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20年12月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大量帳號建立權

WP:標誌列為內容指引

WP:GNG是否應寫明接受三手可靠來源?

為部分特色內容評選新增即時不合標準的相關規定

提議在僅有No票時取消特色列表/特色圖片重審延長期

修飾「繁簡破壞」方針語句

開放偽命名空間作捷徑連結用

WP:捷徑訂為指引

手動轉換異體字算不算繁簡破壞?

提議FPC新增除名並替換功能

我本人發現本地fpc沒有除名並替換這個功能,根據這裡Z7504的說法,我本人提議新增除名並替換功能。--都是IN的錯![開玩笑的] 2020年12月2日 (三) 08:42 (UTC)

關於簽名長度

提議延長FP重審期為14+14天

唱片名稱中的斜線

常用名稱命名規則的破壞

根據維基常用名稱命名規則,文章題目應該以常用名命名,「一般情況下,常用的名稱也是較為簡短的,可以避免條目名稱過於冗長。使用常用的名稱作為標題也更易於讀者搜尋。」韓國總統韓國國會韓國法律韓國行政區劃韓國空軍韓國憲法等這些都是符合維基命名要求的簡短常用詞,方便讀者的閱讀與搜尋。但User:Ericliu1912卻非要堅持將這些文章命名為「大韓民國XXX」,並且堅持在文章中的行文也要使用「大韓民國XXX」。這顯然是強人所難,輸入兩個字就可以得到的常用詞為什麼要人輸入4個字的不常用詞。我只聽說過「美國總統」沒聽說過誰會說「美利堅合眾國總統」。User:Ericliu1912請你提供「大韓民國總統」是「韓國總統」常用詞的證據。大多數人都是常用簡稱的,你的做法是違背常理的。--釘釘留言2020年11月26日 (四) 13:32 (UTC)

