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號
外觀
(重新導向自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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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號 | |
逗號(,)亦稱逗點,是一個常見而常用標點符號並被多數語言使用。
用法
[編輯]逗號用於以下情況:
中文
[編輯]- 句子內部主語與謂語之間如需停頓;
- 句子內部動詞與賓語之間如需停頓;
- 句子內部狀語後邊如需停頓;
- 句子內部狀語後邊如需換氣;
- 複句內各分句之間的停頓,除了有時要用分號外;[1]
- 分開句內各語或表示語氣的停頓;[2]
外語
[編輯]- 在部分歐洲語言,「,」可以視為小數點;
- 用拉丁字母的語言可用以區分姓氏和名字,如Wales, Jimmy;
數學
[編輯]- 在數學中,可以作為千位分隔符來分隔大於和等於一千的數字,狀態如1,000、10,000,000,以方便閱讀。(每百位數)
形狀
[編輯]全形
[編輯]- 在中國大陸形如「,︀」,橫排時置於方格左下,直排時置於右上。[1]
- 在台灣、香港形如「,︁」,統一置於方格中間。
- 在日語稱「讀點」(日語:読点/とうてん tōten),逗號(コンマ konma )是種類之一。日本的標點符號規範並不統一,政府文件中,僅逗號就有「、︀」「,︀」兩種形式,日本官方公文以往直式文書用「、︀」,改用橫書後,文部省規定使用「,︀」,但自治省頒布的卻是「、︀」,「,︀」用於數字(全形)千位分隔。現除文化廳及裁判所外,官方乃至一般民間習慣同自治省。日語的讀點橫排時置於方格左下,直排時置於右上。
半形
[編輯]電腦應用
[編輯]- 英文(或半形)逗號「,」是 Unicode U+002C,源自 ASCII 字元 44。
- 全形逗號「,」是U+FF0C,原來目的只為向下兼容 Big5、GB 2312、JIS X 0208 等標準,但現在大部份中文輸入法輸入中文標點或中文字型時都使用全形逗號;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國家技術監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20) (中文(中國大陸)). 1995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6月1日實施
- ^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 《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訂版--逗號. 中華民國97年12月 [2013-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22) (中文(臺灣)).
- ^ 存档副本 (PDF). [2014-11-05].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4-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