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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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制是指议会只设一个院的制度,多出现在新兴民主国家、地区和实行欧陆法系的国家、地区。截至2015年,全球约40%的最高立法机构为两院制,约60%为一院制。[1]
简介
[编辑]相较于传统的两院制,一院制的议会较有效率,在两院制下,议会的争斗会阻碍法案通过。现代的两院制国家,不少国家的上议院权力都遭到削减,转而至民意代表性较高的下议院。部分两院制国家如英国和加拿大,因为上议院的权力大幅削减,在实际运作上形同一院制,政府亦由下议院选出,亦需维持下议院多数才能继续执政。
在一院制的议会,立法机关内不会像两院制般,可能出现一党控制上议院、另一党控制下议院。除非一个政党在议会内取得优势及支配地位,否则易产生政治僵局。决定权由全体议员决议,不会窄化政策制定的管道。避免不必要的行政浪费(人力、财力),相较于两院制,可以直接进行朝野协商。
不过,一院制议会内若执政党同时掌握行政和立法权,会相对没有权力牵制,难以预防多数决,一党独大出现情况会使执政党缺乏制衡,在野党无法制止。在总统制国家,如缺乏民主制度,可能会出现独裁统治。而且和两院制相较之下,议会较难牵制政府权力。在一院制下,执政党可以简单多数通过,不利于多元意见的表达。
为免造成行政和立法分裂,不少一院制的总统制国家都会把总统和国会选举同时举行,以免总统所属的执政党不能掌握议会多数执政。而实行议会制的一院制国家则不会出现行政和立法,首相或总理领导的行政机关可以掌握议会多数。但也有国家如韩国,民主化后总统和国会选举分开举行,导致经常出现“朝小野大”的局面。中华民国在2008年改行并立制前,总统和立法委员选举分开举行,导致在2000-2008年出现少数政府,作为执政党的民主进步党无法在立法院掌握多数席次。
一院制相对于两院制来说,立法和通过议案比较简便,亦可避免冗长的立法程序。
现存一院制的国家或地区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IPU PARLINE database: Structure of parliaments. ipu.org. [25 October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