個人覺得大韓民國開頭比較妥當,簡稱重定向即可。-小羊留言2020年11月26日 (四) 13:59 (UTC)
需要提供證據證明那樣是符合命名規則的,你的個人感覺是沒有任何說服力的。見你是寫簡體字的,大陸人是基本不用什麼「大韓民國總統」這種說法,只有些台灣人感覺「民國」和「中華民國」有些相像才會使用這種長名的做法。釘釘留言2020年11月26日 (四) 14:04 (UTC)
名從主人啊--小羊留言2020年11月27日 (五) 01:00 (UTC)
顯然您沒有仔細閱讀我在管理員通告板的提案理由(建議參與討論的各位可以先去看看再來),也沒明白常用名稱原則的適用範圍。一、「非要堅持將這些文章命名為『大韓民國XXX』」:我從來、從來沒有堅持要條目採用什麼標題,我堅持的是此類大規模且可能有爭議的操作必須經過社群討論,並科學、謹慎的做出決定。二、「堅持在文章中的行文也要使用『大韓民國XXX』」:我的老天啊,標題就算了,就連在導言提及一遍正式名稱的作法您也想要消滅掉嗎?這就像在孫中山條目導言中不提及他的本名孫文、在美國條目導言中不提及其正式國名美利堅合眾國一樣的荒謬,更與常用名稱原則的適用範圍失之千里。若您能讓大韓民國改正式國號為韓國的話,那麼我就再也不會有異議了,相信也不會有任何其他人有異議。在人家改國號以前,您肆意刪除導言中正式名稱、跟包含我在內的其他用戶打編輯戰的行為才是赤裸裸的破壞。(話說要是我真的「堅持在文章中的行文也要使用『大韓民國XXX』」,我才不會只改導言首句,肯定是全文替換啊,就像您做的事一樣)。三、條目的命名原則可不只有常用名稱原則一項。茲摘錄《命名常規》的內容如下:
(〈主要命名慣例·名從主人〉)「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可優先考慮使用該中文名稱。以下為適合使用『名從主人』原則來命名的情況:機構、組織、公司等:如果該機構、組織、公司或其上級機構、組織、公司的官方中文資料中有提供中文名稱的,以該中文名稱來命名⋯⋯」(這裡舉個例子,以證明確實有這種情況)
(〈中文用詞差異的處理〉)「由於不同的人的用詞習慣皆有不同,且上述原則和慣例間有機會存在矛盾,因此命名時常出現有衝突的情形。當條目描述的主題在中文圈有多個名稱時,應使用地區詞轉換使用詞根據使用者設定的轉換模式而變化,且應當在首段註明所有這些名稱⋯⋯」可見即使採用「韓國某某」為標題,但是因此而刪除、塗改「大韓民國某某」相關內容的行為仍然是徹底的違反方針,再加上您有時候甚至只改了一半,韓文讀音沒調整、英文名稱Republic of Korea也沒改成相應的Korea(另外,英文名稱在這裡基本上沒有必要出現,我們是中文維基百科不是英文維基百科啊,按格式手冊規定只需要添加韓文原名)可見您對條目的實質內容基本不在乎,只顧著Ctrl+F消滅大韓民國,簡直禍害讀者;
(〈中文用詞差異的處理·先到先得〉)「選擇條目第一個重要版本所採用並符合本方針的標題作為條目的主要命名方式,而其他命名方式都重新導向到這個主要標題上。⋯⋯但是,當有符合上述『名從主人』慣例的名稱時,有以下處理方式:⋯⋯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慣例,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而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慣例,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而不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當一個事物的名稱不符合『名從主人』的慣例時,可以用其它命名規則代替。」可見名從主人(和先到先得)才是大韓民國/韓國相關條目理當優先採用,或至少給予重視的命名原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6日 (四) 14:19 (UTC)
