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文明/存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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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維基百科:文明#失禮發生的例子增加例子的建議
- 當某個人員向你解釋某件事時, 你不正面回應對方的論點, 並且情緒化或者極端化地說:「無稽之談」,「你的理據毫無看點」, 「自娛自樂請便」等。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4:42 (UTC)
- 這可能沒有人關注。--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5:01 (UTC)
- 不過您已經加了的樣子。估計會被回退,近些年方針頁的修訂要走WP:7DAYS流程。--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5:04 (UTC)
- 謝謝User:YFdyh000。 已經回退。 如果7天後沒有人發言,是否是表明不能修改?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05:50 (UTC)
Wikipedia:文明#失禮發生的例子 - 提議增加下面例子
提議在Wikipedia:文明#失禮發生的例子一節中增加下面例子:
- 當某個人員向你解釋某件事時, 你不正面回應對方的論點, 並且情緒化或者極端化地說:「無稽之談」,「你的理據毫無看點」, 「自娛自樂請便」等。
- 你的判斷已經被回復和反駁,你多天不回復, 按維基慣例,就隱含你已經默認。 但是,你一方面不回復對你反駁, 另一方面在不同維基人的發言中和不同頁面中,不斷重複你的判斷。
- (-)反對 「你的判斷已經被回復和反駁,你多天不回復, 按維基慣例,就隱含你已經默認。」此條文。此條文可能強迫他人須不斷回應他人的已被反駁或不合理之論點,最終演變成出現大量無意義的回覆及不利理性討論的進行。--SCP-0000(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4:44 (UTC)
- Gluo88的提議有列出要增加的內容,但沒有說明要增加這些例子的原因, 建議說明一下。--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4:51 (UTC)
- 謝謝user:Wolfch的提示。User:SCP-2000謝謝您發表意見, 我是新手,我翻譯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中文維基百科被某個人(M君)的作出的疑似侵權判斷。在討論中 (見: 1. 柯里悖論疑似侵權討論 - [1], 2. 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存檔/2021年2月#研討如何判定翻譯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中文維基百科的版權中的遇到的多個問題(方針問題), ),5名或以上的維基人認為「不是侵權」,並且有維基人認為M君是「惡意推斷」。 但仍遇到下面實際問題:
- 1. 當我和其它維基人向M君解釋某件事時,M君不正面回應對方的論點,只是籠統否定等, 並且情緒化或者極端化地說:「無稽之談」,「你的理據毫無看點」, 「自娛自樂請便」等。
- 2. 當提出疑似侵權判斷可能是「誤判」時,很快有維基人做了比較和鑑定,認為我的版本和第三網站版本相似部分都是由維基英文翻譯的,沒侵權。他最初不回應那幾位維基人。然後, 反覆說是「抄襲」。當其它維基人和我向M君指出「第三網站版本沒有版權, 問M君是否認可, 討論已經延續兩個多月了, 他至今沒有回應這個關鍵問題。
- 3. 當M君作出的疑似侵權判斷已經被回復和反駁,而且由5名或以上的維基人認為「不是侵權」,並且有維基人認為他是「惡意推斷」。 M君一方面不回復某些關鍵而有理有據的反駁(來自我本人和多名維基人),另一方面相同或不同維基人的新發言中,不斷重複他已經被反駁並且沒有正面回應的「疑似侵權判斷」。
-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5:54 (UTC)
- 謝謝您的回覆, 上述的回覆主要是以您和M君的互動為主, 我會認為要修改Wikipedia:文明時, 比較需要提到的是Wikipedia:文明有什麼不足之處, 以及您舉的例子和Wikipedia:文明的相關性--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22:40 (UTC)
- Wolfch 我發現, 現在Wikipedia:文明#失禮發生的例子一節只有兩個例子。 我提議有列出要增加的內容都屬於Wikipedia#失禮發生的例子。 我覺得好像需要由日常遇到的實際真正問題的例子來補充。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1:53 (UTC)
- 謝謝您的回覆, 上述的回覆主要是以您和M君的互動為主, 我會認為要修改Wikipedia:文明時, 比較需要提到的是Wikipedia:文明有什麼不足之處, 以及您舉的例子和Wikipedia:文明的相關性--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22:40 (UTC)
- 根據User:SCP-2000前面提出對第二條的擔憂和反對,修改第二條提議如下:
