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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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在中國近代發展的語境為改革開放新詞語, 將精神文明及物質文明並列的兩種文明的理論及政策語彙[1]。該詞的正式發表于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2]

改革開放後的素質教育愛國主義教育三觀等等理論及政策都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組成[3][4]

参考文献

  1. ^ pp.243-244李谷城. 中國大陸改革開放新詞語.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2006: 244– [21 December 2012]. ISBN 978-962-996-276-0. 
  2. ^ 党史上的今天. [2012-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27). 
  3. ^ 队伍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基本常识(一) 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12-12-27
  4. ^ 张民省:独树一帜 引领发展——百年校庆前的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12-12-27

参见