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社會運動/精選條目
特色條目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發生於20世紀上半葉,是由新民會發起,向日本帝國議會爭取在臺灣設置自治議會的政治運動;該運動是臺灣對日本統治從武力反抗轉為近代式政治運動的轉捩點,也是日治時期歷時最久、規模最大的政治運動。其起源可追溯至1918年的《六三法》撤廢運動。 林呈祿認為撤廢《六三法》無異於接受當局的內地延長主義政策,有損於臺灣的特殊性和獨立性。受其主張影響,運動的方向遂由撤廢《六三法》轉為設置臺灣議會的訴求;基於日本立憲政治的精神,應設置臺灣議會,將臺灣總督府的立法權交歸還民眾。
從1921年1月30日第一次向帝國議會提出《臺灣議會設置請願書》、由林獻堂領銜、旅日與在臺民眾178人聯名簽署起,到1934年9月2日決議停止為止,運動共歷時13年,期間提出請願15次。最初的參與者以東京的臺灣留學生為主。至第三次請願運動籌備時,成立了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從而被臺灣總督田健治郎以影響社會治安為由禁止,釀成治警事件。其後,運動得到了日本輿論的支持與臺灣民眾的同情,參與人數邁向高峰。不過在1931年臺灣民眾黨被迫解散後,由於失去支持團體,加上法西斯主義的壓制,運動在1934年正式宣布中止。
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除了對臺灣民眾建立法治的觀念和確立對憲政精神的追求,也影響了日本政府在1935年使州、市、街、莊議員半數改由民選,成為臺灣地方自治的開始。荃葵青遊行是2019年8月25日的一次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遊行,於香港荃灣區和葵青區舉行,起點位於葵涌運動場,途經葵福路、楊屋道等道路,終點位於荃灣公園。遊行由荃葵青遊行籌備小組籌備,遊行申請人為林啟康,統籌人為余藝明。因應遊行及集會所演變的衝突,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水炮車)於當日首次出動,並於一小時內兩度射水。
遊行集會最終提早結束,而遊行被香港警察(下稱「警方」)清場後,有示威者轉至曾發生疑似白衣人襲擊事件的二陂坊一帶破壞麻雀館等商鋪,並與數名警員爆發衝突,警方事後證實有軍裝警員開槍,是首次在處理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時開真槍。警方在遊行當晚也拘捕了一名12歲嶺南衡怡紀念中學升中一男童,他成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中當時年紀最小的被捕人士。
是次遊行集會引起了多方分別對警方執法和示威者破壞的爭議。多個港鐵站和巴士路綫因應是次遊行集會而暫停服務,而港鐵關閉車站的做法也引起了爭議。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的部分康樂設施也因應是次遊行集會而提早關閉。石牆騷亂發生前的美國LGBT平權運動事件列表:儘管1969年的石牆騷亂普遍被視為同性戀平權運動的開始,但早在石牆騷亂發生前就已有同性戀者自發或由同性戀團體組織的示威遊行。這些行動的目的在於反同性戀歧視,例如抗議美軍對同性戀者的排斥與古巴對待同性戀者的政策等。這些早期的示威活動成功凝結同性戀社群的共同意識,並在1969年石牆騷亂時爆發,使其成為美國乃至於全球各地同性戀權利運動的開端。
早期的平權運動常採取的抗議手段包括設置路障阻擋抗議對象的人員進出等。美國東部的LGBT組織如馬太辛協會、女同性戀組織碧麗提絲的女兒與詹納斯協會等組織在華盛頓、紐約或費城的總部或分會則組成東岸同志之友組織(East Coast Homophile Organizations,ECHO)以協調與組織示威遊行。由於人口稠密的大城市有相對較多的LGBT人群,ECHO常在這些城市組織遊行活動,同時他們也會對參加者的著裝作出規定,例如男性必須繫上領帶、穿上夾克等;女性必須穿上裙子等。這些要求是由馬太辛協會創辦人法蘭克·卡莫尼所提出的,他意圖向人們展示,同性戀者是「體面且適宜僱用的」,並無與異性戀者有何異同。許多早期的示威者都繼續投入後來的同性戀解放運動。「不滿的冬天」(英語:Winter of Discontent)是指大約從1978年12月到1979年2月冬天期間,發生於英國的一連串工業行動,事件造成首相詹姆斯·卡拉漢的工黨政府聲望急挫,隨後更在1979年5月的國會大選遭柴契爾夫人領導的在野保守黨擊敗。
