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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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租界
天津日本租界
地理位置
位置
  天津日租界
信息摘要
出租方 清朝(1898年8月29日)
租借方 大日本帝國(1902年-1945年)
收回方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1943年)

天津日租界天津九國租界之一,同時也是近代中國5個在華日租界中最大、也是惟一較繁榮的一個(另外4個是漢口日租界蘇州日租界杭州日租界重慶日租界)。

設立[編輯]

天津日本租界全圖

1896年7月21日,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中日通商行船條約》。1898年8月29日,根據《中日通商行船條約》,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簽訂《天津日本租界協議書及附屬議定書》,劃定日本租界,南臨天津法租界,西北與天津老城相望。但沒有進行開發。

擴張[編輯]

1903年,天津日租界正式成立時,又進行了擴展。面積有2150畝。東臨海河,東南沿秋山道(現在的錦州道)與天津法租界相連,南抵牆子河(現南京路),西至南門外大街,北起東南角閘口沿旭街(今和平路)兩側到福島街(現多倫道)折向西。

開發[編輯]

天津日租界的所在地域,原是位於天津城東南方的一片沼澤地,1860年代英法在天津開闢租界時,避開了這片不易開發的地區。1903年以後,進行了浩大的填築工程。由於它位於英、法租界與天津舊城之間,不久發展成天津的娛樂商業區,日本政府允許在租界地吸毒,使得毒品行業合法化,因此當時在天津日租界成為煙館、妓院雲集的地方,曾引起國際輿論的關注。

居民[編輯]

管理[編輯]

日本總領事館[編輯]

原日本駐天津領事館是原日本政府駐天津的領事館,在當時的天津日租界宮島街。該建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即被拆除。[1]光緒元年(1875年),日本駐天津領事館在美國僑民的一所住宅內成立,後來領事館遷入泰安道解放北路交口處、利順德飯店斜對面一所樓房裡辦公。1902年,日本將所駐天津領事館升格為總領事館,當時的第一任總領事為伊集院彥吉。1909年,日本駐天津總領事館由天津英租界遷入天津日租界榮街(今和平區新華路)。1915年,日本駐天津總領事館又遷至宮島街日本花園的南側(今和平區鞍山道八一禮堂南側)新建的館址。1935年10月,日本駐天津總領事館在天津召開駐華總領事會議,會上研究確定了處理中日關係的協議,同年11月,薊密區專員公署專員殷汝耕通縣成立「冀東防共自治政府」的漢奸政權。1937年5月,日本駐天津總領事館召開了華北領事會議研究華北局勢,隨後,發動「盧溝橋事變」。[2][3]1943年1月,日本將天津日租界交還給汪精衛政權,並改名興亞第一區,時任天津市市長王緒高任命張同亮擔任興亞第一區區長。日本駐天津領事館交由日本居留民團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該建築被拆除。日本駐天津領事館設有總領事、兩個領事、若干副領事及駐屯軍派來的武官。其中,許多在天津擔任過總領事的日本人,都成為了日後侵華戰爭的主要角色。例如:曾任駐天津總領事的有田八郎,他在調回國內後升任日本外相。總領事川越茂後來升任駐中國大使。曾在天津任領事的天羽英二,後來被升為日本外務省情報部部長。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出任日本首相吉田茂也擔任過駐天津總領事。[1]日本駐天津領事館設有三部三課一署,即總務部、經濟部、司法部、會計課、電信課、文書課及警察署,後增設一朝鮮課。此外,還設有日本政府厚生省防疫駐在員。其中,經濟部負責保護日本僑民的經濟活動並對當時的中國進行經濟調查,並特別強調對與軍事有關的經濟情況的調查研究。司法部由一名警部充任檢事負責行使領事裁判權。天津總領事館管轄青島濟南張家口太原等地的領事館,為日本控制華北的中樞。日本駐天津領事館在華北地區廣布情報網,搜集情報的範圍涉及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社會風俗等各個領域。[4]

日本居留民團[編輯]