釘釘你誤讀方針也誤讀得滿嚴重的,命名常規所規範的是條目技術上的標題,而非內文所提述的名稱,內文所提述的名稱是完全不受命名常規所限的,因此「堅持在文章中的行文也要使用『大韓民國XXX』」是完全沒問題的。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6日 (四) 14:55 (UTC)
韓國人在日常使用的常用詞就是「한국」而非「대한민국」,「韓國XX」的命名方式是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之前我也說過了像「美國總統」這樣,以常用名命名文章,開頭以正式全稱開頭,然後接通稱,這是可以的。至於說文章中行文是使用常用名和是正式全稱,維基既然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那就沒有哪個是對哪個是錯。這點也就沒必要爭執。釘釘留言2020年11月27日 (五) 03:41 (UTC)
擁有12億人口的大陸人民是不使用什麼「大韓民國總統」之類詞彙的。百度搜索的結果證明,大陸人是一邊倒地使用「韓國總統」「大韓民國總統」搜出來的結果基本上實際是「韓國總統」。User:Ericliu1912將有些台灣人的用詞強加給大陸讀者的行徑是不可接受的。同時也是違反維基命名規則的。釘釘留言2020年11月27日 (五) 04:15 (UTC)
由您的回覆可以清楚明白,您不僅無視自身做出非建設性編輯的現實,而且還公然撒謊:「之前我也說過了像『美國總統』這樣,以常用名命名文章,開頭以正式全稱開頭,然後接通稱,這是可以的。」然而您的實際編輯操作跟所說的完全相反,多次以「維基百科使用的是常用詞非正式名稱」為藉口,屢屢將導言開頭正式名稱中的「大韓民國」肆意塗改成韓國,而且還為此跟包含我在內的其他編者打編輯戰,根本沒有想讓條目「以正式名稱開頭」的意思,這在我各次回退的編輯摘要中表明得清清楚楚;「文章中行文是使用常用名和是正式全稱,維基既然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那就沒有哪個是對哪個是錯。這點也就沒必要爭執。」重點並不在爭執內容行文要使用常用名稱還是名從主人,是您直接批量替換字詞的行為才違反了方針與指引;「將有些台灣人的用詞強加給大陸讀者的行徑是不可接受的。」您這樣將您個人偏好的名稱(或所謂「大陸人的用詞」)強加給其他地區讀者的行徑也是不可接受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7日 (五) 04:51 (UTC)
百度搜索結果顯示,大陸人一邊倒地使用「韓國總統」「大韓民國總統」搜出來的結果基本上實際是「韓國總統」。這個是事實,不是什麼我個人強加給其他維基人。這些文章我半年前就移動了,一直就無人爭議。只有你一人現在爭議。但你至今也拿不出證據說明「大韓民國總統」是比「韓國總統」更常用的兩岸人民用詞。以下是谷歌的搜索結果:
韓國總統 21,200,000 條結果
大韓民國總統316,000 條結果
「大韓民國總統」的搜索結果少的就沒法和「韓國總統」相比。請你不要在事實面前,視而不見。 釘釘留言2020年11月27日 (五) 05:19 (UTC)
那就使用地區詞轉換好了…--安憶Talk 2020年11月27日 (五) 05:42 (UTC)
那麼「南韓總統」與「韓國總統」相比呢?-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11月27日 (五) 07:14 (UTC)
感謝參與,看來「大韓民國總統」這類名稱是OUT了,兩岸罕用詞,不能用做文章名稱。谷歌搜素結果:
「韓國總統」110,000,000 條結果
「南韓總統」14,100,000 條結果
「南韓總統」還是沒法和「韓國總統」相比。「韓國總統」是名副其實的維基應該使用的常用詞。釘釘留言2020年11月27日 (五) 09:08 (UTC)
我必須指出,您的搜尋方式有很大紕漏。搜尋字彙常用度時,理當加上地區篩選和引號,例如:
「"韓國國軍"」:19,600項結果
「"大韓民國國軍"」:11,900項結果

