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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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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一个罪名,最高可判处死刑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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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5条规定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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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至2013年3月间,被告人吴某多次收购一次性输液皮条、注射器等医疗废物存放于该宿舍院内,在2013年年初及年底,分二次贩卖,计有100公斤,并从中获利。 吴某因犯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罪,被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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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9月最新版)_找法网. china.findlaw.cn. [2017-0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26). 
  2. ^ 吴某、杜某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_司法案例_北大法宝. www.pkulaw.cn. [2017-0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3) (英语).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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