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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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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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別 | 女 |
| 政黨 | |
| 籍貫 | 台灣台中縣 |
| 出生 | 1956年12月9日 (55歲) |
| 學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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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Kuan Bi-ling,1956年12月9日-),台灣政治人物,出生於台灣原台中縣豐原市,原籍在台中縣石岡鄉原名梅仔樹下的梅子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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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出身
- 父親是台灣客家人,追朔其源,祖先係來自中國廣東大埔縣黃蘭村石圳口,母親是通稱的河洛人。
- 曾任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副教授(現仍為兼任副教授)、高雄市政府新聞處長、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長,現任高雄市第五選區立法委員。
- 管碧玲的母語是通稱的台語。在文化局局長任內,因姓「管」而常被問及出身,才自覺要學會說客語,因此在短時間內學會客家話,並以98分通過台灣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的客語檢定。
- 許多支持者暱稱她「管媽」。
- 丈夫許陽明曾任台灣《首都早報》副社長、台灣第二屆國大代表、民進黨國大黨團幹事長、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民進黨副秘書長和台南市副市長。
[编辑] 參政的歷程
由於許陽明的三姨媽許月里與姨丈周合源曾是政治犯,管碧玲在結婚後受許陽明逐漸影響,讀研究所時開始參與黨外助選活動,投入1980年代末台灣的街頭社會運動與政治運動。1991年,管碧玲在博士班讀書,許陽明在台北市當選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她身兼學生、老師、民意代表的太太及家庭主婦四職,參與政治日深。
管碧玲在台北時,最著名的文化活動是與許陽明共同推動台北市北投溫泉鄉的再造重建。北投、士林溫泉區的古蹟,多由許陽明策劃推動指定成功,並推動北投溫泉博物館的保存與設立。此外,管碧玲與許陽明對台北市蔡瑞月舞蹈社的搶救與保存、台語電影成為文化資產的保存,也出了很大的力量。
1995年曾出任彭明敏、謝長廷競選總統、副總統第一階段執行總幹事。1996年受美國新聞總署邀請至美訪問一個月,考察國家安全政策、社區發展、教育發展,參訪白宮、美國國家安全會議、美國國防大學、美國婦女選民聯盟、幾位國會議員的競選活動及幾個州的社區與教育組織,參與各種座談。
曾任民進黨中央黨部政策中心主任,陳水扁競選台北市市長連任時曾參加助選。曾擔任婦女總部發言人、陳水扁總統知識台灣助選團副團長、二二八50週年追思夜省燭光大遊行總指揮、民間憲改監督聯盟發言人、國民大會憲政改革擴大諮詢會議學者代表。
後來應時任高雄市市長謝長廷邀請,出任高雄市政府新聞處長(任期為2000年4月17日至2002年12月31日),任內強調新聞處的角色不是市府的化妝師,而是高雄市價值的傳遞者,任內設立高雄電影圖書館、高雄電影節、南方電影節,推動愛河流域的咖啡產業活動等。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成立後,擔任首任局長(任期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9月15日),任內重修英國領事館和武德殿,指定中都窯廠成為國定古蹟,高雄市辦理公共藝術自治條例等。
[编辑] 擔任立法委員時期
2004年,以「友善高雄、寶貝台灣」、「請支持帶動進步的人」為主軸,在高雄市第一選區(楠梓區、左營區、三民區、鹽埕區、鼓山區、旗津區)當選第六屆立法委員,係民進黨創黨以來,第一位參選區域立委的女博士,也是首位在高雄市提名並當選的女性立法委員。
2008年,第七屆立委選舉改制(單一選區兩票制,席次減半),在高雄市第二選區(三民區民族路以西、鹽埕區、鼓山區、旗津區)以「不分黨派創造高雄時代」為主軸競選而連任。第八屆立委選舉,大高雄合併,原選區區域不變,但選區名稱改稱為高雄市第五選區,以「青春無敵、勇敢築夢」鼓勵大家勇於為台灣的理想奮鬥為競選主軸而連任。
擔任立法委員後,基本上常駐教育文化委員會,也致力揭發台灣在國際間被打壓的事實。也曾揭發幾位內閣閣員擁有綠卡,2011年揭發世界衛生組織WHA內部密件處理涉及台灣事務時稱台灣為中國之一省,而引起政壇風暴。