兩者並未達到數量級差距。加上谷歌搜尋結果並不一定準確,只能當成大略的指標來看,基本可以視為兩者差不多常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8日 (六) 12:44 (UTC)

「"韓國國軍"」:91,600 條結果

"大韓民國國軍"還是沒法和"韓國國軍"比,常用詞指的的是中文常用詞,不是某地區常用詞。搜索添加地區是不對的。請你以後不要在討論的中間插入內容,否認別人看不到。釘釘留言2020年11月28日 (六) 14:00 (UTC)

如果按方針來看,應當是分地區展開字彙的搜尋結果來確認該字彙在各地區的常用程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9日 (日) 01:59 (UTC)
  • 提幾點意見:
  1. 參照3RR版和這邊討論,問題點應該是「大規模更改條目名稱,且未與社群進行溝通」,而不是「條目名稱應該用什麼、應該用哪一個命名常規」。
  2. 命名常規中的各種方式應該都是同一階層的,並沒有優劣先後的區別,只要是符合規定用哪一種都可以。但本人比較在意的是命名常規中先到先得第3點:「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慣例,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而不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請問移動者的條目移動行為是否違反本條?
  3. 所謂半年前無人爭議,不代表就一定是對的,這種論點真是太詭異了。--戰車兵狂好者留言 2020年11月27日 (五) 11:14 (UTC)
User:Yenhochia,你搞錯了「韓國總統」,不是「南朝鮮總統」,是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你應該看的是第2條。當有符合「名從主人」常用詞存在時,就「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況且,你說的第3條指的是「名從主人」在中文地區都不常用,而被不用。「大韓民國總統」符合「名從主人」但在中文地區都不常用,因此應該停用。除此名外,按時間先後,「韓國總統」是在時間上排在第一位的,因此應該被使用。以「韓國總統」命名,同時符合第2、3條的規定。釘釘留言2020年11月27日 (五) 11:51 (UTC)
重點在於「大規模移動條目時是否有跟社群先行討論」,並不是條目命名。--戰車兵狂好者留言 2020年11月27日 (五) 14:40 (UTC)
這裡是方針頁面,討論的不是3RR。半年前的移動是符合維基原則的合理移動。反對方目前說不上任何合理的反對意見。釘釘留言2020年11月28日 (六) 02:54 (UTC)
那這樣的話,您確定您「所有」移動的條目,都有確定過是否符合這些常規嗎?您移動條目的速度很快,您能夠確定符合規定的話,本人並沒有什麼意見。然後,這樣大規模移動條目的行為,建議先請先與社群溝通。--戰車兵狂好者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13:42 (UTC)
可以肯定至少大部分的移動都是符合命名原則。如果閣下發現例外個例的話,可以在這些文章的討論頁另行討論。釘釘留言2020年11月28日 (六) 14:05 (UTC)
好,說完悖論沒有?我重複一次:命名常規所規範的是條目技術上的標題,而非內文所提述的名稱,內文所提述的名稱是完全不受命名常規所限的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7日 (五) 12:52 (UTC)
文章內部用詞,我也說過了呀,維基在這方面沒規則,所以談不上誰對誰錯。因此誰也別指責誰在這點上非要怎樣。釘釘留言2020年11月27日 (五) 13:23 (UTC)
但命名常規並不能支持你對條目內文用字的替換,你這樣做就會構成編輯戰。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8日 (六) 07:14 (UTC)
那大家對文章以「韓國XX」命名已經沒有異議了吧。沒異議的話,就按此命名了。文章內部文字既然無法可依,如果出現編輯戰,就按編輯戰處理了。這裡的討論不是這個。釘釘留言2020年11月28日 (六) 08:26 (UTC)
我看閣下是在爭執了個寂寞。命名常規早就對閣下上述的這個總結做了一模一樣的詮釋,至少我是不懂閣下是在總結些什麼。—瑋瑋 · 嘎嘎 · 嘎嘎嘎 2020年11月28日 (六) 09:21 (UTC)
User:Ericliu1912的請求,「韓國憲法」、「韓國國旗」、「韓國國徽」都已被管理員移動到「大韓民國憲法」、「大韓民國國旗」、「大韓民國國徽」。如果社區討論也不支持使用「韓國XX」這種常用簡短名稱命名,那麼韓國總統韓國國會韓國法律韓國行政區劃韓國空軍等文章也將被改名為「大韓民國總統」的這種「大韓民國XX」形式。我的總結是谷歌搜尋結果顯示「大韓民國XX」這種命名形式是海峽兩岸都不常用的說法,根據維基命名原則應該被停用。按時間先後,符合「名從主人」的「韓國XX」命名形式在時間上是最早,也是谷歌搜尋結果顯示最為常用的名稱。因此管理員應該將「大韓民國憲法」、「大韓民國國旗」、「大韓民國國徽」回退為「韓國憲法」、「韓國國旗」、「韓國國徽」。2020年11月28日 (六) 10:37 (UTC)
