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郡,东汉到隋朝的郡。在今甘肃省境。
东汉中平五年(188年),分汉阳郡豲道县置南安郡[1],领豲道县(治今甘肃省陇西县东南)、新兴县(析豲道县置,治今甘肃省武山县西)、中陶县(析豲道县置,治今甘肃省武山县西北鸳鸯镇)3县[2],辖域为今甘肃省陇西县东部和定西市安定区、武山县一带。建安十九年(214年)废南安郡,并入陇西郡[3]。
三国曹魏时复置南安郡,属凉州,仍治豲道县。西晋初属秦州;太康三年(282年)废秦州,改隶雍州。太康七年(286年)秦州复置(治上邽,即今天水),南安郡属之。东晋大兴四年(321年),南安郡属前凉河州(治枹罕),前秦因之。后赵时南安郡属秦州,后秦、西秦因之。西秦时南安郡移治今甘肃省陇西县东。北魏太和十年(486年),南安郡改名南安阳郡,治桓道县(今甘肃省陇西县东南),领桓道、新兴(辖域为今陇西、漳、武山3县部分地域)2县;北周复名南安郡。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实行州辖县制,废郡。
- ^ 《秦州记》曰:“中平五年,分置南安郡。” 《续汉志 卷二十三 郡国五》刘昭注。
- ^ 周振鹤《东汉政区地理》,页146。
- ^ 建安十九年,省安东(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谓“安东”为“南安”之讹)、永阳郡。 《魏志 卷一 武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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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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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汉 炎兴元年( 263年)、孙吴 天纪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证的郡、国。标“*”者为曾置后废的郡、国。标“#”者为特殊政区。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括注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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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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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晋 建兴四年( 316年)(此前已沦陷者列出沦陷前的名称)及东晋 义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国。带#者为《晋书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体字者为西晋所废置的州、郡;下划线者为东、西晋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于史无记载其封国何时被撤销,其封地在西晋末的建置仍按“国”处理),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东晋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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