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議
外觀
(重新導向自濮議)
濮議,指宋英宗時代對皇帝生父濮安懿王趙允讓尊禮的討論,其引起了一系列政治事件。
宋英宗趙曙原是濮王趙允讓之子,由於宋仁宗的皇子全部夭折,為皇嗣得以延續,遂過繼給宋仁宗為皇子。宋英宗即位後,討論崇奉濮王的典禮。
治平元年(1064年),韓琦、歐陽修等奏請尊禮濮安懿王為皇考。尊禮之事引起與王珪、司馬光、呂誨、范純仁、呂大防、賈黯等台諫大臣的不滿,主張稱濮王為皇伯。史稱濮議之爭。此事件導致呂誨、范純仁、呂大防等人被貶黜。
治平三年(1066年),由於宋英宗強烈意願,迫使曹太后同意英宗稱濮安懿王和三位妻妾(譙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為「親」,尊濮安懿王為皇考濮安懿皇,三位妻妾並尊為后。英宗下旨,以禮追崇生父和三位夫人,為其修建陵園和宗廟。但趙允讓一直沒有獲得明確的皇帝尊號,隨著英宗的去世,事情不了了之。
嗣濮王
[編輯]元豐七年(1084年),宋神宗進封伯父趙宗暉為嗣濮王[2],以奉祀親祖父濮安懿王;此後,能繼承嗣濮王的人選,都是從趙允讓的後代中選擇[3]。一直到南宋中期為止,趙允讓在世的後代中最年長者,有資格獲封嗣濮王。但是由於嗣濮王受封時往往已經相當衰老,很快必須重新尋找合格者;而且遴選的過程也有因官階低下而無法受封者。因此自嘉定十二年(1219年)起,有資格承襲的宗室如果過於年邁,便以授官給他的兒子代替,並找下一順位的繼承人[4]。
參考文獻
[編輯]- ^ 《宋史·卷二百四十五·列傳第四·宗室二》:「既而內出皇太后手詔曰:『吾聞羣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見施行。吾載閱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濮安懿王、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濮安懿王稱皇,王氏、韓氏、任氏並稱后。』事方施行,而英宗即日手詔曰:『稱親之禮,謹遵慈訓;追崇之典,豈易克當。且欲以塋為園,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主奉祠事。』……至神宗元豐二年,詔以濮安懿王三夫人可並稱王夫人云。」
- ^ 《宋史·卷十六·本紀第十六·神宗三》:「(元豐七年二月)癸未,進封濮陽郡王宗暉為嗣濮王……」
- ^ 《宋史·卷二百四十五·列傳第四·宗室二》:「嗣濮王者,英宗本生父後也。治平三年,立濮王園廟。元豐七年,封王子宗暉為嗣濮王,世世不絕封。」
- ^ 《宋會要輯稿·卷002·帝系二·濮秀二王雜錄》:「(高宗紹興)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元豐中,濮王位最長宗暉襲封嗣濮王,其後並系濮王位宗室最長之人承襲。……慶元三年四月四日,……照得以次『不』字行宗室年甲次第,挨排歲數最長宗室不𥞋,年七十六歲,合該襲封……京鏜等奏曰:『此議固是,但屬近行尊而昏耄者,則閱時不久,又煩朝廷推擇。如近日安定子恭可曾識面及其薨背,便要許多恩數。臣等欲於集議內添不昏耄三字。』上曰:『年既昏耄,必無長久之理。』何淡奏:『如此則有可決擇,不專取一人。』上曰可。……嘉定十二年八月三日,臣僚言:『……宗司見其不能拜跪,與特轉一官,及一子恩澤,文武隨資,以華其老;卻於以次人內更行選襲。庶幾尚年、尊德之典並行,奉先睦族之意增重。』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