1939年天津水災中的天津日本居留民團辦公地點-天津日本公會堂

天津日本居留民團成立於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其前身為「天津日本租界局」,作為20世紀上半葉旅居天津日本僑民的自治團體,天津日本居留民團是天津日租界的權力機構,兼有立法權和行政權並接受天津日本總領事館的領導。[5]天津日租界設立之初的行政權力由日本駐天津領事掌控。光緒二十八年八月(1902年),日本駐天津領事館設立「天津日本租界局」作為天津日租界的權力機構,天津日本租界局的行政機構是「天津日本租界局行政委員會」。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天津日租界實行日本政府頒布的《居留民團法》。並根據其施行規則規定居留於天津日租界及界外2里(1938年改為界外3里)的日本僑民組成「天津居留民團」。[5]天津日本居留民團在成立之初位於天津日租界旭街(今和平路南馬路至錦州道段)。1914年,天津日本居留民團搬至大和公園內新建的天津日本公會堂,該建築東臨宮島街(今鞍山道),西接福島街(今多倫道),北至榮街(今新華路)南到花園街(今山東路)。[6]天津日本居留民大會是天津日本居留民團中兼有立法權和行政權的機構,對天津日本居留民團的預算、決算、稅務、教育、救濟、衛生、交通、消防和義勇隊等各項行政事務均有議決之權。天津日本居留民大會由居留民選舉產生的議員組成,凡是在居住在天津日租界居留民團地區內連續交納六個月一定數量課金的日本人都具有選舉與被選舉居留民大會議員的資格,居住在天津日租界並遵守日本法令和法規或者交納課稅者的中國人和其它國籍人也可獲得選舉與被選舉居留民大會議員的資格。天津日本居留民大會議員名額為60名(其中半數以上必須為日本人),議員的任期為兩年。[5]

行政委員會[編輯]

天津日本居留民團行政委員會由日本駐天津總領事召集的天津日本居留民大會選舉產生,是負責天津日本居留民團日常行政事務的機構,類似於天津各租界的董事會。天津日本居留民團行政委員會執行天津日本居留民大會的各項決議,代表天津日本居留民大會對緊急事務作出決議,議決由天津日本居留民大會委託的事宜,處理天津日本居留民團內的各種日常行政事務,任免、指揮、監督以及懲戒天津日本居留民團吏員。天津日本居留民團行政委員會初期設有10名委員、5名預備委員。1934年,天津日本居留民團行政委員會將委員數減至7名並將行政委員會改為參事會。1936年,日本外務省下令將天津日租界的行政體制改為居留民團團長制。此外,天津日本居留民團行政委員會還先後下設11個調查委員會作為諮議機構,其中有:

  • 於1911年3月設立,1926年3月撤消的臨時財源調查委員會。
  • 於1916年3月設立,1926年3月撤消的課金法調查委員會。
  • 於1921年4月設立並成為常設機構的課金調查委員會。
  • 於1921年3月設立,1926年3月撤消的教育調查委員會。
  • 於1921年3月設立,1926年3月撤消的事業資金籌措和國庫補助清配委員會。
  • 於1925年4月設立,1926年12月撤消的低資收買土地處分調查委員會。
  • 於1925年4月設立,1926年12月撤消的碼頭築造調查特別委員會。
  • 於1925年11月設立,1926年12月撤消的碼頭築造用地及房屋收買調查特別委員會。
  • 於1925年4月設立,1926年12月撤消的教育補助調查特別委員會。
  • 於1925年4月設立並成為常設機構的民團法規調查特別委員會。
  • 於1928年3月設立並成為常設機構的大典紀念事業調查委員會。[6]

機構設置[編輯]

天津日本居留民團事務所設1名理事長和2名理事,另外還設有多名吏員和雇員。根據天津日租界的實際事務,天津日本居留民團最初設有六個課,分別為:庶務課、財務課、工務課、電氣課、衛生課和學務課。1926年,居留民團又增設調查課和保淨課。其中,居留民團內各課分管事務如下:

  • 庶務課:負責制定天津日本居留民團的法規條例和預決算,負責組織天津日本居留民會議員的選舉,負責天津日本居留民團文件的收發和保管,負責天津日租界內的民事訴訟和調解以及祭典儀式等事項。
  • 財務課:負責天津日本居留民團內現金的收納、支出以及天津日本居留民團的財產管理、徵收、賦稅和其它財政事務。
  • 工務課:負責天津日租界的道路、橋梁、護岸、碼頭、上下水道等城市基本設施的施工和檢修,負責天津日租界內的規劃、測量和製圖,負責天津日租界內的建築施工的審批和驗收,負責天津日租界內的公園和綠化管理等。
  • 電氣課:負責天津日租界內電力設施的建設和供電管理。
  • 衛生課:負責管理天津日租界內的醫院、診所和傳染病的預防等。
  • 保淨課:負責天津日租界內製定清潔法規、法令,負責天津日租界內的道路衛生和垃圾處理。
  • 學務課:負責天津日租界內的中、小學教育和社會教育的管理,負責天津日租界內學校的課程和教材的審定。
  • 調查課:負責天津日租界內的協調和監督調查委員會的工作。[7]

結束[編輯]

1943年3月30日,日本將天津日租界交給汪精衛政府,但實際仍維持其原有體制,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中華民國政府才正式接管天津日租界,天津日本居留民團宣告結束,天津日本公會堂改為天津警備司令部。1961年,天津日本公會堂拆除被改建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天津警備區的八一禮堂。[7]

巡捕房[編輯]

日本警察署[編輯]

天津日租界與法租界邊界上的兩國士兵
  • 日本警察署一分署

日本兵營[編輯]

海光寺原為天津著名的寺廟,康熙年間建立,原名普陀寺,1717年由康熙皇帝親自改名為海光寺。聯軍進攻北京後,在這個寺廟的大殿上和政府簽定的天津條約。後來這座寺廟毀於八國聯軍的戰火。原址被劃為日租界後,日本侵略軍在此地建造兵營,七七事變後改為日本華北軍司令部,憲兵司令部,許多抗日戰士在此受到嚴酷的刑訊拷打致死。現在原址重新建設改為天津血液病醫院,只有海光寺這個地名還保留在天津地圖上。

市政[編輯]

道路[編輯]

當時路名 現時路名 現時路段
山口街 張自忠路 錦州道至榮吉大街
壽街 興安路 錦州道至多倫道
新壽街 興安路 多倫道至榮吉大街
曙街 嫩江路 多倫道至錦州道,現西平東道至錦州道段已不復存在。
閘口街 遼北路 多倫道至榮吉大街,現已不復存在。
旭街 和平路 南馬路至錦州道
常磐街 遼寧路 佳木斯道至錦州道
榮街 新華路 多倫道至錦州道
花園街 山東路 多倫道至錦州道
小松街 熱河路 四平東道至錦州道
芙蓉街 河北路 多倫道至錦州道
桔街 蒙古路 多倫道至錦州道
春日街 河南路 多倫道至錦州道
吉野街 察哈爾路 多倫道至鞍山道
明石街 山西路 多倫道至錦州道
香取街 林西路 鞍山道瀋陽道
須磨街 陝西路 多倫道至錦州道
石山街 寧夏路 鞍山道至多倫道
淡路街 甘肅路 多倫道至錦州道
加茂街 青海路 鞍山道至萬全道
三島街 新疆路 鞍山道至多倫道
興津街 西藏路 鞍山道至包頭道
住吉街 南京路 錦州道至南門外大街
秋山街 錦州道 南京路至張自忠路,其中,和平路至張自忠路已不復存在。
蓬萊街 瀋陽道 南京路至張自忠路,其中,和平路至張自忠路已不復存在。
松島街 哈密道 南京路至張自忠路,其中,嫩江道至張自忠路已不復存在。
浪速街 四平東道 甘肅路至張自忠路,其中,嫩江道至張自忠路已不復存在。
宮島街 鞍山道 南京路至張自忠路,其中,興安路至張自忠路已不復存在。
吾妻街 佳木斯道 新華路至張自忠路,其中,興安路至張自忠路已不復存在。
伏見街 萬全道 河北路南京路
桃山街 包頭道 山西路至西藏路
福島街 多倫道 張自忠路至南門外大街
橋立街 福安大街 張自忠路至和平路
扶桑街 榮吉大街 興安路至和平路
大和街 興安路和榮吉大街 興安路為和平路至榮吉大街段,榮吉大街為興安路至張自忠路段。

交通[編輯]

花園[編輯]

  • 大和公園

經濟[編輯]

貿易[編輯]

