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咸
文咸从男爵 Sir George Bonham, 1st Baronet Bt KC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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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香港第3任总督 | |
任期 1848年3月21日—1854年4月13日 | |
君主 | 维多利亚 |
副总督 | 士他花利少将 乍畏中将 |
辅政司 | 威廉·坚 |
前任 | 戴维斯爵士 |
继任 | 宝灵爵士 |
第7任英国驻华商务总监 | |
任期 1848年3月21日—1854年4月13日 | |
前任 | 戴维斯爵士 |
继任 | 宝灵爵士 |
第5任英国驻华公使 | |
任期 1848年3月18日—1853年12月20日 | |
前任 | 戴维斯爵士 |
继任 | 宝灵爵士 |
第4任海峡殖民地总督 | |
任期 1836年11月18日—1843年1月 | |
君主 | 威廉四世 维多利亚 |
前任 | 简尼夫·莫契森 |
继任 | 威廉·约翰·巴德沃尔 |
第3任新加坡参政司 | |
任期 1833年12月7日—1836年11月18日 | |
君主 | 威廉四世 |
总督 | 简尼夫·莫契森 |
前任 | 简尼夫·莫契森 |
继任 | 汤玛士·卓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03年9月7日 英国英格兰根德郡法弗舍姆 |
逝世 | 1863年10月8日 英国伦敦帕丁顿 | (60岁)
文咸从男爵,Bt,KCB(英语:Sir Samuel George Bonham, 1st Baronet,1803年9月7日—1863年10月8日),又译般咸、般含、文翰、蒙咸或濮亨,英国东印度公司及殖民地官员,1836年至1843年出任第四任海峡殖民地总督,后于1848年至1854年出任第三任香港总督,并兼任驻华全权公使及驻华商务总监等职。
不同前两任港督,文咸在任时声望良好,亦平息了香港居民对政府的不满。文咸在任港督期间为定例局首次引入非官守议员的议席,又成功紧缩开支,以及争取使香港地契由75年延长至999年[来源请求]。另一方面,文咸任内亦曾多番与清廷两广总督徐广缙交涉,要求准许英商践约进入广州城,但最后没有下文。文咸曾于1853年访问南京与太平天国领袖展开会谈,会谈的不快促使英国对太平天国采取中立的态度。
生平
[编辑]家庭背景
[编辑]文咸在1803年9月7日出生于英国根德郡法弗舍姆,[1]是父亲乔治·般咸上校(Captain George Bonham)与第二任妻子依莎贝拉·拜恩斯·伍德盖特(Isabella Baines Woodgate,?-1852年6月18日)所生的长子,夫妇两人在1802年10月28日结婚。在此以前,乔治·般咸上校曾在1797年3月18日与宝丽娜·勒欣顿(Paulina Lushington)结婚,但二人不久在1802年6月离婚。
文咸有一同父异母的兄长,名叫乔治·威廉·般咸少校(Major George William Bonham),在东印度公司工作。另外,文咸另有胞妹叫依莎贝拉·夏洛特·般咸(Isabella Charlotte Bonham,1808年4月16日-1872年2月5日),她在1825年2月19日嫁给比利时的约瑟夫·费迪南·都储蒙伯爵(Comte Joseph Ferdinand d'Oultremont,1797年2月27日-1869年4月11日)。
早年事迹