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是「大韓民國某某」,「韓國某某」不符合名從主人原則。而且韓國人自己也用「大韓民國某某」來命名那些重要政軍條目,參見韓文維基百科。另外,如果社群認同按常用名稱原則將部分「大韓民國某某」條目移動至「韓國某某」,我不會反對,但這並不代表所有條目都應該無條件比照辦理。名從主人原則仍然是一項重要的命名原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8日 (六) 12:20 (UTC)
難道你看不懂Wikipedia:命名常規#先到先得(時間優先)「當有符合上述「名從主人」慣例的名稱時,有以下處理方式:」的第三條嗎?「大韓民國某某」是「名從主人」,但在大陸和台灣都不是常用詞。根據第3條,「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不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釘釘留言2020年11月28日 (六) 12:58 (UTC)
並沒有不常用啊,您自己搜尋大韓民國總統不還是搜尋到了36萬條結果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29日 (日) 01:59 (UTC)
31萬相對於11000萬的「韓國總統」和1410萬的「南韓總統」就是不常用詞。「韓國總統」是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放著符合名從主人的常用詞不用是沒有道理的。如果你認為「大韓民國總統」是台灣的常用詞,可以使用地區轉換,但文章應該以「韓國總統」命名。釘釘留言2020年11月29日 (日) 04:05 (UTC)
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是「大韓民國總統」,「韓國總統」不符合名從主人原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1月30日 (一) 13:17 (UTC)
「大韓民國總統」和「韓國總統」都符合名從主人原則,只是全稱與通稱的區別。但通稱符合常用詞的原則,全稱則不符合,而且全稱很作做。釘釘留言2020年12月1日 (二) 12:50 (UTC)
(不考量地區詞轉換的情況下)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名稱只可能有一個。通稱不可能符合名從主人原則,除非通稱本身就是全稱(例子有南豐紗廠),但後者的情況下條目基本上只有單一名稱用於指代。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日 (二) 14:50 (UTC)
韓國人也是使用通稱和全稱的。名從主人指的不是名從韓版維基原則。閣下的觀點沒有任何道理。釘釘留言2020年12月2日 (三) 11:47 (UTC)
「韓國人」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範圍指代),不適宜用作例子。「大韓民國總統」(大韓民國大統領;大統領依慣例翻譯為總統)是該職務的唯一法定名稱,自然是唯一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名稱,我不至於那麽笨。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日 (三) 13:34 (UTC)
(這裡有一個大韓民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使館」網站上的例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2日 (三) 13:50 (UTC)
「美利堅合眾國總統」也是美國該職務的唯一法定名稱,但大家都只說「美國總統」。使用法定全稱,大家感到很累,很作做。維基百科不是政府官宣。釘釘留言2020年12月2日 (三) 13:53 (UTC)
我這裏只是想説明「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名稱只可能有一個」的道理,別無其他。Similarly,「美國總統」也不是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名稱。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2日 (三) 13:59 (UTC)
「「美國總統」也不是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名稱」? 這是你原創了。難道你把維基當成各國外交部了?釘釘留言2020年12月3日 (四) 12:01 (UTC)
「美國總統」確然不是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名稱,但這不代表不能用。「蘇聯」也不是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名稱,但也一樣可作條目名使用。我這裏真的只是想説明「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名稱只可能有一個」的道理,別無其他,我對條目名稱本身並沒有任何意見。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3日 (四) 12:16 (UTC)
「美國總統」不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名稱只可能有一個」這些都沒有任何維基依據。按你的邏輯「美國總統」、「蘇聯」可以作為條目的名稱,因此以「韓國總統」這種方式命名條目也是可以的。釘釘留言2020年12月3日 (四) 12:35 (UTC)
