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徽
外观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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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 | |
使用者 |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 |
启用 | 1933年11月12日 |
废止 | 1934年2月6日 |
冠饰 | 3颗正方向五角星 |
花圈 | 两侧各有9个圆点 |
盾 | 开口向上的新月,内有阿拉伯文“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的书法花押。 |
扶盾 | 束带 |
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徽(维吾尔语:شەرقىي تۈركىستان گىرىپى,Šärqiy Türkistan giripi)由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于1933年11月12日通过[1]。今天仍被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所沿用[2]。
构图与寓意
[编辑]该国徽中央为开口向上的新月,新月内部是内容为阿拉伯文“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的书法花押。新月上方的3颗正方向五角星代表历史上建立于东突厥斯坦土地上的三个国家:突厥汗国、高昌回鹘汗国与喀喇汗国。新月两侧各有9个圆点,象征着曾生活在东突厥斯坦的18个突厥部落。下方是束带拱卫着新月。
参见
[编辑]参考
[编辑]- ^ Constitution - East Turkistan Government in Exil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rticle 3.
- ^ Constitution - East Turkistan Government in Exil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Article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