- 你的判斷已經被回復和反駁,並且你多天不回應反駁(排除了此情況:強迫他人須不斷回應他人的已被反駁或很明顯不合理之論點,最終演變成出現大量無意義的回覆及不利理性討論的進行)。 但是,你一方面不回復對你反駁, 另一方面在不同維基人的發言中和不同頁面中,不斷重複你的判斷。
現再調整提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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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2:03 (UTC)
- 我仍覺得目前的討論, 沒有提到加入的例子和Wikipedia:文明方針的相關性。--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2:24 (UTC)
- 謝謝。「失禮發生的例子」這一節是Wikipedia:文明已經有的,我是在假定該章節以前做過已經Wikipedia:文明方針的相關性的討論,共識和公示等, 才被接受為是和Wikipedia:文明方針的相關而收為其中一節。 對於「失禮發生的例子」節, 我覺得好像需要吧日常遇到的失禮發生的例子補充進來就可以了。 當然,這些例子需要是「失禮發生的例子」。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02:51 (UTC)
- 並且建議:如有可能, 請將你見到最近實際發生過的不文明的行為,抽象為例子(隱去細節和人名), 加入到 Wikipedia:文明#失禮發生的例子小節或Wikipedia:文明其它有關的例子小節,幫助以後具體來評判什麼是不文明的態度。這些有過共識的例子, 有點像法院的判例,在這裡能作為參考的指引來勸導如何解決爭議。實踐中發現,只有抽象的准測,有很多模稜兩可的情況,有時為解釋準則而引起新的爭議, 有過共識的例子能將不少模稜兩可的情況清晰化。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20日 (三) 12:26 (UTC)
- (-)反對修改, 目前增加的例子似乎是和G君及M君的爭執有關, 我認為不太有必要加入。--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23日 (六) 22:51 (UTC)
- 謝謝分享看法。 上面確實是根據實際發生過的行為抽象為例子,但表述上已經沒有關聯了,只是對事不對人。加入後好處是: 有點像法院的判例,在這裡能作為參考的指引來勸導如何解決爭議。不知您覺得加入後會有那些壞處呢? 進一步說, 平衡利弊, 我覺得, 正是由於從實際發生過的行為抽象出來得例子, 更有參考價值。 否者, 如何加入例了更合適呢?
由2021年2月1日由[客棧/方針]移到此處-後續討論
- 針對「反對」的理由進行解釋後, 沒有得到回應。 對於「一己之見」否定大多數人的意見並且用情緒化過激語言的有管理權的人,看來這次不能通過提案來修改方針, 約束這種行為。 從前面的討論看到這句話:"看你是誰,維基百科人人平等的,但是一些人比其他人更加平等。如果一個人犯了錯誤但是不被處理,甚至不可以被批評,那麼這個人就擁有不文明特權"。 想到本提案,同感。 是否這個提議不能進展了?見: 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存檔/2021年2月#研討如何判定翻譯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中文維基百科的版權中的遇到的多個問題(方針問題) --Gluo88(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00:07 (UTC)
從Wikipedia_talk:文明#關於中文維基百科的文明方針可以看到下面評論:
- "我倒是希望管理員也有定期的考核和能夠對管理員的問題進行有效討論和仲裁的平台。理論上說維基人都是平等的,管理員也應該被一視同仁,事實上只要有足夠多的人投票阻止彈劾,一個暴走的管理員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是無法被抵消的。而作為管理員想GAME也是很容易的,畢竟現狀是管理員沒法管管理員"
- "應該明白中維近期不會推行政制改革。在現行框架下面努力吧。"
本提案也是「在現行框架下面努力」的嘗試。 試圖,沒有將M君因過激和不禮貌的語言提報到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也沒有因其堅持錯誤將不侵權的版本(按大多數維基人的表態-不侵權)說成侵權而提報到Wikipedia:當前的破壞, 只是加入隱去當事人名字的例子。希望能對管理員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有善意的約束, 但不希望「這個人就擁有不文明特權」。 --Gluo88(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5:11 (UTC)
有關2/1存檔的討論
上述是在2/1存檔的討論,但其中又出現2/7的留言,若要針對該議題繼續討論,建議另外開一個段落討論--Wolfch (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08:40 (UTC)
- 謝謝。 按建議新開了一個段落討論。 因為問題是上面的繼續,討論也沒有關閉, 也沒有在本討論頁存檔,在所以開了子段落。--Gluo88(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2:27 (UTC)
在用戶頁聲稱支持核武器毀滅某國,並稱某國人是垃圾,是否合理正當?
