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州刺史部,东汉时设置的刺史部,雍州或作廱州。
雍州是中国古代九州之一,但具体所指已无从查证。雍州地区自西周到西晋始终是京畿或渭河平原及其附近。汉武帝设十三州刺史部时,该地区以西属凉州刺史部,东归司隶校尉,不独立设州。汉光武帝定都洛阳,设立过雍州,但是不久取消。
興平元年六月丙子日(194年7月6日)[1],雍州再度成為正式行政區,東漢分涼州河西的武威、張掖、酒泉、敦煌、西海[2]設立雍州刺史部,治所在姑臧。建安十八年(213年)省涼州,與司隸校尉部的三輔一起併入雍州。
曹魏黃初元年(220年),分河西八郡復置涼州,曹魏時期的雍州其范围固定在原涼州黃河以東和司隶校尉部的長安及附近的三輔,治所就在当时东汉末代皇帝汉献帝的临时所在地长安。曹魏、西晋不变。十六国的前秦、后秦一度将雍州迁至安定郡(今甘肃镇原)和蒲坂(今山西永济),北魏、西魏、北周仅将长安及其附近地区设为雍州,治所在长安。而东晋和南朝在襄阳侨置雍州。隋朝统一后,以长安及其附近地区为雍州,隋炀帝改为京兆郡,唐朝建立后,又改为雍州,唐玄宗设立京兆府。
参考文献
- ^ 袁宏《後漢紀》卷27:六月丙子,分河西四郡為雍州。
- ^ 《后汉书·献帝纪》:(兴平元年)夏六月丙子,分凉州河西四郡为廱州 李贤注曰:谓金城、酒泉、敦煌、张掖
|
---|
| | | | | | | 注释 |
---|
| 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标“*”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
|
|
|
---|
| | | | | 注釋 |
---|
| 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