1978年7月,工黨政府宣佈實施第四階段入息控制,規定全國基層職工在1978年至1979年的加薪幅度不可高於「5%上限」,引起工會激烈反響。英國福特職工在同年9月率先發動罷工,並在11月成功從資方爭取加薪17%後,觸發全國各行業相繼發動工潮。踏入1979年1月,貨運業職工發動的大規模罷工,癱瘓全國物流網絡,但政府仍拒絕正式撤回政策。1月22日,四大公營機構職工工會在全國主要城市發動稱之為「行動日」的全國性罷工,參與人數多達150萬人,是自1926年大罷工以來英國單日最大規模的罷工。參與罷工的勞工擴展至醫院雜工、清潔隊員、學校助理、機場職工、甚至挖墓工人等各類公營機構基層人員,癱瘓公共服務,影響國民日常生活。工黨政府與工會遲至2月14日才發表協議書,正式撤回「5%上限」規定,全國罷工浪潮到同月底才告大致平息。非裔美國人民權運動(Civil rights movement),是美國民權運動的一部分,是非裔美國人為爭取與白人同等的地位而發起的群眾性鬥爭運動,乃是經由非暴力的抗議行動,爭取非裔美國人民權的群眾鬥爭。這個全國性政治運動除了黑人外,亦有不少白人支持。該運動起源於19世紀末期的美國重建時期,於1954年-1968年間到達高峰,以期終結美國的種族隔離制度、種族歧視以及對黑人的選舉權剝奪。
1954年,歷史轉折點到來,第14任美國首席大法官厄爾·沃倫領導下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發起了一場自由主義「憲政革命(Constitutional Revolution)」,逐漸摧毀美國的種族隔離和種族歧視。 沃倫法院作出了一系列裡程碑式的判決,主要包括1954年的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1964年的亞特蘭大之心汽車旅館訴美國案以及1967年的洛文訴弗吉尼亞州案,這些判決禁止了公立學校和公立場所內的種族隔離、裁定包括弗吉尼亞州在內的17州反異族通婚法違憲。沃倫法院的判決還協助終結了美國南部各州的種族隔離法——吉姆·克勞法。此外,1955年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黑人公民以全面罷乘來反對公車上的黑白隔離措施;1963年華盛頓的林肯紀念堂廣場聚集二十五萬名群眾反種族隔離,美國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博士發表的演說《我有一個夢想》為民權運動的高峰。人類自願滅絕運動(英語:Voluntary Human Extinction Movement,是一場號召所有人放棄生育,逐步實現自願性人類滅絕的環保運動。運動的支持者認為人類滅絕可以防止環境惡化,該組織稱人口過多存在多種危害,如物種滅絕、人類所需資源短缺等,減少人口就能顯著減少人為因素造成的苦難。
樂斯·U·奈特於1991年創立人類自願滅絕運動組織,他曾於20世紀70年代參與美國環境保護運動,認為人類滅絕是解決地球生物圈和人性面臨問題的最佳途徑。奈特還為組織發布新聞通訊並擔任發言人。該團體主要依靠外部媒體傳播信息,此外還有網站宣傳,並在部分環境運動中發揮作用。許多評論人士將其視為無法接受的極端組織,但也有作家稱讚人類自願滅絕運動的視角。部分記者和學者認為人類可以創造出可持續的生活方式,也能把人口減少到可持續水平。其他人則堅持認為無論這一種想法有多麼優越,人類繁殖的本能都會防止人類在自願情況下滅絕。波羅的海之路(英語:Baltic Way;愛沙尼亞語:Balti kett;拉脫維亞語:'Baltijas ceļš';立陶宛語:Baltijos kelias;俄語:Балтийский путь),又稱自由之鏈或波羅的海之鏈,是發生於1989年8月23日的一次大規模和平示威。大約有200萬人加入這場活動,他們手牽手組成一個長度超過675公里的人鏈,穿過波羅的海三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和立陶宛)。這一示威是為了希望世界能夠關心三國共同的歷史遭遇——在1939年8月23日蘇聯和納粹德國秘密簽訂的《蘇德互不侵犯條約》中,該三國被蘇聯占領。該活動起源於1980年代在西方城市舉行的「國際黑絲帶日」抗議活動。它標誌著蘇聯與納粹德國之間的《莫洛托夫—里賓特洛甫條約》成立50週年。