原標題為:提案明確禁止極端/仇恨言論
目前各方針及指引中,只能間接的禁止極端言論,以此提案明確禁止在用戶頁或討論中發表極端/仇恨言論。
比如: 聲稱支持消滅中國,核平台灣,支持核平某一國家/地區的,認為應將某一國家滅絕,殺光***、*那人、*燦、*蛙等仇恨言論/極端言論。
WP:UPNOT、WP:文明、WP:SOAP、WP:NOTSOCIAL等似乎只能間接禁止。 foundation: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似乎有明確禁止,但本地沒有類似方針。
--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2日 (四) 16:45 (UTC)
- 我說,這種事情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線,應該是常識性的東西了吧。發表仇恨言論應該是直接牴觸五大支柱第四條以禮相待的吧。不過你要明文規定我也不反對就是了。--Milky·Defer 2021年12月2日 (四) 18:18 (UTC)
- 暫時(-)反對此提案。「沒壞別修」,WP:5P4已經囊括的這當中的大多數情況。如果曾經有出現因為沒有就本具體事項明確規定而導致處置有難度的事件,那麼請 ping 在下討論。至於之前有用戶作出「支持納粹」的言論而未遭處理,也似乎不是因為對此沒有直接規定。--Yangwenbo99論 誠邀諸君參與自主隔離運動 2021年12月2日 (四) 22:54 (UTC)
- @Yangwenbo99:比如User:Fggddforchina的用戶頁。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3日 (五) 02:00 (UTC)
- 此人明顯地違反了WP:UPNOT#12,應該不需要另起條文。但我對於為何沒有管理員依照指引進行處置,深表疑惑。--Yangwenbo99論 誠邀諸君參與自主隔離運動 2021年12月3日 (五) 02:25 (UTC)
- 您認為該行為是否違反WP:文明及五大支柱?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3日 (五) 02:24 (UTC)
- @Yangwenbo99:比如User:Fggddforchina的用戶頁。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3日 (五) 02:00 (UTC)
另外還有一個疑問想請教,foundation: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是否可以約束本地?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3日 (五) 02:28 (UTC)
- 當然,為何不能?--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3日 (五) 02:43 (UTC)
- 仍需要本地通過才有約束力,見meta: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zh「本文件為通用行為準則的鏡像版本,已於2020年12月9日送經信任理事會批准(見通知及原文),但仍需社羣同意。關於如何實現、運用UCoC的全域討論仍在進行。更多資訊請參閲 答客問。如果您要提出進一步的變更提案,請至通用行為準則的主討論頁。」--(☎) 2021年12月3日 (五) 20:04 (UTC)
- 請教一下,meta的全域方針需要本地通過嗎?比如禁止開放代理。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4日 (六) 02:22 (UTC)
- 否。foundation: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寫明:
It may not be circumvented, eroded, or ignored by Wikimedia Foundation officers or staff nor local policies of any Wikimedia project.
--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4日 (六) 02:30 (UTC) - 而且「仍需社群同意」也不是你維社群,而是整體維基媒體社群。--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4日 (六) 02:33 (UTC)\
- 就算是這樣,當前咱也沒啥辦法,只能等UCoC通過。另外UCoC只是訂定說OO行為是違反準則的,並沒有列出違反準則後的後果。--(☎) 2021年12月4日 (六) 11:45 (UTC)
- 註:「關於如何實現、運用UCoC的全域討論仍在進行」,換句話說,當前並沒有一個如何把UCoC實現並帶入本地社群的計畫,所以也無法執行。--(☎) 2021年12月4日 (六) 11:51 (UTC)
- 違反UCoC的行為基本上T&S跑不掉。本地執行或未明確通過,但因該方針為基金會方針,故仍需儘量執行。--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7日 (二) 17:41 (UTC)
- 我是不太喜歡把T&S當靠山這種想法,光是他們的執行效率有待觀察了(請注意如果是T&S做事的話那就是另類的基金會行動)。另外您說執行,您在中維連執行辦法都沒有的情況下您應該是去問管理人員願不願意執行,而不是在這問。--(☎) 2021年12月14日 (二) 15:22 (UTC)
- 違反UCoC的行為基本上T&S跑不掉。本地執行或未明確通過,但因該方針為基金會方針,故仍需儘量執行。--路西法人⛧ 2021年12月7日 (二) 17:41 (UTC)
- 仍需要本地通過才有約束力,見meta: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zh「本文件為通用行為準則的鏡像版本,已於2020年12月9日送經信任理事會批准(見通知及原文),但仍需社羣同意。關於如何實現、運用UCoC的全域討論仍在進行。更多資訊請參閲 答客問。如果您要提出進一步的變更提案,請至通用行為準則的主討論頁。」--(☎) 2021年12月3日 (五) 20:04 (UTC)