[编辑]文咸一家乃英格兰雅息士历史悠久的地方望族,[1]祖上塞缪尔·般咸上校(Captain Samuel Bonham,1677年-1745年2月28日)靠奴隶贸易发迹,1740年在雅息士建成家族宅第奥实府(Orsett House)。至于文咸的父亲也同样从事出海贸易,是东印度公司的员工,可是他在1810年于南中国海指挥东印度公司船只“真英国人号”时遇上台风,船只遇险,而他的父亲因失踪而被判定遇险身亡,当时文咸只有7岁。
尽管文咸年幼丧父,但这没有影响他跟从亡父与及同父异母的兄长,选择加入东印度公司工作。文咸早年参加过东印度公司提供的法律课程,学成后即于1818年获公司指派工作。
殖民地生涯
[编辑]文咸最先在1818年被派往英国位于印尼苏门答腊的殖民地,明古连(今明古鲁省)马尔博罗堡担任抄写员,至1823年获擢升调到星加坡(今新加坡)出任参政司(Resident)助理。至1833年12月,文咸获委任为星加坡参政司,任内曾在1834年至1835年署任海峡殖民地总督,为期数月。
在1836年11月,文咸进一步获委任为海峡殖民地总督,当时年仅33岁。在任三洲府总督期间,他同时主管了马六甲及星加坡地区,1837年至1843年时还兼任威尔士太子岛(今槟城槟榔屿)总督。在任内,为了削减开支,他致力于精简当地的司法架构,除了限制执业律师的人数外,更亲自负责审理案件,以提升法庭的审案效率。此外,文咸任内选择以星加坡为办公地点,自他以后,历任海峡殖民地总督都在当地办公。文咸后于1843年1月卸任总督,返回英国。
过了一段日子后,文咸再被起用,于1848年被委为第三任香港总督。在此以前,文咸的前任戴维斯爵士曾因为大肆征税以致大失民心,相反,文咸在任海峡殖民地总督期间,当地政通人和,颇受爱戴,再加上文咸向以为人务实敦厚著称,又具管治华人的经验,因此在得到时任外相巴麦尊勋爵的力荐下,英廷选择以文咸为港督,试图挽回香港居民对政府的信心。[2]
在上任之前,英廷特别向文咸授予CB勋衔,他未几在1848年3月21日抵港履新,除了港督职务外,他还同时兼任英国驻华全权公使、英国驻华商务总监和香港岛海军中将,全面主理对华的外交及贸易事务,在同年4月8日,文咸复以威妥玛出任港督私人秘书。文咸曾于其他殖民地任职,富有殖民地行政管理经验,这亦使他成为首位在殖民地政府出身的港督。
香港总督
[编辑]挽回民心
[编辑]文咸上任港督以后,立即着手于挽回民心。一方面,他宣布取消前任总督设立的不合理税收,使华人不再罢市离埠;另一方面,为了讨好不满的英商,在得到时任陆军及殖民地大臣格雷勋爵的准许下,文咸在1849年11月邀请十五名非官守太平绅士,表示打算委任其中两人为定例局非官守议员。十五名太平绅士随后在同年12月推举出渣甸洋行大班大卫·渣甸及威廉·渣甸的外甥约瑟·艾德格出任议员,其中又以大卫·渣甸出任首任首席非官守议员,两人其后于1850年6月正式履新。自此以后,历年定例局内皆置有非官守议席,而渣甸洋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在定例局(后称立法局)更必定占有席位。
虽然文咸曾认为“学习中文会使人头脑糊涂”,他本人亦对于在政府晋升懂中文的人士显得十分抗拒,但文咸其实也十分关注华人社区的利益。在任内,他准许华人领袖负责解决发生于华人社区的民事纠纷,而对于法院出现对华人不公的审讯,他亦会运用总督特权加以介入;此外,文咸又引入不少措施,防范对英国法律欠缺认识的华人遭人蒙骗。
文咸在香港的政策成功地挽回民心,使政府重拾英商、英籍与华籍居民的支持,这使得其功绩深受英廷肯定,并决定在1850年向他授予KCB勋衔,成为爵士。
紧缩开支
[编辑]尽管撤销了前任港督立下的种种苛税,但政府的财政问题却更形严重。为了解决港府的财政问题,文咸曾经一度不支取薪金,而且还搁置不少已计划好的大型工程,当中拟建的香港动植物公园更被无限期押后,到1864年方才建成。此外,文咸任内又削减警队规模,合并政府职位,甚至将部分政府工作外判,以求大幅削减政府开支。