這幾年注意弱勢關懷的政策,爭取到全面補助全國罕見疾病患者維生器電費補助並建立制度;修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通過語障人士翻譯需求服務政府不得有限制;成功爭取聽語障人士每月400通簡訊免費,視訊電話(手語溝通之必須)比照語音電話費率;爭取全國增購復康巴士達全國512輛;主導修訂「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建立就學安全網,要求教育部全面框列補助營養午餐、學雜費、助學貸款等預算。也對於中國學生來台的種種問題,在立法院強力主導立法。也曾針對漢生病患領銜提出照護賠償條例、領銜推動民進黨團對全民按指紋提出釋憲、要求女性公務人員請產假考績不得自動列為乙等、關照受暴婦女爭取保護令費用由政府代繳等等,也主導修訂教育基本法,明訂禁止學校體罰,使台灣成為全球第109個禁止學校體罰的國家。在88水災之時,也曾募集物資,贈送給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台南縣等地政府與公所,並捐贈協助高雄市五所教會協助安置災民;協調高雄市旅館業者提供100間房間供救災志工免費住宿等等。
對影響旗津區數十年的港埠用地解編問題,也經管碧玲爭取已獲行政院核定解編。其他如高雄鴨子船的執照問題的解決、低底盤公車的爭取(從13輛爭取為64輛),還有如東臨港線自行車道、遊艇下水專用碼頭、楠梓1-1道路---等等建設的爭取多已完工。
88水災在參考921重建長達十年之經驗,產業與文化重建,乃是協助地方居民重新出發的重要事項,而這類的工作實需長時間的孕育培養,不宜匆促為之,考量目前重建狀況,要加速產業與文化重建,確有其難度,實有延長重建期限、妥予規劃推動之必要,因此管碧玲也將「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三十條文「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適用期間為三年。」,提案修正為「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適用期間為三年。本條例執行期滿未及執行部分,必要時,得經行政院核定酌予延長,延長期間最多以二年為限。」也經朝野協商獲共識三讀通過。
國民教育法原本對於學校聘用專業輔導人力並未有強制規定,致使全國國中小5,814個輔導老師中,僅有五%是專任的輔導老師,其他都是一般老師兼任,而這些老師本身也要負擔一週12-22節的教學,因此對學生的輔導工作根本是難以兼顧!管碧玲在去年12月31日提出國民教育法第十條修正案三讀通過,要求每個學校應聘有一個以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讓真正專任專業的輔導老師與工作人員進駐校園。
過去幾十年交通罰法處罰逾期繳交罰款,逾期一個月加罰一倍,逾期二個月加罰兩倍的不合理規定,管碧玲也在立法院總質詢要求這種違憲罰法必須更改。管碧玲認為逾期繳交所需付的代價是需付「額外利息」的概念,而不是重複處罰,因為被處罰的民眾並沒有違規二次或三次。政府不可以處罰人民記憶不好或忙碌而沒有去繳交罰款,這是違憲的。經管碧玲質詢並監督改善後,現在交通罰法已經做了重大的觀念與實質改進,逾期繳交交通罰款除了重大酒駕違規之外,加收本罰之外的罰款是利息的概念,最多不能超出本罰之30%。
由於出身客家,所以管碧玲也全力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除了要求政府建立「國家語言資料庫」外,還要求公共場合要提供客家語言的服務,2008年2月1日行政院版國家語言發展法送交立法院審查。提修法客家基本法三讀通過,並要求設立客家日,後經過廣徵積極參與客家事務人士及全台客家鄉親意見後,由農曆正月二十日的「天穿日」雀屏中選,成為「全國客家日」。經過管碧玲長期的推動、爭取預算下,高雄市新客家文化園區終於在2010年10月31日開幕。高師大客研所因師資不足而險遭裁併,管碧玲於教委會提案通過,對於特殊考量成立之大學系所,成立之初數年期間,應以特別之評鑑衡量,以達營造學術環境、培育人才之目的。教育部最後並沒有核准高師大客研所的裁併案,教育部也預備在100年度提供該所補助,希望能有實質幫助。為宣揚客家文化、傳承客家精神的園地。
管碧玲也曾與國民黨資深立法委員洪秀柱在立法院衝突時掌摑洪秀柱而鬧上法院,經過三年的纏訟,最後在法官的勸說下達成和解。也曾強力抨擊馬英九的特別費問題,最後引起國民黨的反擊,反擊管碧玲曾擔任台南市副市長的丈夫許陽明,任台南市副市長時的特別費也有問題,結果許陽明被台南地檢署起訴,該案經過四年的審理,2010年5月13日台南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檢方再提上訴最高法院。2010年11月4日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上訴,本案審理歷時四年多三審終告無罪定讞。
劉憶如在對宇昌案烏龍爆料後,管碧玲拿著劉憶如父親劉慶瑞著作《中華民國憲法要義》,說:「我們有沒有這種自由去抹黑一個人,因業務所及,妨害他人權利,你應該要反抗長官給你的壓力,反抗長官讓你成為抹黑他人自由的人,妳沒有權利這樣做」[1]。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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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外部連結
| 政府職務 | ||
|---|---|---|
| 高雄市政府 | ||
| 前任: 姚文智 |
高雄市新聞處處長 2000年4月17日—2002年12月31日 |
繼任: 許仁圖 |
| 前任: 首任 |
高雄市文化局局長 2003年1月1日—2004年9月15日 |
繼任: 葉景雯 |
| 政黨職務 | ||
| 民主進步黨 | ||
| 前任: 李俊毅 |
立法院黨團幹事長 2010年7月9日-2011年1月31日 |
繼任: 高志鵬 |
| 第6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高雄市第一選區名單 |
| 李昆澤 | 林進興 | 張顯耀 | 曾燦燈 | 管碧玲 |
| 羅世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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