此事件場景震撼、牽動情緒,在國內外均大收宣傳之效。這次活動為波羅的海激進主義者提供了將波羅的海獨立問題定位為不止是政治問題,而且是道德問題的機會。蘇聯當局以激烈的口吻回應,但沒有採取任何建設性的行動修補三國與蘇聯其他地區間日益擴大的鴻溝。示威後7個月,立陶宛成為首個宣告獨立的蘇聯加盟共和國。1991年9月6日,蘇聯政府正式承認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和立陶宛獨立。東歐劇變之後,8月23日成為波羅的海三國、歐盟和其他國家的紀念日,稱為「黑絲帶日」或「歐洲史達林主義和納粹主義受害人紀念日」。天然主義或裸體主義,中文裡也簡稱爲天體,是一種文化運動與政治運動,倡導和維護在私人和公開場合的裸體社交活動。這個名詞也可指稱以個人、家庭或社交裸體主義為基礎的生活方式。根據國際天然主義聯盟第十四屆大會定義,天然主義是:「一種與自然相和諧的生活方式,透過社交裸體來表現,而且其特徵在於不同意見的人們的自我尊重,以及對於環境的自我尊重。」。奉行天然主義的人被稱為「天然主義者」,但通常「裸體主義者」這個名稱較容易讓人們所理解。
天然主義哲學有許多源頭,即使說人們經常引述回歸自然、創造平等的概念,但其中有許多源頭可回溯到20世紀早期德國的健康與健身哲學。這個理念從德國傳播到英國、加拿大、美國以及其他地區,發展出一個由許多俱樂部所構成的網路。德國天然主義的模式是推廣裸體主義式的家庭和休閒運動,其推廣組織DFK也是德國奧運體育協會的會員。在另一方面,法國裸體主義的發展是以大型旅遊區為基礎,這個概念接下來影響魁北克,然後是美國。後續的發展是裸體主義觀光,其中裸體渡假村是為了招待裸體旅遊者而建立,而沒有任何在地基礎。這種概念在加勒比海最顯著。東西文化論戰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關於東方文化和西方文化異同、長短和取捨的論戰。這場辯論始於1915年《青年雜誌》之創立,至1927年北伐前結束。期間,數百人以逾千篇文章參與論戰,圍繞著中國文化和中國社會的出路展開辯論。
1915年,《青年雜誌》以《敬告青年》、《法蘭西人與近世文明》、《東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異》等文章比較東西文化,抨擊中國文化。 《東方雜誌》則在其後亦比較東西文化,為中國傳統文化辯護。 1918年,陳獨秀接連發文質問《東方雜誌》記者,杜亞泉則在《東方雜誌》上接連回應質問,隨後辯論的內容和規模不斷擴展,至於當時的重要學者幾乎無不參加其中。 胡適、陳獨秀等西化派批判中國文化,對之全盤否定。 五四運動後,中國知識分子對西方產生了失望情緒。這時候,章士釗、陳嘉異等人積極宣揚中西文化的調和,引起了支持西化者的批判。此時,爭論的焦點從先前的東西文化優劣的比較,及東西文明異同的比較,轉為東西文化能否調和的問題。這一論戰並未得出結論,以至1930年代重新出現「中國文化本位論」和「全盤西化論」的爭議。《女權辯護:關於政治和道德問題的批評》(英語: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 with Strictures on Political and Moral Subjects,下文簡稱《女權》),是18世紀英國女權主義者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於1792年出版的著作,是女權主義哲學最早的一批作品之一。在這本書中,沃斯通克拉夫特對18世紀的那些試圖否認女性教育的教育和政治理論家進行回擊。她認為女性的教育程度應當相稱於她們的社會地位。她主張國家必須要有女性,因為女性教育了她們的子女,且因為她們能夠成為丈夫們的「伴侶」,而不僅僅是妻子。沃斯通克拉夫特還主張:作為人類的女性應當享有與男性相同的基本權利,而不應被視作是社會的裝飾品或是婚姻交易中的財產。
1791年,法國政治家塔列朗在法國制憲議會發表了一篇報告,認為女性只應接受家庭式的教育,這促使了沃斯通克拉夫特開始寫作《女權辯護》一書;她透過對這一特定事件的評論來展開她對性別雙重標準的廣泛批判,並譴責了男性鼓勵女性縱容過度情感的行為。為了直接回駁當時的一些事件,沃斯通克拉夫特在倉促之中寫成了《女權》一書;沃斯通克拉夫特後來還打算寫出更有深度的續作,但她在完成第二卷以前便不幸辭世。
儘管沃斯通克拉夫特的確呼籲了特別是在生活領域,譬如道德上的性別平等,但她並沒有明確地指出男女是平等的。因此,她在性別平等上的這種曖昧態度讓後人很難將她歸入現代女權主義者的行列,尤其是當她在書中提到的文字與觀點對她來說是遙不可及之時。儘管現今通常都以為《女權》一書在當時並不受到歡迎,但這是現代人的一種誤解,其建基於的是這樣的一種觀點:認為沃斯通克拉夫特的一生都受盡謾罵,這些謾罵直到1798年戈德溫出版《女權辯護作者傳》後才逐漸停止。而實際上,《女權》在1792年發行第一版時已十分暢銷,有一位現代傳記學家還認為「也許是(沃斯通克拉夫特)那個世紀最有新意的一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