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應雄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楊應雄
 中華民國第8屆立法委員
任期
2012年2月1日—2016年1月31日
前任陳福海
继任楊鎮浯
选区金門縣選舉區
多数票12,435(32.96%)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57-06-08) 1957年6月8日66歲)
 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新黨背書)
配偶高淑貞
学历
经历

楊應雄(1957年6月8日),金門縣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曾任金門縣議員、第八屆立法委員

法律案件[编辑]

楊應雄於2002年3月起擔任金門縣議員,同時經營金馬旅行社,其配偶高淑貞為負責人。楊身為監督金門縣政府的民意代表,卻承包縣政府轄下多個單位的旅遊案,違反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九條:「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後經監察院依法裁罰最低罰金866萬[2]

之後,金馬旅行社聲請大法官釋憲,決議認為監察院裁罰於法有據,聲請予以駁回[3]

政策[编辑]

  • 不支持馬英九於2008年競選總統時所提「繼續管制中國830項農產品」之政見,多次投票反對「要求馬政府應正式具體宣示不再開放現行禁止自中國進口之830項農產品」之提案[4][5][6][7],也反對禁止中資直接或間接介入選舉及政治活動[8][9]
  • 黃志雄在2012年12月20日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要求教委會未來應限制社會人士旁聽。其中楊應雄也投票贊成限縮旁聽權,被民團批傷害公民參與監督立法委員的權利。[10]

参考資料[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