(前半部份)「維基依據」?你肯定這樣不是自我引用?一切有來源依據的命名,其名稱是否符合用從主人完全僅取決於來源本身。(後半部份)我對此沒有意見。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3日 (四) 15:10 (UTC)
你錯把「名從主人」理解為「名從外文版維基」了。按你的意思,"US President"和"President of United States"得各有一文,然後中文「美國總統」,「美利堅合眾國總統」名從主各自有一個名和文章,以滿足你「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的名稱只可能有一個」的道理。但"US President"和"President of United States"是同一事物,只需一篇文章。釘釘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03:55 (UTC)
「名從主人」的解釋:一、維基百科方針: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可優先考慮使用該中文名稱。二、漢典:事物應以原主的或原來所在地方的名稱爲名。在Republic of Korea的官方中文資料裡,「大韓民國」、「韓國」似乎都有出現,但我是從媒體報導中得知,沒有親自看過公文。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的官方中文名稱則沒印象,不知道聯合國的中文文件中能否找到。--Twarrior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04:39 (UTC)
提供一個參考資訊:台灣人通常稱「北韓」和「南韓」,而不是「朝鮮」和「韓國」。前面發現「韓國」在網路上的使用率高於「南韓」,那只是因為中國大陸人口高於台灣。--Yel D'ohan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04:41 (UTC)
是的,台灣常用「南韓」,大陸常用「韓國」。兩邊都不用「大韓民國」。因此「大韓民國」就沒必要用,「韓國」較「南韓」時間上優先,數量上優先,因此條目應該以此命名。台灣則使用地區轉換的形式。釘釘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05:04 (UTC)
然後再補充一點:香港而言,「韓國」和「南韓」的常用性差不多,所以我不強制在繁體轉換所有「韓國」為「南韓」(我指轉換組)。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10:36 (UTC)
那就台灣正體地區轉換唄。釘釘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1:55 (UTC)
@Ericliu1912::「名從主人」不是「名從韓文版維基」。你不能對台灣常用「南韓XX」,大陸常用「韓國XX」這個基本事實視而不見。如你不再爭執,我就認為已達成題目以「韓國XX」命名,台灣正體使用地區轉換的共識。釘釘留言2020年12月6日 (日) 04:05 (UTC)
相關轉換你需要用的話,你直接用Korea轉換組就可以,不用另外特別手動設置。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6日 (日) 04:11 (UTC)
地區轉換這方面的具體做法我不是很懂,請台灣維基人自己處理。我只關心題目的命名。釘釘留言2020年12月6日 (日) 04:14 (UTC)
您從一開始就誤解了名從主人原則的含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8日 (二) 02:08 (UTC)
那你說下題目以「韓國XX」命名怎麼不符合「名從主人」? 釘釘留言2020年12月8日 (二) 13:48 (UTC)
不如說人家國號都叫做大韓民國了,您怎麼會認為「韓國某某」符合名從主人原則?簡單來說,官方中文資料中提供的正式中文名稱符合名從主人原則,例如大韓民國駐「中國」大使館網站給出了「大韓民國總統」這個名稱,因此「大韓民國總統」符合名從主人原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9日 (三) 11:12 (UTC)
2008年9月4日,韓駐台代表部曾發公函致台灣主流媒體,內容寫道:「關於臺灣媒體報導將韓國名稱以『南韓』或『South Korea』稱呼實有未妥,敬請貴單位今後有關韓國報導時使用『韓國』或『Republic of Korea』以正視聽為荷」(從網路上查詢聯合報報導得知,但未曾親自見過公函)。韓駐台代表部亦曾發公函致台政府機關,內容大意為:「大韓民國」與「韓國」同義,在公開場合可採用兩者其一之名稱,勿稱呼為「南韓」(早期閱讀實體報紙的印象,有記錯的可能性,且難以驗證)。假設上方報導皆屬實,「韓國」一詞能否算是「名從主人」,應該會是一個有趣的話題;有趣的點在於它是韓官方機構請求台灣使用的中文稱呼,但該國仍有一個更正式的中文全稱。--Twarrior留言2020年12月9日 (三) 12:22 (UTC)