以對日出口棉花為主。1930年代,該租界還以走私活動猖獗引起世人側目。天津日租界內有大小洋行數百家,許多洋行以貿易為幌子,暗地裡為日軍侵華收集情報。

  • 三菱公司
  • 三井物產
  • 大倉公司
  • 東棉公司
  • 日清洋行
  • 大石洋行
  • 雙龍洋行
  • 蝠鹿洋行
  • 東肥洋行
  • 保田洋行
  • 順豐洋行
  • 日信洋行
  • 松日洋行
  • 田島洋行
  • 振裕洋行
  • 大和洋行
  • 日本隆金洋行
  • 日本雙田洋行
  • 日本新利洋行
  • 日商義昌洋行
  • 日商東和洋行
  • 日商茂記洋行
  • 日商金島洋行
  • 日商加藤洋行
  • 日商松昌洋行
  • 日商三井洋行
  • 日商齋藤洋行
  • 日商鏗村洋行
  • 日商邇宮洋行
  • 日商武齋洋行
  • 日本郵船公司
  • 日清汽船株式會社

零售商業[編輯]

天津日租界的零售商業在當時主要集中於旭街以及天津南市一帶。

房地產[編輯]

  • 萬國公寓
  • 大同公寓
  • 華中公寓

娛樂業[編輯]

1936年,天津日租界內有執照的日本妓院、朝鮮妓院和中國妓院有200多家,正式營業的妓女1000多人。界內公開製造、販賣嗎啡、海洛因的日本店鋪有160多家,中國煙館有500多家。

文化[編輯]

教育[編輯]

宗教[編輯]

  • 觀音寺
  • 妙法寺
  • 本願寺別院
  • 日本基督教會
  • 天津日本神社

武德殿[編輯]

人物[編輯]

  • 溥儀「行在」:宮島街(今鞍山道)張園、靜園。
  • 鄭孝胥故居,明石街(今和平區山西路)耀華里。
  • 段祺瑞公館:宮島街。
  • 高凌霨故居,桃山街(今包頭道)。
  • 曹汝霖故居,明石街(今和平區山西路108號)。
  • 陸宗輿故居,宮島街「乾園」(今鞍山道上的「靜園」),後轉讓給溥儀

原天津日租界不可移動文物分布一覽表[編輯]

原使用用途或名稱 坐落地址 文物級別 現使用用途或名稱
日本武官邸 新疆路22號 文物監管點 甘肅路派出所
大和學堂 鞍山道85號 文物監管點 教育學院
武德殿 南京路228號 市級 總醫院
松島女子高等學校 甘肅路42號 文物監管點 匯文中學
中西女中 南門外大街245號 文物監管點 長征中學
海光寺遺址 南京路288號 區級 血研所
段祺瑞舊居 鞍山道52號 文物監管點 教師進修學院
大公報舊址 和平路169號 文物監管點 永真眼鏡
華商工會 河北路120號 文物監管點 民盟
王揖唐舊居 瀋陽道66號 文物監管點 區勞動局
鹿鍾麟舊居 陝西路53號 文物監管點 民宅
靜園 鞍山道82號 市級 民宅
日本警察署一分署 和平路20號 文物監管點 和平百貨
老九章綢緞莊 和平路47號 文物監管點 信托貿易公司
玉清池 永安大街96號 文物監管點 玉清池
中原股份有限公司 和平路172號 文物監管點 百貨大樓
張園 鞍山道67號 市級 市少兒館

交還[編輯]

1943年3月30日,日本將各地日租界交給汪精衛政府,但實際仍維持其原有體制,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投降,中國政府才正式接管日租界,將街道改名。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前日本駐津總領事館概況》,天津市公安局
  2. ^ 天津地名考:海河两岸领事馆. [2011-10-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11). 
  3. ^ 譚汝為:《海河兩岸領事館》,《天津地名考》
  4. ^ 日本驻天津总领事馆——执行侵华政策、控制华北的中枢. [2011-10-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7-09). 
  5. ^ 5.0 5.1 5.2 天津地方志 > 天津通志 > 租界志 > 行政机构. [2012-0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21). 
  6. ^ 6.0 6.1 《天津日本租界居留民團資料》/天津圖書館編.——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4 ISBN 7-5633-5979-6
  7. ^ 7.0 7.1 天津图书馆藏“天津日本居留民团 ”史料. [2011-10-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8-12).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