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逸待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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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逸待勞兵法三十六計的第四計。

原文為:「困敵之勢,不以戰;損剛益柔。」此計意謂困敵可用積極防禦,逐漸消耗敵人的有生力量,使之由強變弱,而我方因勢利導又可使自己變被動為主動,不一定要用直接進攻的方法,同樣可以制勝。在作戰中,「以逸待勞」就表現在自己養精蓄銳,待敵疲勞混亂時,乘機出擊取勝。

按語[編輯]

此即致敵之法也。兵書云:「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兵書論敵,此為論勢,則其旨非擇地以待敵;面在以簡馭繁,以不變應變,以小變應大變,以不動應動以小動應大動,以樞應環也;如管仲寓軍令於內政,實而備之。孫臏於馬陵道伏擊龐涓李牧守雁門,久而不戰,而實備之,戰而大破匈奴,亦為成語「養兵千日,用在一時」之來源。

典故[編輯]

來自《孫子·軍爭篇》:「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以近待遠,以佚(同逸)待勞,以飽待飢,此治力者也。」

又《孫子·虛實篇》:「凡先處戰地而待敵者佚(同逸),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原意是說,凡是先到戰場面等待敵人的,就從容、主動,後到達戰場的只能倉促應戰,一定會疲勞、被動。所以,善於指揮作戰的人,總是調動敵人,而決不會被敵人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