維基百科條目不是以正式的全稱國號,而是以常用名命名,比如維基條目以「美國」命名,非「美利堅合眾國」。「한국」(韓國),「한국어」(韓國語)等這些都是韓國人(한국사람)的常用詞,也是符合「名從主」原則的中文常用詞。不要叫南韓 韓要求正名「韓國」「我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李宗芬表示,外交部尊重韓國駐台代表部意見。但她也指出,外交部一直以來與韓國的交往,都是以「韓國」或「Republic of Korea」稱呼」證明韓駐台代表部亦曾發公函致台灣主流媒體,「韓國」與「大韓民國」同義,勿稱呼「南韓」的事實屬實,「韓國XX」是名從主。「南韓」看起來有不符合名從主原則的問題。因此建議不用。 釘釘留言2020年12月9日 (三) 13:02 (UTC)
你連結的來源只能理解為:台政府機關看到媒體報導後做出的間接回應,韓是否曾致函台政府機關,可能還是需要更明確的可靠來源驗證。台灣正體如依常用名稱,設轉換組為「南韓」倒也無不可;但我更有興趣的部分是:是否能科學的分析出在台灣,究竟「南韓XX」與「韓國XX」何者更為常用。--Twarrior留言2020年12月9日 (三) 14:12 (UTC)
不好意思,我之前敲錯了應該是「發公函致台灣主流媒體」,非台政府機構。台政府一直使用「韓國」,因此「南韓」只是民間用法,這樣的話把台灣正體全轉換成「南韓」則不妥。我現在對地區轉換並不感興趣。請台灣維基人此後再另行討論地區轉換。這裡只想就條目的命名達成一致。目前看來條目以「韓國XX」命名是符合名從主原則的,而且在時間和常用性上占用絕對優勢。根據自由時報的報道,這種命名方式也是台政府的一貫做法,和台政府對台民眾的期望。釘釘留言2020年12月9日 (三) 14:28 (UTC)
瞭解。以下就交流點題外話:台政府在公開談話場合,其實是「南韓」、「韓國」混著使用,並且未對人民作出任何使用「韓國」一詞的期望或鼓勵。媒體報導(特別是政治新聞)多稱呼為「南韓」,民間生活周遭則分不清究竟「南韓XX」、「韓國XX」何詞使用的更多。--Twarrior留言2020年12月9日 (三) 14:41 (UTC)
大韓民國」也要根據維基常用名和名從主的原則移動到「韓國」,與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維基其它國家條目一致。釘釘留言2020年12月9日 (三) 13:21 (UTC)
我是不覺得「韓國」這個名字符合名從主人原則,但是如果確定「韓國」的常用性遠較高,我認為在常用性比名從主人原則優先的情況下進行移動是合理的(也就是説,名從主人原則未必是決定條目命名的重要考慮因素)。我只是反對替換內文用詞而已。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0日 (四) 08:39 (UTC)
「한국」(韓國)和「대한민국」(大韓民國)是同一事物,無需兩個條目。因此「韓國」與「大韓民國」都是名從主。「韓國」在常用性上的絕對優勢上面已經說過了。台灣正體地區轉換,請台灣維基人在其它時候另外討論。目前,我認為社區就條目以「韓國XX」命名條目已有共識。「大韓民國」根據維基常用名和名從主的原則移動到「韓國」,使其與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維基其它國家條目一致。釘釘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03:19 (UTC)
這樣的總結容易起爭議,因為「韓國」一詞是否符合「名從主人」,目前仍處於雞同鴨講狀態。要將「大韓民國」移動至「韓國」,依靠的主要理據也不是「名從主人」,沒必要在此強行總結「韓國」是否符合「名從主人」。另外,用戶堅持使用「大韓民國」的原因,比較容易猜想的到;而你曾將內文序言章節首句的「大韓民國」也一併刪除,這是因為移動戰產生的情緒動作,還是有其他的政治因素呢?(如不方便答覆,可以不予理會)--Twarrior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04:26 (UTC)
內文序言章節首句的「大韓民國」我之前就說過了保留,做法和美國英國法國德國一致。如果你認為「韓國」一詞不符合「名從主人」原則,請說明理由。不要在此什麼雞呀、鴨呀的。釘釘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08:20 (UTC)
願意保留序言章節首句的「大韓民國」這我知道,我只是好奇你將「大韓民國」一詞刪除的原因而已。「雞同鴨講」是比喻雙方對話沒有交集之意,如仍覺得冒犯,我願意收回。關於「韓國」一詞是否符合「名從主人」,我也很想知道其他維基人的看法(特別是管理員、行政員),所以才列舉韓官方致函台媒體的新聞,希望增加判斷的完整度。--Twarrior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09:55 (UTC)
我只是將部分「大韓民國」改為「韓國」而已。上面說過了大陸常用「韓國」,台灣常用「南韓」也用「韓國」。正式全稱「大韓民國」不符合兩岸語言習慣,非常做作。上面也說過了目前的討論僅限於條目的名稱,不再討論台灣地區轉換的具體做法和內文,請不要跑題。如果你非要管理員或行政員參與,我估計你得去請。因為,這些人一般只會旁觀。釘釘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12:00 (UTC)
關於刪除首句的「大韓民國」,我是有看到你在上方的留言;但心理仍覺得是否有其它更深層的原因,否則怎會為這事和其他人反覆編輯戰?我提問這個問題單純是好奇想瞭解而已。關於「韓國」一詞是否符合「名從主人」,我並沒有挑戰這個說法,否則也不會參與討論,並列舉出韓官方致函台媒體的新聞;我認為這或許初步符合方針條文所下的定義,但既然有二位維基人不認同,如無更多人參與(包括管理員、行政員),冒然總結「韓國」符合「名從主人」的結論,只會影響到將條目名稱移動至「韓國」的結論吧。--Twarrior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12:39 (UTC)