另一方面,为了鼓励土地买卖,以及增加土地拍卖的收入,文咸仿效星加坡,在1849年3月3日刊宪宣布香港地契有效期将由原先的75年大幅延长至999年,意味土地拥有权之稳定性将获得大幅度的保障;同时间,政府又撤销拍卖土地所收取的拍卖税,但改为向拍卖商收取牌照费。文咸的卖地政策除了得到商人欢迎,也大大助长了香港的土地买卖,为政府库房带来可观的收益。
文咸的开源节流政策使港府财政状况得以大大改善,港府开支由1846年的49,000英镑减至1847年的36,900英镑,到1851年更进一步减至15,500英镑。英国殖民地原本计划每年向香港拨款不多于25,000镑,但至1850年时,香港提出的拨款要求已自行减至少于20,000镑,到1854年时更减至少于9,000镑。大抵上,文咸卸任以后,撇除军费开支,港府基本上已做到财政自给。
社会建设
[编辑]虽说文咸任内减少基建工程,但他仍在1851年动用14,940镑,命令总测量官急庇利兴建港督府。港督府在1855年正式竣工,其时文咸已经卸任,因此他没有机会搬进港督府。终文咸一任,他一直租借渣甸洋行位于湾仔面海的楼房,作为办公和起居的地方。而除了港督府外,1847年奠建兴建的圣约翰教堂亦在1849年3月11日落成启用,教堂前后共银8,736镑,后于1852年获晋升为座堂,至于香港圣公会的首任会督施美夫则获文咸委为教育委员会主席,主管教育事务。
此外,在1851年12月28日,上环(今苏杭街一带)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四百多座,造成三十多人死亡,并留下大堆瓦砾。很多人对本来对瓦砾的处理甚感苦恼,但文咸想到把瓦砾推到附近岸头,填海造地,既可增加土地供应,又可轻易处理瓦砾,一举两得。文咸填海计划在1852年展开,是为香港第一个正式的填海工程,计划使维多利亚港上环及中环西部一带开辟不少土地,自此以后,港府接续对维港进行大小的填海。
文咸任内亦于1848年11月建成了香港第一所的公立医院,但大抵而言,当时香港的医疗设备及卫生环境仍十分落后,而且疫病更经常在香港肆虐。仅就1850年而言,在流行性疾病横行下,香港一年有百分之十的欧裔居民染病死亡,其中军人更占上欧裔死亡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海盗为患
[编辑]在文咸任内,香港的海盗活动非常猖獗,屡有沿海居民及商船遇劫,当中以徐亚保及赤柱黄麻角人士“十五仔”的两股海盗最为活跃。在1849年,文咸下令派海军联同清廷水师剿盗,使徐亚保一方重创败逃;英军同年又击溃“十五仔”的势力,最后向清廷投诚。翌年,英军所发现徐亚保踪迹,并在大鹏湾再度重创徐亚保及其余部,徐亚保后于前赴清廷投诚途中被部众出卖,最后被英军所拘捕,并于狱中自缢身亡。
除了中国海盗以外,文咸任内的香港水域也有外籍海盗出没。在1851年6月,英籍海盗芬顿登上葡萄牙船只劫掠,并杀害两名葡籍军官。芬顿后于同年12月再度作案时被捕,翌年1月被法庭宣告无罪,结果引起了葡属澳门政府大为不满。文咸本身与澳门政府保持了良好关系,在文咸的介入下,芬顿被改判三年有期徒刑,事件才得以平息。
终文咸一任,最初香港虽然海盗为患,但经他加以大举扫荡以后,香港水域的海盗问题在他任内终于得以大幅度改善。
践约入城
[编辑]自从《南京条约》在1842年签订后,英方一直要求履行进入广州城的条款,几经争论,前任港督戴维斯爵士才于1847年与时任两广总督耆英达成协议,答应两年后让外国人入城。
文咸对清廷能否履约十分关注,在上任后不久,文咸在1848年4月29日登上停泊于虎门的英舰,会见新任两广总督徐广缙,商讨有关践约入城的事宜。虽然徐广缙特意登上英舰以示坦白[3],但两人在有关议题上却毫无进展。未几,文咸在同年6月7日致函徐广缙,正式表示应就明年4月开城前的细节准备展开磋商,惟徐广缙此时以入城激起民怨,做成困扰为由而加以拒绝。此后,双方多次进行书信来往,仍未能将问题解决。