- 某種程度上,這可能是管轄力最強的了。通用行為準則不得被任何基金會雇員、志願者或本地方針繞過。--Milky·Defer 2021年12月3日 (五) 03:18 (UTC)
- 要麼就不允許發表任何個人看法,(-)反對只禁止某些類型的看法,不管是所謂「仇恨言論」還是「政治敏感」、「破壞民族團結」。--7(留言) 2021年12月3日 (五) 03:56 (UTC)
- 通用行為準則已禁止,任何本地方針不得繞過。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3日 (五) 15:44 (UTC)
- 建議修訂WP:UP,不建議另立新案。另 吐槽,以中國的現狀,這種行為只會越來越多--Nrya ✰武漢肺炎兩週年•Xi病毒來襲 2021年12月3日 (五) 12:29 (UTC)
- 可以考慮參照英維訂定反分裂維基社群相關的修訂,不過應該會花蠻久時間通過。--(☎) 2021年12月3日 (五) 19:57 (UTC)
- 不必吧,將UCOC本地化就可以了。桐生ここ★[討論] 2021年12月4日 (六) 02:20 (UTC)
- 可以考慮參照英維訂定反分裂維基社群相關的修訂,不過應該會花蠻久時間通過。--(☎) 2021年12月3日 (五) 19:57 (UTC)
- 參見維基百科:通用行為準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STE) 2021年12月3日 (五) 14:41 (UTC)
更新文明方針
原標題為:更新wp: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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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1.上古數據,早已過時。現在也有大陸用戶用代理,導致地區訪問量統計並不可靠,所以不應該加入。簡繁變體的使用沒有找到數據,所以沒有加入。2.根據兩岸用語規範了並列內容--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18日 (二) 13:26 (UTC)
- (+)贊成,感覺可以。--YFdyh000(留言) 2023年7月18日 (二) 15:29 (UTC)
- (+)支持(甚至現原有條文本身也有「中國」中心的問題,確實該修正)。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39 (UTC)
- @落花有意12138:一點建議:可以把擬議條文中的「其中之一是」改成「包括但不限於」。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00:41 (UTC)
- @sanmosa::認為這兩者等價,既然你提出來我就那樣寫吧。——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0日 (四) 11:09 (UTC)
- 任何地域的人都可以參與中文維基百科,中文維基百科本身是沒有「海外」人士的,需一併修改。--紺野夢人 2023年7月19日 (三) 02:37 (UTC)
- 可以考慮改成「非中文母語人士」?——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9日 (三) 03:19 (UTC)
- 對應「地域中心」的話似乎「漢語國家及地區以外的人士」較佳。--紺野夢人 2023年7月19日 (三) 03:30 (UTC)
- @Ericliu1912、Yumeto:你們倆都有道理,我覺得兩者都該寫進去。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9日 (三) 10:26 (UTC)
- @Ericliu1912、Yumeto:已修改——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0日 (四) 11:09 (UTC)
- 對應「地域中心」的話似乎「漢語國家及地區以外的人士」較佳。--紺野夢人 2023年7月19日 (三) 03:30 (UTC)
- 可以考慮改成「非中文母語人士」?——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9日 (三) 03:19 (UTC)
- 刪減過多,應當保留限制明顯居於強勢壓力姿態之一方的條款,方針也必要列明和明確使用者之權益,條款必需令使用者可以意識到對應行為之擠壓意圖或其他同類侵擾不同使用者之意圖,均不會為社區及社羣目標所容忍。。--約克客(留言) 2023年7月20日 (四) 04:26 (UTC)
- @Longway22:「任何人數居多的群體都保證不會侵害其他的個體」被保留,應該足夠說明方針意圖。如若您希望明確用戶的權益,可以自行提出新的方案,此提案僅是為了更新過時數據。--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0日 (四) 10:31 (UTC)
- @落花有意12138:我猜他的意思應該是保留開首兩條,具體有可能是這樣:
- @Longway22:「任何人數居多的群體都保證不會侵害其他的個體」被保留,應該足夠說明方針意圖。如若您希望明確用戶的權益,可以自行提出新的方案,此提案僅是為了更新過時數據。--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0日 (四) 10: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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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但如果要處理「更新過時數據」的事情的話,那兩句可能還需要一定程度上的措辭調整。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0日 (四) 13:38 (UTC)
- @Sanmosa:這兩條的內容沒有來源證明,因此不應該加入,讓人產生誤解,尤其刪去時間後,連這是過時的信息都意識不到。--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1日 (五) 12:12 (UTC)