我在前面的討論只是反駁「韓國」不符合「名從主人」的觀點。條目名稱移動至「韓國」主要是依據常用詞原則,同時也符合「名從主人」。釘釘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13:12 (UTC)
「同時也符合名從主人」,這句話我不會挑戰的,否則也不會列舉出台灣的新聞報導。但是你有想過強行總結這句話,對形成移動條目的共識,是正效果還是反效果嗎?當然我們可以堅守自己的主張,並尋找資料佐證,但不適合在共識不明下(2比2),總結出這樣的結論。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是不是要繼續這樣總結,由你自己下決定。--Twarrior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13:35 (UTC)
@Twarrior:我很好奇你之前的這句"用戶堅持使用「大韓民國」的原因,比較容易猜想的到"。請說明有人堅持使用「大韓民國」的原因,我猜不出為什麼要違背維基規則和語言常規的原因。釘釘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3:49 (UTC)
我猜想可能的原因為:使用者認為兩韓尚未統一,雙方必須比照早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概念,雙方各自使用政權全稱。--Twarrior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5:20 (UTC)
我認為你說的不對。使用「韓國」一詞與地域中心有什麼關係?朝鮮使用全稱是因為與朝鮮王朝,古朝鮮有歧義。韓國只是和中國古代幾乎被人遺忘的小國有歧義,因此也談不上有歧義。相反「大韓民國」與「大韓帝國」倒是有很大的歧義,因此從消歧義的方面考量,也是應該使用「韓國」而非「大韓民國」。 釘釘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6:13 (UTC)
你不必對我解釋這個,我沒有將兩岸問題投射到其它地區的執著,只是點出其他使用者可能有此想法的原因而已。--Twarrior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6:20 (UTC)
那我猜你想說的是有些台灣人堅持用「大韓民國」是因為他們認為「韓國」是大陸人的說法。如果是這個原因,那也是站不住腳的。首先「韓國」就是韓國語的「한국」,非大陸製造。其次如你所說除台媒體外,台灣官方使用「韓國」,民間「韓國」和「南韓」參半。「韓國」一詞非大陸地區中心。還有,大陸在改革開放的初期也有人使用「南韓」的,但這個詞和「南朝鮮」一詞一樣,有冷戰含義的名稱,在大陸已經過時了,不被使用了。釘釘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8:00 (UTC)
我不評論任何原因是否站的住腳。既然你有疑問,我就再將上方所猜想的原因說明得更詳細一些:有些使用者可能會將兩岸用詞的共識(避免地域中心方針條文精神),也就是兩岸各自依政權全稱命名,投射到其他地方;假設兩德在維基百科成立前尚未合併,或許也會有使用者主張兩德必須使用政權全稱命名。--Twarrior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8:36 (UTC)
問題是「韓國」是兩岸官方共同的說法。而且我也想不出,如果德國仍然處在分裂狀態,兩岸對這兩個國家的稱呼上有什麼差異。「東德/西德」,「民主德國/聯邦德國」這些詞對於大陸人來說沒有任何區別。釘釘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9:20 (UTC)
這我知道,或許只能理解為一種政治意識型態及避免地域中心用詞的平衡而已;假設有人主張兩岸應依各自常用名稱,分別採用「中國」、「台灣」命名條目之類的,肯定是會吵翻天吧。當然,我是不會將兩岸問題投射到其他地方的,至於要說它合不合理,我會尊重而不評論。--Twarrior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10:02 (UTC)
你說的越來越跑題。「中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與「中華民國」不是完全等同的事物,是分開的兩個條目。而「韓國」和「大韓民國」指的是百分百相同的事物,無法分開。請相關人士不要「將兩岸問題投射到其它地區的執著」。釘釘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12:07 (UTC)
跑題是指我對你的回覆嗎?我想我應該是照著你的提問,回答我所猜想的原因而已。關於兩岸的政治意識型態與常用名稱之間,有許多錯綜複雜的道理,這些我仍然尊重你的言論而不評論。--Twarrior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12:24 (UTC)

人名命名常規

在格式手冊增加對摺疊內容的限制

Wikipedia:關注度 (交通)疑問

續:為部分特色內容評選新增即時不合標準的相關規定

子格式手冊整合

用戶討論頁是否適用於UPNOT

有關WP:GRADE語句修飾及修訂

禁止新聞媒體條目內嵌入現職和離職的記者及員工列表

修改WP:權限申請中IP封禁豁免權和巡查豁免權的部分內容

人物關注度標準增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