当时的英国外相巴麦尊勋爵曾建议英方作出让步,将入城的权利缩减至仅限于文咸及英国驻广州领事宝灵博士两人,但巴麦尊勋爵随后改变立场,认为硬要进入一个充满敌对态度的城市,实属无谓,故此打消了让步的念头。在同年12月,巴麦尊勋爵复致函文咸,表示可将有关议题暂搁。
在1849年1月,中、英双方再就入城议题展开讨论,文咸与徐广缙二人复于2月17日至2月18日在虎门举行两日会谈,惟双方始终没有进展,徐广缙指入城将致“民情愤激,众怒难犯,非官所能禁止”,而文咸则坚持践约,并表示福州、上海都可以入城,如果广州继续拒绝入城要求,将会率舰到天津“伸冤”。徐广缙随后向文咸表示,入城决定须进一步上请京师,故未能立即答复,而文咸为了尽早得到回复,曾表示愿意提供快船代为传递信息,但被徐广缙婉拒。
未几,京师在同年3月下诏,表示为了践约,容许英国人入城一次,但下不为例,惟而有关建议仍为徐广缙所反对。徐广缙认为,英国人一旦入城,将会导致人心瓦解,内外交讧,不可一试。同时间,文咸为了展示英方实力,特地将三艘军舰调到香港,并以小艇测水探路,以示恫吓,但这样却进一步激起广州民情。在得到徐广缙支持下,广州十三行在3月开始停止通商,而民间更组织团练十万,防范英国人入城,形势十分危急。贸易中断后,各国外商损失惨重,为了重开贸易,英商士绅遂向文咸发联署信,要求搁置入城要求。
受到各方压力下,文咸终在1849年4月9日致函徐广缙,信中表示“所争论的问题没有进展,只得暂时搁置”[4],根据文咸与及英方的信中原意,入城议题只因为没有进展而暂时搁置,但有关信件被英方的德籍翻译郭士立翻译后,却变成“所议之款,今如前未定,必须存候也”,结果根据徐广缙的解读,就以为英方已经永远放弃进入广州城的要求,并且向道光帝加以禀报。
有关入城践约之争后随着贸易重开而被搁置下来,但数个月以后,文咸复提出入城之议,惟徐广缙以贸易已经恢复而加以拒绝。在1850年,文咸曾遣人到上海及天津向大学士穆彰阿及耆英递信陈情,但都没有下文,此后入城践约一事就慢慢被搁置下来。终文咸一任,外国人始终不能进入广州城,一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广州门禁才得以打破。
太平天国
[编辑]在1851年1月,拜上帝会创办人洪秀全在广西发动金田起义,聚众建立太平天国,试图推翻积弱的清廷。太平天国之乱很快席卷整个江南地区,及至1853年,太平军人数已暴增至五十万人,大军更在同年3月攻陷南京,并将之定为“天京”,一时之间,声势十分浩大。
当时外国对于清廷及太平天国谁胜谁负,没有把握,因此初时多表示保持中立。由于太平天国主张信奉上帝和基督,而领袖洪秀全更自命“天王”,与基督以“天兄”相称,因此引起不少外国人的兴趣。其中,为了清楚了解太平天国的对外态度,文咸在1853年4月27日乘坐“HMS赫尔梅斯号”(HMS Hermes),亲自抵达“天京”访问洪秀全。
文咸抵达不久,就因宫廷仪规而未能直接与洪秀全见面,但他的翻译密迪乐就成功拜会“北王”韦昌辉和“翼王”石达开。[5]然而,在与太平天国交涉期间,文咸对之大感失望,尽管他得知洪秀全承诺让外国人在太平天国内自由通商,但他却拒绝承认清廷与英国签订的《南京条约》。文咸曾言如果太平天国拒绝承认外国在华通商权益,将使英国协助清廷一方,但太平天国一方却不为所动[6]。另一方面,文咸发现太平天国高层的生活十分腐败糜烂、穷奢极侈,而且对外国人不表欢迎,与想像中的基督徒社会有很大出入,这使文咸对洪秀全及太平天国留下不佳印象。
文咸返港后对英国提交报告,报告内对太平天国的描述,促使英方决定继续保持对两方中立的态度。[5][7]与此同时,清国民变使局势十分动荡,更因此触发了自香港开埠以来首次的大规模难民潮。为了逃避战火,大批难民自太平天国之乱后纷纷涌入香港,在1848年,香港岛人口仅21,514人,但及至1853年,人口已增至39,107人。有关的人口增长持续至后来太平军实力减弱而相应回落。有鉴于有太平军纷纷随难民入境活动,影响香港治安,文咸又在1854年立例递解太平天国及天地会成员出境,至同年12月21日,被递解的人数多达一百多人。
