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翰事件
外观
黄俊瀚事件是指发生在民国101年(2012年)12月17日,时任中华民国海军陆战队陆战六六旅战车营义务役士兵的黄俊瀚,在服役期间因公殉职的案件。
事件经过
[编辑]黄俊瀚自国立中山大学机械与机电工程学系硕士班毕业后,于民国101年(2012年)10月3日入伍服役,入伍前已获得台积电录取,退伍后就可去工作。同年11月29日,黄随部队至新竹县坑子口靶场进行多日操演。12月17日傍晚4点40分许,当日M60A3战车(属于M60巴顿系列战车)火炮试射任务已结束,部队正离开靶场时,一辆M60A3战车不慎撞上5名官兵,造成黄殉职,叶姓上尉与蔡姓、叶姓、杨姓士兵等4人受伤。[1]
争议
[编辑]- 事件发生后,军方在第一次通知家属时说黄俊瀚被战车“压到脚”;而家属则在到达医院后才知黄已殉职,痛批军方在第一时间说谎。[2]
- 军方原先提出600万元抚恤金,引起家属不满,立委也批评军方丢出一个数字就急着要落跑,后经过协调,抚恤金调高为1038万6913元。[3]
后续发展
[编辑]- 民国102年(2013年)1月18日上午,三军总医院怀德厅举行了黄俊翰的公祭典礼,马英九总统颁发旌忠状并追晋黄为下士。[4]
- 家属提出国家赔偿诉讼,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决海军司令部应赔偿家属332万多元;刑事部分,最高法院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决战车车长陈姓中尉10月徒刑、驾驶吴姓上等兵8月徒刑,均缓刑5年,2人并分别须赔偿家属200万元确定。[5]
- 针对国赔部分,家属上诉至台湾高等法院并求偿1330万元,民国105年(2016年)3月8日判决结果出炉,海军司令部应赔偿家属462万多元,全案还可上诉。[6]
参考资料
[编辑]- ^ 戰車輾新兵 1死4傷. 台湾苹果日报 (台湾): 香港商苹果日报出版发展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2012-12-18 [2015-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17) (中文(台湾)).
- ^ 發稿說擦撞?家屬看大體批國防部說謊:是輾壓過去. 东森新闻台: 东森电视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12-19 [2015-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中文(台湾)).
- ^ 戰車輾斃新兵 家長泣:撫卹不合理. 华视新闻: 中华电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2-12-25 [2015-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19) (中文(台湾)).
- ^ 總統頒旌忠狀 表彰黃俊翰忠貞. 台湾青年日报: 青年日报社. 2013-01-19 [2015-08-20] (中文(台湾)).[永久失效链接]
- ^ M60A3坦克演習壓死陸戰士兵 判國賠332萬. 台湾中国时报: 中国时报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1 [2015-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6) (中文(台湾)).
- ^ 戰車輾死準台積電工程師 新兵父母獲國賠462萬. 台湾自由时报: 自由时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09 [2016-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4)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