对应页面是一项正式方针”,现在仍然是吗?

    Koika在该页面连续犯了许多错误,我稍微点了一下,就以“具政治味”为由删我的连结,等到我公开指控“政治审查”后,就提出一个“仅供参考”的规定,就提出一个“未达成共识,仅供参考”的规定把我的连结删了。

    事实上,Koika当初的删文理由只有“具政治味”,说那是我的blog之文,并没有提出这个“未达成共识,仅供参考”的规定。

    换句话说,这就像戒严时期随便找个理由把人杀了之后,很久以后再告诉家属“其他罪行”,而这个“其他罪行”并不是当时枪杀的理由!

    总而言之,我再次公开指出几位台湾维基人的滥权行为,并向维基管理员要求解释。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7/3/2

    相关人士到本人blog的发言连结: 替眷村人讲解一下“何谓眷村”-回答wiki眷村编辑者之质疑兼论宝藏岩是眷村吗? http://blog.sina.com.tw/blackjack/article.php?pbgid=19586&entryid=357164 台湾眷村的错误论述-并论台湾维基百科的政治审查http://blog.sina.com.tw/blackjack/article.php?pbgid=19586&entryid=355080 blackjack 15:01 2007年3月2日 (UTC)blackjack

    (:)回应,1.首先回答宝藏岩是否为眷村的问题。在公视网页上书明操著四川、湖南、山东等外省口音的退伍老荣民,有些是原本就在国防部警卫营当兵,有一些是透过朋友的介绍而搬进这里[1],我乃根据公视这些文字将宝藏岩归为眷村。既然T兄有意见,我将此移开。2.个人认为你添加文字多提及眷村改建,与眷村此条目不符。因此恢复以前版本,当然,我将你认为有问题的文字修改成更中立。也将眷村数目两案并陈。不过我仍认为你引用的数据仅提及军人,并未含其眷属,在比例上似乎不妥。--winertai 16:50 2007年3月2日 (UTC)

    (:)回应,1.眷村改建为何与眷村此条目不符?谈眷村就有,谈改建就没有? 2.关于“宝藏岩”,我强调的是国防部的看法与法律上的意义。公视不比国防部与法律伟大。 3. 仅提及军人,并未含其眷属?为何又故意省去第一代的总比率? blackjack 23:21 2007年3月2日 (UTC)blackjack

    (:)回应,1.关于宝藏岩是否为眷村的看法,我另引用报端的资料,并带附书说明,请参酌。2.已经将两方面看法并案双陈,若有不同看法,个人认为维持此“两看法同时存在”的架构,比较合适。--winertai 02:05 2007年3月3日 (UTC)

    (!)意见,另外一点,因为维基编辑者、管理员及行政员都是不支薪的义务职,因此实在没有跑到你部落格内解释编辑条目看法与方针的必要,更没有接受你“免费上课”的荣幸。维基共识都建筑于互相沟通上,当然沟通也都是在维基之内﹔当然,这些沟通也都出自Wikipedia:善意推定。谢谢。--winertai 02:09 2007年3月3日 (UTC)

    没有薪水就可以胡来?这才是违反Wiki精神的行为!—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37.189.4.1对话贡献)于2007年6月6日 (三) 13:20 (UTC)加入。[回复]

    关于眷村外省人远低于60万大军的六分之一[编辑]

    请问有没有更详细的分析?就我了解好像大多数眷村出生的外省二代甚至三代并不住在眷村,粗略假设不住在眷村的眷村出生或至少长辈是眷村出生的外省人是现住眷村人数的三倍,那就是说现在台湾至少2/3的外省人会与眷村扯上关系,而这只是当初来台120万人中的10万人和其后代?那另外110万人跑那里去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42.165.3.43对话贡献)于2007年3月3日 (六) 00:29 (UTC)加入。[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编辑]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移至

    • 眷村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文化与社会--出木杉 03:36 2007年3月5日 (UTC)
      • (+)支持--Ellery 07:49 2007年3月5日 (UTC)
      • (!)意见--希望可以加强建筑、街道、经济活动、社区规划之类,比较属于眷村外表的东西。总之我觉得这个条目对于眷村的由来、经历、内在介绍很丰富,但是无法让人了解眷村长什么样子。LivingRoom 08:12 2007年3月5日 (UTC)
      • (!)意见这个条目似乎目前还有争议还正在进行编辑中。--ffaarr (talk) 08:13 2007年3月5日 (UTC)
      • (+)支持--dbslikacheung 09:35 2007年3月5日 (UTC)
      • (+)支持--winertai 15:43 2007年3月5日 (UTC)
      • (+)支持。-- Nikopoley✪尼可波里|《举手发言》 02:27 2007年3月6日 (UTC)
      • (+)支持--三十年河东 10:08 2007年3月8日 (UTC)。
      • (+)支持--Jean Havoc 11:25 2007年3月8日 (UTC)
      • (+)支持--阿脚 04:57 2007年3月12日 (UTC)

    “因为眷村票于同投票所占六成左右”[编辑]

    我怎么读不懂这句话。是用词的关系还是笔误?“于同投票所”,在同一个投票所?什么和什么同一个?--蒙人 ->敖包相会 2007年6月6日 (三) 20:14 (UTC)[回复]

    失效链接 4[编辑]

    一个自动运行的bot发现下列外部链接可能已经失效。请帮助修复错误的链接或者移除它!

    这个网页已经被保存在互联网档案馆(Internet Archive)。请为该网页提供一个合适的存档版本: [2]。--Sz-iwbot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01:32 (UTC)[回复]

    失效链接 5[编辑]

    一个自动运行的bot发现下列外部链接可能已经失效。请帮助修复错误的链接或者移除它!

    这个网页已经被保存在互联网档案馆(Internet Archive)。请为该网页提供一个合适的存档版本: [3]。--Sz-iwbot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01:43 (UTC)[回复]

    优良条目重审[编辑]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优良条目重审移至(最后修订
    移动完毕Advisory 2009年4月17日 (五) 08:01 (UTC)[回复]

    优良条目重审(第二次)[编辑]

    眷村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GZWDer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4:48 (UTC)[回复]

    投票期:2014年6月8日 (日) 04:48 (UTC) 至 2014年6月15日 (日) 04:48 (UTC)
    :0支持,2反对,撤消。--14.209.177.100留言2014年6月15日 (日) 05:4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