返英休假
[编辑]文咸在任港督期间,由于身兼全权公使及商务总监,因此经常不在香港。文咸不在香港期间,香港事务皆由香港副总督所负责。文咸任内共有两位副督,第一位是士他花利少将,他在1851年2月25日卸任后,副督一职由乍畏少将接任[8]。
在1852年3月,文咸因为健康理由而返英休养,至1853年2月才返港继续职务,期间港督一职皆由乍畏少将署理。此外,文咸返英休假期间,驻广州领事宝灵博士在1852年4月14日起暂代商务总监职务,期间于港督官邸办公,至1853年2月16日为止。在英国期间,为表嘉许其对大英帝国的服务,文咸在1852年11月27日获维多利亚女皇晋封为从男爵,封号为“威尔特郡马姆斯伯里的文咸从男爵”)。
晚年
[编辑]文咸在1854年4月12日卸任港督职务,并由宝灵博士接任,他从此退出了殖民地服务,1857年3月获委任为北孟加拉铁路公司(Northern Bengal Railway Company)主席。[9]文咸后于1863年10月8日在英国伦敦帕丁顿病逝,终年60岁。[1]死后与亡妻一同安葬于伦敦肯萨尔园公墓(Kensal Green Cemetery)。
家庭
[编辑]文咸在1846年6月16日在伦敦汉诺威广场的圣乔治教堂举行婚礼,迎娶埃伦·埃米拉·巴纳德(Ellen Emelia Barnard)为妻。埃伦的父亲为托马斯·巴纳德(Thomas Bernard),曾任职于东印度公司,于孟买当公务员。[1]埃伦与丈夫同以善于交际著称,她后于1859年4月3日逝世,夫妇两人育有一独子:
- 乔治·法兰西斯·般咸 (George Francis Bonham,在父亲死后世袭为从男爵,1847年8月28日—1927年7月31日)
主要公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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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编辑]文咸在历史上获得了良好的评价。文咸为人以公正、敦厚、大方随和以及富有活力著称,这使得他深受殖民地的英籍居民爱戴;而他往往有考虑英商的利益,亦使他不像香港首任总督砵甸乍爵士和次任港督戴维斯爵士那样,遭到英商杯葛和向伦敦告状。在他的治下,不论是海峡殖民地还是香港,局势都相对平静,殖民地各方面平稳发展,而时任外相巴麦尊勋爵亦曾赞扬,指文咸拥有“实事求事的常识”(practical common sense)去将殖民地治理好。
著名香港史专家安德葛(G. B. Endacott)曾评价认为文咸具“亲和力、思想细密,以及明白有什么事最好不要理会”,本身亦没有“刻意显露自我或表现自己的领导才能”,他的种种处事作风,使安德葛同意文咸是香港开埠以来的“首位模范港督”(the first model governor of Hong Kong)。
荣誉
[编辑]勋衔
[编辑]以他命名的事物
[编辑]- 文咸东街及文咸西街:位于香港上环,自文咸填海计划所开辟。
- 般咸道:位于香港半山区。
- 般咸道官立小学:位于般咸道。
- 蒙咸街(Bonham Street):位于新加坡莱佛士坊的一条近河小街,两边分别是大华银行大厦二座和百得利路6号。
- 蒙咸山(Bukit Tuan Bonham):位于新加坡,现称“福康宁”(Fort Canning)。
相关条目
[编辑]注脚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Urban (1863), p. 665.