- 你上面應該有提到過「現在也有大陸用戶用代理,導致地區訪問量統計並不可靠」,所以我自己是覺得來自中國大陸的用戶的比例應該是地區訪問量統計中的比例再增加若干百分點,但我們似乎沒有現在的地區訪問量統計。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1日 (五) 13:36 (UTC)
- @Sanmosa:[2],但是沒有大陸--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2日 (六) 14:17 (UTC)
- 那你覺得中國大陸的用戶會用臺灣的代理嗎?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2日 (六) 14:20 (UTC)
- @sanmosa:首先至少沒有簡繁的統計,所以認為應該移除。無論大陸用戶用什麼地方的代理,都不能認為某個地方的用戶全是大陸用戶,大陸用戶的數量因為代理無法統計。--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2日 (六) 15:24 (UTC)
- 從一個大陸用戶的角度來看,我無法認同因大陸編輯的VPN使用而去增減某個地區的訪問量。目前許多VPN都支持掛多個地區的代理,我身邊的大部分朋友是根據實時延遲來選擇,可能早上使用的是香港代理,晚上因為台灣代理延遲較低就改用台灣的。——Aggie Dewadipper 2023年7月24日 (一) 07:14 (UTC)
- 有直連技術,無大陸有點奇怪。使用多國IP的用戶怎麼計算的。超過5次編輯的中國大陸IP位址,沒有超過10個?--YFdyh000(留言) 2023年7月22日 (六) 15:19 (UTC)
- 我向來使用美國IP,感覺美國IP人數有點少,看總數也沒可能不統計申請IPBE的人數。--Cat on Mars 2023年7月25日 (二) 20:42 (UTC)
- [3],數個地區的數據被屏蔽了。所以該數據似乎缺乏參考性。Special:統計-活躍用戶的列表中,達到2位數操作的有1800人,此列表不能涵蓋IP用戶。--YFdyh000(留言) 2023年7月25日 (二) 21:12 (UTC)
- 那你覺得中國大陸的用戶會用臺灣的代理嗎?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2日 (六) 14:20 (UTC)
- @Sanmosa:[2],但是沒有大陸--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2日 (六) 14:17 (UTC)
- 你上面應該有提到過「現在也有大陸用戶用代理,導致地區訪問量統計並不可靠」,所以我自己是覺得來自中國大陸的用戶的比例應該是地區訪問量統計中的比例再增加若干百分點,但我們似乎沒有現在的地區訪問量統計。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1日 (五) 13:36 (UTC)
- @Sanmosa:這兩條的內容沒有來源證明,因此不應該加入,讓人產生誤解,尤其刪去時間後,連這是過時的信息都意識不到。--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21日 (五) 12:12 (UTC)
- 以上,但如果要處理「更新過時數據」的事情的話,那兩句可能還需要一定程度上的措辭調整。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0日 (四) 13:38 (UTC)
- @Longway22:不知我對您的意見理解是否有誤,請留言指出。
- 由於多日無留言,並且共識傾向支持,現 公示14日。由於文明方針為基石,因此才去較長時間的14日公示。--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7月31日 (一) 13:01 (UTC)
- 已閱版本應該可以。--約克客(留言) 2023年7月31日 (一) 14:07 (UTC)
- @Longway22:上面的可以,還是下面的可以?--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4日 (五) 13:08 (UTC)
- 最新UTC之修正案。--約克客(留言) 2023年8月12日 (六) 03:55 (UTC)
- @Longway22:如何確定使用簡體的比使用繁體的多?如何確定大陸用戶比台灣用戶多?沒有數據可以說明。--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2日 (六) 04:06 (UTC)
- 謹此引用WP:免責聲明和WP:BURO於本案,同時認為需要嘗試以常識看待相應衡平之保留。--約克客(留言) 2023年8月12日 (六) 07:51 (UTC)
- 由於Longway22提出反對,公示停止。
- 沒看懂您引免責聲明是什麼意思。您是說「根據常識」就可以說明簡體的比繁體的多,大陸用戶比台灣用戶多?如果您希望保留這兩條,應該給出合理的統計,證明這一內容。--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7日 (四) 09:15 (UTC)
- 謹此引用WP:免責聲明和WP:BURO於本案,同時認為需要嘗試以常識看待相應衡平之保留。--約克客(留言) 2023年8月12日 (六) 07:51 (UTC)
- @Longway22:如何確定使用簡體的比使用繁體的多?如何確定大陸用戶比台灣用戶多?沒有數據可以說明。--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12日 (六) 04:06 (UTC)
- 最新UTC之修正案。--約克客(留言) 2023年8月12日 (六) 03:55 (UTC)
- @Longway22:上面的可以,還是下面的可以?--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8月4日 (五) 13:08 (UTC)
- 已閱版本應該可以。--約克客(留言) 2023年7月31日 (一) 14: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