- ^ Thomson (1864), p. 187.
- ^ 为免引人话柄,徐广缙仅向外表示自己前往虎门检视炮台。
- ^ 原文为“...the question at issue rests where it was, and must remain in abeyance.”。
- ^ 5.0 5.1 Sykes (1863), p. 14.
- ^ 据记载,石达开明确表示“尔等如帮助满人,真是大错,但即令助之,亦是无用的”。洪秀全評傳. 右灰文化传播. 2017年: p. 195 [2019-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2).
- ^ Sykes (1863), p. 17.
- ^ 在任至1854年4月。
- ^ Clarke (1857), p. 232.
参考资料
[编辑]英文资料
[编辑]- Hyde Clarke, Colonization, Defence, and Railways in our Indian Empire, London: John Weale, 59, High Holborn, WC, 1857.
- William Henry Sykes, The Taeping Rebellion in China: Its Origins, Progress, and Present, London: Warren Hall & Co, 1863.
- Sylvanus Urban, "Obituar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Gentleman's Magazine, Oxford: Cornmarket, Messrs Parker, 1863.
- John Turnbull Thomson, Some Glimpses into Life in the Far East, London: Richardson & Company, 1864.
- T. Paul Gregory, "A CENTURY OF ADMINISTRATION IN HONGKONG: GOVERNORS WHO HAVE GUIDED OUR DESTINIES", Hong Kong Telegraph, 4 February, 1939.
- Emmet Lincoln Smith and Elmer Burt Hazie, Bonham, 1631-1959: Letters, Quotations, Genealogical Charts, Illustrations...,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1959.
- John J. Nolde, "The "False Edict" of 1849",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20, No. 3, United States: Association for Asian Studies, May, 1961.
- Ernest John Eitel, Europe in China: the History of Hongkong from the Beginning to the Year 1882, Taipei: Ch'eng-wen Pub. Co., 1968.
- Frank Welsh, A History of Hong Kong, London: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1993.
- Russell Spurr, Excellency: the governors of Hong Kong, Hong Kong: FormAsia, 1995.
- "Chapter 19: The Western Foothold in Asia", Korea in the Eye of the Tiger, 1997.
- G. B. Endacott, 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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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ptain George Bonham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Peerage.com, retrieved on 3 May,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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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NHAM of Malmesbury,Wilt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leighrayment.com, retrieved on 3 May, 2008.
- Leo van de Pas, "Descendants of Otton de Warnant", worldroots.com, retrieved on 3 May, 2008.
中文资料
[编辑]延伸阅读
[编辑]- John J. Nolde, "The "False Edict" of 1849",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20, No. 3, United States: Association for Asian Studies, May, 1961.
- Ernest John Eitel, Europe in China: the History of Hongkong from the Beginning to the Year 1882, Taipei: Ch'eng-wen Pub. Co., 1968.
- G. B. Endacott, 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5.
外部链接
[编辑]- 有关文咸从宁波访问太平天国后返港的报导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载于1853年7月8日《纽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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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肯尼士·莫契森 |
第4任海峡殖民地总督 1836年–1843年 |
继任者: 威廉·约翰·巴德沃尔 |
前任者: 依贝逊 |
威尔士太子岛总督 1837年–1843年 |
继任者: 巴德沃尔 |
前任者: 士他花利少将(署理) |
第3任香港总督 1848年–1854年 |
继任者: 宝宁爵士 |
前任者: 戴维斯爵士 |
英国驻华全权公使 1848年–1854年 |
继任者: 宝宁爵士 |
英国驻华商务总监 1848年–1854年 |
前任者: 新创设 |
威尔特郡马姆斯伯里的文咸从男爵 1852年–1863年 |
继任者: 乔治·法兰西斯·文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